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英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8.1 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主席宋英男先生2024年度薪酬预案,监事会主席宋英男先生回避表决。
8.2 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职工代表监事周炎福先生2024年度薪酬预案,职工代表监事周炎福先生回避表决。
8.3 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周宗政先生2024年度薪酬预案,监事周宗政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