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立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通过定期的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沟通访谈等方式,对丰立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5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33元,共计募集资金67,213.3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40.25万元(承销保荐费总额为5,528.93万元,其中公司已预付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1,873.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94.27万元及预付的承销保荐费188.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99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8,990.1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00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67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7,294.52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91.04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1,294.5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693.7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8,389.2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8,389.29 | |
差异 | G=E-F | 0.00 |
[注] 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8,007.3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①根据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安排使用募集资金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3月21日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账户剩余利息收入7.32万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5月17日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②根据公司2023年1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2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院桥支行[注1] | 19916001040020605 | 46,924,152.1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院桥支行[注1] | 19916001040026669 | 127,279,639.56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 574900055110201 | 3,940,471.06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 574900055110501 | 5,748,641.22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注2] | 88010122000754090 | 2023年5月17日注销 | |
合 计 | 183,892,903.95 |
[注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院桥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院桥支行的上级银行。
[注2]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5月17日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经公司2023年1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2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经公司2023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990.1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齿轮制造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中的6,00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系为了提高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及技术水平,持续提高公司长期竞争力,该项目本身不会直接产生效益。
2、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中的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中的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升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965号),认为:丰立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丰立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8,990.1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294.5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294.5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小模数精密齿轮及精密机械件扩产项目 | 否 | 14,000.00 | 14,000.00 | 13,644.21 | 13,644.21 | 97.46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否 |
小型精密减速器升级及改造项目(齿轮箱升级及改造项目)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10,468.76 | 10,468.76 | 95.17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6,000.00 | 6,000.00 | 1,451.32 | 1,451.32 | 24.19 | 2025年12月31日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注] | 否 | 7,000.00 | 7,000.00 | 3,007.32 | 7,007.32 | 100.10 | 2023年3月21日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 | 38,000.00 | 38,000.00 | 28,571.61 | 32,571.61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2023年2月14日 | — | — | 否 |
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齿轮制造项目 | 否 | 15,990.10 | 15,990.10 | 3,722.91 | 3,722.91 | 23.28 | 2025年12月31日 | — | —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0,990.10 | 20,990.10 | 8,722.91 | 8,722.91 | - | — | — | — | — |
合计 | - | 58,990.10 | 58,990.10 | 37,294.52 | 41,294.5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小模数精密齿轮及精密机械件扩产项目”和“小型精密减速器升级及改造项目(齿轮箱升级及改造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将“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齿轮制造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2之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2月至2023年1月,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16,114.12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累计金额2,519.14万元;以上合计18,633.26万元。2023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8,633.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0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58,990.1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产生利息收入净额693.71万元,已使用12,007.3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7.32万元系补流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净额转出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29,287.20万元(含已置换部分)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8,389.29万元,其中355.79万元将用于小模数精密齿轮及精密机械件扩产项目,531.24万元将用于小型精密减速器升级及改造项目(齿轮箱升级及改造项目),4,548.68万元将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12,267.19万元将用于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齿轮制造项目,剩余利息收入净额686.39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 公司本期根据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安排使用募集资金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3月21日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账户剩余利息收入7.32万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5月17日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故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7.32万元。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鸿仁 业敬轩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