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1,408.29元、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53,198.86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3,134.28元,其中盈余公积为0.00元、未分配利润为-3,134.28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343.72元;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合并)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675,931.57 | 15,859,715.36 | 5,634,888.28 | 5,634,888.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143,483.83 | 6,342,100.22 | 470,675.29 | 470,675.29 |
未分配利润 | 331,188,400.52 | 331,173,101.93 | 64,518,879.34 | 64,518,879.34 |
少数股东权益 | 75,144,520.69 | 75,144,986.68 | ||
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12,971,660.70 | 12,984,702.73 | 4,901,790.67 | 4,901,790.67 |
少数股东损益 | 7,714,053.40 | 7,713,175.68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