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马增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英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严重不足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之 “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6,06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原件。
五、其他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光大同创、公司、本公司 | 指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光大同创 | 指 | 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昆山光大同创 | 指 | 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昆山光大同创张浦分公司 | 指 | 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张浦分公司 |
安徽光大美科 | 指 | 安徽光大美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光大同创 | 指 | 惠州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都江堰光大同创 | 指 | 都江堰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光大同创 | 指 | 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墨西哥光大同创 | 指 | BROMAKE, S.A. DE C.V. |
越南光大同创 | 指 | BROMAKE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
香港光大同创 | 指 | BROMAKE (HONGKONG) INVESTMENT LIMITED/光大同创(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东莞美科 | 指 | 东莞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青岛音诺 | 指 | 青岛音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合肥山秀 | 指 | 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茂创 | 指 | 天津茂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南昌美科 | 指 | 南昌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厦门奔方 | 指 | 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领新 | 指 | 苏州领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奔放 | 指 | 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无锡山秀 | 指 | 无锡山秀科技有限公司 |
汇科智选 | 指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同创智选 | 指 |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前海钰禧 | 指 | 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已更名为深圳钰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年度报告 | 指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报告期、上年同期 | 指 | 2023年1-12月,2022年1-12月 |
董事会 | 指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审计委员会 | 指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指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指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指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招股说明书 | 指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OBP | 指 | Ocean Bound Plastic |
UL2809认证 | 指 | 再生料含量验证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光大同创 | 股票代码 | 301387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光大同创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Bromake New Material Co., 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马增龙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三栋电子厂房西侧101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07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0年6月16日前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同观路十九号路10号九洲工业园厂房2栋八楼803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科苑南路交汇处深铁金融科技大厦2601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00 | ||
公司网址 | www.bromake.com | ||
电子信箱 | irm@bromake.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占梦昀 |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科苑南路交汇处深铁金融科技大厦2601 | - |
