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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金锋-第三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金锋)

本人胡金锋作为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任期内,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胡金锋先生,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德国HKI天然产物研究所研究员,美国密西西比大学、美国GNF和TSRI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美国红杉科学公司首席科学家,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脑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药学院天然药物化学教研室主任;现任台州学院教授、药学院院长、上海浦东复旦大学张江科技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市药学会理事兼上海市药学会天然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6年4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其中现场出席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5次,审议通过43项议案,没有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本人认为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在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股东大会4次,审议通过21项议案,没有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55004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杜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及会议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1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的议案》同意
22023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同意
3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任期内出席了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2023年度在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检查情况

在任职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了解公司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持,使本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六)保护社会公众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在任职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地完成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往来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关联交易已经严格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没有超出年度预计范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因担保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披露及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在任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股东的知情权,未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在任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经核查,报告期内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审计业务所要求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圆满完成公司的审计业务并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薪酬(津贴)方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2023年度任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的任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坚持独立、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积极与管理层交换意见,结合自身专业和经历为公司建言献策,在会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15日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因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衷心地感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在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

独立董事:胡金锋(已离任)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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