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748 证券简称:路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2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2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18,040,849.2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3,112,092.18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94,729,568.06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93,965,699.84元,其他资本公积为763,868.2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6,74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674,00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最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履行上述董事会研究论证、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与股东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等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制定了《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 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
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