电话 | 0755-86527252 | - |
传真 | 0755-86527252 | - |
电子信箱 | irm@bromake.com | -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何海燕、夏青馨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4层 | 郑睿、刘俊清 | 2023年4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006,518,606.24 | 995,704,032.83 | 995,704,032.83 | 1.09% | 995,363,694.31 | 995,363,694.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4,665,193.63 | 113,711,700.86 | 113,873,528.18 | 0.70% | 129,157,379.62 | 130,853,86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7,233,234.47 | 130,335,224.68 | 130,497,052.00 | -17.83% | 123,690,263.58 | 125,386,744.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9,841,598.31 | 135,513,010.33 | 135,513,010.33 | -48.46% | 183,756,169.48 | 183,756,169.4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459 | 1.9949 | 1.9978 | -17.61% | 2.2659 | 2.29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459 | 1.9949 | 1.9978 | -17.61% | 2.2659 | 2.295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93% | 21.86% | 21.82% | -12.89% | 31.25% | 31.5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元) | 2,051,022,466.06 | 1,265,442,209.86 | 1,277,901,357.50 | 60.50% | 1,056,660,278.96 | 1,069,847,551.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44,654,234.18 | 572,172,179.46 | 574,030,487.32 | 186.51% | 478,134,938.21 | 479,831,418.75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上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1.5075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04,557,170.03 | 222,824,142.36 | 277,762,363.38 | 301,374,930.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412,684.45 | 28,052,786.43 | 33,885,351.07 | 27,314,371.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141,278.16 | 23,378,339.41 | 29,323,656.60 | 29,389,960.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98,854.84 | 14,886,434.80 | 15,164,386.34 | 11,491,922.3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766,517.11 | -232,295.90 | -160,753.25 | 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70,429.59 | 1,224,394.22 | 2,958,120.61 | 主要系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76,993.87 | -22,900,856.60 | 3,299,235.19 | 主要系理财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740,000.00 | 1,150,617.78 | 主要系收取的资金利息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03,906.71 | 40,000.00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69,704.6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1,300.89 | -1,765,182.53 | 81,181.58 | 主要系废品收入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8,291.02 | 71,057.01 | 104,955.34 | 主要系个税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25,090.12 | -3,606,978.35 | 854,044.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881.42 | -1,248,152.54 | 1,578.60 | |
合计 | 7,431,959.16 | -16,623,523.82 | 5,467,116.0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行业防护性、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受全球经济波动、技术创新速度、去库存周期、终端需求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消费电子行业在2023年呈现出淡旺季的特征。上半年终端需求较为疲软,下半年逐步回升,在2023年的第三季度迎来了拐点和转折,结束了连续多个季度的下滑,市场迎来了回暖迹象。
