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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祥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孟祥云

2023年,本人作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新钢股份《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审慎行使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以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发表作为独立董事的客观独立意见,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孟祥云,1974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会员),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本人于1996年获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上海社会科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德豪国际(BDO)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级经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并兼任德国子公司Durkopp Adler财务负责人;2009年起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会计师,期间兼任宝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起担任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总监,兼任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鉴微数字科技(重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人熟悉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架构设计,精通大型企业集团的各项财务管控和运作模式,对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财务信息化体系设计,财务队伍建设,投资管理及财务政策等方面具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控。

本人自2021年7月任职新钢股份独立董事至今,任内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新钢股份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会议,9次董事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8次审计委员会和3次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职务。

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中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亲自出席各次会议,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有效开展。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孟祥云997004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 董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关联交易 委员会
应参会次数参会 次数应参会次数参会 次数应参会次数参会 次数应参会次数参会 次数
孟祥云22228833

(二)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关注公司动态。董事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充分准备,以独立和谨慎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并行使表决权。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本人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为中小股东决策提供参考。

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通知传达、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等提出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听取了公司经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运行情况,维护了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资料进行仔细审查,运用专业知识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与观点,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于2023年04月27日参加了公司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业绩以及经营情况等市场关注的问题,与上市公司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

本人坚持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本人核查,2023年度新钢股份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披露。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新钢股份积极配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为独董现场履职提供了条件、支持和场所。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线上交流方式与公司董事会成员、各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持续有效的沟通和联系,及时获悉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新闻动态。

本人坚持保持客观独立的立场,监督、促进公司完善企业治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重点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重点查阅、审议公司报告期内历次定期报告,确认定期报告及其信息披露情况能够真实有效反应公司经营情况: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召开了2022年度年报沟通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认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内容、审计时间及审计策略,明确注册会计师责任,确认年审会计师独立性。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内控审计沟通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进一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年报再沟通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了解了年报审

计工作进展,督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年报和内控审计沟通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审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表,与大华所就2022年度财务审计情况、关键审计事项、报表重要性水平判断及审计报告意见进行了沟通。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5.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2023年4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新钢股份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同意该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6.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关于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新钢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关于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该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7.审议通过《新钢股份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新钢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同意该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题》,同意该议案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查阅、研究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所披露公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忠实、勤勉地开展独立董事工作,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审计机构以及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深入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提供建议,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孟祥云

2024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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