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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宠物: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

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全部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的

监督及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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