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统股份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静 | 联系电话:0755-82943145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爽 | 联系电话:0755-8294314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持续督导期内每月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无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无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8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2023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亏损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05亿,出现亏损。公司业绩亏损主要原因系:(1)2023年生猪市场价格整体处于低位,随着2023年公司生猪出栏量的扩大使得公司生猪养殖亏损增大;(2)生猪市场价格波动导致计提的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使得2023年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3)公司因2023年1月对部分核心人员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等原因,使得2023年管理费用增加。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4月12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培训通过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上市公司案例,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董监高人员任职行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培训。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股份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2.股份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规范资金往来的承诺
3.关于规范资金往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承诺
4.关于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6.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7.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8.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华统股份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聘请招商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承接继续履行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招商证券指派李静女士、杨爽先生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因此,负责公司相应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也由原万联证券的陈孝坤、钟建高先生变更为招商证券的李静女士、杨爽先生,由其接替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不存在与本项目相关的监管措施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静 杨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