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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马遮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简称:玉马遮阳 证券代码:300993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Yuma Sun-shading Technology Co.,Ltd

(寿光市金光西街1966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一月

1-1-1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并出具了《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第Z【1613】号01)。根据该评级报告,玉马遮阳主体信用级别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偿债风险。

四、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及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1-1-3

(2)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形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一般情况下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和差异化政策

公司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股利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董事会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5,000万元。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1-1-4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之余,结合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的预案。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应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听取、接受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7)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如公司因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当时的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5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议案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2、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3月1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不做分配,滚存入下一年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31,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6,336,000.0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05,344,0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37,024,0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10日实施完毕。

2023年4月21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37,02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2,664,32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71,107,2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308,131,2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5月15日实施完毕。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65.3814,032.1610,805.03

1-1-6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现金分红(含税)4,266.432,633.60-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27.23%18.7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6,900.03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13,500.8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51.11%

五、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纤维、水性丙烯酸乳液和PVC,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较大比例。公司主要原材料是石油化工行业的下游产品,其价格主要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及供求关系的影响,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若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导致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且公司无法及时转移或消化成本压力,则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国内外环境变化的风险

目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特别是俄乌战争、贸易壁垒等外部因素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发展预期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实现主要来自产品出口,若公司产品的主要出口国针对遮阳材料制定不利的贸易政策,或发生全球性经济萎缩,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随着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项目建成后折旧费用亦将大幅增加。因此,在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至完全达产前,固定资产新增折旧费用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年产1,300万平方米

1-1-7

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是募投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定时间,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本次发行失败或者募集资金无法按计划募足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下游市场的开拓不达预期等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施、延期实施或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进度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五)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尚未取得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积极办理该项目用地审批手续。若公司不能按计划取得项目用地,将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实施场地尚未确定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需购置或租赁的具体实施场地尚未确定,如本次募投项目未能及时购置或租赁场地,且公司未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实施场地,将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度。

(七)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经营压力。

(八)可转债转股后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项目实施到收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周期,短期内无法完全实现项目效益。而同时,如果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1-1-8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 2

四、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及分配政策 ...... 2

五、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 6

目 录 ...... 8

第一节 释 义 ...... 11

一、一般释义 ...... 11

二、专业术语释义 ......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4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7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8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31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2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2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3

三、其他风险 ...... 3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8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概况 ...... 38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39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 43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一期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44

1-1-9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58

六、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64

七、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73

八、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 86

九、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 ...... 88

十、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 103

十一、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03

十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04

十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 104

十四、公司发行债券情况 ...... 105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06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106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106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111

四、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12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114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16

七、经营成果分析 ...... 143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57

九、资本性支出 ...... 159

十、技术创新分析 ...... 159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163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64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65

一、合规经营情况 ...... 165

二、同业竞争 ...... 166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167

四、关联交易 ...... 175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80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80

1-1-10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80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199

四、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 200

五、募集资金投向的合规性 ...... 201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202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03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 203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4

三、注册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 210

第九节 声明 ...... 21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1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12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13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14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15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 216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217

发行人律师声明 ...... 218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19

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 220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221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25

1-1-11

第一节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以下名称、简称或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简称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玉马遮阳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发行公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公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公司章程》《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持有人会议规则》《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玉马有限山东玉马遮阳技术有限公司,系玉马遮阳前身
玉马窗饰山东玉马窗饰制品有限公司,2017年12月更名为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
保丰投资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系由山东玉马窗饰制品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钰鑫投资寿光钰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钜鑫投资寿光钜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浩金致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浩金致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浩金致信赣州浩金致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西大门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先锋新材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12

简称释义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上会会计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9月
最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简称释义
聚酯纤维俗称“涤纶”,是由有机二元酸和二元醇缩聚而成的聚酯经纺丝所得的合成纤维,简称PET纤维,属于高分子化合物,是当前合成纤维的第一大品种
玻璃纤维、玻纤由硅酸盐熔体制成的玻璃态纤维或丝状物,主要成分是铝、钙、镁、硼等硅酸盐混合物构成的无机纤维
聚氯乙烯、PVC英文名称为Polyvinyl chloride,是氯乙烯单体(vinyl chloride monomer,简称VCM)在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等引发剂,或在光、热作用下按自由基聚合反应机理聚合而成的聚合物
水性丙烯酸由一个乙烯基和一个羧基组成的不饱和羧酸,聚合速度非常快的乙烯类单体,是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及合成树脂单体
整经将一定根数的经纱按规定的长度和宽度平行卷绕在经轴或织轴上的工艺过程
织造将经、纬纱线在织机上相互交织成织物的工艺过程
印花用染料或颜料在纺织物上施印花纹的工艺过程
后整理通过化学或物理的主法改善面料的外观和手感、增进服用性能或赋予特殊功能的工艺过程,是纺织品“锦上添花”的加工过程。后整理方法可分为物理/机械整理和化学整理两大类
发泡在浓度较高的整理工作液中加入发泡剂(一般为表面活性剂),再利用发泡设备使其与空气混合,形成一定质量的泡沫的工艺过程
涂层涂料一次施涂所得到的固态连续膜,是为了防护,绝缘,装饰等目的,涂布于金属,织物,塑料等基体上的塑料薄层

1-1-13

简称释义
阻燃性能物质具有的或材料经处理后具有的明显推迟火焰蔓延的性质
开孔率筛板上筛孔的总面积与开孔区面积的比值
PE聚乙烯(polyethylene,简称PE)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α-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100~-70°C),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

1-1-1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 Yuma Sun-shading Technology Co.,Ltd住所:寿光市金光西街1966号注册资本:308,131,200元法定代表人:孙承志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玉马遮阳股票代码:300993成立时间:2014年7月4日上市时间:2021年5月24日总股本:308,131,200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310358833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面料纺织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随着各国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提高,建筑遮阳得到各国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近年来,化石能源消耗导致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世界各国对能

1-1-15

源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节能减排已成为全球性的重大议题,受到各国政府及相关组织的广泛重视。作为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建筑行业实现减碳是向净零排放过渡的巨大挑战。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对于全球建筑领域用能及排放的核算,全球建筑业建造和建筑运行相关的终端用能占全球能耗的36%,二氧化碳排放占全球二氧化碳总排放的37%。随着建筑物的持续增加和其长生命周期,建筑减排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建筑遮阳作为建筑节能的一项关键技术,是简单而有效的建筑节能措施之一。在建筑设计中,建筑遮阳通常可分为建筑外遮阳和室内遮阳,建筑外遮阳一方面可避免阳光直射,有助于降低室内温度,起到良好的建筑节能效果,另一方面可避免建筑外围护结构受到太阳辐射的作用而老化,从而延长建筑外围结构的使用寿命。室内遮阳主要作用是对室内光线分布起调节作用,并作为室内装饰的重要部分,可美化、提升室内环境,同时兼具建筑节能效果。国际能源署也肯定了遮阳在实现先进建筑围护结构的能源效率潜力方面的重要性,建议具有适当方向和动态太阳能控制的外部遮阳应成为全球新建筑的标准特征。

因此,合理设置的遮阳系统符合建筑特性,通过发挥遮阳系统效能,顺应节能减排的发展趋势。现代遮阳材料及遮阳产品具有低成本、安装拆换简单便捷、节能效果明显的特点,符合绿色环保的经济发展要求,得到各国产业政策的大力鼓励和扶持。

(二)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扩大公司生产规模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与地区,遮阳设计是建筑整体设计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功能性遮阳产品市场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已相对成熟,市场渗透率达70%以上。国内市场方面,功能性遮阳产品在写字楼、酒店、商场超市、体育场等公共建筑中得到广泛应用,但目前尚处于市场导入期。根据中国建筑遮阳协会的数据显示,2021年功能性遮阳产品在国内市场渗透率仍不足5%。未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消费者开始更加注重遮阳产品的实用性和功能性,选择偏好也逐步从注重装饰性的布艺窗帘转向注重功能性的遮阳产品,我国功能性遮阳市场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近年来,公司依托经营规模、研发设计、工艺水平等方面的优势,销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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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实现了持续增长,2020-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达到38,501.17万元、52,037.85万元和54,661.54万元,复合增长率超过19%。在行业规模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现有遮光及阳光面料产能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作为大型遮阳材料生产企业,为把握住行业发展机遇,抢占市场份额,公司需扩大生产规模,增强产品供应能力,为继续扩大收入和利润规模提供必要条件。

(三)拓展户外面料市场、丰富公司产品线

近年来,户外旅游热度升温带动了户外用品消费的增长,全球户外用品市场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根据数据统计公司Statista的数据,全球户外用品市场规模已从2018年的1,072亿美元增至2021年1,893亿美元。预计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进一步提高、户外运动氛围和生活习惯的逐步养成等因素的推动,户外运动用品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扩大。在此背景下,为积极把握户外遮阳市场发展机遇,公司拟依托多年的生产技术、研发经验及品牌等优势,切入户外遮阳面料领域。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公司丰富现有产品线,完善产能布局的重要举措;公司切入户外遮阳面料领域不仅有助于销售收入的提升,也有利于公司抵御下游市场波动风险,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四)拓展营销渠道,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

遮阳材料下游行业具有客户数量众多、遍布全球、需求多元等特征。国内外客户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量,普遍围绕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纺织产业集群地城市集中考察选择供应商。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产品在款式、性能、设计和品类等方面都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然而受限于目前营销渠道的局限性,业务增长潜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

通过本次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上海、青岛等枢纽城市设立营销中心,一方面可增加考察客户的到访机会,提升营销团队接触和服务国内外客户的便捷性,进而提高成交率;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营销人员贴近市场,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同时,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建设产品展厅,可加强公司产品宣传和推广的力度,进一步提高“玉马”品牌知名度,从而助推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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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快供货及市场反应速度,提升客户满意度

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以减轻传统外销市场波动对业绩的影响。目前国内遮阳面料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的趋势要求企业具备多品类、多款式及快速供货的能力。公司总部位于山东省寿光市,可辐射我国北方市场。为了更好地布局南方及东南亚市场,公司计划在广州建设物流仓储中心,用于遮阳产品的仓储物流及中转。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对华南及东南亚市场的响应速度。此外,供应链管理能力及客户服务响应速度的提升,也有利于维护客群关系、增强客户粘性,为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打下基础。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核准注册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3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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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一计息年度具体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付息日为本次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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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8、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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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发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公告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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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

(1)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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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本次发行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

(1)有条件回售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

若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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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回售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回售;该次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公司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之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3)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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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或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利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5)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拟修订本规则;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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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及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3)债券受托管理人;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含55,000.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37,283.5935,000.00
2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11,011.301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58,294.8955,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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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20、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未扣除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并与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将募集资金净额及时、完整地存放在使用专户内,并按照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使用。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玉马遮阳主体信用级别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

(五)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任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中信证券的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中信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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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构成违约的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次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八)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等其他费用等。承销及保荐费将根据承销及保荐协议中相关条款及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等其他费用等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律师费用【】
会计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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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万元)
资信评级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等其他费用【】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九)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

日期事项停牌时间
T-2 (【】月【】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T-1 (【】月【】日)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T (【】月【】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认购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正常交易
T+1 (【】月【】日)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资金验资正常交易
T+2 (【】月【】日)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对应的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 网上申购配号正常交易
T+3 (【】月【】日)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和网上中签率公告 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根据中签结果,网上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 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资金,网下申购资金如有不足,不足部分需于该日补足正常交易
T+4 (【】月【】日)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 解冻未中签的网上申购资金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可转债上市流通,所有投资者均无持有期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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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承志联系人:杨金玉注册地址:寿光市金光西街1966号电话:0536-5218698传真:0536-521869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保荐代表人:王笑雨、梁勇项目协办人:屈亚楠项目组成员:牛振松、辛星、刘进华、王煦、曲怡帆、王霄阳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电话:010-60833018传真:010-60833955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学兵经办律师:宋晓明、刘新、张希慧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电话:010-59572288传真:010-65681838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张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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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册会计师:于仁强、王振兵注册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号上海报业集团大厦25层电话:021-52920000传真:021-52921369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剑文经办人员:朱琳艺、钟佩佩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电话:0755-82873114传真:0755-82872090

(六)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七)申请上市的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2083295

(八)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电话:0755-218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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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2189900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持有发行人股票620,009股;信用融券专户未持有发行人股票;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317,750股;中信证券重要子公司累计持有发行人股票752,875股。保荐人已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上述情形不会影响保荐人正常履行保荐及承销职责。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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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纤维、水性丙烯酸乳液和PVC,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较大比例。公司主要原材料是石油化工行业的下游产品,其价格主要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及供求关系的影响,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若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导致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且公司无法及时转移或消化成本压力,则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国内外环境变化的风险

目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特别是俄乌战争、贸易壁垒等外部因素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发展预期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实现主要来自产品出口,若公司产品的主要出口国针对遮阳材料制定不利的贸易政策,或发生全球性经济萎缩,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随着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项目建成后折旧费用亦将大幅增加。因此,在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至完全达产前,固定资产新增折旧费用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市场趋势及消费者偏好变化的风险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遮阳产品的选择偏好已逐步从注重装饰性的布艺窗帘转向注重功能性的遮阳面料,对品牌的认知度和产品的附加值要求逐渐提高,对产品质量和功能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消费结构逐渐向个性化、定制化升级。虽然公司是市场领先的遮阳面料产品供应商之一,但是随着市场趋势以及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遮阳面料的市场趋势、及时预测并且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保持产品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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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创新,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业绩增长。

(五)汇率波动的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9月,公司外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6,537.50万元、36,635.63万元、39,828.78万元和32,133.30万元,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1,051.98万元、407.81万元、-1,375.75万元和-159.53万元(负数代表净收益),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37%、2.50%、-7.64%和-1.14%。随着公司境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未来汇率波动幅度持续增加,则公司出现汇兑损失的可能性也将增加,将对公司利润构成一定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经评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评定,税收优惠到期后不能复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将无法持续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未来若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对公司税后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出口退税率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的出口产品为功能性遮阳面料,享受13%的出口退税率。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降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出口退税率变化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聚焦的功能性遮阳面料市场,国内外市场参与者众多,行业已基本实现完全竞争。虽然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已在品牌声誉、产品组合、工艺技术、客户服务以及经营规模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但随着建筑遮阳企业技术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制造工艺的不断改善,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倘若公司无法保持自身的竞争实力以有效应对市场竞争格局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将会面临市场占有率降低、经营业绩增速放缓或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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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下游为建筑遮阳产品加工企业,主要客户面向窗帘店、建材超市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等,下游客户的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产品结构、需求规模、发展速度有着直接的影响。若公司下游行业出现不利波动,可能影响公司产品需求,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募投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是募投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定时间,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本次发行失败或者募集资金无法按计划募足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下游市场的开拓不达预期等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施、延期实施或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进度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2、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遮阳材料的产能增幅较大。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此期间可能存在市场环境、产品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进而影响下游客户需求的情况,将导致公司可能存在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3、募投项目新增折旧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将新增较多固定资产,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如果公司在折旧增加的同时,无法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及整体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尚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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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积极办理该项目用地审批手续。若公司不能按计划取得项目用地,将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5、募投项目实施场地尚未确定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需购置或租赁的具体实施场地尚未确定,如本次募投项目未能及时购置或租赁场地,且公司未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实施场地,将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度。

(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审核风险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经营压力。

3、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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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可转债存续期内,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了与投资者预期相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该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

另一方面,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股票市场环境和经营业绩等多重因素,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存在不确定性,继而将导致转股价格修正幅度的不确定性。

4、可转债转股后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项目实施到收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周期,短期内无法完全实现项目效益。而同时,如果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5、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为无担保信用债券,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也未设有担保人,债券投资者可能面临在不利情况下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6、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在初次评级结束后,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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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后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公司自身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行业政策、利率和汇率的变化、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变化以及其他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存在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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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概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总股本为308,131,200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208,669,50067.7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85,644,00027.79%
境内自然人持股123,025,50039.93%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208,669,50067.7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99,461,70032.2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99,461,70032.28%
三、股份总数308,131,200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数量(股)
1孙承志81,900,00026.58境内自然人81,900,000
2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60,840,00019.74境内一般法人60,840,000
3崔月青35,100,00011.39境内自然人35,100,000
4寿光钰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720,0006.08境内一般法人18,7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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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数量(股)
5寿光钜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084,0001.97境内一般法人6,084,000
6赣州浩金致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609,3001.82基金、理财产品等-
7崔贵贤2,340,0000.76境内自然人2,340,000
8李其忠2,340,0000.76境内自然人1,755,000
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浩金致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00,6790.62基金、理财产品等-
10杨恩光1,712,3700.56境内自然人-
合计216,546,34970.28-206,739,000

注:截至2023年12月29日,发行人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9,20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05%。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完整的组织架构,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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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全资子公司

(1)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有4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与本公司关系
直接间接
1YUMA USA INC100%-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山东玉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0%-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山东玉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益可佳医疗防护用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100%-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YUMA USA INC

名称YUMA USA Inc.
公司注册号C4299712
注册地址1960 S Carlos Avenue, Ontario, CA 91761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5日
总股本1,500股普通股股份
主营业务遮阳类产品的采购与销售

2)山东玉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名称山东玉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寿光市文昌路以东金光西街以南1966号
法定代表人孙承志
注册资本200万元
实收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8月15日
营业期限2013年8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功能性遮阳材料、配件、加工机器及服务产品的出口业务

3)山东玉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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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山东玉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寿光市文家街道金光西街1966号
法定代表人孙承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1,095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9月7日
营业期限2016年9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电力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业务(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4)益可佳医疗防护用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名称益可佳医疗防护用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西街1966号
法定代表人孙承志
注册资本1,000万
实收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4日
营业期限2020年2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医疗防护功能性纤维材料技术的研究、推广服务;生产、销售:口罩、防护服、抗菌窗帘、抗菌床上用品、医疗器械、卫生用品;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一次性防护口罩的生产和销售

(2)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YUMA USA INC

单位:万元

年份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9月3,023.971,494.793,630.38322.34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1,243.051,129.953,584.25304.31

注:2022年财务数据经上会会计师审计,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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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东玉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年份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9月213.76193.4216.40-4.11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15.84197.537.81-12.91

注:2022年财务数据经上会会计师审计,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山东玉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年份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9月1,914.151,886.06246.67159.41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1,744.071,726.65293.25211.94

注:2022年财务数据经上会会计师审计,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益可佳医疗防护用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年份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9月465.85462.6026.60-82.04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550.98544.63217.5210.98

注:2022年财务数据经上会会计师审计,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参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持有嘉兴行律道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20.00%的出资额。嘉兴行律道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嘉兴行律道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75室-5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行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3日
营业期限2021年8月23日至205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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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孙承志直接持有公司26.58%的股份,崔月青直接持有公司11.39%的股份;孙承志、崔月青通过保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9.74%的股份;崔月青通过钰鑫投资、钜鑫投资间接控制公司8.05%的股份的表决权。因此,孙承志、崔月青共同控制公司65.76%的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孙承志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70723196501******,1982年6月毕业于寿光市圣城街道徐家初级中学,初中学历。历任山东省寿光县第二纺织厂副厂长,寿光市玉马特帘装厂会计、厂长,玉马窗饰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彩利科贸有限公司董事,寿光利特时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玉马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崔月青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身份证号码370723196407******。历任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会计,玉马窗饰总经理、监事,玉马有限监事。现任保丰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钰鑫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钜鑫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优玛文化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主体、出资比例及任职情况主要从事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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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主体、出资比例及任职情况主要从事 业务
1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孙承志:68.75%; 崔月青:31.25%;由崔月青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股权投资
2寿光钰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985万崔月青:12.66%;由崔月青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股权投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3寿光钜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36万崔月青:25.00%;由崔月青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股权投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4山东省优玛文化创意有限公司3,000万保丰投资:80.00%;由崔月青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文化创意,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一期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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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除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限售承诺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下称“锁定期”)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于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本人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5月24日12个月履行完毕
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限售承诺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下称“锁定期”)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进行2021年5月24日36个月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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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于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本人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份回购承诺若本次公开发行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欺诈发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监管机构指定的期间内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对前述义务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责任。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玉马遮阳外,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从事与玉马遮阳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与玉马遮阳主营业务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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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从事前述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及/或分支机构。2、于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玉马遮阳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从事与玉马遮阳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本人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履行前述不竞争义务。3、如因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导致本人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被认定为与玉马遮阳存在同业竞争时,本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尽快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4、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玉马遮阳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玉马遮阳外,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从事与玉马遮阳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与玉马遮阳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从事前述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及/或分支机构。2、于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玉马遮阳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玉马遮阳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从事与玉马遮阳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将促使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履行前述不竞争义务。3、如因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导致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被认定为与玉马遮阳存在同业竞争时,本企业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尽快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4、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玉马遮阳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玉马遮阳外,本人(包括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所控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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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从事与玉马遮阳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与玉马遮阳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从事前述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及/或分支机构。2、于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玉马遮阳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从事与玉马遮阳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本人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履行前述不竞争义务。3、如因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导致本人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被认定为与玉马遮阳存在同业竞争时,本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尽快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4、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玉马遮阳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实际控制人避免资金占用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发行人的独立性。本人目前不存在且将来也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2、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不得要求发行人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3、本人不会利用作为本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股/控制地位,促使发行人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使用,包括:(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发行人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进行投资活动;(4)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偿还债务;(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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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其他方式。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1、将尽量减少并严格规范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玉马遮阳的关联交易;2、若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玉马遮阳签署相关书面协议,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与玉马遮阳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并保证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玉马遮阳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4、本人/本企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玉马遮阳《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敦促玉马遮阳的关联股东、关联董事依法行使股东、董事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5、本人/本企业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玉马遮阳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人/本企业承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占用或支配玉马遮阳的资金、资产;7、本人/本企业保证,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期间,所做出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人及本人所控制/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企业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玉马遮阳进行的关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及本人所控制/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企业须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玉马遮阳之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发行人IPO维稳股价承诺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实际控制IPO维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2021年5月长期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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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股价承诺的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违反相关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玉马遮阳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玉马遮阳处获得薪酬、津贴及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玉马遮阳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24日
发行人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1、不断完善公司现有主营产品,开发新产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营业成本,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管理,同时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入过程中的时间进度安排,将短期闲置的资金用作补充营运资金,提高该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4、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尽量缩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实现的时间,从而在未来达产后可以增加股东的分红回报;5、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保证或尽最大努力促使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切实履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未能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承诺主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致歉,违反承诺给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1、本人承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利益,加强公司的独立性,完善公司治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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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解释、道歉等责任;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2、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并通过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交易方式逐步减持。3、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通知、备案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上市后至减持期间,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4、自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时,本人/本企业可不再遵守上述承诺。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同意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本人/本企业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公若公司(含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本人将代公司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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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积金履行情况的承诺认定的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相关滞纳金、罚款、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本人承诺,若本人未能遵守、执行上述承诺,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本人承诺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执行上述承诺完毕为止。
实际控制人关于瑕疵房产的承诺若公司(含子公司)因瑕疵房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该等瑕疵房产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导致公司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等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及时、无条件足额补偿公司的上述损失。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本人承诺,若本人未能遵守、执行上述承诺,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本人承诺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执行上述承诺完毕为止。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4、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发行人未能履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2021年5月长期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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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会监督。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自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如公司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公司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公司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24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3、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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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其他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自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如公司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公司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公司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承诺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3、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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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承诺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于此郑重承诺如下:本公司/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将利用在发行人的控股地位/本公司将自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30日内启动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按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2021年5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实际控制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促使公司有效实施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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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深交所作出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承诺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发行认购事项的承诺1、在本承诺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计划或者安排。 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3、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证券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或已认购的可转债。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发行认购事项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 2、本人不存在参与认购发行人本次可转债的计划或安排;本人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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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行人本次可转债。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发行认购事项的承诺1、在本承诺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存在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计划或者安排。 2、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因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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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表:

