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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宠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宠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元宠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9.98元,共计募集资金112,455.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996.4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3,458.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2年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41.3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717.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100,717.30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16,108.30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B2152.35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C1223.54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C22,263.21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16,331.84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D2=B2+C22,415.56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86,801.02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87,213.47其中:募集资金账户37,713.03其中:结构性存款5,500.00其中:理财产品44,000.44

差异G=E-F-412.45[注]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高于应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系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2年11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2年11月与浙江

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桥支行

20100031806189652,278,443.2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浙商银行临平支行3310010210120100412468891,214.61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交通银行临平支行3040683600130000698634,689,116.78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九堡支行

201000319653246126,049,974.26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新城支行

1901540104003390730,744.79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中信银行杭州分行8110801014102554752893,587.66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浙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3310010210120100412595578,152.42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中国银行杭州市城北支行

372781770603191,719,028.13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合计377,130,261.8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5,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44,000.00万元,合计49,500.00万元,取得活期利息收入4,388.51元。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3年

日办理完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上述专户结余利息并入其他超募资金专户进行存放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说明

(1)湖州天元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杭州鸿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2年年底以来,公司根据海外客户的订单意愿,逐渐将猫爬架等宠物用品的新增产能向东南亚及全球其他地区转移,因此国内宠物用品生产项目尚未投入或进展缓慢。

(2)天元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为扩大运输半径,节省运输成本和人工成本,公司已逐步在安徽省等地租赁仓库,因此项目进展缓慢。(

)产品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市场环境变化等外部因素影响,因此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天元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产品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说明:作为公司整体运营体系的一部分,在这些项目实施后,天元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可以实现合理高效备仓和精准化物流服务,提升公司仓储管理自动化程度,控制物流仓储单位成本;产品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可以满足公司商品出口和电商业务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定制化与自主开发能力,加强产品质量检测力度,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打造电子商务营销网络,完善电商业务布局,增加线上收入,优化公司利润结构。公司对这三个募投项目不按照产品核算利润,故无法有效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具体原因详见“附件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部分。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元宠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744号),认为天元宠物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天元宠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天元宠物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此外,截至2023年末,天元宠物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根据需要对项目进行审慎研究论证和必要的调整。(以下无正文)

附件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100,717.3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3.54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331.8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湖州

天元技术改造升级

否5,081.905,081.902024.11[注]不适用不适用否

项目

2.杭州

鸿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否23,514.2223,514.222,161.869.192024.11[注]不适用不适用否

3.天元

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否19,035.1619,035.1669.00451.372.372024.11[注]不适用不适用否

4.产品

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4,991.914,991.91743.5814.902024.11[注]不适用不适用否

5.电子

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6,335.256,335.25154.54475.037.502024.11[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8,958.4458,958.44223.543,831.84超募资金投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500.00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2,500.00合计-223.5416,331.8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湖州天元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该项目计划在国内新增宠物用品产能,2022年年底以来,公司根据海外客户的订单意愿,逐渐将猫爬架等宠物用品的新增产能向东南亚及全球其他地区转移,因此截至本期末该项目尚未投入。

2、“杭州鸿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该项目计划在国内新增宠物用品产能,2022年年底以来,公司根据海外客户的订单意愿,逐渐将猫爬架等宠物用品的新增产能向东南亚及全球其他地区转移,因此截至本期末该项目进展较为缓慢。

3、“天元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该项目计划在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搭建物流仓储中心,为扩大运输半径,节省运输成本和人工成本,公司已逐步在安徽省等地租赁仓库,因此截至本期末该项目进展较为缓慢。

4、“产品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该项目主要依托宠物用品销售情况推进中,建

设过程中,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市场环境变化等外部因素影响,因此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

5、“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建设过程中,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市场环境变化等外部因素影响,因此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717.3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1,758.86万元。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共计人民币12,5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3,536.02万元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2.3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36.02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和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5,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44,000.00万元,合计49,500.00万元,取得活期利息收入4,388.51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7,713.0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和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注:该等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1月,存在投入缓慢的情况。公司将围绕宠物行业主业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论证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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