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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奥股份: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此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依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与此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本次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效率。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与此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此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系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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