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0-31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
行专项披露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12]17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情况
    2010 年公司分立上市时,大股东黑龙江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以下
简称“龙高集团”)作出 14 项承诺,已完成 8 项,正在履行并将持续履
行的 5 项,内容详见 2012 年 10 月 2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
内容。逾期未履行的 1 项,具体如下:
    龙江交通于2010年3月19日上市时,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
公司(简称“龙高集团”)做出承诺:在两年内选择适当时机依法、合
规地将拥有的高速公路等优质资产注入龙江交通。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批准,拟注入龙江交通的意向性资产为鹤大公路牡丹江至杏山段高速公
路资产。
    二、承诺履行情况
    龙江交通上市后,龙高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一
直积极推动注资承诺的履行。龙江交通积极与大股东龙高集团进行沟通
和协商,组成了专项工作组,聘请专业机构,对多个相关资产进行了调
研论证。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局、国务院纠风办等
五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
发[2011]283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交通运输部联
合上报国务院的《关于完善收费公路政策 促进公路可持续发展的报告》
(发改基础[2011]1878号的相关精神,交通部已暂停受理收费公路资产
上市审批事项。
    2012年3月16日,公司收到龙高集团转来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黑
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注入问题的复函》(财资便字[2012]11
号)及龙高集团《关于未能及时履行公开承诺的说明》,公司于3月17
日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
    鉴于以上政策性原因,龙高集团承诺拟注入龙江交通意向性资产即
鹤大高速公路牡丹江至杏山段高速公路资产的承诺无法如期完成,公司
考察的其他备选资产均因属于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
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涵盖的范围内,无法注入公司。
    三、继续履行承诺
    目前,公司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一起积极努力,广开思路,
推动注资工作尽快完成,以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推动、配合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并按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