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盛宝军先生、徐川先生、曲新女士和已离任的独立董事龚凯颂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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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