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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胜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燕)

二〇二四年四月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力求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简介

肖燕,男,1959年出生。1982年至1989年任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教师;1992年至2019年8月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师,目前已退休。2020年3月至今,担任万胜智能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6次,没有缺席和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独立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 2023年任职期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3年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2023年4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 2023年任职期间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3年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发表《关于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3年4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发表《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发表《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3)发表《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发表《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5)发表《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独立意见

(5)发表《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6)发表《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6)发表《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7)发表《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7)发表《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8)发表《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

的独立意见

(8)发表《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3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发表《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发表《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3)发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1.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并与外部审计会计师充分沟通,对公司审计报告等财务报告进行审查。

2.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本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同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针对公司目前的薪酬体系现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政策与方案发表自己的意见。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尚在制定或完善独立董事工作相关制度。报告期内我们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们已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此外,本人还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反映,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畅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本人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及其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给予重点关注及核查,努力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会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掌握董事会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八)培训与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九)其他工作情况

1.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十)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详细提供了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

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累计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通过非公允交易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无异议。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于2023年5月26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续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人认

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的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诚信、独立、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从专业角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履行合法合规,本人同意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同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进行了审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地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肖燕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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