2023年AI技术成为消费电子新的行业焦点。结合云计算、大数据以及VR等前沿科技的推动,消费电子行业正迅速投身于智能化的浪潮中。在这一过程中,消费电子产品的硬件和软件正在迅速重塑。随着5G迭代、人工智能、新材料工艺等技术融合,消费电子各领域产品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升级。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消费电子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如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中指出要依托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电子产品创新能力,培育电子产品消费新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为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提供一体化的防护性与功能性产品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器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领域:
1、个人电脑
受全球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的影响,个人电脑市场自2022年起进入下降趋势。到2023年第三季度个人电脑市场开始出现复苏迹象。根据Canalys的数据显示,2023年第四季度,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实现了3%的同比增长,个人电脑市场正逐渐回温。
2023年以来,AI逐渐渗透到个人电脑市场,各大品牌纷纷加大在AI PC领域的研发投入,寻求突破和创新。AI技术推进了个人电脑产品的创新,优化用户体验,对产品的更新迭代提出了新的要求,产品向更加定制化转型。根据IDC的最新预测,AI PC的出货量预计将在2024年达到近5000万台。而到2027年,这一数字将攀升至1.67亿台以上,将占全球PC出货量的近60%。
随着深度学习普及,个人电脑处理高负载任务时,CPU、GPU、NPU等处理器对电脑散热需求高;同时集成AI的新型处理器在复杂计算中消耗更多电能,加剧发热,因此,AI技术的推广需要更高效的散热系统。这些对于个人电脑的结构件散热和轻量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智能手机
受宏观经济挑战和2023年年初库存量增多的压力影响,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承压。智能手机市场竞争激烈,但其中的折叠屏手机成为发展新趋势,各大厂商相继推出折叠屏手机。据Counterpoint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折叠屏手机销量同比增长41.98%, Counterpoint推测全球折叠屏手机出货量将从2021年的910万台增至2027年的超过1亿台,复合年增长率高达49%。在终端消费复苏叠加各大终端品牌的积极推动下,折叠屏手机市场空间广阔。作为智能手机领域的新兴趋势,折叠屏手机代表了高端手机市场的发展方向,其核心创新之一是轻薄化。追求更轻、更薄的形态能直接提升用户体验,对新型高强度、低密度新材料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2023年多家手机品牌商开始发展AI模型,利用AI算法的先进性来提升手机的智能水平,从而为用户提供更加个性化、智能化的服务。
3、智能穿戴设备
近年来,全球智能穿戴设备出货量总体保持稳定。随着元器件、操作系统及开发平台等技术的发展,全球智能穿戴设备行业的技术水平持续提高。未来智能穿戴设备市场将更加多样化,产品形式丰富;针对不同的特定需求,会有更多细分领域以及将会更加紧密和其他智能设备相结合,实现更为广泛的智能控制。智能化会进一步促进可穿戴设备市场的发展。随着全球AR/VR出货量整体呈现走高态势,智能穿戴设备的功能和场景将会得到极大的拓展。
4、服务器
随着企业对数据中心和云计算服务的投资增加,以及新兴市场对IT基础设施需求的上升,全球服务器市场在过去几年经历了显著增长。据IDC数据显示,2018-2022年间,全球服务器市场规模由884亿美元增长至1230亿美元,推测2024年全球服务器市场将超过1400亿美元。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兴起,对服务器市场也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预计未来服务器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服务器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热量,若不能及时排出,将可能影响其稳定性和使用寿命。随着服务器硬件性能的不断提升,功耗也相应增加,这对热管理技术也提出了挑战。因此,为了确保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对散热系统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服务器市场的快速发展,也将推动热管理技术和市场的进步。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产品及业务
按照产品类型分类,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防护性产品和功能性产品。
1、防护性产品
2023年,公司防护性产品的发展重点在环保防护性材料上,我们致力于提供生物可降解和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在具体的产品线上,公司推出了以纸塑、竹塑等环保材料为基础的可降解系列产品;以及以热塑类产品为代表的可循环利用产品,涵盖传统防护性产品及结构件产品。公司防护性产品已经成熟运用于消费电子3C领域、家电、
新能源、医疗用品等领域。未来我们会进一步提升环保防护性材料的份额,开拓新的客户,丰富客户类型,力争成为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环保防护性材料解决方案商。
近两年,我们积极参与客户前沿研发,并且加大自研项目投入,与客户需求高度融合;同时公司对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进行研究,制定符合公司战略的产品策略,并定期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输出我司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给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在规模化生产、成本管控、质量监控全流程满足客户需求,力争成为优秀的“一体化防护性产品综合研发、区域布局及定制化服务的解决方案商”。
2、功能性产品
(1)碳纤维类产品
碳纤维具有高强度、高模量、轻质、耐腐蚀等特点,同时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和广泛的应用性。公司主要集中于碳纤维加工工艺的改进、轻量化的创新以及应用领域的推广。
