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格精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5、资金来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予以披露。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凯格精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 | 朱锦峰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