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1、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贴公告公示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1年1月8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本次授予股票期权89.28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2月4日。
7、2021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1日实施完毕,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25元/份调整为45.04元/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由892,800份调整为1,071,360份。
8、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贴公告公示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2年1月5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0、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办理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数量为407,446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7月1日。
12、2022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14,250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19日至2023年2月3日。
13、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3年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办理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数量为61,440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2月16日。
16、2023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行权期内未行权的514,25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2月17日完成。
17、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不符合行权条件的385,690份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5月15日完成。
19、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8.87亿元,或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887亿元。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决定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385,692份期权。
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 期权数量 (份) | 本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份) | 本期注销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份) |
1 | 王明喜 | 董事长、总经理 | 668,592 | 200,578 | 30% | 0 |
2 | 黄逸超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34,224 | 100,268 | 30% | 0 |
3 | 邬均文 | 董事、副总经理 | 154,224 | 46,268 | 30% | 0 |
4 | 杨剑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28,592 | 38,578 | 30% | 0 |
合计 | 1,285,632 | 385,692 | 30% | 0 |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注销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对不符合行权条件的385,69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及作废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