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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景生命: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二)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事部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按月发放。

2、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津贴。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如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23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4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次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4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4、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与废止时亦同。

5、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0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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