报告期内公司碳纤维产品主要运用于笔记本电脑的外壳,具有轻质、强度高的特点;这部分产品公司已经实现了成熟的量产交付,并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及市场的检验,未来我们会努力提升公司产品的份额。此外,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主动研发,不断优化现有工艺,向主要客户提供更具成本效益和轻质特性的碳纤维产品,该产品现已顺利通过客户验证。我们在巩固原有客户群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碳纤维在笔记本电脑领域的渗透率。
除笔记本电脑外壳,公司碳纤维产品逐步运用于折叠屏手机、外骨骼机器人等结构件。公司还在积极拓展其他客户,目前部分产品已通过客户验证或在样品阶段。公司持续积极探索碳纤维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完善产业生态,拓展应用场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积极打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
2023年是消费电子厂商布局AI的开局之年,结合消费电子领域发展趋势及相关国家鼓励新兴产业融合集群的发展政策,公司凭借高度定制化的能力以及在碳纤维应用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积极努力抓住产业趋势。我们积极寻求新机遇,构建多元化的客户结构,并且不断投入研发,优化工艺,探索新工艺、新技术与新材料。
(2)模切结构件
模切产品是运用模切、贴合等工艺完成原材料的加工与组合,使其成为具有特定形状、多层次结构、集成多种功能的元器件,以满足消费电子产品复杂的内部和外观功能性要求。按照使用途径和功能的不同,公司的产品主要可以分为粘接类、保护类、EMI类、表面防护类、导电类、标识类等。
公司模切产品已成熟运用于个人电脑、智能穿戴、智能手机等领域,由于AI、物联网等兴起,模切产品要求更加的精准化和多功能化。公司持续通过工艺改进、材料研究进行创新性模切产品的研发开发,提升公司模切产品的多功能化和定制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公司定位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具有成熟的生产工艺、专业的研发人员、丰富的管理经验,凭借优质的服务客户能力和快速的响应能力,获得了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企业的认可。
公司除了深耕消费电子领域外,积极拓展其他领域业务。公司以材料的轻量化、环保化为发展方向,定位为“绿、轻、新”的发展策略,专注于绿色环保、轻量化、新工艺改良等发展方向,提供围绕成本优化、工艺创新、材料研发为策略的综合解决方案,并且不断推广至新的客户领域,形成以“绿、轻、新”为中心,多个应用领域拓展的“3+N”格局。
公司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策略,积极在原有客户基础上配合研发及推广新产品;同时将成功的产品案例拓展至新客户,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产品力及竞争力。
(三)公司业绩主要驱动因素
1、消费电子行业需求潜力大,AI催生产品迭代
消费电子行业是一个技术驱动型行业,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产品、新技术层出不穷。消费者对新型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推动了行业的整体发展;同时消费者对品质的追求也在逐渐升级,更愿意购买高性能、高品质的消费电子产品,这为消费电子行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随着5G网络的逐步普及和智能手机等产品的技术创新进一步刺激了市场需求,叠加AI成为发展的新势力。消费电子产品与互联网、AI等新技术、新商业生态的融合越来越紧密,为消费电子行业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2、政府对行业的政策支持叠加国产替代进程加快
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来支持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中国制造2025》:旨在推动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其中包含了促进消费电子行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消费电子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部分,提出了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公司碳纤维产品成功突破了国外技术壁垒,实现了自主研发和生产,标志着国产替代目标的顺利实现。经过前期的大量研发投入和技术突破,以及专利的申请和保护工作,公司碳纤维产品已顺利实现量产交付,市场和客户对该产品的表现给予了认可。
3、公司差异化、定制化产品的竞争优势
消费电子产品具有差异化特点,需要满足不同的客户需求,定制出差异化的产品。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升级,以及由此带来的消费更新迭代,消费电子产品更加注重功能的多样性和先进性。公司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研发不同路线的产品和服务方案,成为公司业务竞争优势之一。
4、集团化发展策略和深度服务大客户的理念
公司制定了集团化发展策略,未来发展方向围绕“绿、轻、新”展开。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合适的战略和执行计划,内部各项业务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在与客户合作过程中,内部加强联动,配套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根据下游产品的需求及时进行设计变更,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公司始终坚持深度服务大客户理念,解决客户痛点及需求。在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的同时,公司深入前期了解客户需求,参与配合进行研发,拓展新产品,提升原有客户的份额占比;同时经过长期的发展,公司具有规模化生产能力以及快速的响应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服务质量受到客户的认可。
