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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度,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监察,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现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情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履行职责。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没有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没有违规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各位监事认真审议议案,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议案》、《关于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公正、公开交易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精研热能管理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各方均以货币出资,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及其他投资方共同对江苏精研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同时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是公司根据前期的战略规划,为江苏精研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的发展注入管理、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动能,对江苏精研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的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并经各方协商确定,各新投资方均以货币方式增资,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再融资情况

2023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公司结合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继续致力于监督和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通过了解和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专业业务能力。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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