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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惠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惠芳 任期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公司审议的事项均进行必要的核实,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六年任期届满,自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此之前,本人持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本人赵惠芳,1952年2月出生,教授,曾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分党委书记,合肥工业大学MBA/MPA管理中心主任,教育部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名誉会长、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理事。主编的《企业会计学》教材,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先后被评为普通高等学校“九五”、“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该教材曾获得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一等奖,主持和参与了多项国家级与省级科研项目,在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多篇文章,曾获多项省、部级奖励。现同时担任国机通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本人不存在违反独立性的情况。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在此期间公司未发生涉及召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事项,本人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就有关事项积极发表意见,做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11

三、总体评价

本人已于2023年1月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六年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任职期间,科大讯飞坚持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积极有效的工作支持和配合,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未来,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证券部以及一起共事的同事对本人担任科大讯飞独立董事期间给与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五、联系方式

E-mail:zhaohuifang@hfut.edu.cn

独立董事:赵惠芳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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