姓名性别在本公司职务任职期限
孙承志董事长、总经理2022.3.4至2025.3.3
崔贵贤董事、副总经理2022.3.4至2025.3.3
纪荣刚董事、副总经理2022.3.4至2025.3.3
王玉华董事2022.3.4至2025.3.3
王瑞独立董事2022.3.4至2025.3.3
赵宝华独立董事2022.3.4至2025.3.3
李维清独立董事2022.3.4至2025.3.3

上述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孙承志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一)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崔贵贤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6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研究生学历。历任韩国进道株式会社生产技师、主管,上海中集宝伟工业有限公司新产品项目主管,玉马窗饰副总经理,玉马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纪荣刚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7月毕业于山东渤海进修学院,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大专学历。历任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企管专员、行政经理,山东博润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玉马有限执行董事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玉华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2月毕业于山东纺织工学院,针织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技术服务科科长,先锋新材织布车间主任、董事,玉马窗饰车间副主任,玉马有限生产三部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三车间副主任。

1-1-59

王瑞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3月毕业于日本东北大学,材料加工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副教授、教授、院长、院党委书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赵宝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7月毕业于山西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潍坊学院法学院副院长,现任潍坊学院法学院教授、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公司独立董事。李维清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吉林省白城粮食学校教师,渤海大学教师。现任潍坊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表:

姓名性别在本公司职务任职期限
李其忠监事会主席2022.3.4至2025.3.3
王建伟职工代表监事2022.3.4至2025.3.3
王海萍监事2022.3.4至2025.3.3

上述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李其忠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毕业于寿光第二中学,高中学历。曾任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装饰队长,寿光市交通实业公司经理,现任寿光市盛源建筑设备租赁中心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建伟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7月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工艺专业,大专学历。历任玉马窗饰员工、生产一部副主任,201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生产二部副主任。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王海萍女士:1982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6

1-1-60

月毕业于青岛滨海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大专学历。历任玉马窗饰员工、销售区域主管、销售计划及样品室主管,玉马有限生产部生产计划主管。现任公司监事、生产部副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姓名性别在本公司职务任职期限
孙承志总经理2022.3.4至2025.3.3
崔贵贤副总经理2022.3.4至2025.3.3
纪荣刚副总经理2022.3.4至2025.3.3
杨金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3.4至2025.3.3
国兴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2.3.4至2025.3.3
梁金桓副总经理2022.3.4至2025.3.3
于仕龙副总经理2022.3.4至2025.3.3

上述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孙承志简历详见本节之“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一)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崔贵贤简历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

纪荣刚简历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

杨金玉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7月毕业于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省寿光市齿轮箱厂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厂长,寿光市康跃增压器有限公司董事兼办公室主任、董事兼总经理助理、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事,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1-1-61

国兴萍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8月毕业于潍坊市职工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成人大专学历,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副部长、部长、审计部部长,山东御景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潍坊顺福昌橡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潍坊亚金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梁金桓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6月毕业于寿光市实验学校,初中学历。历任玉马窗饰生产部经理,玉马有限技术工艺部经理,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于仕龙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6月毕业于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大专学历。历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保管员、部门经理,寿光海鑫无纺布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助理、车间主任、综合部经理,山东禾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工厂运营总监,玉马有限生产管理部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除职工代表监事孙德斌先生期满离任、公司增补王建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变动的情况。上述变动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

4、其他核心人员

除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核心人员郑坤的简历如下:

郑坤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专业本科学历。历任玉马窗饰研发部主管,玉马有限研发部主任。现任公司研发部主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的具体内容,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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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2022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孙承志董事长、总经理54.39
崔贵贤董事、副总经理54.18
纪荣刚董事、副总经理22.67
王玉华董事14.87
王瑞独立董事6.00
赵宝华独立董事6.00
李维清独立董事6.00
李其忠监事会主席0.00
王建伟监事11.72
王海萍监事9.29
国兴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67.00
杨金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6.00
梁金桓副总经理29.03
于仕龙副总经理23.74
孙德斌监事(现已离任)0.58
郑坤核心技术人员14.18
合计-355.6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职务或关联关系2023/9/30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孙承志董事长、总经理81,900,00026.58%
崔贵贤董事、副总经理2,340,00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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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或关联关系2023/9/30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纪荣刚董事、副总经理234,0000.08%
李其忠监事会主席2,340,0000.76%
国兴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404,0000.46%
杨金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68,0000.15%
梁金桓副总经理468,0000.15%

2、间接持股

(1)通过保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孙承志通过保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3.57%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比例通过保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权益比例职务/人员性质
1孙承志68.75%13.57%董事长、总经理
合计68.75%13.57%-

(2)通过钰鑫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23年9月30日,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通过钰鑫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0158%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出资比例通过钰鑫投资间接持有公司权益比例职务/人员性质
1崔贵贤6.6332%0.4033%董事、副总经理
2王玉华1.9263%0.1171%董事
3王建伟0.9648%0.0587%监事
4王海萍0.6030%0.0367%监事
5梁金桓4.2211%0.2566%副总经理
6于仕龙0.4322%0.0263%副总经理
7郑坤1.9263%0.1171%核心技术人员
合计16.7069%1.0158%-

(五)公司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发行人管理层的股权激励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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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下的“41其他制造业”(行业代码:C4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其他制造业”(行业代码:C41)。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其主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具体负责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建筑遮阳材料分会为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成立于2011年7月,是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民政部正式批准注册登记的建筑遮阳行业全国唯一社会团体(民社登2011第6099号),业务上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的指导。协会是由遮阳产品生产、施工、研发、质量检测、原材料配套及各省市相关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分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政府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代表会员企业利益,维护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行业发展服务,为政府、社会服务,在业务主管部门与会员单位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行业管理上发挥指导作用;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及公共事业上发挥服务作用,同时,协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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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情况

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以及相关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我国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建筑遮阳作为建筑节能的一项关键技术,是简单而有效的建筑节能措施之一。合理设置的遮阳系统符合建筑特性,顺应节能减排的发展趋势,符合绿色环保的经济发展要求,得到我国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扶持。近年来,我国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序号发布 时间法律法规及 政策名称部门内容摘要
12022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行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积极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
22022年4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应不大于0.8。
32022年3月《“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因地制宜增设遮阳设施,提升遮阳设施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
42022年1月《“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完善建筑性能标准,合理确定节能、室内外环境质量、无障碍、适老化等建筑品质指标。研究制订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标准体系,完善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及评价标准,编制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相关标准。

(二)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建筑遮阳通用技术要求》(编号为JG/T 274-2018)的定义,建筑遮阳产品(solar shading product of building)是指安装在建筑物上,用以遮挡或调节进入室内太阳光的装置,通常由遮阳材料、支撑构件、调节机构等组成。主要目的是减少太阳对建筑物的紫外线、眩光和热量辐射,阻断太阳所产生的热空气与建筑物之间的对流。建筑遮阳除了具有节能保温、遮阳遮光的用途外,还兼备防雨、防虫、防寒、防潮、防风沙以及隔音降噪等作用。

根据中国建筑遮阳材料协会的统计,2021年,全国功能性建筑遮阳行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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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数量约3,000余家,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约180余家。从厂商看,在我国建筑遮阳行业竞争格局中,参与竞争的企业形成了三个层级明显的梯队。以公司为代表的第一梯队企业生产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及口碑均属国内上乘水平,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研发实力雄厚,面向中高端市场,保持着较高的毛利率;第二梯队企业产品质量低于第一梯队,生产规模中等,技术水平较低,产品种类较少,毛利率处于中等水平;第三梯队为数量众多的作坊式企业,规模较小、质量较低,产品主要供应国内低端市场,以价格竞争为主要竞争方式。目前,我国的功能性遮阳产品还处于市场导入期,企业的生产规模还相对较小,集中度很低,2021年功能性遮阳产品的渗透率还不到5%。随着政府对鼓励使用功能性遮阳产品支持力度的加大,消费者对功能性遮阳产品各项功能的认可,绿色节能环保概念认识的深入,简约式装饰风格的引导,产品的市场渗透率将不断提升。国外发达国家的功能性遮阳材料市场已经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国际遮阳产品厂商Hunter Douglas、Phifer、Mermet、Gale Pacific、Junkers & Müllers、Serge Ferrari等占据了全球大量的市场份额。这些企业多创始于20世纪50年代,与现代建筑遮阳产业的兴起几乎同步,拥有深厚的行业积淀。对于经济不够发达的区域,低端产品仍占据主流,大部分市场份额由当地的众多中小企业瓜分。从销售分布来看,国外大型企业主要的销售收入来自发达国家,且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洲和亚洲。在欧洲、美洲、亚洲、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与地区功能性遮阳产品已经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市场相对成熟,市场渗透率达70%以上,且遮阳产品属于家居消费品,进入了建材家居超市,消费者使用更换周期为3-5年或更短。

(三)行业近三年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近三年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发展情况

(1)行业生产工艺的发展情况

近些年,遮阳行业发展速度较快,在遮阳材料行业标准趋严、下游客户对遮阳材料的质量要求提升的背景下,行业的技术水平稳步提升。目前,国内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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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材料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能够符合产品的质量要求,可满足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建筑节能概念的不断深入、遮阳系列标准的逐步出台、人们对居住环境人文要求的进一步提高,都推动着建筑遮阳行业的发展。同时,电动装置和智能控制系统的大量使用以及玻璃幕墙建筑的大量崛起也为建筑遮阳行业的发展开创了新的领域。目前行业通过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和信息化系统为遮阳产品制造赋能。一方面,通过先进的智能化和自动化设备的引进,实现产品从生产、检验、包装、仓储等多环节的自动化,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节约人工成本;另一方面,随着设备精准度提升,相关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程度及可靠性亦将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优化产品工艺方案,实现产品品级率的提高。

(2)行业新技术的发展情况

功能性遮阳行业内的技术升级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对传统遮阳功能的优化,如近零能耗建筑中使用的动态遮阳系统。目前,这类智能化产品运用最多的是基于现场总线测控网络技术的控制系统。系统可实现下列功能:根据气象资料和日照分析结果,对不同季节、日期、不同时段及不同朝向的太阳仰角和方位角进行计算,再由智能控制器按照设定的时段,控制不同朝向的百叶翻转角度;还可根据建筑自身形态及周边情况建立遮挡模型,按照结果自动运行。比起传统手动控制或者简单电动控制产品,智能产品能量化室内环境从而做出最优操作,更有效地减少建筑能耗。智能遮阳产品将电控系统与普通产品进行有机结合,为功能性遮阳面料厂商带来了新的业绩增长点。二是新型功能的开发,如除甲醛遮阳产品。目前较为先进的除甲醛面料一般采用沸石微晶体分子涂层,通过提取沸石形成超纳米级微晶体,再将其附着在面料表面,即可利用其多孔特性吸附甲醛,再与其中特制的除甲醛助剂反应,将甲醛分解为水蒸气。由于甲醛处理问题近年来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重视,除甲醛窗帘的研发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开发了新的市场需求。未来,随着技术的革新和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功能性遮阳市场仍将得到进一步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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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绿色建材发展趋势

由于国家节能减排、降低能耗的大势所趋以及人民生活的实际需求,遮阳设施将得到广泛的运用。在建筑窗户或玻璃幕墙安装适宜的遮阳系统,可以达到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提高室内居住舒适性的效果。主要目的是减少太阳对建筑物的紫外线、眩光和热量辐射,阻断太阳所产生的热空气与建筑物之间的对流。使用遮阳设施除了具有节能保温、遮阳遮光的用途外,还兼备防雨、防虫、防寒、防潮、防风沙以及隔音降噪等作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遮阳设施的运用还将向中小城市和农村逐步发展。现代建筑师在进行建筑物设计时,也越来越多的考虑同时纳入遮阳设计。建筑能耗占我国能源总消耗的比重超过20%,推行建筑节能成为我国降低总体能耗、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国家接连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等多项政策方针,一方面要求对现有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另一方面对新建筑实施更为严格的节能标准。在此趋势下,环境友好、节能降耗的遮阳材料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全球化发展趋势

近年来大型遮阳产品生产企业大力开展全球业务。作为行业龙头的HunterDouglas目前在全球拥有多家制造子公司和成品组装子公司,产品销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此外,Phifer、Gale Pacific、Junkers & Müllers、Serge Ferrari等公司也基本在欧洲、亚洲、美洲等设有办事处或子公司,产品销售范围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如玉马、西大门等公司也紧跟发展趋势,以全球市场为目标,销往多个国家和地区。

(四)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竞争企业

1、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中国建筑遮阳材料协会的统计,2021年,全国功能性建筑遮阳行业企业数量约3,000余家,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约180余家,国内遮阳材料行业集中度不高,相对分散。而在国外,Hunter Douglas、Phifer、Merm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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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le Pacific、Junkers & Müllers、Serge Ferrari等占据了全球大量的市场份额,在欧洲、美洲、亚洲、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与地区功能性遮阳产品已经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市场相对成熟,市场渗透率达70%以上。

2、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为我国功能性遮阳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国标主编单位,先后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遮阳窗饰新材料创新示范基地”等荣誉。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强大的研发能力、丰富的产品系列以及专业化的服务能力,赢得了全球客户的长期信任,与全球六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建立了稳定而密切的合作关系。

3、行业主要竞争企业

(1)国内企业

1)先锋新材

先锋新材(证券代码300163)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主要从事阳光面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先锋新材于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4年先锋新材收购了澳大利亚上市公司KRS公司,KRS公司主要从事遮阳成品的生产和销售。

2)西大门

西大门(证券代码605155)创建于1989年,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和可调光面料等,并逐步向功能性遮阳成品拓展。公司的主要产品可分为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可调光面料三类。

3)浙江永顺窗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永顺窗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是一家专注于窗饰产品及面料的开拓与发展的大型民营企业;其产品主要包括涂层面料、罗马帘、百折帘面料及成品。

4)常州霸狮腾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

常州霸狮腾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狮腾”)位于江苏省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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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系美国霸洋纺业集团于2001年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霸狮腾专注于阳光面料的研发和生产。

5)常州雅美特窗饰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雅美特窗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雅美特”,证券代码:870293)于2016年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雅美特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主要从事卷帘、百折帘等窗饰面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6)浙江大爱窗饰有限公司浙江大爱窗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爱窗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是一家专注于窗饰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规模型生产企业。大爱窗饰产品包括斑马帘、香格里拉帘、百折帘、蜂巢帘、特种卷帘等。7)温多利遮阳材料(德州)股份有限公司温多利遮阳材料(德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温多利”,证券代码:

873809)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依托于新西兰及澳大利亚的资金与技术支持,专业研发、生产高品质阳光面料、遮光面料,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档遮阳面料专业制造商。

(2)国外企业

1)Hunter Douglas GroupHunter Douglas Group是一家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上市的跨国控股集团,成立于1919年,总部位于荷兰王国鹿特丹市,主要从事窗饰产品、建筑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服务。集团旗下的世界著名品牌有乐思龙、钛科丝、NBK、3form和乐思富等。

Hunter Douglas Group在中国的业务划分为“窗饰产品”和“建筑产品”两大业务板块,窗饰产品业务板块包括时尚窗饰(含家用、商用与电机及控制系统)、酒店业务和3form艺术透光材料;建筑产品业务板块包括吊顶、外墙(含金属外墙和建筑陶板)和建筑遮阳。2)PhiferPhifer是美国阿拉巴马州一家历史悠久的家族企业,专业生产特种高档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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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织物,如室外家具装饰布、遮阳网、防虫网、壁饰织物等产品,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全球特种纤维织物和遮阳网生产商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休闲家居、建筑工程、军工等多个行业。

3)Gale PacificGale Pacific是一家在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是专业面料和相关领域的全球领导者,主要产品包括商业及工业用途的户外和建筑遮阳、遮光材料,如遮阳棚、遮阳伞、外遮阳产品、遮阳纺织面料等,主要运用于建筑、农业、家居装饰、俱乐部和电子商务领域,起到建筑遮阳和作物保护的作用。GalePacific作为高端商业和工业应用的高级聚合物面料的生产商,是全球最大的技术面料生产商之一。4)Junkers & MüllersJunkers & Müllers成立于1950年,位于以纺织品制造业而闻名的德国门兴格拉德巴赫市。Junkers & Müllers主要生产各种用途的高端面料,同时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包括织物遮阳产品、数码印花面料以及特种面料等。

5)Serge FerrariSerge Ferrari是一家在巴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是柔性复合织物技术全球领导企业之一。Serge Ferrari技术织物的轻柔,耐用及可循环利用等特性,能满足消费者功能性及美观性的综合需求,广泛应用于建筑及设计,工业及特种应用,家具及游艇等行业。

(五)行业主要的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功能性遮阳材料具有优异的光学性能和物理特性,广泛应用于室内外各种场合。为了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许多功能性遮阳材料生产企业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开发。但是,随着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技术的发展,功能性遮阳材料,尤其是中高端功能性遮阳材料,仍然面临着很多挑战,这也对遮阳材料生产企业的技术研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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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遮阳材料的性能要求严格,对生产设备的精度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生产需要使用精密仪器和加工设备,也需要对配方、工艺以及下游行业发展的深刻理解和经验积累。综上所述,行业的新进入者很难满足生产中高端遮阳材料所需的技术、设备和经验积累等的要求,因此遮阳材料行业对新进入者存在技术壁垒。

2、人才壁垒

遮阳材料行业的整体技术集成度非常高,涉及多个领域的技术应用。遮阳材料生产企业需要掌握多项技术,包括纺织、化工、机械等领域的知识,并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技能。此外,遮阳材料生产企业还需要大量具备相关从业经验的人员参与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设备改造等方面的工作中来。

国内建筑遮阳企业高级人才匮乏,与国外大型品牌商仍存在一定差距,而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和营销人才是遮阳材料生产企业成功的关键。目前行业内人才主要集中于少数规模较大、具有先发优势的企业中,因此遮阳材料行业对新进入者存在人才壁垒。

3、资金壁垒

功能性遮阳材料生产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需要大量投资,包括厂房和生产线的建设、技术的研发和购买、设备的更新以及人员的招聘和培训等。中高端遮阳材料的生产更需要引进价格昂贵的进口设备。同时,具有一定规模的遮阳材料生产企业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模式和下游客户对遮阳材料生产企业提供一定的付款账期的需求,对企业的资金周转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新进入者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就无法在前期形成足够规模和先进的生产线,无法吸引高水平的技术人才,也无法保证充裕的流动资金进行日常备货和周转。因此,功能性遮阳材料行业对新进入者存在资金壁垒。

4、品牌壁垒

由于低端遮阳材料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其市场竞争激烈,以价格战为主要手段。功能性遮阳材料生产企业如果想获得更高的利润,就必须向中高端产品转型和发展。作为遮阳成品的主体材料,功能性遮阳材料的性能直接影响到最终产品的质量。下游客户一般对材料的可靠性、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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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度和市场声誉一般是产品质量的间接体现,因此品牌成为下游客户选择供应商时考虑的重要因素。这使得行业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建立足够数量的合作关系。因此,功能性遮阳材料行业对新进入者存在品牌壁垒。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上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发展情况

生产功能性遮阳材料的原材料主要为聚酯纤维、水性丙烯酸乳液以及PVC等化工原料,具有通用性。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行业内企业的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是石油化工行业的下游产品,其价格主要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及供求关系的影响。报告期内,国际原油价格始终处于震荡波动的格局中,导致行业内企业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也相应出现一定波动。目前上游原材料的各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已经形成了较为市场化的价格体系,上游原材料供应充足,不存在产能瓶颈。因此,本行业对上游企业依赖程度较小。

2、下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发展情况

本行业的下游为建筑遮阳产品生产商,下游客户的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产品结构、需求规模、发展速度有着直接的影响。

一方面,国内建筑遮阳市场尚在快速发展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建筑节能环保概念的不断深入,未来市场规模将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另一方面,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结构升级将促使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和产品的附加值要求逐渐提高,中高端面料需求日趋提升。未来建筑遮阳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品牌集中度和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将有力的支撑本行业优质企业的发展。

七、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1、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和阳光面料三大类上千个品种。公司所生产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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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性遮阳材料是集遮阳、节能、环保等多功能为一体,兼具抗菌、防污、除甲醛等特殊功能的新型绿色材料,符合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立足于全球建筑遮阳产业并全面参与全球高端市场的竞争,致力于为遮阳成品生产商提供高品质、高性能、高附加值的功能性遮阳材料与服务,综合实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持续提升技术工艺的同时,积累了大量的技术与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内外专业资源优势,应用于产品研发中,获得了多项技术专利,实现了技术的持续创新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是中国建筑遮阳行业龙头。公司基于自身的产品创新能力以及对市场潮流的把控,不断丰富产品品类,调整产品结构,充分挖掘市场需求和客户偏好,获得了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0%左右,产品销往全球六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与国内外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突出的客户资源优势,在全球建筑遮阳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功能性遮阳材料,包括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和阳光面料三大类,公司产品应用范围广,可广泛应用在家居内遮阳、公共建筑工程内遮阳、外遮阳。具体情况如下:

