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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556号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屹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屹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屹通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屹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屹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屹通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11元,共计募集资金32,77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80.0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59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31.6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043.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28,043.3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7,735.44
利息收入净额B21,456.33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7,283.40
项 目序号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C2170.9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5,018.84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627.28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651.8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651.83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慈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慈岩支行20100026666888227,142,607.88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35457905548619,375,703.17活期存款
合 计46,518,311.0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建成后,研发中心将着重开展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生产工艺研究和生产设备研究,获取原始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聚集和培养金属粉体新产品及生产技术研究带头人和创新团队。研发中心将以新型高端金属粉体工艺为研发方向,为公司充分打开高端市场及实现进口替代助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043.3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83.4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018.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年产7万吨替代进口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23,043.3923,043.396,672.0021,689.0194.122023年6月-168.01
2. 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5,000.005,000.00611.403,329.8266.602024年6月不单独 形成效益不适用
合 计28,043.3928,043.397,283.4025,018.8389.2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由于新增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为优化新厂区整体布局,充分利用厂区建设用地,于2022年5月对“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因为公司对研发中心大楼装修设计方案的优化调整导致装修进度滞后,结合以上原因,公司拟将“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 2、年产7万吨替代进口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还处在投产前期阶段,产能未完全释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根据公司2022年5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从原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工业功能区湖塘区块建政工出〔2019〕14号地块(156亩)变更到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工业功能区湖塘区块建政工出〔2022〕3号地块(164.25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6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69.5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年产7万吨替代进口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已结项,该项目对应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中用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等; 2、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6月竣工,该项目对应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研究院项目的投资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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