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2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之阶梯行权条件,6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5.2832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2021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6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异议。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1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2021年11月4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共计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168.3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2.95元/股,期权代码:037183,期权简称:讯飞JLC5。2021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
52.8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7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49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2022年11月9日,本次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完成托管手续,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原激励对象中有5人因离职原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该5名原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7.19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65人;同时,由于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6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47.406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2023年4月27日,该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完成。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
26.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2023年8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26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公司将对其到期未行权的15.40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11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2023年12月4日,该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完成。
2024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未达行权条件,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6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5.2832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股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二、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
(1)大模型技术先进性考核
“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经省级或省级以上的科技或工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鉴定,实现:
? 完全基于国产自主可控算力平台,实现通用人工智能“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的训练和推理;
? 在性能上,对标ChatGPT(指GPT3.5),中文超越,英文相当,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在前述基础上,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2023年业绩进行阶梯考核:
?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可行权比例为原计划当期行权比例的100%;
?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可行权比例为原计划当期行权比例的80%;
?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可行权比例为原计划当期行权比例的60%。
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2023年,公司在核心技术和产业配套上持续加大国产自主研发投入,并形成在国产算力底座“飞星一号”上的领先成果。中国电子学会(中国科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总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事业单位)于2024年1月组织了“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关键技术及创新应用”科技成果鉴定会,鉴定委员会成员包括北京大学鄂维南院士等8名专家,形成有关鉴定结论“该成果技术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基于全国产自主可控平台研
制的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 V3.0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同时中文能力超越ChatGPT(GPT3.5),英文能力相当。”。此外,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受到多方肯定与权威认证,在多个第三方机构背靠背评测中排名第一。例如,在新华社研究院发布的国产大模型报告中,讯飞星火位列总分榜首,智商最高、工具提效能力最强;在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发布的《寻找最聪明的大模型:
国内主流大模型能力深度评测》中,讯飞星火荣获中国“最聪明”大模型的称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研经济研究院测评报告显示“星火大模型3.0版表现国内领先,并在完全国产自主可控的技术平台上,取得了与国际一流大模型表现相当的水平。在所有7个测评行业的表现均大幅超越GPT3.5,并在部分行业优于GPT-4”。
(2)2023年,公司面对复杂不确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坚持“顶天立地”的发展战略,持续推动技术突破和应用落地,踏踏实实地推进长期的高质量增长,为未来夯实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面。在保持毛利率高于上年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196.50亿元,较2020年营业收入130.25亿元增长51%,公司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财务指标满足第一档可行权条件。即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原计划当期行权比例的60%,剩余原计划当期行权比例的40%由公司注销。
综上,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6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5.2832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7.9248万份。
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销原因 | 人数 | 2021年获授的 股票期权数量 | 本次注销的 股票期权数量 |
业绩阶梯考核部分未达标 | 65 | 1,580,200 | 252,832 |
合计 | 65 | 1,580,200 | 252,832 |
三、本次注销的合规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相关核查意见
1、监事会核查情况
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未达行权条件,6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5.2832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期权予以注销。同时,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股票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和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