(1)遮光面料

遮光面料是指将水性丙烯酸乳液和其他辅料、助剂共混成整理液,通过一系列特殊的后整理工艺将其均匀涂覆到织物上,然后经过高温固化,在织物上形成一层致密的薄膜,赋予织物一定的功能性,从而实现织物的高平整度、高尺寸恒定性、高耐候性、高遮光性等特性。如在水性丙烯酸乳液中添加特殊的整理剂,可得到具有防水、防火、防油、防污、防UV、除甲醛、高隔热等各种功能性的涂层布料。

遮光面料根据遮光属性可以分为半遮光系列和全遮光系列。半遮光面料即面料在阳光照射下,光线可部分穿透面料,既能实现一定的透光性(达到50%-80%的遮光效果),又实现了保护隐私的作用;全遮光面料是指在阳光照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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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光无法穿透面料,从而实现高遮光的要求,主要用于会议室等对遮光要求高的场所。根据结构样式可以分为垂直帘系列和卷帘系列两大类。卷帘是指通过把遮光面料卷在一根圆管上,并通过圆管的卷和放,调节面料的上下高度,从而实现调节光线的目的。这种结构形式使用广泛,是消费者非常青睐的一种形式。垂直帘系列,宽度一般为89mm、100mm、127mm三种规格的条状面料,因一片片垂直于上端导轨而得名,通过导轨来实现条状面料的左右180度旋转,从而实现调节光线的目的。

具体类别产品图示
垂直帘半遮光款
垂直帘全遮光款
卷帘半遮光款
卷帘全遮光款

遮光面料是集遮光、功能性、经济性、美观性、便捷性的面料。遮光性上具有减弱光线、遮挡强光的作用,可满足人们对不同光线强度的需求;功能性上可实现防水、防火、防油、防污、防UV、除甲醛、高隔热等功能;经济性上,价格相对较低;视觉效果上简洁、美观;便捷性上操作简单,易操控。

(2)可调光面料

可调光面料是通过特殊织造工艺一次成型,织造成兼具遮光部分和透光部分的面料,实现两层相互错位调光或三层组织结构调光效果。可调光面料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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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新颖、调节光线便捷、品种多、颜色丰富等特点,自2006年进入国内市场以来,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并且一直成为市场首选产品。按照工艺组织结构和外观分类,可分为:柔纱双层调光基础款、柔纱双层调光精细款、柔纱双层调光提绣印款、柔纱多层调光香格里拉系列、柔纱多层调光其他系列,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类别产品图示
柔纱双层调光基础款
柔纱双层调光精细款
柔纱双层调光提绣印款
柔纱多层调光香格里拉系列
柔纱多层调光其他系列

可调光面料因其结构新颖、调节光线方便、美观大方、遮阳节能的特点,自2006年引入中国后,通过窗帘店或软装店的渠道,快速被家居消费者所接受,取代了一部分传统布艺帘,用在家庭书房窗户、阳台窗户等内遮阳设施。

(3)阳光面料

阳光面料是由改性PVC包覆聚酯纤维或玻璃纤维形成的包覆丝织造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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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面料稳定性极佳,尺寸稳定不易伸长,经常年累月的日晒不易变形,适合长期使用;开孔均匀,可提供不同的开孔率满足不同的遮阳、透光、通风要求;阻燃等级高,能满足高楼和公共建筑较高的防火安全标准。根据材料及调光方式的不同,阳光面料可分为以下四种:

具体类别产品图示
阳光面料基础款
阳光面料玻纤款
阳光面料双层调光帘
阳光面料提印款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情况

1、生产模式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计划管理、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等生产管控流程,并通过了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等体系认证。公司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下达、跟进和督察,品质部负责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验、判定和追溯,仓储部负责办理原辅料的入库和产成品的出库。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接到订单后,生产部会根据交期、设备情况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及时协调、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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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产品交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公司会在“以销定产”的总体基础上,根据市场和销售情况设置一定的库存商品量,并根据预测的市场需求进行主动备货,以此缩短产品的交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粘性。在具体生产过程中,生产部根据营销中心的订单情况和销售情况并结合采购情况、生产安排情况编制合理的生产计划并下达生产任务,技术工艺部负责制定各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工艺指示单和产品工艺技术标准,对生产过程进行工艺纪律检查、过程查验及提供技术支持。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常规物料由仓储部依据安全库存标准预先采购备库,并根据订单及生产情况及时补充,保障生产各环节顺畅。生产车间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工艺指示单等技术文件及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品质部对各工序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将质量检验、监控情况反馈给生产车间,并对最终产品品质进行检验,而后由仓储部办理入库。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聚酯纤维、水性丙烯酸乳液、PVC等,上述原材料的市场供给均较为充足。公司生产车间根据销售订单及生产计划形成物料采购需求计划,仓储部结合原材料安全库存和原材料起订量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形成采购申请。采购员根据采购申请单选择两到三家合适的供应商询价、比价、议价,并将询价单报采购主管和总经理审批。采购部根据审批后的价格,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与供应商约定具体交货数量及交期,供应商按订单要求发货。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原材料采购管理流程与实施细则》及《供应商管理流程及实施细则》等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加强内部采购流程管控和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考核评估,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交期以及售后服务能够满足公司的需求。公司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的相关程序建立供应商管理规程,对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定期评价、采购控制、成本管理等环节都有严格规定。采购部通过对供应商特征信息(供应能力、发展潜力、企业规模和知名度等),供应商业务状况(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产品交期、销售业绩、人员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售后服务及合作态度等)等进行全面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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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合格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并从供应商生产规模、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日常监督和动态评审。

3、销售模式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销售流程,由营销中心负责产品销售推广以及客户维护工作。公司客户主要为遮阳产品生产商,客户取得方式主要为展会推广、客户介绍、实地开发和主动洽谈等。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0%左右,产品远销全球六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以欧洲、亚洲、美洲市场为主;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0%左右,分布在全国各省份,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地区。公司客户基础稳固,与国内外大型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的产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向客户进行买断式销售。公司接收客户下达的订单后,分析客户需求,与客户沟通确认价格、交期后,签订销售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完成交货。

(三)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遮光面料14,378.7831.5816,799.0832.1817,779.0135.5913,226.5636.04
可调光面料11,671.4825.6315,949.4630.5516,223.0432.4711,175.8930.46
阳光面料14,492.5631.8317,748.5233.9915,958.8231.9412,292.9833.50
其他4,987.6410.951,713.243.28----
合计45,530.46100.0052,210.30100.0049,960.87100.0036,695.42100.00

2、主要产品产量及销量情况

发行人主要的产品为功能性遮阳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类别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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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平方米/年、万平方米、%

年度产品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
2023年1-9月遮光面料2,715.81984.28995.2681.01
可调光面料1,215.781,215.04
阳光面料1,136.33915.71881.6580.58
其他1,091.30877.40764.9080.40
合计4,943.443,993.173,856.8580.78
2022年度遮光面料4,094.171,167.111,222.3169.24
可调光面料1,667.531,556.37
阳光面料1,175.551,080.471,067.1391.91
其他306.97395.87281.29128.96
合计5,576.694,310.994,127.1077.30
2021年度遮光面料3,545.591,614.141,521.0596.32
可调光面料1,800.921,816.20
阳光面料1,006.981,030.97992.63102.38
合计4,552.574,446.034,329.8897.66
2020年度遮光面料3,075.311,225.961,155.2478.57
可调光面料1,190.431,229.32
阳光面料844.22809.85767.5695.93
合计3,919.543,226.243,152.1282.31

注:上表销量为公司自行生产的遮阳材料销量,不包括外采后销售的销量。

3、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1SHADES DE MEXICO SA DE CV AV4,135.918.67%
2BAMAR-POL SP. Z O. O2,099.244.40%
3TOP RAAM DECORATIES B.V.、TOP TEXTILES CANADA INC.、TOP WINDOW COVERING USA INC、TOP WINDOW COVERING UK LTD1,776.233.72%
4TRENDIY B.V.、DECORATUM SP. Z O.O.1,732.773.63%
5NEXT ERA LLC、NEXT ERA INDUSTRY LIMITED983.392.06%
合计10,727.53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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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1SHADES DE MEXICO SA DE CV AV4,493.998.22%
2PRZEDSI?BIORSTWO PRODUKCYJNO HANDLOWE BAMAR-POL D.BLACHA SPOLKA JAWNA2,844.095.20%
3TRENDIY B.V.、DECORATUM SP. Z O.O.2,252.954.12%
4NEXT ERA LLC、NEXT ERA INDUSTRY LIMITED1,590.882.91%
5UNITED BLINDS(UK)LTD、HOME CREATI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1,544.512.83%
合计12,726.4123.28%
2021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1SHADES DE MEXICO SA DE CV AV3,318.886.38%
2PRZEDSI?BIORSTWO PRODUKCYJNO HANDLOWE BAMAR-POL D.BLACHA SPOLKA JAWNA3,166.486.08%
3TRENDIY B.V.、DECORATUM SP. Z O.O.3,000.775.77%
4上海家馨纺织品有限公司2,086.694.01%
5UNITED BLINDS(UK)LTD、HOME CREATI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1,891.963.64%
合计13,464.7725.87%
2020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1PRZEDSI?BIORSTWO PRODUKCYJNO HANDLOWE BAMAR-POL D.BLACHA SPOLKA JAWNA2,813.667.31%
2SHADES DE MEXICO SA DE CV AV2,676.046.95%
3TRENDIY B.V.、DECORATUM SP. Z O.O.1,962.605.10%
4NEXT ERA LLC、NEXT ERA INDUSTRY LIMITED1,603.774.17%
5UNITED BLINDS(UK)LTD、HOME CREATI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1,478.343.84%
合计10,534.4227.36%

注1:上述前五大客户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计算。注2:PRZEDSI?BIORSTWO PRODUKCYJNO HANDLOWE BAMAR-POL D.BLACHASPOLKA JAWNA已更名为BAMAR-POL SP. ZO. O,系同一主体。注3:TOP WINDOW COVERING LLC已更名为TOP WINDOW COVERING USA INC,系同一主体。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百分之五十或向单个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之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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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前五大客户中占有权益。2021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新增上海家馨纺织品有限公司;2023年1-9月,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新增TOP RAAM DECORATIES B.V.、TOP TEXTILESCANADA INC.、TOP WINDOW COVERING USA INC、TOP WINDOWCOVERING UK LTD。上述客户均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上述客户合作规模增加主要系上述客户基于对公司产品质量及供货响应速度的认可给予公司的订单增加所致。

4、原材料、能源的采购及耗用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采购原辅材料包括聚酯纤维、水性丙烯酸乳液和PVC等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聚酯纤维7,478.2036.649,950.4536.148,530.5832.934,280.8929.09
水性丙烯酸乳液1,303.196.391,633.955.932,183.348.421,341.479.12
PVC1,098.015.381,924.376.992,140.158.261,207.558.21
其他10,530.4151.5914,025.0550.9413,054.0950.397,885.4853.59
合计20,409.81100.0027,533.82100.0025,908.16100.0014,715.39100.00

注:上表中的采购额不包括能源。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经营所需的主要能源包括电、蒸汽和天然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采购金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456.591,813.581,386.60978.84
蒸汽324.60415.59323.82253.49
天然气1,189.451,048.02794.544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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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品类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重
1浙江恒远化纤集团有限公司聚酯纤维1,594.427.81%
2江阴市科威塑业有限公司卷帘全遮光款1,354.226.64%
3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聚酯纤维1,156.765.67%
4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水性丙烯酸乳液974.364.77%
5杭州开氏化纤销售有限公司聚酯纤维918.494.50%
合计-5,998.2529.39%
2022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品类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重
1浙江恒远化纤集团有限公司聚酯纤维2,469.708.97%
2杭州开氏化纤销售有限公司聚酯纤维1,581.475.74%
3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聚酯纤维1,535.545.58%
4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水性丙烯酸乳液1,381.735.02%
5东艾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聚酯纤维1,371.554.98%
合计-8,339.9930.29%
2021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品类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重
1浙江恒远化纤集团有限公司聚酯纤维2,044.287.89%
2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水性丙烯酸乳液1,811.346.99%
3杭州开氏化纤销售有限公司聚酯纤维1,723.106.65%
4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淄博朗捷化工有限公司增塑剂、PVC1,594.166.15%
5东艾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聚酯纤维1,375.815.31%
合计-8,548.6833.00%
2020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品类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重
1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水性丙烯酸乳液1,092.137.42%
2浙江恒远化纤集团有限公司聚酯纤维955.46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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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聚酯纤维839.885.71%
4江阴市科威塑业有限公司卷帘全遮光款785.285.34%
5杭州开氏化纤销售有限公司聚酯纤维754.105.12%
合计-4,426.8430.0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超过百分之五十或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2021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东艾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淄博朗捷化工有限公司。东艾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主要系公司因生产需要对东艾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特种聚酯纤维需求增大。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淄博朗捷化工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系其当年PVC报价较有优势,公司采购量增大所致。东艾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淄博朗捷化工有限公司是公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

6、产品进口国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26,537.50万元、36,635.63万元、39,828.78万元和32,133.3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93%、70.40%、

72.86%及67.32%。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墨西哥、美国、荷兰、波兰、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港澳台地区等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进口国对公司产品的进口无限制,也未发生因贸易摩擦对产品出口产生影响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各主要进口国未发生针对公司的重大贸易纠纷。

7、公司生产经营的环保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小,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公司对主要污染物的处理情况如下:

(1)废水

公司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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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气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根据各车间废气的特点,选用适合的废气处理设施,过滤处理后进行排放。

(3)噪声

公司通过安装减震垫圈、设置降噪区域及设置单独空压机机房等方式降低设备噪声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公司建立了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危险固废进行暂存,其中丙烯酸纺织乳液桶由厂家回收循环利用,喷淋沉淀物、废油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8、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1)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产能升级与扩充

近年来,公司为了满足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对老旧生产设备进行持续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购置国际先进水平的机器设备,提高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率。公司通过新建生产厂房,扩充先进生产及配套设备的方式,帮助公司克服现有产能瓶颈,同时进一步丰富公司遮阳材料产品类型。

2)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集结国内遮阳材料领域优秀研发人员,不断在研发设计和产品创新方面发力,把握并引领遮阳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国内外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功能性、环保性中高端产品为技术研发重点,坚持加大产品品种开发、新材料应用、生产工艺流程改进等方面的投入,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满足市场的创新需求,同时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市场营销及品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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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品牌推广方面,公司持续加强“玉马”品牌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高品质、优服务的品牌形象。在营销体系建设方面,时刻关注市场变化与消费者需求,不断完善公司的营销网络,利用公司的规模生产、工艺水平、产品质量、技术创新、产品齐全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开拓国内外的市场空间,巩固和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产品的销量。

(2)未来发展战略

作为国内领先的建筑遮阳材料供应商,公司坚持以“为窗饰行业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为使命,以“注重产品品质、满足客户需求”为价值观,坚持以产品为中心的创新发展之路,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山东、面向全球,逐步巩固并提升市场占有率,形成以遮阳面料研发生产为基础的全球化市场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建筑遮阳材料企业,实现成为“建筑遮阳材料行业领跑地位”的宏伟愿景。

未来,公司将不断拓展产品领域,遮阳材料产品线争取全面覆盖下游需求,挖掘产品在各细分领域的潜力,扩大市场份额。同时,在现有客户市场的基础上,公司将充分参与国内国际竞争,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优势寻找国内外优秀的并购及合作标的。

八、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的技术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工艺的创新,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公司为我国功能性遮阳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国标主编单位,荣获我国 “中国遮阳窗饰新材料创新示范基地”等荣誉。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强大的研发能力、丰富的产品系列以及专业化的服务能力,赢得了全球客户的长期信任,与全球六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建立了稳定而密切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费用1,276.441,799.511,744.971,2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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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47,729.0754,661.5452,037.8538,501.17
研发费用占比2.67%3.29%3.35%3.14%

(二)公司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以及其应用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自主研发的理念,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获得授权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专利共131项,其中包括16项发明专利和115项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通过多年的运营与探索,公司掌握了遮阳材料研发、生产的核心技术,均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授权专利技术详见本节之“九、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之“(二)无形资产”之“3、专利权”。

(三)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共113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0.62%。研发中心已形成较有效的研发人员激励机制,从而激发研发人员潜能与创造力,加快核心技术形成效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研发人员总数1131058979
公司员工总数1,0641,027882718
研发人员占比10.62%10.40%10.09%11.00%

(四)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研发策略,核心产品和关键技术主要来源于内部创新与自主研发。公司主要产品为遮阳材料,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及产品升级,从而实现研发创新成果的市场转化。同时,公司密切关注用户需求,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价值,保证产品和市场需求的匹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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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和其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7,332.092,578.2914,753.8185.12%
机器设备40,158.3414,783.6125,209.8463.19%
运输设备321.13201.77119.3637.17%
办公及其他资产1,108.75643.43465.3341.97%
合 计58,920.3118,207.1040,548.3469.10%

注:成新率=设备净值/设备原值,下同。

1、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生产经营设备主要包括涂层机、定型机、编机等,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原值净值成新率使用主体
1PVC立式涂层机1,068.81924.9786.54%玉马遮阳
22.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962.66699.7372.69%玉马新能源
3高分子浸轧涂层机836.54723.9686.54%玉马遮阳
41#定型涂层线572.10558.5297.63%玉马遮阳
52#定型涂层线487.15475.5897.62%玉马遮阳
6涂层机9#线471.15370.4478.62%玉马遮阳
7涂层机10#线440.34363.6582.58%玉马遮阳
8室内消防及消防泵房工程394.90254.2264.38%玉马遮阳
9定型机5#线319.45132.3141.42%玉马遮阳
10卡尔迈耶分条整经机290.69283.7997.63%玉马遮阳
11高性能空气变形丝机DP5-TC/TF235.01158.7367.54%玉马遮阳
12定型机8#线225.00119.9153.29%玉马遮阳
13卡尔迈耶分条整经机214.02163.1976.25%玉马遮阳
14提花经编机206.69178.8786.54%玉马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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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原值净值成新率使用主体
合计6,724.515,407.8780.42%-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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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及建筑情况

(1)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有的房屋及建筑物如下表:

序号证书证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权利类型权利 性质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否抵押
1鲁(2019)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35485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金光西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幢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交通、仓储35,332.0023,140.042067.07.20
2鲁(2020)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19686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金光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9幢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交通、仓储35,332.00252.372067.07.20
3鲁(2020)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19687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金光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0幢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交通、仓储35,332.00195.452067.07.20
4鲁(2019)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35493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金光西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幢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交通、仓储26,464.0023,041.162067.12.03
5鲁(2020)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19656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金光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8幢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其他36,426.001,875.332068.12.02
6鲁(2019)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35483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金光西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交通、仓储36,426.0014,306.442068.12.02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91

序号证书证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权利类型权利 性质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否抵押
幢01室
7鲁(2019)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35484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金光西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6幢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交通、仓储36,426.004,235.922068.12.02
8鲁(2019)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35500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金光西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幢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交通、仓储25,553.004,224.642069.04.14
9鲁(2019)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35499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金光西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5幢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交通、仓储25,553.001,917.22069.04.14
10鲁(2020)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19662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金光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7幢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交通、仓储25,553.0011,765.612069.04.14
11鲁(2022)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20848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圣城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号车间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68,830.009,953.972070.05.05
12鲁(2022)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20849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圣城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号车间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68,830.0010,843.52070.05.05
13鲁(2022)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20850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圣城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号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68,830.003,742.232070.05.0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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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书证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权利类型权利 性质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否抵押
间01室
14鲁(2022)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20852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圣城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号车间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68,830.0015,842.862070.05.05
15鲁(2022)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20853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圣城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号车间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68,830.005,463.292070.05.05
16鲁(2022)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20851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圣城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仓库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仓储68,830.005,119.092070.05.05
17鲁(2022)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20855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圣城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助仓库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仓储68,830.00323.42070.05.05
18鲁(2023)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04344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圣城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期辅助车间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68,830.0015,499.082070.05.05
19鲁(2022)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20854号玉马遮阳单独所有寿光市文昌路以东、圣城街以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房01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其他68,830.00275.00207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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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建筑名称权利人建筑面积(㎡)用途
1门卫室玉马遮阳88.00门卫
22#车间北侧装卸棚玉马遮阳1,443.17产品装卸
31#车间西侧消防水池钢构房玉马遮阳1,518.56杂物放置
4厂区西南角在线监测屋玉马遮阳12.44排水监测
5厂区西南角杂物房玉马遮阳92.05杂物放置
6文家庄村共计12套住房玉马遮阳1,080.00员工宿舍
合计4,234.22-

注1:上述第1项门卫室由于部分建设范围超出建筑红线,无法办理对应房屋权属证书。注2:上述第2-5项临时建筑核准的使用期限已届满,且临时建设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注3:上述第6项12套住房系发行人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系在国有建设用地之上建造,因该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办理抵押担保,目前暂未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上述无证房产面积合计为4,234.22平方米,占发行人拥有的全部房屋建筑物面积的比例约为2.79%,占比较小。上述无证房产均属于辅助性设施或员工宿舍,不属于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需场所,不存在不可替代性,若该建筑后续被要求拆除,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产权守法情况的证明》,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一直遵守有关房产及建设法规的规定,房产取得及使用方式、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擅自施工、违章建设或超资质承建工程等违反房产及建设法规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房产及建设法规而受到或将要受到房产及建设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与房产及建设管理部门也不存在任何争议。

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瑕疵物业相关情况的承诺函》,承诺:“若公司(含子公司)因瑕疵房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该等瑕疵房产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导致公司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等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及时、无条件足额补偿公司的上述损失。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本人承诺,若本人未能遵守、执行上述承诺,在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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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本人承诺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执行上述承诺完毕为止。”

