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3,704.52万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9,259.95万元。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0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969.56万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
司2023年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70%。鉴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施了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806,565,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了现金红利241,969.56万元(含税)。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数额为483,939.12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7.40%。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以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拟转增股本322,626,0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29,191,28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