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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做了积极努力。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7项议案,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均合法、独立、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安徽贝递尔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9、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 《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按照公司各项内部制度的规定进行,活动各个环节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且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根据最新要求进行修订更新。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

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序地进行,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勤勉尽责履行监事会职责的思想意识,为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等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一)跟进业务一线,有针对性开展重点事项监督和检查。2024年,监事会将在依法依规全面履职的基础上,立足业务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重点围绕重大投资、信用管理等重点事项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与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加强学习,提升监督水平,紧跟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公司业务新方向、新要求,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等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水平和督查指导实效,立足业务实际,履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利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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