3、租赁房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有4处用于生产经营的租赁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房屋坐落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用途
1发行人保丰投资寿光市农圣街3510号4,320.002023.01.01- 2023.12.31办公 仓库
2玉马 美国REXFORD INDUSTRIAL SAFARI,LLC1960 Carlos Avenue, Building 10, Unit 6, Ontario,CA 917611,625.152023.1.01- 2026.1.31办公 仓库
3发行人青岛厚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47号(中启厚业中心)1303室300.302023.01.27-2026.01.31办公
4发行人山东顺顺利利建材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泺安路1号卡夫卡商务大厦写字楼701室写字间120.002023.7.25-2026.7.24办公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情况详见本节“九、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之“(一)固定资产情况”之“2、房屋及建筑情况”。

2、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如下:

序号权利人商标内容注册号有效期限至他项权利取得方式
1玉马遮阳337453482029.05.27原始取得
2玉马遮阳337299032029.05.27原始取得
3玉马遮阳337360272029.05.27原始取得
4玉马遮阳337215772029.05.27原始取得
5玉马遮阳337309862029.05.27原始取得

1-1-95

序号权利人商标内容注册号有效期限至他项权利取得方式
6玉马遮阳335582552029.07.06原始取得
7玉马遮阳335614192029.07.06原始取得
8玉马遮阳335760552029.07.13原始取得
9玉马遮阳327528372029.04.13原始取得
10玉马遮阳327558972029.04.13原始取得
11玉马遮阳327612242029.04.20原始取得
12玉马遮阳327540572029.07.27原始取得
13玉马遮阳327611512029.04.27原始取得
14玉马遮阳271602112029.02.06原始取得
15玉马遮阳271625442029.02.06原始取得
16玉马遮阳222962382028.01.27原始取得
17玉马遮阳222945962028.01.27原始取得
18玉马遮阳222949872028.01.27原始取得
19玉马遮阳222958722028.01.27原始取得
20玉马遮阳222959742028.01.27原始取得
21玉马遮阳222956032028.01.27原始取得
22玉马遮阳183594712026.12.20受让取得
23玉马遮阳183595292026.12.20受让取得
24玉马遮阳157072042026.03.13原始取得
25玉马遮阳157074792025.12.27原始取得
26玉马遮阳157074752026.04.06原始取得
27玉马遮阳157075212025.12.27原始取得
28玉马遮阳148707952025.10.13受让取得
29玉马遮阳148707542025.07.20受让取得
30玉马遮阳67244232030.07.27受让取得
31玉马遮阳39157662026.03.20受让取得
32玉马遮阳14646642030.10.27受让取得
33玉马遮阳275540492028.11.13原始取得

1-1-96

序号权利人商标内容注册号有效期限至他项权利取得方式
34玉马遮阳373886782029.11.20原始取得
35玉马遮阳373736872029.11.20原始取得
36玉马遮阳373733602029.11.20原始取得
37玉马遮阳373981602030.03.20原始取得
38玉马遮阳327600532029.04.27原始取得
39玉马遮阳441412402030.11.13原始取得
40玉马遮阳441457302030.11.13原始取得
41玉马遮阳441390922030.11.20原始取得
42玉马遮阳441448932030.11.20原始取得
43玉马遮阳441497122030.11.20原始取得
44玉马遮阳441530292030.11.20原始取得
45玉马遮阳667843202033.06.20原始取得
46玉马遮阳650590982032.11.27原始取得
47玉马遮阳637290012032.09.20原始取得
48玉马遮阳637141862032.10.06原始取得
49玉马遮阳637076992032.09.20原始取得
50玉马遮阳633177792032.09.20原始取得
51玉马遮阳633153512033.01.20原始取得
52玉马遮阳633135712032.09.20原始取得
53玉马遮阳633050022032.12.06原始取得
54玉马遮阳633035812032.09.13原始取得
55玉马遮阳692215212033.07.06原始取得
56玉马遮阳692154292033.07.06原始取得

(2)境外商标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外注册商标如下:

序号权利人商标内容注册号有效期限至取得方式
1玉马美国55029282028.06.25受让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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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商标内容注册号有效期限至取得方式
2玉马美国58012302029.07.08受让取得
3玉马美国58012172029.07.08受让取得

注:玉马美国持有的3项商标均受让自Sunmate Window Covering Technology Inc。

3、专利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如下: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专利类型取得方式
1玉马遮阳窗帘布(五防斑马帘02)202330042938X2023/2/10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玉马遮阳窗帘布(五防斑马帘01)20233004294642023/2/10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3玉马遮阳窗帘布(五防斑马帘03)20233004293372023/2/10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4玉马遮阳窗帘布(五防斑马帘04)20233004291822023/2/10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5玉马遮阳一种成品窗帘布绕卷装置20231001522872023/1/6发明原始取得
6玉马遮阳窗帘轴端板20223078753532022/11/2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7玉马遮阳型材(1)20223078753342022/11/2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8玉马遮阳型材(2)20223078753152022/11/2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玉马遮阳一种多层防风窗帘20222312832192022/11/2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玉马遮阳一种免拉绳卷帘20222266497762022/10/1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玉马遮阳蜂巢帘20223063549842022/9/26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2玉马遮阳一种帘布储布机构20222253711382022/9/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3玉马遮阳一种帘布折叠机构20222253694812022/9/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4玉马遮阳一种拉带机用点胶机构20222253694772022/9/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5玉马遮阳一种蜂巢帘20222253692462022/9/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6玉马遮阳一种高度可调的折叠式窗帘20222249232782022/9/2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7玉马遮阳用于窗帘布生产的抗拉性质量检测设备20221107548322022/9/5发明原始取得
18玉马遮阳一种窗帘布生产用面料送料装置202210935097X2022/8/5发明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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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专利类型取得方式
19玉马遮阳一种用于窗帘布的韧性检测设备20221093549282022/8/5发明原始取得
20玉马遮阳一种基于窗帘布生产的熨烫设备20221090192242022/7/29发明原始取得
21玉马遮阳窗帘布(Amazon19)20213087266332021/12/30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2玉马遮阳一种丙烯酸涂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固化物、户外建筑202111647767X2021/12/29发明原始取得
23玉马遮阳窗帘布(DS2)202130847211X2021/12/22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4玉马遮阳窗帘布(BL52)20213084721392021/12/22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5玉马遮阳窗帘布(BL58)20213084720732021/12/22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6玉马遮阳窗帘布(自行车)20213084720692021/12/22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7玉马遮阳窗帘布(BL48)20213084718502021/12/22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8玉马遮阳一种控光窗帘20212280095722021/11/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9玉马遮阳一种窗帘布及窗帘结构20212278907272021/11/1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0玉马遮阳一种型材结构20212276725102021/11/1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1玉马遮阳一种窗帘卷轴端板安装结构20212276724362021/11/1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2玉马遮阳一种窗帘收放装置安装结构20212276723472021/11/1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3玉马遮阳一种防风窗帘结构20212276721922021/11/1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4玉马遮阳一种窗帘盒20212276702292021/11/1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5玉马遮阳型材(3)20213073975922021/11/1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36玉马遮阳一种窗帘配重结构20212275054862021/11/1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7玉马遮阳一种带缝隙遮挡的帘布及具有该帘布的窗帘20212269564792021/11/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8玉马遮阳一种布卷自动分拣系统20212258669352021/10/2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9玉马遮阳物料框架20213069667402021/10/2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40玉马遮阳一种布卷自动整形机20212255225192021/10/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1玉马遮阳一种柔性夹取装置20212255153412021/10/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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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专利类型取得方式
42玉马遮阳一种竹节窗帘布20212035594122021/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3玉马遮阳传送带式静电纺丝机20202325472342020/12/3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4玉马遮阳一种竹节丝生产设备202023230651X2020/12/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5玉马遮阳一种高分子单丝包覆竹节丝成型设备20202323056442020/12/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6玉马遮阳一种高分子单丝收卷缓冲装置20202323056252020/12/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7玉马遮阳一种高分子单丝包覆速度调节装置20202322750282020/12/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8玉马遮阳一种高分子单丝包覆竹节丝成型设备及成型方法20201158688452020/12/29发明原始取得
49玉马遮阳一种垂直柔纱帘磁性配重结构20202292950792020/1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0玉马遮阳单丝批量涂覆机构202022881669X2020/12/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1玉马遮阳烘箱式单丝批量涂覆机20202288164692020/12/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2玉马遮阳单丝批量涂覆机专用丝线接续机构20202287457982020/12/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3玉马遮阳一种窗帘布单面喷涂机构202022670525X2020/11/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4玉马遮阳一种高反射面料喷涂设备20202267520342020/11/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5玉马遮阳一种单面喷涂面料专用收卷装置20202267052642020/11/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6玉马遮阳高分子单丝双色定量涂覆装置20202237882082020/10/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7玉马遮阳带激光测径的高分子单丝涂覆收卷装置20202230476812020/10/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8玉马遮阳一种帘布用吹风除尘机20202229751182020/10/1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9玉马遮阳一种万向调节帘布涂覆机20202228206002020/10/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0玉马遮阳窗帘布(BL24精细彩虹帘)202030594347X2020/9/30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61玉马遮阳窗帘布(灿若桃花BE32)202030592452X2020/9/30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62玉马遮阳窗帘布(春风拂柳BE30)20203059246762020/9/30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63玉马遮阳窗帘布(青黛BE33)20203059244832020/9/30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64玉马遮阳一种免打孔拉珠卷帘20202113014122020/6/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100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专利类型取得方式
65玉马遮阳一种窗帘布202020735051X2020/5/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6玉马遮阳一种窗帘布及窗帘布缝纫复合设备202020733657X2020/5/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7玉马遮阳一种窗帘布及窗帘布粘接复合设备20202073501492020/5/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8玉马遮阳一种垂直柔纱窗帘布的织造设备20202056702462020/4/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9玉马遮阳一种垂直帘专用超声波分切机20202036436492020/3/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0玉马遮阳一种便于纠偏的分切刀头机构20202036353182020/3/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1玉马遮阳一种垂直帘专用收卷机20202036350212020/3/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2玉马遮阳一种TPU复合面料20192247970232019/12/3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3玉马遮阳一种包覆式TPU复合材料生产设备20192243677692019/12/3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4玉马遮阳一种防护低速冲击的纺织组合材料的制备方法20191124643342019/12/9发明受让取得
75玉马遮阳防风卷帘立柱盒20193059155282019/10/29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76玉马遮阳防风卷帘立柱20193059153012019/10/29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77玉马遮阳防风卷帘内导轨20193059152992019/10/29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78玉马遮阳一种防风卷帘立柱20192183435932019/10/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9玉马遮阳带弹性件的导轨机构20192183434092019/10/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0玉马遮阳卡装式安全拉珠扣20192156752052019/9/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1玉马遮阳一种螺接式安全拉珠扣20192156751922019/9/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2玉马遮阳一种安全拉珠扣20192156735872019/9/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3玉马遮阳复合面料清洗机20192133937212019/8/1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4玉马遮阳数码喷绘产品烘干除味机20192133920422019/8/1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5玉马遮阳窗帘布(条纹)20193039664362019/7/2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86玉马遮阳窗帘布(方格)20193039635462019/7/2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87玉马遮阳一种塑料挡雨棚20191048844702019/6/5发明受让取得
88玉马遮阳一种窗帘盒安装辅助板20192053533662019/4/1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101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专利类型取得方式
89玉马遮阳窗帘布(花)20193007590782019/2/26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0玉马遮阳窗帘布(叶)20193007588552019/2/26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1玉马遮阳窗帘布(羽毛)20193007516822019/2/2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2玉马遮阳窗帘布(塔)20193007515212019/2/2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3玉马遮阳窗帘布(Ⅲ)20193002076402019/1/1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4玉马遮阳窗帘布(Ⅰ)20193002052892019/1/1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5玉马遮阳窗帘布(Ⅱ)20193002051512019/1/1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6玉马遮阳珍珠棉自动切断缠绕机20192004768532019/1/1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7玉马遮阳往复式抽线机20191002866372019/1/11发明原始取得
98玉马遮阳能消除摩尔纹的光线可调窗帘布20182039021712018/3/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9玉马遮阳窗帘布(3)20183009711562018/3/1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00玉马遮阳窗帘布(1)20183009711222018/3/1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01玉马遮阳窗帘布(2)20183009681872018/3/1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02玉马遮阳帘片内衬压痕机20172181461152017/12/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3玉马遮阳帘片内衬贴胶装置201721711871X2017/12/1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4玉马遮阳一种全自动遮阳蓬20172118944012017/9/1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5玉马遮阳一种全自动遮阳蓬20171083807082017/9/15发明原始取得
106玉马遮阳汽车隔热遮阳遮雨布20171073611122017/8/24发明受让取得
107玉马遮阳帘布平整度检测用辅助设备201720080282X2017/1/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8玉马遮阳绣花机专用收卷机20172008028342017/1/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9玉马遮阳涂层布剥离强度测试仪20172008028152017/1/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0玉马遮阳一种垂直百叶窗帘20172007997572017/1/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1玉马遮阳一款改进型可调光窗帘布20172000433642017/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2玉马遮阳一种具有动画效果的调光窗帘布20162143023742016/12/2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102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专利类型取得方式
113玉马遮阳一种可调光两用的窗帘布20162143022852016/12/2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4玉马遮阳一款改进的可调光窗帘布20162140987812016/12/2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5玉马遮阳窗帘布(C)201630128868X2016/4/13外观设计受让取得
116玉马遮阳窗帘布(D)20163012886752016/4/13外观设计受让取得
117玉马遮阳窗帘布(B)20163012884972016/4/13外观设计受让取得
118玉马遮阳窗帘布(E)20163012884822016/4/13外观设计受让取得
119玉马遮阳窗帘布(A)20163012884782016/4/13外观设计受让取得
120玉马遮阳一种包装用塑料泡沫厚度及压缩蠕变测试仪20161011482172016/3/1发明受让取得
121玉马遮阳一种窗帘布20152000860362015/1/7实用新型受让取得
122玉马遮阳窗帘布(1)20153000310392015/1/6外观设计受让取得
123玉马遮阳窗帘布(2)20153000294292015/1/6外观设计受让取得
124玉马遮阳窗帘布(2)201430040643X2014/3/4外观设计受让取得
125玉马遮阳窗帘布(1)20143004064442014/3/4外观设计受让取得
126玉马遮阳窗帘布20143000336082014/1/7外观设计受让取得
127益可佳一种防闷热口罩20202239204092020/10/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28玉马遮阳一种自动化立体仓库系统的管理方法20211125146122021.10.27发明原始取得
129玉马遮阳一种竹节丝生产设备及生产方法20201158576242020.12.29发明原始取得
130玉马遮阳一种双拼帘拉带机及双拼帘生产工艺20221117053542022.09.26发明原始取得
131玉马遮阳一种防风卷帘面料防脱扣20232102146752023.05.0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著作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持有著作权。

5、域名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域名情况如下:

1-1-103

序号域名名称注册人有效期限备案情况
1yumate.com玉马遮阳2004.08.25-2028.08.25鲁ICP备16051266号-1
2mr-banma.com玉马遮阳2018.09.18-2028.09.18鲁ICP备16051266号-2
3yuma.cn玉马遮阳2009.07.10-2028.07.10鲁ICP备16051266号-3
4vangood.com玉马遮阳2013.07.30-2026.07.30
5goodblinds.com玉马遮阳2013.12.12-2024.12.12
6banmaxiansheng.cn玉马遮阳2017.12.15-2023.12.15
7vangood.cn玉马遮阳2017.04.12-2027.04.12
8suncoolusa.com玉马遮阳2017.04.12-2027.04.12
9mr-zebra.com玉马遮阳2018.07.03-2028.07.03
10mr-banma.cn玉马遮阳2018.09.18-2028.09.18
11ecogachina.com益可佳2020.03.15-2025.03.15
12yuma1991.com玉马遮阳2020.11.12-2025.11.12
13yuma1991.net玉马遮阳2020.11.12-2025.11.12
14yuma1991.cn玉马遮阳2020.11.12-2025.11.12
15玉马股份.com玉马遮阳2021.01.03-2026.01.03
16玉马科技.com玉马遮阳2021.01.03-2026.01.03
17yumasuncool.com玉马遮阳2021.05.11-2026.05.11
18yumasuncool.cn玉马遮阳2021.05.11-2026.05.11
19yumatesla.com玉马遮阳2021.05.11-2026.05.11
20yumatesla.cn玉马遮阳2021.05.11-2026.05.11

注:第4-20项域名尚未实际建站或域名服务器未设置在境内,无需备案。

十、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持有特许经营权。

十一、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1-1-104

十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为拓展美国业务,在美国成立了子公司YUMA USA INC。发行人海外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1、全资子公司”。

十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及分配政策”。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65.3814,032.1610,805.03
现金分红(含税)4,266.432,633.60-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27.23%18.7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6,900.03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13,500.8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51.11%

(三)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1、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市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达到《公司章程》要求的标准;历次现金分红相关事项均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合规;董事会在年度报告中均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现金分红与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支出等业务的实际需求,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的要求,本着回报股东、

1-1-105

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综合考虑,公司实施相关现金分红计划。现金分红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十四、公司发行债券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805.03万元、14,032.16万元和15,665.38万元,平均可分配净利润为13,500.86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1-1-106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公司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23年1-9月财务报告,财务指标根据上述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公司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更详尽的财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一)审计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1148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基于对公司业务性质及规模的考虑,公司选取了净利润为基准确定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各期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为报告期各期净利润的5%。

以下财务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1-1-107

货币资金371,119,469.61475,655,400.92582,150,615.22261,535,588.01
交易性金融资产146,891,604.9720,038,000.0010,000,000.00-
应收账款80,119,640.9648,203,910.5842,077,905.8336,109,825.37
预付款项11,706,183.5711,455,204.908,604,297.049,702,685.81
其他应收款50,721,355.6142,816,819.225,122,573.481,328,925.58
存货175,663,127.49166,689,096.50118,094,516.3482,878,740.09
其他流动资产72,248.541,709,782.47464,005.201,413,358.01
流动资产合计836,293,630.75766,568,214.59766,513,913.11392,969,122.87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000,000.0020,000,000.00--
固定资产405,483,368.39344,442,746.32189,019,483.14173,103,716.49
在建工程45,810,963.7185,452,037.28112,796,587.3020,946,172.04
使用权资产6,306,207.00-2,032,396.43-
无形资产103,533,626.96105,283,098.26107,634,232.86110,070,922.12
长期待摊费用8,794,201.0910,930,578.628,711,986.125,123,885.92
递延所得税资产2,936,383.261,956,930.861,419,540.441,102,243.09
其他非流动资产20,572,848.9821,585,714.1021,061,909.745,914,779.43
非流动资产合计613,437,599.39589,651,105.44442,676,136.03316,261,719.09
资产总计1,449,731,230.141,356,219,320.031,209,190,049.14709,230,841.96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50,196,140.4545,736,555.8432,494,116.9230,082,043.32
合同负债14,616,775.2914,924,746.9412,096,817.5611,862,894.24
应付职工薪酬15,085,149.8913,584,460.2013,023,181.059,325,604.80
应交税费7,667,016.965,004,875.366,476,587.486,035,967.76
其他应付款5,007,650.493,770,756.592,834,376.772,822,320.48
其中:应付利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28,954.10-2,088,245.98-
其他流动负债283,110.67805,234.01370,415.85228,778.54
流动负债合计96,084,797.8583,826,628.9469,383,741.6160,357,609.14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3,626,043.85---
递延收益640,043.20605,225.81221,526.67278,086.67
递延所得税负债1,121,451.95961,209.86--

1-1-108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77,290,738.58546,615,410.41520,378,482.16385,011,656.29
其中:营业收入477,290,738.58546,615,410.41520,378,482.16385,011,656.29
二、营业总成本336,230,217.93365,920,492.19358,324,409.02269,520,685.77
其中:营业成本282,008,305.26318,916,922.62293,634,878.02205,671,753.33
税金及附加5,590,040.224,089,732.844,315,381.565,176,095.11
销售费用20,605,194.2621,448,191.8116,554,796.8512,348,481.25
管理费用25,506,830.3728,035,353.0129,512,649.5323,544,095.30
研发费用12,764,430.8917,995,127.3017,449,658.0812,074,618.90
财务费用-10,244,583.07-24,564,835.39-3,142,955.0210,705,641.88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9,359,060.2711,407,728.767,737,111.9195,876.41
加:其他收益408,301.36644,425.382,054,382.80978,037.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211,318.813,011,553.323,297,291.112,510,322.5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51,604.9738,0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742,877.27-2,610,177.10-697,665.99-990,650.38

非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合计5,387,539.001,566,435.67221,526.67278,086.67
负债合计101,472,336.8585,393,064.6169,605,268.2860,635,695.81
股东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308,131,200.00237,024,000.00131,680,000.0098,760,000.00
资本公积477,594,393.07548,701,593.07654,045,593.07336,145,350.05
其他综合收益785,295.12360,322.36-563,373.16-411,200.10
盈余公积51,516,042.6051,516,042.6036,364,189.9522,403,567.45
未分配利润510,231,962.50433,224,297.39318,058,371.00191,697,428.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348,258,893.291,270,826,255.421,139,584,780.86648,595,146.15
股东权益合计1,348,258,893.291,270,826,255.421,139,584,780.86648,595,146.1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449,731,230.141,356,219,320.031,209,190,049.14709,230,841.96

1-1-109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125,325.93-3,059,534.93-4,165,096.66-2,019,829.0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422.37-223,722.1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39,963,542.59178,712,762.52162,319,262.22115,968,851.43
加:营业外收入36,137.761,725,780.931,145,008.5710,509,940.26
减:营业外支出322,796.99408,740.51260,362.62862,811.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39,676,883.36180,029,802.94163,203,908.17125,615,979.89
减:所得税费用20,004,898.2523,376,023.9022,882,343.4217,565,670.7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9,671,985.11156,653,779.04140,321,564.75108,050,309.1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9,671,985.11156,653,779.04140,321,564.75108,050,309.1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9,671,985.11156,653,779.04140,321,564.75108,050,309.1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24,972.76923,695.52-152,173.06-361,402.27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24,972.76923,695.52-152,173.06-361,402.27
七、综合收益总额120,096,957.87157,577,474.56140,169,391.69107,688,906.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20,096,957.87157,577,474.56140,169,391.69107,688,906.8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390.510.510.47
(二)稀释每股收0.390.510.510.47

