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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善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张善端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善端,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今,就职于复旦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研究员,现任复旦大学电光源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信息学院光源与照明工程系主任、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14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事项做出了明确独立的判断。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1477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出席3次会议,实际出席3次会议,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了讨论,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教育背景等情况,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出席3次会议,实际出席3次会议,参与审议了《关于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年度绩效考核的意见》、《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成员的职责。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充分了解公司财务、业务情况及年度审计情况。

4、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本人在照明行业内长期从业的经验累积优势,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照明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建议。

5、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股人员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有利于构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本次调整实施后,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核查,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上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重要业务环节及高风险领域均能得到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管理层科学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核查,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

担任条件。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轮值总裁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艳女士为公司轮值总裁、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杨志杰先生为公司轮值总裁、法定代表人,同意聘任邱良杰先生、成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通过审阅陈艳女士、杨志杰先生、邱良杰先生、成林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提名及聘任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轮值总裁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成林先生、邱良杰先生为公司轮值总裁,王春先生、林红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通过审阅成林先生、邱良杰先生、王春先生、林红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提名及聘任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朱立裕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工作。通过审阅朱立裕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提名及聘任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5、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与讨论并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四、 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始终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沟通和协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张善端)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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