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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科学部署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保证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是充满变数与挑战的一年,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情况下,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屹通公司努力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来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尽可能降低经济下行带来的风险。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339.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0.7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43.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62%。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全体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科学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形成了最终决议,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促进了公司的持续发展。

组织召开董事会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各董事对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确定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收购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7、《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各董事对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除需回避董事)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各董事对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各董事对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各董事对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各董事对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要求,全面执行公司股东

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股东会决议的实施,为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与有效落实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审议议案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确定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作出判断,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判断,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公司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外,其余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人数超过半数。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分别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二、2024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落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将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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