1-1-110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66,283,804.85564,766,965.77533,589,509.14396,842,253.66
收到的税费返还16,498,059.0039,790,989.2727,572,879.1811,199,549.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255,989.4914,812,175.5511,208,542.6412,425,957.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4,037,853.34619,370,130.59572,370,930.96420,467,760.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2,080,266.34339,192,539.68305,905,750.01181,307,690.2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6,443,724.1680,670,234.0863,886,189.6045,293,101.84
支付的各项税费24,062,016.9329,677,200.7826,745,958.9421,994,037.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160,273.8325,107,366.3424,284,952.0923,322,901.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5,746,281.26474,647,340.88420,822,850.64271,917,730.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291,572.08144,722,789.71151,548,080.32148,550,029.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0,450,000.00275,242,000.00799,070,000.00818,32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249,318.813,011,553.323,297,291.112,510,322.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2,000.00257,675.0021,879.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3,699,318.81278,305,553.32802,624,966.11820,852,202.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2,443,536.73148,215,106.08193,842,635.3153,649,567.51
投资支付的现金256,190,000.00305,242,000.00809,070,000.00818,32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992,32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8,633,536.73495,449,426.081,002,912,635.31871,969,567.51

1-1-111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934,217.92-217,143,872.76-200,287,669.20-51,117,365.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66,218,792.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6,218,792.4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2,664,320.0026,336,000.00-14,814,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77,557.972,369,665.2517,491,183.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041,877.9728,705,665.2517,491,183.7614,814,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041,877.97-28,705,665.25348,727,608.69-14,814,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3,403.529,466,928.31-2,763,162.60-8,707,841.1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1,727,927.33-91,659,819.99297,224,857.2173,910,823.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4,813,837.92556,473,657.91259,248,800.70185,337,977.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3,085,910.59464,813,837.92556,473,657.91259,248,800.7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公司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二)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1-1-112

序号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1玉马进出口山东寿光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玉马新能源山东寿光100.00-投资设立
3玉马美国美国加州安大略市100.00-投资设立
4益可佳山东寿光100.00-投资设立

注:公司于2017年5月从实际控制人处取得了玉马进出口的控制权,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023年1-9月合并范围的变化

本期合并范围无变化。

2、2022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本期合并范围无变化。

3、2021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本期合并范围无变化。

4、2020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本期合并范围通过投资成立方式新增1家子公司,并于当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合并日/设立时间
1益可佳100.00投资设立2020年2月24日

四、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3年9月末2022年度 /2022年末2021年度 /2021年末2020年度 /2020年末
流动比率8.709.1411.056.51
速动比率6.887.169.355.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59%6.24%5.55%8.52%
资产负债率(合并)7.00%6.30%5.76%8.55%
应收账款周转率9.9212.1113.3111.91

1-1-113

项目2023年1-9月/2023年9月末2022年度 /2022年末2021年度 /2021年末2020年度 /2020年末
存货周转率2.202.242.922.46
毛利率40.91%41.66%43.57%46.5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0.380.611.151.50
每股净现金流量-0.33-0.392.260.7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67%3.29%3.35%3.14%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6、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费用化研发支出+资本化研发支出)/营业收入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要求计算,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1-9月9.120.390.39
2022年度13.020.510.51
2021年度15.200.510.51
2020年度18.010.47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1-9月8.830.380.38
2022年度12.590.490.49
2021年度14.650.490.49
2020年度16.150.420.42

1-1-114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9,060.10-246,017.88-58,799.4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08,301.362,254,425.382,922,568.5111,292,237.7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211,318.813,011,553.323,297,291.112,510,322.5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151,604.9738,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6,659.23-220,321.8538,755.94-608,272.10
减:所得税影响额666,686.14-218,605.87891,749.231,970,006.62
合计3,817,879.775,223,202.625,120,848.4511,165,482.14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20年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旧收入准则下公司收入确认和计量方面发生的变化情况如下:

差异方面相关业务情况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会计处理
合同成本公司销售商品运输时发生相关支出发生的运输成本属于合同履约成本,将与销售商品收入同时确认计入营业成本产品运输成本属于销售费用性质,在发生时计入销售费用
列报公司部分产品销售合同中约定客户在发出商品前预付一预收的合同对价中,预收增值税部分确认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并列报为其他流动负债,扣除预收增值税后列报为预收的合同对价在收到时列报为预收款项

1-1-115

差异方面相关业务情况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会计处理
部分款项合同负债。相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抵消后以净额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合并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2020年1月1日
负债:
合同负债-5,219,842.145,219,842.14
其他流动负债-212,364.88212,364.88
预收款项5,432,207.02-5,432,207.02-

2、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其中,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

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2021年1月1日
资产:

1-1-116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4,125,826.874,125,826.87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02,768.032,102,768.03
租赁负债-2,023,058.842,023,058.84

3、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及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7,111.9525.60%47,565.5435.07%58,215.0648.14%26,153.5636.88%
交易性金融资产14,689.1610.13%2,003.801.48%1,000.000.83%--

1-1-117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收账款8,011.965.53%4,820.393.55%4,207.793.48%3,610.985.09%
预付款项1,170.620.81%1,145.520.84%860.430.71%970.271.37%
其他应收款5,072.143.50%4,281.683.16%512.260.42%132.890.19%
存货17,566.3112.12%16,668.9112.29%11,809.459.77%8,287.8711.69%
其他流动资产7.220.00%170.980.13%46.400.04%141.340.20%
流动资产合计83,629.3657.69%76,656.8256.52%76,651.3963.39%39,296.9155.41%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00.001.38%2,000.001.47%----
固定资产40,548.3427.97%34,444.2725.40%18,901.9515.63%17,310.3724.41%
在建工程4,581.103.16%8,545.206.30%11,279.669.33%2,094.622.95%
使用权资产630.620.43%--203.240.17%--
无形资产10,353.367.14%10,528.317.76%10,763.428.90%11,007.0915.52%
长期待摊费用879.420.61%1,093.060.81%871.200.72%512.390.72%
递延所得税资产293.640.20%195.690.14%141.950.12%110.220.16%
其他非流动资产2,057.281.42%2,158.571.59%2,106.191.74%591.480.83%
非流动资产合计61,343.7642.31%58,965.1143.48%44,267.6136.61%31,626.1744.59%
资产总计144,973.12100.00%135,621.93100.00%120,919.00100.00%70,923.0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70,923.08万元、120,919.00万元、135,621.93万元和144,973.12万元。公司资产总额整体随生产经营规模增长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39,296.91万元、76,651.39万元、76,656.82万元和83,629.3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41%、63.39%、

56.52%和57.69%。2021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2020年末上升,主要系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2022年末、2023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相对稳定,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31,626.17万元、44,267.61万元、58,965.11万元和61,343.7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59%、36.61%、

1-1-118

43.48%和42.31%。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2020年末下降,主要系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总资产增加所致。2022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2021年末上升,主要系部分募投扩产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导致固定资产增加所致。2022年末、2023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稳定,公司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为主。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37,111.9544.38%47,565.5462.05%58,215.0675.95%26,153.5666.55%
交易性金融资产14,689.1617.56%2,003.802.61%1,000.001.30%--
应收账款8,011.969.58%4,820.396.29%4,207.795.49%3,610.989.19%
预付款项1,170.621.40%1,145.521.49%860.431.12%970.272.47%
其他应收款5,072.146.07%4,281.685.59%512.260.67%132.890.34%
存货17,566.3121.00%16,668.9121.74%11,809.4515.41%8,287.8721.09%
其他流动资产7.220.01%170.980.22%46.400.06%141.340.36%
流动资产合计83,629.36100.00%76,656.82100.00%76,651.39100.00%39,296.91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库存现金1.391.932.231.31
银行存款36,304.5046,476.8155,644.6725,923.32
其他货币资金806.061,086.812,568.17228.92
合计37,111.9547,565.5458,215.0626,153.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6,153.56万元、58,215.06万元、47,565.54万元和37,111.9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55%、75.95%、

1-1-119

62.05%和44.38%。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0年末增加32,061.50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2022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1年末减少10,649.52万元,主要为募投项目投入、分红支付的现金等;2023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减少10,453.59万元,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红支付的现金等。

报告期内,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信用证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0.00万元、1,000.00万元、2,003.80万元和14,689.1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1.30%、

2.61%和17.56%。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购买的理财产品。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610.98万元、4,207.79万元、4,820.39万元和8,011.9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9%、5.49%、

6.29%和9.58%。

1)应收账款整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8,520.945,155.514,500.013,867.39
营业收入47,729.0754,661.5452,037.8538,501.17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7.85%9.43%8.65%10.0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4%、8.65%、

9.43%和17.8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应收账款余额伴随营业收入相应增长。

2)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按账龄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20

账龄2023年9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
1年以内8,386.6998.42%4,988.3496.76%4,391.8297.60%3,793.8598.10%
1至2年51.000.60%59.441.15%35.710.79%6.640.17%
2至3年3.990.05%35.080.68%6.120.14%7.630.20%
3至4年6.750.08%6.020.12%7.560.17%59.261.53%
4至5年6.60.08%7.840.15%58.791.31%--
5年以上65.910.77%58.791.14%0.000.00%--
合计8,520.94100.00%5,155.51100.00%4,500.01100.00%3,867.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始终保持在95%以上,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相对较低。2023年9月30日,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账面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账龄
上海名成建筑遮阳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7.70100.0057.705年以上
江苏名成遮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6.15100.006.153-4年
合计63.86-63.86

3)应收账款按分类分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分类及各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9月30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3.860.75%63.86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457.0899.25%445.125.26%8,011.96
其中:账龄组合8,457.0899.25%445.125.26%8,011.96
合计8,520.94100.00%508.975.97%8,011.96
2022年12月31日

1-1-121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3.861.24%63.86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091.6598.76%271.265.33%4,820.39
其中:账龄组合5,091.6598.76%271.265.33%4,820.39
合计5,155.51100.00%335.126.50%4,820.39
2021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3.861.42%63.86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436.1598.58%228.365.15%4,207.79
其中:账龄组合4,436.1598.58%228.365.15%4,207.79
合计4,500.01100.00%292.226.49%4,207.79
2020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3.861.65%63.86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803.5398.35%192.555.06%3,610.98
其中:账龄组合3,803.5398.35%192.555.06%3,610.98
合计3,867.39100.00%256.406.63%3,610.98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应收账款的分布情况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较为稳定。4)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8,520.945,155.514,500.013,867.39
期后回款金额4,167.875,003.194,413.673,784.58
回款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48.91%97.05%98.08%97.86%

注: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3年10月31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7.86%、98.08%、

1-1-122

97.05%及48.91%,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5)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账龄分析法)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分析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

账龄先锋新材西大门本公司
1年以内(含1年)555
1-2年101010
2-3年202020
3-4年303040
4-5年505080
5年以上100100100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

公司3-4年以及4-5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为谨慎,总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与同行业无重大差异。

6)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对象

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公司 关系期末余额占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龄
BRITE BLINDS LTD非关联方665.107.81%33.261年以内
BAMAR-POL SP. Z O. O.非关联方620.007.28%31.001年以内
NEXT ERA LLC非关联方477.915.61%23.901年以内
CREATIVE VISION GENERAL TRADING L.L.C、CREATIVE VISION TRADING&DECORATION W.L.L非关联方521.956.13%26.141年以内/1-2年
TOP WINDOW COVERING UK LTD、TOP RAAM DECORATIES B.V.、TOP TEXTILES CANADA INC.、TOP WINDOW COVERING USA INC非关联方468.635.50%23.431年以内
合计-2,753.5832.32%137.72-

截至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情况如下:

1-1-123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公司 关系期末余额占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龄
NEXT ERA LLC非关联方467.399.07%23.371年以内
CREATIVE VISION GENERAL TRADING L.L.C、CREATIVE VISION TRADING&DECORATION W.L.L非关联方421.008.17%21.051年以内
BAMAR-POL SP. Z O. O.非关联方379.797.37%18.991年以内
TRENDIY B.V.非关联方287.195.57%14.361年以内
TOP WINDOW COVERING UK LTD、TOP RAAM DECORATIES B.V.、TOP TEXTILES CANADA INC.、TOP WINDOW COVERING USA INC非关联方284.345.52%14.221年以内
合计-1,839.7135.68%91.99-

截至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公司 关系期末余额占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龄
TRENDIY B.V.、DECORATUM SP. Z O. O.非关联方505.2511.23%25.261年以内
BAMAR-POL SP. Z O. O.非关联方481.3610.70%24.071年以内
CREATIVE VISION GENERAL TRADING L.L.C、CREATIVE VISION TRADING&DECORATION W.L.L非关联方343.447.63%17.171年以内
TOP RAAM DECORATIES B.V.、 TOP WINDOW COVERING USA INC、TOP TEXTILES CANADA INC.非关联方321.267.14%16.061年以内
NEXT ERA LLC非关联方284.266.32%14.211年以内
合计-1,935.5743.02%96.78-

截至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公司 关系期末余额占余额 比例坏账准备账龄
TRENDIY B.V.、DECORATUM SP. Z O. O.非关联方526.4613.61%26.321年以内
NEXT ERA LLC非关联方512.1013.24%25.601年以内
BAMAR-POL SP. Z O. O.非关联方416.6510.77%20.831年以内

1-1-124

单位名称与公司 关系期末余额占余额 比例坏账准备账龄
上海家馨纺织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33.068.61%16.651年以内
UNITED BLINDS(UK) LIMITED非关联方249.696.46%12.481年以内
合计-2,037.9752.70%101.90-

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主要为较大型客户,该部分客户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资信状况良好,上述客户与公司历史合作情况良好,不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情况。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970.27万元、860.43万元、1,145.52万元和1,170.6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7%、1.12%、

1.49%和1.40%,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采购货款。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132.89万元、512.26万元、4,281.68万元和5,072.1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4%、0.67%、

5.59%和6.07%。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款、保证金及押金和代垫款等。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21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交纳土地保证金4,199.23万元。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287.87万元、11,809.45万元、16,668.91万元和17,566.3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09%、15.41%、

21.74%和21.00%。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分类及对应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9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358.72-3,358.72
在产品1,095.82-1,095.82

1-1-125

半成品4,579.15-4,579.15
库存商品7,736.18381.067,355.12
发出商品882.18-882.18
委托加工物资295.32-295.32
合计17,947.37381.0617,566.31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617.20-3,617.20
在产品1,145.62-1,145.62
半成品4,405.77-4,405.77
库存商品6,782.46300.786,481.69
发出商品785.55-785.55
委托加工物资233.09-233.09
合计16,969.69300.7816,668.91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540.79-2,540.79
在产品923.03-923.03
半成品1,925.48-1,925.48
库存商品5,582.27253.115,329.16
发出商品838.83-838.83
委托加工物资252.16-252.16
合计12,062.56253.1111,809.45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247.93-1,247.93
在产品537.83-537.83
半成品1,594.11-1,594.11
库存商品4,517.53208.304,309.23
发出商品480.08-480.08
委托加工物资118.69-118.69
合计8,496.17208.308,287.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以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为主。各期末

1-1-126

存货金额上升,主要系公司为缩减交货周期,提高发货速度,增加原材料和半成品备货及生产的产品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41.34万元、46.40万元、

170.98万元和7.2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为待抵扣的进项税以及预缴企业所得税。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00.003.26%2,000.003.39%----
固定资产40,548.3466.10%34,444.2758.41%18,901.9542.70%17,310.3754.73%
在建工程4,581.107.47%8,545.2014.49%11,279.6625.48%2,094.626.62%
使用权资产630.621.03%--203.240.46%--
无形资产10,353.3616.88%10,528.3117.86%10,763.4224.31%11,007.0934.80%
长期待摊费用879.421.43%1,093.061.85%871.201.97%512.391.62%
递延所得税资产293.640.48%195.690.33%141.950.32%110.220.35%
其他非流动资产2,057.283.35%2,158.573.66%2,106.194.76%591.481.87%
非流动资产合计61,343.76100.00%58,965.11100.00%44,267.61100.00%31,626.17100.00%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2,0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9%和3.26%,系对嘉兴行律道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1-1-127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及其他资产等,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是固定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占固定资产的比例超过9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 价值占比账面 价值占比账面 价值占比账面 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4,753.8136.39%15,322.6744.49%4,853.4725.68%5,156.2829.79%
机器设备25,209.8462.17%18,477.3953.64%13,601.7271.96%11,812.4368.24%
运输设备119.360.29%153.240.44%129.020.68%49.040.28%
办公及其他资产465.331.15%490.981.43%317.741.68%292.631.69%
合计40,548.34100.00%34,444.27100.00%18,901.95100.00%17,310.37100.00%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等构成,其中,机器设备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68.24%、71.96%、53.64%和

62.17%。

2)固定资产折旧情况

单位:万元

2023/9/30
项目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7,332.092,578.29-14,753.81
机器设备40,158.3414,783.61164.8925,209.84
运输设备321.13201.77-119.36
办公及其他资产1,108.75643.43-465.33
合计58,920.3118,207.10164.8940,548.34
2022/12/31
项目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7,289.341,966.67-15,322.67
机器设备31,350.9912,743.56130.0418,477.39
运输设备301.61148.37-153.24
办公及其他资产1,061.78570.80-490.98

1-1-128

合计50,003.7215,429.40130.0434,444.27
2021/12/31
项目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6,374.891,521.42-4,853.47
机器设备24,228.8510,497.09130.0413,601.72
运输设备253.50124.48-129.02
办公及其他资产780.43462.69-317.74
合计31,637.6712,605.68130.0418,901.95
2020/12/31
项目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6,374.891,218.61-5,156.28
机器设备20,616.208,803.77-11,812.43
运输设备158.74109.70-49.04
办公及其他资产641.83349.21-292.63
合计27,791.6610,481.29-17,310.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17,310.37万元、18,901.95万元、34,444.27万元和40,548.3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73%、42.70%、

58.41%和66.10%。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金额增加较多,主要系募投项目厂房及扩产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9月,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130.04万元、130.04万元和164.89万元,主要系对子公司益可佳口罩机计提的减值准备。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固定资产运行正常,资产质量良好,不存在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或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

截至报告期期末,不存在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291.091,165.841,033.64395.53

1-1-129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2,642.246,499.9110,211.321,694.53
机器设备1,647.77879.4534.694.56
合计4,581.108,545.2011,279.662,094.62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在建工程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在建工程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转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期末数
2023年1-9月
1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1,165.84965.571,840.32-291.09
2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6,499.912,694.246,551.91-2,642.24
合计7,665.763,659.818,392.23-2,933.33
2022年度
1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1,033.64261.13128.94-1,165.84
2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10,211.3213,937.3817,648.79-6,499.91
合计11,244.9714,198.5117,777.73-7,665.76
2021年度
1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395.531,589.48951.36-1,033.64
2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1,694.5311,198.972,682.18-10,211.32
合计2,090.0612,788.453,633.54-11,244.97
2020年度
1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395.53--395.53
2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1,694.53--1,694.53
合计-2,090.06--2,090.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2,094.62万元、11,279.66万元、8,545.20万元和4,581.1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2%、25.48%、

14.49%和7.47%。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增加较多,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公司投入建设募集项目所致。2022年末、2023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募投项目转固所致。

(4)使用权资产

1-1-1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分别为0万元、203.24万元、0万元和

630.6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46%、0%和1.03%,为租赁房屋建筑物。

(5)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以及商标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土地使用权10,295.8010,465.1710,690.9910,916.81
软件-0.526.8214.65
商标权57.5662.6265.6275.63
合计10,353.3610,528.3110,763.4211,007.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净额分别为11,007.09万元、10,763.42万元、10,528.31万元和10,353.3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4.80%、24.31%、

17.86%和16.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期末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报告期期末,不存在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512.39万元、871.20万元、1,093.06万元和879.4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2%、1.97%、

1.85%和1.43%,主要为遮阳面料的仓储料箱及装修费等。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110.22万元、141.95万元、

195.69万元和293.6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5%、0.32%、0.33%和0.48%,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形成。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91.48万元、2,106.19万元、

1-1-131

2,158.57万元和2,057.2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7%、4.76%、

3.66%和3.35%,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2021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较多,主要系募投项目投资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负债及占总负债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5,019.6149.47%4,573.6653.56%3,249.4146.68%3,008.2049.61%
合同负债1,461.6814.40%1,492.4717.48%1,209.6817.38%1,186.2919.56%
应付职工薪酬1,508.5114.87%1,358.4515.91%1,302.3218.71%932.5615.38%
应交税费766.707.56%500.495.86%647.669.30%603.609.95%
其他应付款500.774.93%377.084.42%283.444.07%282.234.65%
其中:应付利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2.903.18%--208.823.00%--
其他流动负债28.310.28%80.520.94%37.040.53%22.880.38%
流动负债合计9,608.4894.69%8,382.6698.17%6,938.3799.68%6,035.7699.54%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362.603.57%------
递延收益64.000.63%60.520.71%22.150.32%27.810.46%
递延所得税负债112.151.11%96.121.13%----
非流动负债合计538.755.31%156.641.83%22.150.32%27.810.46%
负债合计10,147.23100.00%8,539.31100.00%6,960.53100.00%6,063.5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6,063.57万元、6,960.53万元、8,539.31万元和10,147.23万元。2022年末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建设募投项目导致应付基建款增加所致。2023年9月末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应付货款增加以及新增租赁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6,035.76万元、6,938.37万元、8,382.66万元和9,608.4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9.54%、99.68%、

98.17%和94.69%。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占公司总负债的90%以上。

1-1-132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以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应付职工薪酬为主。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账款5,019.6152.24%4,573.6654.56%3,249.4146.83%3,008.2049.84%
合同负债1,461.6815.21%1,492.4717.80%1,209.6817.43%1,186.2919.65%
应付职工薪酬1,508.5115.70%1,358.4516.21%1,302.3218.77%932.5615.45%
应交税费766.707.98%500.495.97%647.669.33%603.6010.00%
其他应付款500.775.21%377.084.50%283.444.09%282.234.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2.903.36%--208.823.01%--
其他流动负债28.310.29%80.520.96%37.040.53%22.880.38%
流动负债合计9,608.48100.00%8,382.66100.00%6,938.37100.00%6,035.76100.00%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3,008.20万元、3,249.41万元、4,573.66万元和5,019.6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9.84%、46.83%、

