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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讯自控: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变动情况及会议召开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变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完成了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六届监事会成员较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2月17日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1、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审议通过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2、关于审议监事薪酬的议案; 13、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关于审议修订《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1、关于豁免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1、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8月18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2月26日1、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审议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运作情况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

系,提升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持续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度各重大决策严格依照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做了认真细致地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真实。

(三)公司定期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述定期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变更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落实了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

(八)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意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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