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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监事会工作报告及相关议案,监事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依法对会议程序和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在会上对公司各项工作报告、定期报告、薪酬绩效、关联交易、内控体系、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等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一、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在深圳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审阅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8项非表决事项,并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

况专项说明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监事会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审阅了《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2023年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如下监事会意见:

1.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数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内容无异议。

3.公司风控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风控合规运作情况。监事会审阅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对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4.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8月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废止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监事会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与公司其他相关内部制度共同对公司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为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保驾护航。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公司通过有效落实以上制度持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维护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有效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日常运营监督检查,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座谈

2023年4月,监事会赴公司深圳福华路营业部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监事会听取了分公司和营业部关于自身发展历程、近三年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思路等方面的汇报,并与分公司和营业部员工展开深入交流。与会监事结合分公司和营业部的经营发展现状与业务发展趋势,就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数字化赋能等事项提出了监督意见。通过深入基层业务单位开展调研及座谈,公司监事会加深了对公司运营状况的了解,切实提升了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广度、力度与深度。

(四)督促公司梳理风控合规制度,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为适应“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监管环境变化,监事会重点加强了对公司风控合规管理工作的监督,督促风控合规管理部门对各项制度进行了梳理,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可持续发展。在监事会的关注和指导下,2023年,公司风险管理部及法律合规部根据监管要求新增或修订了部分制度,涉及内容包括全面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融资融

券业务风险管理、证券经纪业务风险管理、信用风险跟踪与预警管理、控股子公司风险并表管理、业务信息隔离墙管理等。

(五)持续完善自身建设,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

2023年12月6日至10日,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深圳证监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在线培训,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任免、职责与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学习。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监事学习、理解、掌握了证监会于2023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强化了忠实、勤勉、尽责、守法意识,有效地提升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六)公司日常运营监督检查工作

2023年,公司职工监事通过列席公司经营工作相关会议,及时、全面地了解了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和财务状况,提出了监督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了议事监督职责,实现了常态监督。

二、监事会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在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基调下,国家将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中国经济有望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持续回升向好。公司将牢牢把握政策导向,坚持贯彻“安全”“领先”战略指导思想,聚焦“数字券商、智慧投资、科创金融”战略目标,全面增强公司竞争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向“创建精于电力、能源领域的特色化一流证券公司”远景目标奋勇前进。公司监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行业监管政策趋势,密切关注公司经营、风控合规等情况,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1.缜密安排、依法合规启动监事会换届工作,确保公司监事会及其相关工作的平稳过渡。

2.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加强对审计、风控合规工作的监督、积极督促内控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

3.监督公司财务运作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促使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精细化。

4.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确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合规管理、廉洁从业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工作落实到位,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5.重点关注重大事项决策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重大风控合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促进公司规范经营。

6.持续开展分支机构调研,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创新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集思广益,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建言献策。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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