54.56%和52.24%,主要为应付材料采购款、设备和工程款等。2022年末应付账款较2021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建设募投项目导致应付基建款增加所致。2023年9月末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2)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1,186.29万元、1,209.68万元、1,492.47万元和1,461.68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9.65%、17.43%、17.80%和15.21%,主要为预收客户的货款。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932.56万元、1,302.32万元、1,358.45万元和1,508.5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45%、18.77%、

1-1-133

16.21%和15.70%。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603.60万元、647.66万元、500.49万元和766.7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00%、9.33%、5.97%和7.98%,公司的应交税费主要为企业所得税。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82.23万元、283.44万元、377.08万元和500.7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68%、4.09%、4.50%和5.21%,主要为公司收取的押金等。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为租赁负债、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租赁负债362.6067.30%------
递延收益64.0011.88%60.5238.64%22.15100.00%27.81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12.1520.82%96.1261.36%----
非流动负债合计538.75100.00%156.64100.00%22.15100.00%27.81100.00%

(1)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和

362.6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0.00%、0.00%和67.30%,主要为房屋租金。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27.81万元、22.15万元、60.52万元和

64.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38.64%和11.88%,主要为政府补助。

1-1-134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96.12万元和112.1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0.00%、61.36%和

20.82%。

(三)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与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8.709.1411.056.51
速动比率6.887.169.355.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59%6.24%5.55%8.52%
资产负债率(合并)7.00%6.30%5.76%8.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6.51、11.05、9.14和8.70倍。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较2020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从而货币资金增加所致。2022年末,公司流动比率较2021年末有所下滑,主要系公司为缩减交货周期,提高发货速度,增加原材料和半成品备货及库存商品从而导致存货增加所致。2023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较上年末不存在较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5.14、9.35、7.16和6.88倍。2021年末,公司速动比率较2020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从而货币资金增加所致。2022年末,公司速动比率较2021年末有所下滑,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持续投入,货币资金减少所致。2023年9月末,公司速动比率较上年末不存在较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55%、5.76%、6.30%和

7.00%,总体较为稳定。公司在扩大业务规模的基础上有效地控制了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财务风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强。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1)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

1-1-135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对比情况如下: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对比情况

公司名称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先锋新材10.258.324.473.72
西大门10.098.559.309.40
平均值10.178.446.896.56
本公司8.709.1411.056.51

2020年末、2022年末 ,公司流动比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大致相当;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从而货币资金增加所致;2023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为缩减交货周期,提高发货速度,增加原材料和半成品备货及库存商品从而导致存货增加所致。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对比情况

公司名称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先锋新材5.444.232.402.11
西大门8.006.797.538.28
平均值6.725.514.975.20
本公司6.887.169.355.14

2020年末、2022年末、2023年9月末,公司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大致相当;2021年末,公司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从而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先锋新材6.31%7.89%13.74%16.59%
西大门6.63%7.06%7.12%7.99%
平均值6.47%7.48%10.43%12.29%
本公司7.00%6.30%5.76%8.55%

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2021年首

1-1-136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总资产增加所致。2020年末、2022年末、2023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与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9.9212.1113.3111.91
存货周转率2.202.242.922.46

注:2023年1-9月数据已做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91次、13.31次、12.11次和

9.92次,整体变化较为稳定,销售情况及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46次、2.92次、2.24次和2.20次,存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先锋新材3.983.002.652.02
西大门9.4912.2115.4012.54
平均值6.747.619.037.28
公司9.9212.1113.3111.91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

(2)存货周转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先锋新材1.281.411.391.22

1-1-137

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西大门2.482.382.532.20
平均值1.881.901.961.71
公司2.202.242.922.46

注: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存货周转情况良好。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1、相关法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五)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一、关于第九条‘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0号——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第四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其截至最近一期末,持有财务性投资余额的具体明细、持有原因及未来处置计划,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第八条规定,‘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现提出如下适用意见: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1-1-138

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2、公司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财务性投资金额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1货币资金37,111.95--
2交易性金融资产14,689.16--
3其他应收款5,072.14--
4其他流动资产7.22--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00.002,000.001.48%
6其他非流动资产2,057.28--
合计60,937.752,000.001.48%

(1)货币资金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的账面价值为37,111.95万元,具体

1-1-139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
库存现金1.39
银行存款36,304.50
其他货币资金806.06
合计37,111.95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信用证保证金等构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4,689.16万元,其中理财本金14,574.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15.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理财产品本金额产品类型起始日到期日风险 等级预期年化收益率
中银理财-日积月累日计划194.00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2023-01-04无固定期限低风险产品1.78%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259.00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2023-01-05无固定期限PR11.89%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121.00公募、固定收益类、开放式2023-01-05无固定期限PR1(谨慎型)1.91%
中信证券-中信期货-粤湾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000.00固定收益类2023-08-0228天封闭期R2中低风险3.40%
东吴证券聚利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000.00固定收益类2023-08-022023-12-26R2中低风险4.20%
中信银行-外贸信托信恒3号3M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000.00固定收益类2023-08-152023-11-15R2中低风险3.60%

1-1-140

产品名称理财产品本金额产品类型起始日到期日风险 等级预期年化收益率
山东信托-山东建设发展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000.00固定收益类2023-08-032023-12-21R2中低风险4.01%
合计14,574.00-----

注:风险等级系来源于理财产品说明书或协议列示的理财产品划分的风险等级。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资金,投资上述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公司持有的该部分理财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5,072.1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
应收出口退税款105.06
保证金及押金4,292.62
代垫款1,000.27
其他往来款48.57
合计5,446.53
减:坏账准备374.39
账面价值5,072.1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押金4,199.231年以内、1-2年77.10%
寿光市人民政府文家街道办事处代垫款1,000.001年以内18.36%
出口退税出口退税105.061年以内、1-2年1.93%
刘金龙其他往来31.651年以内、1-2年0.58%
REXFORD押金31.353-4年0.58%

1-1-141

项目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INDUSTRIAL
合计-5,367.30-98.55%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款、保证金及押金和代垫款等,上述其他应收款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2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
增值税留抵税额7.22
预缴企业所得税0.01
合计7.22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和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000.00万元,系对嘉兴行律道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出资比例20%,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嘉兴行律道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行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75室-5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合伙企业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公司对其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48%,占比较小。

(6)其他非流动资产

1-1-142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057.28万元,系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2,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48%,未超过3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财务性投资投入对募集资金总额的影响

公司已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3年1月25日)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具体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投资的情形。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形。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2022年8月,发行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湖州行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嘉兴行律道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认缴的2,000万元已于2022年9月完成实缴出资。

鉴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该合伙企业,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无法对该合伙企业实施控制,且该合伙企业投资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公司参与投资的主要目的为实现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将对该合伙企业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1-1-143

鉴于2022年9月公司实缴出资2,000万元距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已超过六个月,不涉及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其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款形式对外借予他人的情形。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持有期限短、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财务性投资范畴。

七、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同比增长金额同比增长金额同比增长金额
营业收入47,729.0718.81%54,661.545.04%52,037.8535.16%38,501.17
营业利润13,996.353.22%17,871.2810.10%16,231.9339.97%11,596.89
利润总额13,967.691.98%18,002.9810.31%16,320.3929.92%12,561.60
净利润11,967.200.75%15,665.3811.64%14,032.1629.87%10,805.03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501.17万元、52,037.85万元、54,661.54万元和47,729.07万元,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35.16%、5.04%和18.81%。

1-1-144

(一)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45,530.4695.39%52,210.3095.52%49,960.8796.01%36,695.4295.31%
其他业务收入2,198.624.61%2,451.244.48%2,076.983.99%1,805.744.69%
合计47,729.07100.00%54,661.54100.00%52,037.85100.00%38,501.1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销售,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来源于主营业务的收入占比均在95%以上。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成品帘及轨道配件、样本、口罩的销售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品种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遮光面料14,378.7831.58%16,799.0832.18%17,779.0135.59%13,226.5636.04%
可调光面料11,671.4825.63%15,949.4630.55%16,223.0432.47%11,175.8930.46%
阳光面料14,492.5631.83%17,748.5233.99%15,958.8231.94%12,292.9833.50%
其他4,987.6410.95%1,713.243.28%----
合计45,530.46100.00%52,210.30100.00%49,960.87100.00%36,695.42100.00%

公司产品分为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阳光面料和其他,其他为公司开发的梦幻帘、户外遮阳等新产品。2020年-2022年度,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阳光面料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平均;2023年1-9月,产品结构略有变化:

可调光面料收入略有下降,其他产品收入上升。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收入构成及变化如下:

1-1-145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14,713.9132.3213,837.8526.5014,668.9429.3611,392.8631.05
境外30,816.5467.6838,372.4573.5035,291.9370.6425,302.5668.95
合计45,530.46100.0052,210.30100.0049,960.87100.0036,695.4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聚焦境外市场,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95%、70.64%、73.50%和67.68%。

(二)营业成本结构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26,555.2794.16%30,203.1894.71%27,748.8394.50%19,449.9494.57%
其他业务成本1,645.565.84%1,688.515.29%1,614.655.50%1,117.245.43%
合计28,200.83100.00%31,891.69100.00%29,363.49100.00%20,567.1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9,449.94万元、27,748.83万元、30,203.18万元和26,555.27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94.57%、94.50%、

94.71%和94.16%。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遮光面料8,734.4532.89%10,970.0636.32%11,786.7742.48%8,494.0743.67%
可调光面料5,689.3021.42%7,464.3724.71%7,437.1926.80%5,014.4625.78%
阳光面料7,815.6829.43%9,854.1432.63%8,524.8730.72%5,941.4130.55%
其他4,315.8416.25%1,914.616.34%----

1-1-146

产品分类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26,555.27100.00%30,203.18100.00%27,748.83100.00%19,449.94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成本结构总体保持稳定,同公司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45,530.4652,210.3049,960.8736,695.42
主营业务成本26,555.2730,203.1827,748.8319,449.94
主营业务毛利18,975.1822,007.1222,212.0417,245.49
主营业务毛利率41.68%42.15%44.46%47.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7.00%、44.46%、42.15%和

41.68%。

2、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
遮光面料5,644.3239.25%5,829.0334.70%5,992.2433.70%4,732.4935.78%
可调光面料5,982.1851.25%8,485.0953.20%8,785.8454.16%6,161.4355.13%
阳光面料6,676.8846.07%7,894.3844.48%7,433.9546.58%6,351.5751.67%
其他671.8013.47%-201.37-11.75%----
合计18,975.1841.68%22,007.1242.15%22,212.0444.46%17,245.4947.00%

公司2021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了2.54个百分点,主要系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超过公司产品销售单价的上涨幅度,导致公司毛利率较2020年有所下降。

1-1-147

公司2022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了2.31个百分点,主要系产品结构略有变化,2022年公司新推出梦幻帘、户外遮阳等其他产品,因产量较小,单位成本较高,因此毛利率为负,拉低了整体的毛利率。

公司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2年度下降了0.47个百分点,其中遮光面料毛利率较2022年度上升4.56个百分点,主要系全遮光产品销量占比提高,拉高了遮光面料的平均单价;可调光面料毛利率较2022年度下降1.95个百分点,主要系基础款销量占比上升导致销售均价下降所致;阳光面料毛利率较2022年度上升1.59个百分点,主要系PVC采购单价下降导致单位成本下降所致;其他产品毛利率较2022年度上升25.22个百分点,主要系产销量上升,规模效应体现。综上,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毛利率与2022年度不存在较大差异。

3、可比公司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先锋新材-18.42%17.96%24.94%
西大门-34.01%36.79%40.29%
平均值-26.22%27.38%32.62%
本公司41.68%42.15%44.46%47.00%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可比公司未披露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毛利率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所致。

(1)与可比公司先锋新材对比情况

根据其公开披露的资料,先锋新材主营业务包括遮阳面料和遮阳成品,其中遮阳面料业务的细分产品为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和镀铝面料。公司阳光面料产品毛利率与先锋新材遮阳面料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本公司先锋 新材本公司先锋 新材本公司先锋 新材本公司先锋 新材
阳光面料毛利率/遮阳46.07%-44.48%21.92%46.58%19.60%51.67%29.82%

1-1-148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本公司先锋 新材本公司先锋 新材本公司先锋 新材本公司先锋 新材
面料毛利率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可比公司未披露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毛利率数据。

公司阳光面料毛利率与先锋新材遮阳面料整体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包括产品类别结构差异和具体产品特征差异。1)根据其公开披露的资料,先锋新材遮阳面料的细分产品包括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和镀铝面料,先锋新材未披露上述三类细分产品各自的毛利率和销售占比情况,因此以其遮阳面料整体毛利率与公司阳光面料毛利率进行比较,在产品类别结构上存在一定差异,不同产品类别的销售比重会对整体毛利率有较大影响。2)阳光面料细分产品种类众多,每个细分产品由于具体产品特征差异导致毛利率相差较大。以公司自身情况为例,公司阳光面料产品种类丰富,包含基础款、双层调光款、提印款及其他系列的数百种细分产品,单品毛利率介于20%-70%之间,呈现差异化特点。不同生产商之间由于产品设计方案、产品开发策略、生产工艺特点等方面的不同导致具体产品特征差异较大,从而导致同一类产品的平均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是合理的。

(2)与可比公司西大门对比情况

根据西大门披露的公开信息,其主要从事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和可调光面料,并逐步向功能性遮阳成品、家居用品制造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遮阳材料产品收入占比与西大门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本公司西大门本公司西大门本公司西大门本公司西大门
遮光面料31.58%-32.18%42.28%35.59%47.47%36.04%50.71%
可调光面料25.63%-30.55%20.96%32.47%13.36%30.46%10.77%
阳光面料31.83%-33.99%36.76%31.94%39.17%33.50%38.52%
其他10.95%-3.28%-----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可比公司未披露2023年1-9月各项收入占比数据。

1-1-149

公司产品种类丰富,具备全系列产品供应能力,产品可分为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阳光面料3大类,细分产品达上千种,产品间呈现差异化特征,毛利率也呈现差异化。公司对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的遮光面料的销售占比低于西大门,对毛利率较高的可调光面料的销售占比远高于西大门,产品结构的差异导致公司毛利率高于西大门。综上所述,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销售费用2,060.524.32%2,144.823.92%1,655.483.18%1,234.853.21%
管理费用2,550.685.34%2,803.545.13%2,951.265.67%2,354.416.12%
研发费用1,276.442.67%1,799.513.29%1,744.973.35%1,207.463.14%
财务费用-1,024.46-2.15%-2,456.48-4.49%-314.30-0.60%1,070.562.78%
合计4,863.1910.19%4,291.387.85%6,037.4111.60%5,867.2815.24%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5,867.28万元、6,037.41万元和4,291.38万元和4,863.1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24%、11.60%、

7.85%和10.19%。2020年期间费用率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失较多。2022年期间费用率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收益较多。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881.4342.78%1,006.3346.92%781.4947.21%570.5446.20%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325.6315.80%290.1913.53%238.0514.38%194.6415.76%

1-1-150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折旧及摊销214.6610.42%168.397.85%161.539.76%13.121.06%
咨询费159.377.73%201.219.38%129.537.82%76.176.17%
办公费75.513.66%99.184.62%81.814.94%48.593.93%
清关税费64.103.11%59.982.80%60.523.66%47.043.81%
销售佣金20.030.97%24.881.16%41.322.50%34.322.78%
差旅费115.915.63%113.575.29%36.932.23%20.121.63%
业务招待费88.224.28%46.822.18%36.732.22%15.851.28%
租赁费----1.560.09%164.8813.35%
其他115.665.61%134.276.26%85.995.19%49.584.02%
合计2,060.52100.00%2,144.82100.00%1,655.48100.00%1,234.8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咨询费等,各期销售费用分别为1,234.85万元、1,655.48万元、2,144.82万元和2,060.5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1%、3.18%、3.92%和4.32%,销售费用率整体较为稳定。

2021年度销售费用较2020年度增长,主要原因系:(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销售人员人数与工资水平均有所上涨,因此职工薪酬增长较多;(2)房屋建筑物转固使得折旧及摊销增加。

2022年度销售费用较2021年度增长,主要原因系子公司美国玉马销售规模扩大,人员及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1,087.4742.63%1,250.2044.59%1,376.6846.65%943.5740.08%
折旧及摊销881.8334.57%942.8833.63%716.8324.29%525.6022.32%
办公经费68.232.67%195.506.97%216.297.33%185.287.87%
业务招待费55.812.19%88.153.14%174.275.90%59.602.53%

1-1-151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咨询费186.507.31%109.403.90%72.932.47%320.3313.61%
修理费31.561.24%30.161.08%29.180.99%29.811.27%
租赁费16.260.64%11.820.42%3.840.13%66.232.81%
上市费用----203.626.90%--
其他223.028.74%175.426.26%157.635.34%223.989.51%
合计2,550.68100.00%2,803.54100.00%2,951.26100.00%2,354.4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354.41万元、2,951.26万元、2,803.54万元和2,550.6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2%、5.67%、5.13%和5.34%,管理费用率整体保持稳定。202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有所提高,主要是由于2021年度管理人员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房屋建筑物转固使得折旧及摊销增加以及上市费用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材料投入592.8446.44%769.7342.77%780.6344.74%468.3638.79%
人工投入393.5730.83%661.9736.79%736.5642.21%434.2035.96%
折旧与摊销178.0313.95%214.9611.95%109.786.29%134.9011.17%
燃料动力65.835.16%97.925.44%48.972.81%35.732.96%
合作与委外费用------87.967.28%
其他费用46.183.62%54.933.05%69.033.96%46.313.84%
合计1,276.44100.00%1,799.51100.00%1,744.97100.00%1,207.4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材料投入、人工投入和折旧与摊销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207.46万元、1,744.97万元、1,799.51万元和1,276.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4%、3.35%、3.29%和2.67%,占比基本稳定。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有所提高,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材料投入和人工投入均有所增加所致。

1-1-152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利息费用27.26-2.66%4.44-0.18%12.34-3.93%--
减:利息收入-935.9091.36%1,140.77-46.44%773.71-246.17%9.590.90%
汇兑损益-159.5315.57%-1,375.7556.00%407.81-129.75%1,051.9898.26%
手续费支出43.72-4.27%55.60-2.26%39.27-12.49%28.172.63%
合计-1,024.46100.00%-2,456.48100.00%-314.30100.00%1,070.5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070.56万元、-314.30万元、-2,456.48万元和-1,024.4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8%、-0.60%、-4.49%和-2.15%,占比较低。

在汇兑损益方面,公司存在较多通过美元结算的境外业务及境外客户,2020年度受当期人民币升值影响,公司产生了较大的汇兑损失;2022年度、2023年1-9月受人民币贬值影响,产生了汇兑收益。

(五)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52.3069.6387.48169.63
教育费附加65.2729.8437.4872.63
房产税171.87113.8095.0286.13
土地使用税57.7877.0477.0465.57
车船使用税0.320.390.320.27
印花税13.9315.8424.393.39
环境保护税1.257.836.523.42
水资源税52.7774.7178.2956.04
地方教育费附加43.5119.8924.9948.42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2.11

1-1-153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计559.00408.97431.54517.61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517.61万元、431.54万元、408.97万元和559.00万元。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六)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次性扩岗补贴0.15---
科技成果转化补助5.00---
潍坊市稳外贸政策资金1.80---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0.60---
寿光市稳岗返还款23.1526.96--
企业稳岗返还---7.40
鸢都产业领军人物补助-20.0040.00-
技术中心新认定创新平台奖励-10.00--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5.455.665.665.66
个税手续费返还4.681.124.180.82
2020省级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资金补助-0.32--
2021省级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资金补助-0.24--
2021年度潍坊市级稳外贸政策资金-0.20--
以工代训补助--0.055.0025.00
企业改革发展补助--64.73-
国家外国专家项目--40.00-
研究开发补助--21.96-
2019年科技创新政策奖励资金--10.00-

1-1-154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国际商标输出注册官费补助--4.01-
引才育才成效突出奖金--4.00-
民营高质量发展奖金--2.37-
企业上云补贴款--2.34-
人才引进补助--1.20-
2020年研发补助---21.95
2019年稳定就业专项奖补资金---15.90
转型升级资金---10.00
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3.76
2019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3.75
2020年中央外经贸资金---2.23
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0
平台会员费补贴---0.33
合计40.8364.44205.4497.80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97.80万元、205.44万元、64.44万元和

40.83万元。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系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等。

(七)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投资收益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321.13301.16329.73251.03
合计321.13301.16329.73251.03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51.03万元、329.73万元、301.16万元和321.13万元,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八)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形成情况如下:

1-1-155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73.05-41.15-36.05-103.10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01.24-219.87-33.724.03
合计-274.29-261.02-69.77-99.07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99.07万元、69.77万元、261.02万元和274.29万元,系计提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九)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形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77.69-305.95-286.47-201.9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4.85--130.04-
合计-312.53-305.95-416.51-201.98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201.98万元、416.51万元、305.95万元和312.53万元,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十)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而产生的处置收益--0.64-22.37-
合计--0.64-22.37-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0.00万元、-22.37万元、-0.64万元和0.00万元,系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而产生的处置收益。

(十一)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1-1-156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政府补助-161.0091.001,031.42
质量扣款1.754.5213.0018.25
其他1.877.0610.501.33
合计3.61172.58114.501,050.99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050.99万元、114.50万元、172.58万元和3.61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7.262.235.88
对外捐赠20.6031.1015.6060.00
其他11.682.518.2120.40
合计32.2840.8726.0486.28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86.28万元、26.04万元、40.87万元和

32.28万元。公司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和对外捐赠等。

(十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91-24.60-5.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0.83225.44292.261,129.2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21.13301.16329.73251.0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15.163.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67-22.033.88-60.83
所得税影响额66.67-21.8689.17197.00

1-1-157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381.79522.32512.081,116.55
净利润11,967.2015,665.3814,032.1610,805.03
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3.19%3.33%3.65%10.33%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1,116.55万元、512.08万元、

