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 |
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姓名 | 张林 | 王莉 | 吴志辉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8年 | 2019年 | 2010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6年 | 2016年 | 2012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08年 | 2019年 | 2012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3年 | 2023年 | 2021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2021年,签署晋亿实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晋亿实业、禾 | 未签署 | 2021年,复核华统股份、和仁科技、士兰微2020年度报告;2022年,复核传音股 |
迈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禾迈股份、一鸣食品、华康股份、浩通科技、晋亿实业及宝立食品2022年度审计报告。 | 份、华统股份、和仁科技、士兰微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东利机械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传音股份、华统股份、和仁科技、士兰微、屹通新材2022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会计判断问题及时向风险质量管理部、相关专业技术支持部门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项目组的沟通、监督与复核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程序,项目组成员在执行复核工作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由不同级别人员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
程中的会计、审计及项目管理的问题,进行适当的监督和复核,包括解决重要事项、识别咨询事项等,确保在出具报告前所有支持审计意见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均已获得。除了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复核程序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审计项目委派质量复核合伙人,以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结论。
4、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其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其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涉及公司业务、财务、内控等多个维度,覆盖公司重要风险领域及重要子公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与公司商定的时间表,开展其年度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合伙人由资深合伙人担任,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
册会计师专业资质。事务所投入足够的资源以确保项目组各级员工均具有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充足时间支持业务的执行。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及其独立性、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