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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奥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监事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时间审议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2.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4.20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违规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8.28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10.23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12.8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依据检查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决策严格遵循了《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经营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地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和财务资料,认为公司的重要财务决策与执行情况合法合规,遵循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内控流程。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了完整的信息披露,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4、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确保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刊登更正公告或补充公告的情形,没有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违规泄露公司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督促公司依法治理,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加强对监管规则的培训学习,提高监事的专业能力;积极列席并监督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以确保各项事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提高公司整体运作与科学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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