(四)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全面的采购管理体系,包括《采购控制程序》和《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等文件,以规范采购流程和供应商标准。通过多维度的供应商评估和定期的稽核,确保供应商的品质和服务满足公司要求。
(2)生产模式
①自主生产模式
面对市场竞争,企业自主生产能力是关键。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和客户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科学分析市场动向,合理预测需求。生产部门依据计划,协调资源,确保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库的各环节顺利进行,以满足客户需求并高效利用生产资源。
②OEM模式
公司在与客户充分沟通后,根据客户的要求和自身的制造能力,提供定制化的OEM产品服务。
③外协加工模式
公司主要自主生产,对于技术含量低和非关键环节则采用外协加工,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公司对外协厂商有严格的选择标准,确保外协产品的质量和供应速度,保持生产环节的高效有序。
(3)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机制,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制定新产品的年度开发计划。研发团队以项目形式进行新产品的试验研究和开发活动,经过样品测试检验、产品设计研讨、工艺改良等环节,最终形成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有效应用。公司坚持长短期研发战略方向的有效结合,一方面与客户紧密合作,定期展开技术交流,另一方面制定公司中长期产品技术方向规划,为新的业务方向做提前布局。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重点研发有竞争力的产品。
(4)销售模式
公司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重要条款。客户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创新与专利保护
公司建立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机制,包括技术研发、市场调研、客户需求分析等多个环节,通过与客户的紧密合作,成功将客户的需求和期望转化为相关研发项目,保证了研发活动与市场需求的同步。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且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以客户在产品应用、物流售后等阶段反馈的难点切入,参与客户产品的前端研发,从产品创新、流程创新上为其提供解决方案。公司注重研发投入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总计5,244.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21%,报告期末研发人员占比10.61%。
公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了合理的专利布局,实现了对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境内专利160项及境外专利2项,其中包含境内发明专利16项,境外发明专利2项。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4件。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新增专利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授权公告日 | 获得方式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人 |
1 | 植物模塑成型工艺及设备 | EP3702530 | 2023/5/3 | 自主研发 | 欧洲发明专利 | 光大同创 |
2 | 一种显示屏 | 202321995816.3 | 2023/12/29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 | 厦门奔方 |
3 | 一种背光板及电子设备 | 202321972148.2 | 2023/12/15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 | 厦门奔方 |
4 | 一种背光板及电子设备 | 202321972316.8 | 2023/12/15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 | 厦门奔方 |
5 | 一种贴双面胶机 | 202321231207.0 | 2023/9/19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 | 昆山光大同创 |
6 | 一种双面胶收卷组件 | 202223603968.2 | 2023/8/29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 | 昆山光大同创 |
7 | 显示屏后背板及其层结构 | 202320148372.3 | 2023/8/29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 | 厦门奔方 |
8 | 一种电子设备夹心板材及电子设备壳体 | 202221819754.6 | 2023/8/15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 | 光大同创 |
9 | 一种电子设备实心板材及电子设备壳体 | 202221819806.X | 2023/8/15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 | 光大同创 |
10 | 一种便于拆卸的冲压模具 | 202320763936.4 | 2023/8/1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 | 昆山光大同创 |
11 | 一种冲压模具 | 202223603592.5 | 2023/5/5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 | 昆山光大同创 |
12 | 一种打磨辅助治具 | 202223014042.X | 2023/4/4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 | 合肥山秀 |
13 | 一种模制纤维中空结构制品的定型装置及其制备方法 | 202011326367.4 | 2023/1/13 | 自主研发 | 发明专利 | 天津茂创 |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新增软件著作权如下:
2、新材料研发与新领域拓展能力
