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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全体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9,067,006.6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154,239.6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6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3,469,968.1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59%。射频连接器及线缆组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99,375,893.7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48%;电磁兼容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95,662,450.8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4%;软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10,595,931.2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72%;汽车连接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23,495,852.1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06%;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9,936,878.6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6%。

(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会议和9次监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公司“三会”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的召集方式、决策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内控机制,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合法合规地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二、2023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3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明细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内容
12023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3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3年6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3年6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收购安徽贝递尔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52023年7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3年8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3年9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3年10月 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92023年11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合规运作,就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李勉、陈育宣、陈青组成,其中李勉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积极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进行了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了认真审阅,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认真履行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另外,审计委员会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完

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了建议,指导和监督了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并就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2、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由陈育宣、陈青、卢睿组成,其中陈育宣为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就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布局,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同时对公司安徽贝递尔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及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指导,提出合理的指导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青、陈育宣、李勉组成,其中陈青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及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制定进行了监督指导,并审核了公司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相关会议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4、提名委员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由卢睿、陈育宣、陈青组成,其中卢睿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人选等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提名委员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因此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

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公司治理情况

通过持续深入学习,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管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努力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此外,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增强企业及下属各公司各部门的规范意识;同时,强调规范程序和流程,兼顾效率,不断革新,以实现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运作规范,不存在重大失误或问题。公司将切实提升自身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致力于规范发展、稳健经营,推动公司朝着治理规范、稳步发展的目标迈进。

(五)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在制度层面规范公司与投资者的联络沟通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2023年度积极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实地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形式,对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和及时答复,并将投资者意见及时整理反馈董事会,切实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

(七)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的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作用,加强董事的履职培训,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按照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及发展方向,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努力推动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2、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把控信息披露环节,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3、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将认真贯彻监管机构关于保护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和指示精神,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积极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稳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4、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内部控制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司风险预判及应对能力,加大决策的公开度、透明度和科学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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