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明之辉资产组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潘文夫、姜静、黄梁勇 | 坤元评报〔2024〕210号 | 可回收价值 | 资产组于评估基 准日可收回价值 为65,900.00 万元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备注 | 是否计提减值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明之辉资产组 | 其他减值迹象 | 是 | 专项评估报告 |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金额 | 商誉分摊方法 | 分摊商誉原值 |
明之辉资产组 | 明之辉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明之辉照明工程的施工、设计、维保及相关产品销售业务资产组 | 462,992,453.16 | 全部分摊至明之辉资产组 | 296,282,175.69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明之辉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内其他资产账面价值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明之辉资产组 | 151,103,909.60 | 145,178,266.09 | 296,282,175.69 | 462,992,453.16 | 759,274,628.85 |
3、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2)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预测期间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预测期利润率 | 预测期净利润 | 稳定期间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稳定期利润率 | 稳定期净利润 | 折现率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 |
明之辉资产组 | 2024年-2028年 | 20.93%-2.91% | 17.73%-19.26% | 43,714,400-65,825,300 | 2028年及以后 | 0% | 19.26% | 65,825,300 | 12.84% | 659,000,000 |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结合目前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 |||||||||||
预测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结合目前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 |||||||||||
预测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结合目前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结合目前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 |||||||||||
稳定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结合目前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 |||||||||||
稳定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结合目前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 |||||||||||
折现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因市场风险溢价、国债收益率、借款LPR等指标发生了变化,结合目前折现率参数进行了调整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明之辉资产组 | 759,274,628.85 | 659,000,000.00 | 100,274,628.85 | 51,140,060.71 | 0.00 | 51,140,060.71 |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 备注 |
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明之辉资产组 | 296,282,175.69 | 0.00 | 100,274,628.85 | 是 | 否 |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首次下滑50%以上的年度 | 下滑趋势是否扭转 | 备注 |
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明之辉资产组 | 296,282,175.69 | 0.00 | 100,274,628.85 | 2023 | 是 |
八、未入账资产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