公司不断致力于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将“环保”和“轻量化”融入研发理念。公司积极探索OBP的回收利用,并获得UL2809认证;创新运用原生态植物材料,充分发挥竹、甘蔗等植物生长周期短、可降解的特点,替代原有相关产品,顺应“双碳”及全球ESG环保的趋势。公司在发展碳纤维产品的同时,也积极尝试材料创新,创新运用其他纤维制成相关产品,2023年9月,公司作为参展商亮相中国国际复合材料工业技术展览会,“再生碳纤笔记本A壳”作为代表性的再生碳纤产品,以其优秀的产品性能和环保属性,荣获“创新材料奖”。公司凭借材料开发能力和服务客户的精神,获得了不同领域的客户认可,使得公司产品得到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
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与科研院所共同制定行业规范,推动行业发展。2023年,公司牵头编写《动力电池热管理性能检测用直冷直热台架技术规范》(T/SZBIA 0001—2023)团体标准,该团体标准已于2023年12月发布。
3、完善的区域布局和客户服务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深度服务大客户,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且富有成效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形成了完善的国内区域布局,在安徽、湖北、广东、四川、江苏、福建等多地均设立生产基地,建立高效的生产和物流体系,服务于当地客户并辐射周边地区,快速调动资源以响应客户需求。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境外布局,墨西哥光大同创近几年稳步发展,辐射北美市场,越南光大同创辐射东南亚地区;未来公司会根据经营计划在境外其他地区设立公司,拓展全球布局,为客户提供更具有响应能力的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
4、市场拓展与客户开发能力
公司在夯实原有客户友好合作关系的同时,通过对市场需求的敏锐洞察力和客户需求的深入理解,不断探索新领域的客户。公司通过单一类型产品与潜在客户建立初步合作关系,在业务交流中深挖客户需求,再与公司自身产品类别、技术能力和发展战略相结合,分析评估业务开展的可行性,保障客户需求满足与公司发展目标相匹配,逐步提高公司产品在新客户的渗透率,稳固与客户的战略伙伴关系。
5、激励与人才管理体系
14 | 一种包装酒瓶的纸浆包装盒 | 202321313749.2 | 2023/11/14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 | 光大同创 |
15 | 酒类包装礼盒(纸浆模塑通用型) | 202330316612.1 | 2023/11/14 | 自主研发 | 外观专利 | 光大同创 |
16 | 一种自动补充冷媒的电池测试系统 | 202321024969.3 | 2023/10/20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 | 光大同创 |
序号
序号 | 软件著作权名称 | 登记号 | 证书日期 | 权利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著作权人 |
1 | 复合材料精加工水刀搬动系统 V1.0 | 2023SR0578693 | 2023/6/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厦门奔方 |
2 | 复合材料液压设备控制系统 V1.0 | 2023SR0583452 | 2023/6/6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厦门奔方 |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不断扩充并强化骨干队伍,组建了高效的管理团队、资深的研发技术团队以及专业的业务团队,为公司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公司管理层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在发展战略、区域布局、架构调整及产品研发等方面发挥着领航作用。同时,公司不断完善考核激励制度,建立了按组织贡献及绩效结果为导向的员工价值体系,设立多样化薪酬结构制度及差异化奖金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充分的激励,公司积极使用股权激励工具,通过多元的薪酬体系及激励方式,最大程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006,518,606.24 | 100% | 995,704,032.83 | 100% | 1.09% |
分行业 | |||||
分产品 | |||||
防护类产品 | 523,335,145.64 | 52.00% | 557,048,490.63 | 55.95% | -6.05% |
功能类产品 | 438,142,493.86 | 43.53% | 392,217,172.80 | 39.39% | 11.71% |
其他 | 45,040,966.74 | 4.47% | 46,438,369.40 | 4.66% | -3.01% |
分地区 | |||||
境内 | 850,041,375.24 | 84.45% | 876,712,025.80 | 88.05% | -3.04% |
境外 | 156,477,231.00 | 15.55% | 118,992,007.03 | 11.95% | 31.50% |
分销售模式 | |||||
自销 | 1,006,518,606.24 | 100.00% | 995,704,032.83 | 100.00% | 1.09%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分产品 | ||||||
防护类产品 | 523,335,145.64 | 368,503,210.42 | 29.59% | -6.05% | -6.39% | 0.26% |
功能类产品 | 438,142,493.86 | 298,634,163.74 | 31.84% | 11.71% | 8.11% | 2.27% |
分地区 | ||||||
境内 | 850,041,375.24 | 590,497,953.93 | 30.53% | -3.04% | -6.80% | 2.80% |
境外
境外 | 156,477,231.00 | 109,668,976.87 | 29.91% | 31.50% | 47.24% | -7.50% |
分销售模式 | ||||||
自销 | 1,006,518,606.24 | 700,166,930.80 | 30.44% | 1.09% | -1.11% | 1.5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消费电子行业 | 销售量 | PCS | 1,835,190,489.00 | 1,927,294,444.25 | -4.78% |