522.32万元和381.79万元,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等,各期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相对较低,非经常性损益未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29.1614,472.2815,154.8114,85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93.42-21,714.39-20,028.77-5,111.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04.19-2,870.5734,872.76-1,481.4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34946.69-276.32-870.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172.79-9,165.9829,722.497,391.08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6,628.3856,476.7053,358.9539,684.23
收到税费返还1,649.813,979.102,757.291,119.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25.601,481.221,120.851,242.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403.7961,937.0157,237.0942,046.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208.0333,919.2530,590.5818,130.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644.378,067.026,388.624,529.31
支付的各项税费2,406.202,967.722,674.602,199.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16.032,510.742,428.502,332.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574.6347,464.7342,082.2927,191.77

1-1-158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29.1614,472.2815,154.8114,855.00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855.00万元、15,154.81万元、14,472.28万元和11,829.16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良好。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045.0027,524.2079,907.0081,832.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24.93301.16329.73251.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2025.772.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369.9327,830.5680,262.5082,085.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244.3514,821.5119,384.265,364.96
投资支付的现金25,619.0030,524.2080,907.0081,832.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99.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863.3549,544.94100,291.2687,196.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93.42-21,714.39-20,028.77-5,111.74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11.74万元、-20,028.77万元、-21,714.39万元和-17,493.42万元。2021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建设募投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同比大幅增加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6,621.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621.8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266.432,633.60-1,481.40

1-1-159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7.76236.971,749.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04.192,870.571,749.121,481.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04.19-2,870.5734,872.76-1,481.40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81.40万元、34,872.76万元、-2,870.57万元和-4,504.19万元。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系公司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九、资本性支出

(一)最近三年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5,364.96万元、19,384.26万元、14,821.51万元和5,244.35万元,主要系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所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需要资金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公司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是未来本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十、技术创新分析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与业务创新,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创新创造能力强。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获得授权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专利共131项,其中包括16项发明专利和115项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形成了较为优厚的技术优势。通过技术研发,公司已拥有多层调光面料一次成型织造技术、批量绣花成卷技术、具有高阻燃高日晒的高分子材料造粒技术、环保水性丙烯酸发泡涂层技术、无水少水染色技术、卷帘杯弯克重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上述技术均系围绕功能性遮阳材料制备所形成的。

公司凭借长期的技术研发和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1-1-160

并获得认可。2020年公司“具有远红外发射功能的PVC包覆涤纶长丝”荣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一等奖。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体现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及其技术先进性和具体体现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技术来源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技术保护情况
1具有高阻燃高日晒的高分子材料造粒技术自主研发以聚氯乙烯为主要原料,添加复合高性能阻燃体系和抗老化体系,提升了材料的阻燃性能和抗老化效果,色牢度较同类产品有大幅度提升,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机密
2无水少水染色技术合作研发以环保的无机涂料为染色母体,添加固色类助剂制成染液,依靠远红外预烘、全自动浆料循环等先进设备经过浸轧、预烘、高温发色进行少水染色。该工艺基本无废水排放,节能环保,且产品颜色鲜艳,色牢度高,该技术已申报发明专利并已经受理。发明专利申请号:201911063095.0
3高分子遮阳材料抽丝技术自主研发以改性PVC母粒为原料,单螺杆挤出机配特定的模套为包覆设备,以玻璃纤维或聚酯纤维为基材,经单丝包覆工艺在玻璃纤维或聚酯纤维表面连续覆盖聚氯乙烯复合材料层得到包覆线。该工艺每分钟可生产七百米,且纱线条干均匀,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机密
4环保水性丙烯酸发泡涂层技术自主研发采用聚丙烯酸酯类水性环保纺织乳液为基料,配合公司自主加工生产的稳泡剂等一系列辅料,进行空气微孔发泡,然后涂敷到纺织面料上,制得环保、节能、遮光性优良的发泡产品。该技术经过多年的优化调整,解决了发泡产品剥离牢度差,易粘连等多种问题,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机密
5多层调光面料一次成型织造技术自主研发通过多层组织的编织实现多层中空的面料结构,达到隔音降噪的目的。该技术杜绝了胶粘工艺造成的环保问题和胶老化脱落造成的面料开裂问题,提高了产品的耐用度和档次。该项技术已获得多项专利。专利号: ZL201520008603.6、ZL201621409878.1、ZL201621430237.4、ZL201720004336.4、ZL201621430228.5
6批量绣花成卷技术自主研发通过自重力平衡杆调节绣框的摆动,再通过布面夹持辊和力矩收卷协同控制实现恒张力收卷,避免了功能性遮阳材料的叠压造成的损伤,提升了产品品质,该技术已获得专利。专利号:ZL201720080283.4
7面料高速定型技术自主研发结合定制定型设备进行高速生产,精准控制收放卷恒张力、温度、风机出技术机密

1-1-161

序号名称技术来源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技术保护情况
风等因素满足高速生产的要求。公司经过长时间的经验积累,生产的产品质量稳定,其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8斑马帘纬弓纬斜控制技术自主研发利用光电整纬设备,红外探边探测器保证了纬向的平直;通过恒张力放卷、恒张力收卷、三辊出布、张力控制器保证了经向的喂入均匀;全自动储布架解决了短暂停机造成的产品质量波动;针板夹持精准确保了定型机前后的纬向尺寸的稳定。该技术处在行业前列。技术机密
9卷帘杯弯克重控制技术自主研发通过恒张力收卷设备和恒张力放卷设备控制喂入织物尺寸的均匀来控制产品杯弯,通过控制浆料的粘度、含固量、pH值、玻璃化温度来控制产品克重。同时引进高精密设备和检测仪器进行配套,共同实现卷帘杯弯与克重的控制,该技术已获得专利。专利号:ZL201720080282.X
10除甲醛释放负离子的复合面料合作研发在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添加纳米电气石负离子粉,赋予材料电离空气形成负氧离子的功能,添加天然沸石微晶体,赋予材料吸收分解甲醛的功能。得到的新型ECO材料,具有净化空气,吸收甲醛,促进人体健康等功效,其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技术机密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标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1高分子复合面料研发一款克重轻、透光性均匀良好、透气良好、低光泽度、控制眩光、柔和适目的面料。批量试验阶段
2多向调光帘研发具有多向调光、控光效果的产品。批量试验阶段
3高反射遮阳材料研发具有高反射,高隔热,高节能作用的产品。试验阶段
4抑菌防霉遮阳面料研发抑菌防霉功能高效、持久、环保的产品。试验阶段
5超细高分子复合面料利用超细纤维的独特性能,研发一款兼具防污性和疏水性能好的产品。批量试验阶段
6高分子涂层遮阳面料项目开发高耐候高强度复合面料,可用于推拉蓬、车用篷、水囊、PVC快速卷帘门、膜结构、机场航站楼等多用途产品。批量试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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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标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7百叶式多功能户外遮阳篷开发一款安装在户外的遮阳设备,拓展室外休闲空间,闭合时可以达到完全挡雨的效果,而且可以阻挡强光和紫外线。批量试验阶段
8高分子复合蜂巢帘研发功能性强、风格多样、简约美观的产品。批量试验阶段
9再生材料遮阳面料研发一款再生纤维纺织产品。设计阶段
10高性能吸音体遮阳面料研发一款吸音且遮光性极好的产品。批量试验阶段
11五防功能斑马帘开发一款克重轻、透光性均匀良好、轻便耐用、超长跨度、形状设计自由的面料。批量试验阶段
12竖百叶调光柔纱帘研发具有防水、防火、除甲醛等功能的梦幻帘。批量试验阶段
13外遮阳曲臂遮阳篷项目研发具有可折叠伸展遮光挡雨的产品。研发阶段初期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发展目标、以质量保证为首要发展任务的经营理念,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公司创新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导向机制

公司成立的营销中心负责公司国际/国内市场的调研与分析,跟踪新技术及分析未来行业发展方向;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适时组织研发中心进行预研及产品开发,优化产品线,以保证公司研发产品的市场领先地位;确保新产品、新技术第一时间在公司生产并向市场进行推广,抢占技术和销售的先机。

2、研发项目管理体系

为规范研发和鼓励创新,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结合市场需求与自身发展需要,确定研发项目的方向和数量,在技术验证可行后,再根据市场发展趋势以及消费者需求启动新产品开发。公司对产品及技术项目的研发进行科学规划、流程化管理,每一研发阶段都有明确的目标、责任人,从项目立项到结项的过程,公司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讨论,保证项目研发的成功率。

3、研发保障机制

公司重视专职技术研发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持续加大研发设备的投入,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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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支出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研发团队建立了完善的研发项目管理体系,使公司新产品研发保持较高的成功率,有力保障了公司业务快速拓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4、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

公司不仅注重技术开发,更注重高端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针对产品研发技术人员,公司为其提供较好的福利待遇,并且制定了明确的职业发展规划和薪酬激励政策,保证核心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及工作积极性。公司大力鼓励创新,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创新激励机制,涵盖了绩效考核、项目奖惩、员工晋升等各个方面,对于具有创新精神与成果的研发人员,公司在人才培养、职位晋升、薪资待遇、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肯定,充分调动员工创新的积极性。针对技术人员,除技术岗位津贴外,公司还实施了员工专利申请奖励制度。

5、技术交流与合作

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通过与青岛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共建研发中心,结合自身的生产和管理优势以及高等院校的研究开发思路,推动公司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与高等院校长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助于公司持续创新,形成公司科研体系的有力技术支持。

6、技术储备

公司的技术储备情况详见本节之“十、技术创新分析”之“(二)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仲裁、诉讼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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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五)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建立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的扩充,不存在新旧产业融合的情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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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涉及的违法违规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2022年1月7日,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益可佳出具寿市监产质处[2021]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益可佳于2020年6月生产的一次性防护口置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对益可佳罚没共计650元。2022年5月,益可佳缴纳该等罚没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益可佳因上述违法行为所涉及的罚没金额较小,益可佳已经缴纳上述罚没款项且取得了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文件。故该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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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承志、崔月青控制的其他企业为保丰投资、钰鑫投资、钜鑫投资和优玛文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发行人发生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书面承诺如下:

1、除玉马遮阳外,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从事与玉马遮阳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与玉马遮阳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从事前述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及/或分支机构。

2、于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玉马遮阳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从事与玉马遮阳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本人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履行前述不竞争义务。

3、如因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导致本人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被认定为与玉马遮阳存在同业竞争时,本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尽快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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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4、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玉马遮阳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市公司主要关联方包括: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承志、崔月青。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一)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二)发行人子公司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玉马新能源、玉马进出口、益可佳和玉马美国,拥有参股公司嘉兴行律道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三)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

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承志、崔月青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保丰投资、钰鑫投资和钜鑫投资。

1、保丰投资

企业名称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寿光市区南环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崔月青
成立日期1998年3月10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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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165699112R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物业管理;自有商业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保丰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孙承志2,062.5068.75
2崔月青937.5031.25
合计-3,000.00100.00

2、钰鑫投资

企业名称寿光钰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寿光市南环路南侧(农圣街3510号)
法定代表人崔月青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985.00万元
实收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MA3FF0L52D
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钰鑫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崔月青378.0012.6633
2孙成芹212.007.1022
3崔贵贤198.006.6332
4王建军154.505.1759
5孙成信151.005.0586
6赵兴涛136.504.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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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7卢玉涛133.004.4556
8梁金桓126.004.2211
9杨国强108.003.6181
10刘玉坤100.503.3668
11王宝山84.902.8442
12崔美红79.802.6734
13崔心娥70.402.3585
14王玉华57.501.9263
15郑坤57.501.9263
16戴国香57.501.9263
17刘海燕57.501.9263
18崔锡贤54.001.8090
19孙彩云54.001.8090
20何文贤50.301.6851
21刘金龙48.901.6382
22樊国华44.601.4941
23孙德斌39.501.3233
24陈学霞37.401.2529
25孙金林36.001.2060
26于家海36.001.2060
27刘明海28.800.9648
28王学良28.800.9648
29崔保贤28.800.9648
30付传锁28.800.9648
31王建伟28.800.9648
32赵秀云28.800.9648
33张建平28.800.9648
34崔新秀25.200.8442
35张清松21.500.7203
36孙秀林18.000.6030
37杨倩18.000.6030
38侯样利18.000.6030
39何乃晓18.000.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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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40王宝增18.000.6030
41王永涛18.000.6030
42王海萍18.000.6030
43于仕龙12.900.4322
44张树杰12.900.4322
45王晓明10.800.3618
46卜朋林10.800.3618
合计2,985.00100.0000

3、钜鑫投资

企业名称寿光钜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寿光市南环路南侧(农圣街3510号)
法定代表人崔月青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936.00万元
实收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MA3FF0M16B
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钜鑫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崔月青234.0025.0000
2崔心迎72.007.6923
3付忠祥36.003.8462
4桑敬敬28.803.0769
5付秋贞28.803.0769
6李杰21.602.3077
7胡瑞新18.001.9231
8袁强18.001.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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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9安珊珊18.001.9231
10付忠岩18.001.9231
11任晓波18.001.9231
12朱鹏18.001.9231
13杨建明18.001.9231
14刘伟伟18.001.9231
15王好明18.001.9231
16葛志强10.801.1538
17隋艳艳10.801.1538
18陈静10.801.1538
19张春10.801.1538
20苏红英10.801.1538
21刘海凤10.801.1538
22李帅10.801.1538
23马波祥10.801.1538
24刘桂娟10.801.1538
25李军10.801.1538
26武京丽10.801.1538
27崔心成10.801.1538
28朱辉10.801.1538
29徐祥祥10.801.1538
30吴学伟10.801.1538
31李金芳10.801.1538
32崔晓婷10.801.1538
33张艳玲10.801.1538
34张慧超10.801.1538
35冯秀梅10.801.1538
36李焕明10.801.1538
37李文博10.801.1538
38董通盟10.801.1538
39李效水10.801.1538
40王明岳10.801.1538
41崔心欣10.801.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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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42李军亮10.801.1538
43朱培旭10.801.1538
44张小青10.801.1538
45许桂芬10.801.1538
46刘文华10.801.1538
47张萌10.801.1538
48崔秀真7.200.7692
合计936.00100.0000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除公司及子公司之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计4家,分别为保丰投资、钰鑫投资、钜鑫投资和优玛文化,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五)关联自然人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成员名单
1董事会成员7人董事长:孙承志;董事:崔贵贤、纪荣刚、王玉华
独立董事:王瑞、赵宝华、李维清
2监事会成员3人监事会主席:李其忠;职工代表监事:王建伟;监事:王海萍
3高级管理人员4名杨金玉、国兴萍、梁金桓、于仕龙

上述人员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亦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间接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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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企业名称关联关系说明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1寿光市盛源建筑设备租赁中心发行人监事李其忠直接持有该企业100%股权建筑设备租赁(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经营项目,涉及许可经营的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2寿光市娉婷家纺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纪荣刚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该企业5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加工、销售:床上用品、无纺布、纺织用品、布艺用品、婴儿用品、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纪荣刚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该企业50%股权
3寿光市水涛肉牛养殖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纪荣刚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该企业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许可项目:动物饲养;牲畜饲养;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不含犬类);畜禽收购;谷物种植;饲料原料销售;谷物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机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寿光市鸿森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兴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该企业90.91%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木材收购;木材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人造板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新田鸿森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兴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通过持有寿光市鸿森物流有限公司90.91%的股权间接持有该企业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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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企业名称关联关系说明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44.56%的股权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国内贸易代理;人造板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竹材采运;木材收购;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寿光市天赐成品油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兴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通过持有寿光市鸿森物流有限公司90.91%的股权间接持有该企业90.91%的股权零售:汽油、柴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润滑油、加油机配件、洗车用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洗车;电子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嘉兴蕴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承志与实际控制人崔月青之子,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崔贵贤外甥孙泽敏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64.5161%合伙份额的企业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永州智森林业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兴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木材采运;草种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销售;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林产品采集;人工造林;竹材采运;树木种植经营;竹木碎屑加工处理;木材加工;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木材销售;木材收购;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吉安智森林业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兴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木材采运,草种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销售,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林产品采集,人工造林,竹材采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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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企业名称关联关系说明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木种植经营,竹木碎屑加工处理,木材加工,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木材销售,木材收购,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其他关联方

截至2023年9月30日,过去12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过去12个月内曾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也为公司的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关联方保丰投资租赁办公楼、车间、仓库、餐厅作为生产办公场所。2020年3月31日,公司与保丰投资签署《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确认因公司原承租的四车间已搬迁至自有厂区,自2020年4月1日起公司仅租赁保丰投资办公楼、餐厅、仓库,租赁面积合计5,854平方米。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仅租赁保丰投资办公楼、仓库,租赁面积合计4,320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交易内容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61.3090.5885.3999.25

报告期内,公司仅向保丰投资租赁办公楼、餐厅和仓库,并非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主要场所,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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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交易金额变化不大,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形。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71.75341.48369.70281.22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采购车辆10.00---

2、共同投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形成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嘉兴蕴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嘉兴行律道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年8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湖州行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嘉兴行律道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认缴的2,000万元已于2022年9月完成实缴出资。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77.8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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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39.21-87.41-

(四)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针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严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严格参照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将来可能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承志、崔月青就关联交易事项承诺如下:

(1)将尽量减少并严格规范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玉马遮阳的关联交易;

(2)若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玉马遮阳签署相关书面协议,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玉马遮阳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并保证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玉马遮阳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玉马遮阳《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敦促玉马遮阳的关联股东、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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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依法行使股东、董事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5)本人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玉马遮阳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占用或支配玉马遮阳的资金、资产;

(7)本人保证,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所做出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玉马遮阳进行的关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须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玉马遮阳之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减少并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出具了有关承诺如下:

(1)将尽量减少并严格规范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玉马遮阳的关联交易;

(2)若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玉马遮阳签署相关书面协议,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玉马遮阳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并保证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玉马遮阳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玉马遮阳《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敦促玉马遮阳的关联股东、关联董事依法行使股东、董事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5)本人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玉马遮阳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占用或支配玉马遮阳的资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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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7)本人保证,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做出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玉马遮阳进行的关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须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玉马遮阳之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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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37,283.5935,000.00
2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11,011.301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58,294.8955,0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银行借款以及自有资金等方式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玉马遮阳
项目总投资37,283.59万元
项目建设期30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公司在现有主营业务范畴内,根据国内外中高端市场对功能性遮阳材料日益扩大的需求,计划在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南侧新建复合遮阳材料生产厂房,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招聘高素质的生产人员,扩大公司复合遮阳材料产品产能。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1,300万平方米遮阳材料产能。本项目将在公司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遮阳材料的制造能力,扩大产品范围,提升运营效率。公司产品结构和产品体系将得到进一步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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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和完善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昌路以东、圣城街以南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扩大公司生产规模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与地区,遮阳设计是建筑整体设计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功能性遮阳产品市场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已相对成熟,市场渗透率达70%以上。国内市场方面,功能性遮阳产品在写字楼、酒店、商场超市、体育场等公共建筑中得到广泛应用,但目前尚处于市场导入期。根据中国建筑遮阳协会的数据显示,2021年功能性遮阳产品在国内市场渗透率仍不足5%。未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消费者开始更加注重遮阳产品的实用性和功能性,选择偏好也逐步从注重装饰性的布艺窗帘转向注重功能性的遮阳产品,我国功能性遮阳市场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近年来,公司依托经营规模、研发设计、工艺水平等方面的优势,销售收入实现了持续增长,2020-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达到38,501.17万元、52,037.85万元和54,661.54万元,复合增长率超过19%。在行业规模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现有遮光及阳光面料产能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作为大型遮阳材料生产企业,为把握住行业发展机遇,抢占市场份额,公司需扩大生产规模,增强产品供应能力,为继续扩大收入和利润规模提供必要条件。

(2)拓展户外面料市场、丰富公司产品线

近年来,户外旅游热度升温带动了户外用品消费的增长,全球户外用品市场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根据数据统计公司Statista的数据,全球户外用品市场规模已从2018年的1,072亿美元增至2021年1,893亿美元。预计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进一步提高、户外运动氛围和生活习惯的逐步养成等因素的推动,户外运动用品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扩大。

在此背景下,为积极把握户外遮阳市场发展机遇,公司拟依托多年的生产技术、研发经验及品牌等优势,切入户外遮阳面料领域。本项目实施,是公司丰富现有产品线,完善产能布局的重要举措;公司切入户外遮阳面料领域不仅有助于销售收入的提升,也有利于公司抵御下游市场波动风险,为进一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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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3)通过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赋能,实现降本增效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升,公司对运营效率、工艺流程及成本控制等方面的需求不断提高,自动化设备的引进以及信息技术在生产流程的应用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制造业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的背景下,人工成本的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推动“机器换人”以自动化设备实现对部分生产工艺环节的人工替换,进而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

本项目拟通过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和信息化系统为遮阳产品制造赋能,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确保运营的高效率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一方面,项目通过先进的智能化和自动化设备的引进,实现产品从生产、检验、包装、仓储等多环节的自动化,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节约人工成本;另一方面,随着设备精准度提升,相关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程度及可靠性亦将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在此基础上公司可进一步优化产品工艺方案,实现产品品级率的提高。预计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下游市场需求增长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支撑

功能性遮阳材料在欧美发达国家是建筑遮阳的主流,作为日常消耗品,其普及率和更换率高,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同时,发达国家消费者消费能力强,对功能性遮阳材料接受度高,对产品功能性、美观度要求较高,因而对中高端产品的需求量较大。此外,功能性遮阳材料近年来在拉丁美洲、东南亚等国市场得到广泛应用,因此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国内市场方面,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遮阳产品的选择偏好已逐步从注重装饰性的布艺窗帘转向注重功能性的遮阳产品,对品牌的认知度和产品的附加值要求也逐渐提升。现阶段功能性遮阳材料在国内市场的渗透率尚不足5%,处于高速成长阶段,普遍应用于写字楼、酒店、购物中心等商用场景,随着小户型的普及、消费群体的年轻化和消费偏好的升级,家用场景需求也在快速增长。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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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阳材料产品拥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综上,良好的行业发展前景为项目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2)国家产业政策大力鼓励、扶持新材料和建筑节能行业发展公司生产的遮阳面料主要为高分子复合材料,近年来纺织新材料应用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2017年1月,发改委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各类表面功能材料、新型化学纤维及功能纺织材料和绿色建筑材料被列入其中。在建筑节能方面,国家正在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都被要求进行节能改造。2017年12月,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将现有绿色建材认证或评价制度统一纳入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管理,建立完善的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机制,全面提升建材工业绿色制造水平”。2022年3月,住建部发布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因地制宜增设遮阳设施,提升遮阳设施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2022年4月1日实施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对建筑节能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

“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应不大于0.8”。随着建筑节能概念不断深入,绿色建材已成为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鼓励和扶持下,建筑遮阳行业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

(3)深厚的技术储备和完善的生产体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证公司在多年遮阳材料研发、生产过程中,建立了一支涵盖研发设计、工艺加工、运营管理等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致力于行业前沿的遮阳技术和产品研发,形成了较为全面的技术沉淀。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从事遮阳技术研究多年,研发实力强,参与了多项新产品的研发工作,掌握多项行业关键前沿技术。技术团队现拥有各项授权专利130多项,并参与了多项遮阳新材料国家标准的编写工作,多项研发技术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在行业内形成了领先的技术优势。

在生产制造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成熟稳定的生产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行业领先标准进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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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并通过不断完善生产管理体系,在规模扩大的同时确保生产运营的高效率,为客户提供更丰富、优质的产品。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建设由上市公司实施。

5、项目用地、所涉及的报批事项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寿光市文昌路以东、圣城街以南,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募投用地正在取得过程中。根据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说明,公司拟使用的地块符合寿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将依法依规办理土地用地手续,公司取得项目用地不存在实质障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取得项目代码为2306-370783-89-01-152332的《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取得寿环审表字〔2023〕067号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6、项目投资概况

(1)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明细

“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7,283.5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工程及设备费用33,871.3731,587.80
1.1工程建设费用10,423.2010,223.20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19.013,619.01
1.2.1土地购置费3,400.003,400.00
1.2.2其他费用419.01219.01
1.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9,629.1617,745.57
2预备费1,693.571,693.57
3铺底流动资金1,718.651,7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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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4总投资金额37,283.5935,000.00

(2)项目投资的测算依据及过程

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工程及设备费用、土地费用、预备费和流动资金。具体投资项目测算情况如下:

1)工程建设费用

该项目工程建设费用如下表所示,其中土地费用3,400.00万元系依据当地的土地取得成本测算。

序号项目总金额(万元)
工程建设费用10,423.20
1遮光面料车间630.00
2阳光面料车间3,960.00
3户外遮阳面料车间1,710.00
4总整理车间1,080.00
5仓库1,785.00
6辅助车间810.00
7锅炉房18.20
8厂区道路及其他150.00
9绿化28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19.01
1土地购置费3,400.00
2建设单位管理费8.34
3设计费208.46
4勘察费41.69
5施工图预算编制费16.68
6施工图技术审查费12.51
7竣工图编制费16.68
8工程监理费104.23
9工程安全监督费10.42
合计14,242.21

2)设备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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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设备投资主要根据项目规划建设的产能和技术要求,拟定各个生产环节所需的设备清单,结合相关设备报价估算,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内容金额(万元)
生产设备17,271.16
(一)遮光面料895.56
1剑杆织机597.96
2机外大卷装38.40
3经轴19.20
4经编机240.00
(二)阳光面料8,505.40
1剑杆织机5,307.50
2机外大卷装176.00
3钢筘5.50
4经轴80.00
5结经机19.80
6整经机300.00
7整经机260.00
8分切收卷机58.80
9单螺杆挤出机288.10
10SAHM机2,009.70
(三)户外遮阳面料2,550.20
1剑杆织机1,993.20
2机外大卷装128.00
3经轴48.00
4电动上轴车45.30
5自动落布车3.90
6结经机19.80
7钢筘12.00
8巡回清洁机100.00
9恒温恒湿系统200.00
(四)定型涂层车间4,500.00
1定型涂层机500.00
2高分子立式涂层线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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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投资内容金额(万元)
3在线测量、尾气净化处理装置(含热回收设备)等500.00
4高分子立式涂层线1,000.00
5在线测量、尾气净化处理装置(含热回收设备)等500.00
(五)辅助设备820.00
1自动视觉检验系统200.00
2尾气净化处理系统200.00
3永磁变频空气压缩机60.00
4半自动装柜机80.00
5配电系统(箱变)180.00
6能源系统(燃气)100.00
智能仓储设备2,000.00
1智能立体仓库-原材料库2,000.00
公用及其他设备8.00
1办公设施4.00
2监控系统4.00
软件系统350.00
1APS生产排程系统350.00
合计19,629.16

3)预备费项目预备费主要包括在批准的设计范围内,由于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费用;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代用等增加的费用。本项目预备费率取5%,金额为1,693.57万元。

4)铺底流动资金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初期所需,为保证项目建成后进行试运转所必需的流动资金投入。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投入1,718.65万元。

7、项目建设周期及募集资金预计使用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实施周期为30个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投入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预计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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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T+12T+24T+30合计
工程建设及设备投资等资本性投入9,315.4212,013.7810,258.5831,587.78
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投入579.95600.692,231.583,412.22
合计9,895.3712,614.4712,490.163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后续再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期内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不包含董事会前已投入资金。

8、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基本假设如下: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经营业务及相关税收政策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施主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此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不考虑通货膨胀对项目经营的影响;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1)营业收入

根据项目计划进度和谨慎性考虑,假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第一年达产率40%,第二年达产率80%,第三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产品销售价格是公司基于历史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并结合市场需求状况、竞争状况等因素,确定本募投项目各类产品的平均售价。

本项目达产后稳定期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22,400.00万元。

(2)营业成本

项目的营业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直接人工成本、折旧与摊销、运输费用与其他制造费用等构成。本项目达产后稳定期年平均营业成本为13,136.24万元。

(3)期间费用

本项目预计的期间费用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比例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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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税费测算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本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7%、5%计提。

(5)所得税

本项目的所得税按15%测算。

(6)净利润

本项目达产后稳定期可实现年均净利润5,602.43万元。

(7)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及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先锋新材-18.42%17.96%24.94%
西大门-34.01%36.79%40.29%
平均值-26.22%27.38%32.62%
本公司41.68%42.15%44.46%47.00%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可比公司未披露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毛利率数据。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稳定期年均毛利率为41.36%,与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接近,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西大门,主要原因系公司对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的遮光面料的销售占比低于西大门,对毛利率较高的可调光面料的销售占比远高于西大门,产品结构的差异导致公司毛利率高于西大门。先锋新材毛利率较低,系产品类别结构差异和具体产品特征差异。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二)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玉马遮阳
项目总投资11,011.30万元
项目建设期24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在上海及青岛设立营销及产品展陈中心、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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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华南物流仓储中心,同时加大营销团队建设力度,进行市场推广和运营服务支持,提升客户体验和品牌形象
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广东省广州市及山东省青岛市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拓展营销渠道,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

遮阳材料下游行业具有客户数量众多、遍布全球、需求多元等特征。国内外客户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量,普遍围绕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纺织产业集群地城市集中考察选择供应商。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产品在款式、性能、设计和品类等方面都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然而受限于目前营销渠道的局限性,业务增长潜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通过本次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上海、青岛等枢纽城市设立营销中心,一方面可增加考察客户的到访机会,提升营销团队接触和服务国内外客户的便捷性,进而提高成交率;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营销人员贴近市场,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同时,本项目通过建设产品展厅,可加强公司产品宣传和推广的力度,进一步提高“玉马”品牌知名度,从而助推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经营业绩。

(2)加快供货及市场反应速度,提升客户满意度

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以减轻传统外销市场波动对业绩的影响。目前国内遮阳面料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的趋势要求企业具备多品类、多款式及快速供货的能力。公司总部位于山东省寿光市,可辐射我国北方市场。为了更好地布局南方及东南亚市场,公司计划在广州建设物流仓储中心,用于遮阳产品的仓储物流及中转。本项目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对华南及东南亚市场的响应速度。此外,供应链管理能力及客户服务响应速度的提升,也有利于维护客群关系、增强客户粘性,为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打下基础。

(3)增强品牌影响力,推动公司实现战略目标

营销渠道建设是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渠道建设投入不仅有利于企业对现有市场进行深入挖掘和新市场开拓,还能够帮助企业提高客户满意度,传递企业文化,提高公司产品的影响力和附加值。目前,渠道竞争已成为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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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行业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之一,拥有高效、快速响应的营销渠道有助于企业在未来市场竞争中获得先机。作为建筑遮阳材料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多年来一直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经过多年的深耕细作,已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然而,现阶段公司渠道建设及市场推广方面的投入仍然较为有限,随着未来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亟需加大营销渠道投入力度。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市场响应速度及服务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同时通过各类市场推广投入,有助于企业树立品质高、服务好的优质品牌形象,进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功能性遮阳材料企业,强化公司在功能性遮阳材料领域的领导者地位。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广泛的客户群体为项目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随着全球范围内遮阳产品使用率的提升,其市场潜力将得到逐步释放,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公司紧随市场趋势,从产品升级、服务升级、品质升级等多个层次不断丰富“玉马”品牌内涵。近年来,公司凭借产品在功能性、外观设计方面的优势,获得众多国家消费者的广泛认可,积累了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实现了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未来,随着本项目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工作的开展,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并积极进行新市场的拓展和新客户的开发,着力探索新业务模式,多维度、多渠道地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2)公司产品质量可靠、品牌形象良好

为保障产品质量符合行业内先进标准,公司制定了规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从供应商挑选、原材料质量检验、制造过程检验、成品检验、发货前抽检、质量异常处理及跟踪层层把关,有效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同时,公司技术工艺部通过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从源头处确保产品的高质量水平。此外,为保证各个环节工艺品质水平不断提升,公司制造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及指导,以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始终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多项产品通过瑞士SGS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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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拥有丰富行业经验、项目前期准备充分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沉淀,公司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队伍:管理人员具备多年行业从业经验,能够准确把握市场方向;销售团队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可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提供专业的产品方案和服务。在本项目前期调研分析方面,项目规划在上海及青岛设立营销及产品展陈中心、广州设立华南物流仓储中心,管理团队对当地的产业集散情况、市场偏好、客群分布、展会举办等情况展开相关调研工作,并根据各区域具体情况和调研结果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评估。同时,为适应销售团队的快速扩张,公司采取在实践中形成的一整套适应销售团队快速扩张的管理决策程序与规则的方式,制定和更新公司的营销管理制度。本项目实施效果关系到公司的未来发展,公司管理团队对本项目计划的执行、团队建设、成本控制、进度把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规划,为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建设由上市公司实施。

5、项目用地、所涉及的报批事项

项目的实施地为上海市、广东省广州市及山东省青岛市。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取得项目代码为2308-370783-89-01-596891的《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本项目无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6、项目投资概况

(1)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明细

“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1,011.3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场地及设备费用8,832.308,832.30
1.1场地投入7,554.607,5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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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2设备购置与安装费1,277.701,277.70
2实施费用2,179.001,167.70
2.1人员费用1,149.00137.70
2.2品牌推广费1,030.001,030.00
3项目总投资11,011.3010,000.00

(2)项目投资的测算依据及过程

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场地及设备费用、人员费用和品牌推广费。具体投资项目测算情况如下:

1)场地投入

本项目拟在上海及青岛设立营销及产品展陈中心、广州设立华南物流仓储中心,其中上海营销中心场地拟采取购置方式取得,青岛及广州的场地以租赁方式取得。场地投入主要包括场地购置费、租赁费及装修费。购置费或租赁费主要参考目标区域周边价格。

经测算,上海营销中心预计场地投入6,915.00万元、青岛营销中心预计场地投入306.00万元、广州仓储中心预计场地投入333.60万元。

2)设备投资

该项目设备投资主要依据相关设备报价估算,具体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投资金额(万元)
广州仓储中心726.00
1电动叉车45.00
2三向堆垛机150.00
3电动压力拖车4.00
4钢构货架300.00
5电子汽车衡6.00
6螺杆式空气压缩机20.00
7半自动拣选系统150.00
8办公设施6.00
9消防、监控设施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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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投资金额(万元)
上海营销中心208.10
1电脑12.50
2打印传真机1.60
3办公家具20.00
4投影仪4.00
5展柜/展架120.00
6其他50.00
青岛营销中心133.60
1电脑8.00
2打印传真机1.60
3办公家具12.00
4投影仪2.00
5展柜/展架80.00
6其他30.00
软件210.00
1数据库服务器60.00
2数据库系统50.00
3销售管理软件100.00
总计1,277.70

3)人员费用本项目人员主要包括营销人员、客服人员、财务专员、行政后勤人员、物流仓储人员等,人员费用主要依据公司人员薪酬估算。预计本项目人员费用总计1,149.00万元。4)营销推广费用本项目营销推广费主要包括品牌及营销费用、展会费用、营销网点样品费用等,预计费用总计1,030.00万元。

7、项目建设周期及募集资金预计使用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实施周期为24个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投入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预计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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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T+12T+24合计
场地投入及设备投资等资本性投入1,069.606,658.107,727.70
营销人员费用、营销推广费用、租金、装修费用等非资本性投入1,364.80907.502,272.30
合计2,434.407,565.601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后续再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期内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本项目不存在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8、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公司营销渠道覆盖面将进一步拓宽,物流体系持续完善,市场影响力将得到增强。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中拟使用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有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未来战略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整体规模适当。

2、项目的必要性

(1)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公司是专业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随着遮阳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功能性遮阳材料业务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提升,营运资金投入量较大。为了保障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营业规模的继续扩张奠定坚实基础,以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

(2)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日常经营面临市场环境变化风险、重大突发事件、外汇汇率波动等多种风险,因此,公司需要通过补充流动资金来提高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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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持续保障。

综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也可为公司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提供持续性的支持,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3、项目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可行性。项目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现状,可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是公司经营和发展、实现公司战略的客观需要,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1)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收入规模逐渐扩大,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8,501.17万元、52,037.85万元和54,661.54万元及47,729.07万元。随着遮阳行业的高速发展,对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需求日益增大,公司把握行业发展的趋势离不开资金的持续投入和支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现状,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健康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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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会有所上升,但债券持有人转股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偿债能力得到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的短期贷款需求,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经营性流动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缺口测算如下:

1)计算方法

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系在估算2023年、2024年、2025年营业收入的基础上,按照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经营性流动资产及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公司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即因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营运资金缺口。

2)假设前提及参数确定依据

①营业收入及增长率预计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9.15%,公司假设2023年-2025年营业收入年增长率为19.00%。

②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测算取值依据

选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应收账款融资和预付款项作为经营性流动资产测算指标,选取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及应付票据作为经营性流动负债测算指标。

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各项资产负债周转情况长期稳定,未来不发生较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与销售收入应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

选取2022年为基期,公司2023-2025年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各年预测营业收入×2022年末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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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占2022年营业收入的比重。

③流动资金占用的测算依据

公司2023-2025年流动资金占用额=各年末经营性流动资产-各年末经营性流动负债。

④新增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依据

2023-2025年各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即流动资金缺口)=各年底流动资金占用额-上年底流动资金占用额。

⑤补充流动资金的确定依据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即以2023年至2025年三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即流动资金缺口)之和为依据确定。

(3)补充流动资金的计算过程

根据上述假设前提及测算依据,基于销售百分比法,公司未来三年需要补充的流动资金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2023E2024E2025E
营业收入54,661.5465,047.2377,406.2192,113.39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8.82%5,736.266,826.158,123.12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8.82%5,736.266,826.158,123.12
预付款项2.10%1,363.171,622.171,930.38
存货30.49%19,836.0023,604.8428,089.76
经营资产合计41.41%26,935.4432,053.1738,143.27
应付票据0.00%---
应付账款8.37%5,442.666,476.767,707.34
预收账款2.73%1,776.042,113.492,515.05
经营负债合计11.10%7,218.698,590.2510,222.39
2022流动资金占用额16,568.6919,716.7423,462.9227,920.88
预计新增流动资金-3,148.053,746.184,4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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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023E2024E2025E
2023-2025预计新增流动资金占用额11,352.19

注:上述测算仅为测算流动资金缺口为目的,并不构成公司未来盈利预测。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未来三年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合计为11,352.1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不超过测算所需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联系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和“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产品遮阳材料开展。募投项目基于公司原有生产基地以及前次募投项目“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的工程建设经验以及生产运营积累,结合公司遮阳材料业务稳健增长、下游市场容量及应用场景广阔、市场需求旺盛的发展态势,致力于新增遮阳材料优质产能,增强规模效应,进一步加强营销能力及物流响应速度,有助于公司开拓下游市场,扩大遮阳材料的业务规模,提高产品交付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在满足下游客户新增需求的同时提升自身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

前次募投项目中,“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及“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直接关系。

前次募投项目中的“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与本次“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产品均为遮阳材料。公司基于长期经营积累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各项企业资源,对现有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进行扩张,均是主营业务的深化与加强。本次募投项目“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能够拓展公司营销渠道,深挖业务增长潜力,加快供货及市场反应速度,从而加速前次募投项目的产能释放和盈利实现。

3、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如下:

(1)生产线自动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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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先进的智能化和自动化设备的引进,较前次募投项目自动化程度进一步提升,能够更进一步减少人工劳动,增加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产能进一步提升

前次募投项目“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规划新增遮阳材料生产能力1,960万平方米,逐步投产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产能紧张的现状。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遮阳材料生产能力1,300万平方米/年,相关产品产能将得到较为充分的提升。

(3)产品种类进一步丰富

前次募投项目“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产品为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和阳光面料,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除遮光面料和阳光面料外,新增了户外遮阳面料。

(4)本次募投项目包括营销渠道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

本次募投项目“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将在上海及青岛设立营销及产品展陈中心、广州设立华南物流仓储中心,同时加大营销团队建设力度,增强公司营销能力及物流能力。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基于公司多年来在遮阳材料领域丰富的生产及研发经验积累上提升优质产能。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均为遮阳材料,但在设备自动化程度、规划、产品种类均存在一定的区别;此外,本次募投新增营销渠道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

四、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预备费为1,693.5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入预计为1,718.65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募投项目“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费用预计为2,179.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1,167.70万元,租金及装修费用1,104.6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除此以外,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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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均为资本性支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亿元,与前述非资本性支出合计15,684.52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的比例为28.52%,未超过30%,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有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投向的合规性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系投向主业,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项目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是,公司拟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扩大公司复合遮阳材料产品产能1,300万平方米,进一步提高遮阳材料的制造能力,扩大产品范围,提升运营效率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是,公司将在上海及青岛设立营销及产品展陈中心、广州设立华南物流仓储中心,同时加大营销团队建设力度,进行市场推广和运营服务支持,提升客户体验和品牌形象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6、其他//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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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300万平方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和“营销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的“其他未列明制造业”(行业代码:C419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中列示的产能过剩行业,亦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所规定的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是国内功能性遮阳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延伸和升级,可实现公司在功能性遮阳材料领域的产能扩张,满足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对功能性遮阳材料日益增长的需求,以此抓住市场扩张所带来的发展机遇,并进一步拓宽公司营销渠道覆盖面,完善物流体系。本次发行完成后,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外功能性遮阳材料行业的领先地位,提升公司品牌在全球遮阳行业的影响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有所增长,随着未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净利润短期内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在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到位,公司的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有望进一步提高,这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将会产生正面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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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3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511,756.9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820,243.0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5月19日已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3-00021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23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351,680,137.5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61,083.84元,募集资金余额1,301,189.36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1年5月8日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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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入金额账户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811060101250128818180,000,000.00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3705016779080000357180,000,000.00已销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458000011012010002530090,820,243.01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160700612920036548840,000,000.001,301,189.3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160700612920036626675,398,549.44已销户
合计366,218,792.451,301,189.36

注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8110601012501288181已于2023年1月4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37050167790800003571已于2022年5月24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注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4580000110120100025300已于2022年5月18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注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1607006129200366266已于2023年7月5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注5:初始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15,398,549.43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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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5,082.0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5,168.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1年度29,785.01
2022年度5,006.56
2023年1-9月376.45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
1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41,939.7025,082.0225,265.2341,939.7025,082.0225,265.23183.212023年9月30日
2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6,954.154,000.003,901.196,954.154,000.003,901.19-98.812023年9月30日
3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5,892.66--5,892.66---不适用
4营销渠道建设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3,285.67--3,285.67---不适用
5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6,000.006,000.0011,000.006,000.006,000.00-不适用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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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35,082.0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5,168.01
6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91.59
小计69,072.1835,082.0235,168.0169,072.1835,082.0235,168.0184.40-

注1: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优先保障“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注2: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投资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导致投资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注3: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为待支付部分尾款。注4: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公司决定将“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和“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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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082.02万元低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69,072.18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41,939.7041,939.7025,082.02
2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6,954.156,954.154,000.00
3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5,892.665,892.660.00
4营销渠道建设项目3,285.673,285.670.00
5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11,000.006,000.00
合计69,072.1869,072.1835,082.02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优先保障“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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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9,562,764.82元、已投入“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522,490.75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不含增值税)3,143,671.67元,共计人民币115,228,927.24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3-00138号)。以上资金于2021年6月10日置换完毕。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年1-9月
1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不适用达产后年度净利润6,554.44万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不适用(注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不适用(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不适用(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注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为对现有遮阳材料生产及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自动化立体仓库,提高公司仓储、物流效率,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注2: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优先保障“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注3: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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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为对现有遮阳材料生产及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自动化立体仓库,提高公司仓储、物流效率,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五)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公司拟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存款期限具体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时间不超过一年,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均已到期赎回,无余额。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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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7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将工商银行1607006129200366266账户(该账户用于支付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及发行费用)的结余资金1.59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0.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0.1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三、注册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3936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结论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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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孙承志崔贵贤纪荣刚
王玉华王 瑞赵宝华
李维清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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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

李其忠王海萍王建伟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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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国兴萍杨金玉梁金桓
于仕龙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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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孙承志崔月青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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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王笑雨梁 勇

项目协办人:

屈亚楠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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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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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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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宋晓明刘 新张希慧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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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于仁强王振兵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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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朱琳艺钟佩佩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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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的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和承诺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1、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继续做大、做强、做优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募投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及有效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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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提升经营效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着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费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5)完善利润分配,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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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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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之发行人董事会声明盖章页)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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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2023年1-9月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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