生产量 | PCS | 1,393,974,373.30 | 1,490,401,430.00 | -6.47% | |
库存量 | PCS | 220,623,785.74 | 170,181,215.97 | 29.64% | |
其他 | 销售量 | PCS | 78,190,083.5 | 99,687,512.50 | -21.56% |
生产量 | PCS | 9,898,052.00 | 11,021,120.00 | -10.19% | |
库存量 | PCS | 1,212,363.00 | 679,358.00 | 78.4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其他的库存量两期对比变动30%以上,主要系备货影响。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防护性产品 | 外购成本 | 144,776,215.75 | 20.68% | 166,718,512.03 | 23.55% | -13.16% |
防护性产品 | 材料费 | 119,141,001.35 | 17.02% | 134,704,598.03 | 19.02% | -11.55% |
防护性产品 | 人工费 | 52,622,750.14 | 7.52% | 43,921,239.59 | 6.20% | 19.81% |
防护性产品 | 综合物流费 | 25,571,928.84 | 3.65% | 28,590,469.45 | 4.04% | -10.56% |
防护性产品 | 租赁费 | 10,791,125.63 | 1.54% | 9,097,688.86 | 1.28% | 18.61% |
防护性产品 | 水电费 | 6,036,222.29 | 0.86% | 4,790,959.52 | 0.68% | 25.99% |
防护性产品 | 折旧费 | 3,893,172.16 | 0.56% | 1,720,736.66 | 0.24% | 126.25% |
防护性产品 | 模具费 | 3,393,451.14 | 0.48% | 1,500,949.38 | 0.21% | 126.09% |
防护性产品 | 其他 | 2,277,343.12 | 0.33% | 2,615,755.63 | 0.37% | -12.94% |
小计 | 368,503,210.42 | 52.64% | 393,660,909.15 | 55.59% | -6.39% | |
功能性产品 | 材料费 | 141,272,212.55 | 20.18% | 134,481,457.82 | 18.99% | 5.05% |
功能性产品 | 外购成本 | 57,618,263.24 | 8.23% | 51,595,675.35 | 7.29% | 11.67% |
功能性产品 | 人工费 | 40,195,455.52 | 5.74% | 27,996,284.76 | 3.95% | 43.57% |
功能性产品 | 委外加工 | 34,376,682.33 | 4.91% | 47,692,344.91 | 6.74% | -27.92% |
功能性产品
功能性产品 | 综合物流费 | 4,195,861.88 | 0.60% | 5,129,229.05 | 0.72% | -18.20% |
功能性产品 | 折旧费 | 5,969,846.26 | 0.85% | 2,480,696.93 | 0.35% | 140.65% |
功能性产品 | 水电费 | 4,291,304.42 | 0.61% | 1,372,369.52 | 0.19% | 212.69% |
功能性产品 | 租赁费 | 5,432,748.78 | 0.78% | 3,308,115.43 | 0.47% | 64.22% |
功能性产品 | 模具费 | 2,758,018.46 | 0.39% | 1,564,024.59 | 0.22% | 76.34% |
功能性产品 | 其他 | 2,523,770.30 | 0.36% | 610,836.20 | 0.09% | 313.17% |
小计 | 298,634,163.74 | 42.65% | 276,231,034.56 | 39.01% | 8.11% | |
其他 | 外购成本 | 27,966,353.11 | 3.99% | 32,165,024.12 | 4.54% | -13.05% |
其他 | 材料费 | 2,986,416.63 | 0.43% | 4,075,634.29 | 0.58% | -26.73% |
其他 | 综合物流费 | 1,531,955.44 | 0.22% | 1,435,596.00 | 0.20% | 6.71% |
其他 | 人工费 | 346,603.24 | 0.05% | 246,900.25 | 0.03% | 40.38% |
其他 | 水电费 | 37,716.12 | 0.01% | 54,137.89 | 0.01% | -30.33% |
其他 | 模具费 | 29,757.48 | 0.00% | 35,471.21 | 0.01% | -16.11% |
其他 | 折旧费 | 27,484.73 | 0.00% | 44,556.08 | 0.01% | -38.31% |
其他 | 租赁费 | 26,433.52 | 0.00% | 61,420.54 | 0.01% | -56.96% |
其他 | 其他 | 76,836.37 | 0.01% | 37,240.59 | 0.01% | 106.32% |
小计 | 33,029,556.64 | 4.71% | 38,155,980.97 | 5.40% | -13.44% | |
合计 | 700,166,930.80 | 100.00% | 708,047,924.68 | 100.00% | -1.11% |
说明不适用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2023年5月,本公司出资设立东莞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美科于2023年5月8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认缴,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莞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2,410,470.5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2,589,529.50元。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95,131,767.7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69.0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485,347,709.44 | 48.22% |
2 | 第二名 | 86,929,410.73 | 8.64% |
3 | 第三名 | 48,309,114.30 | 4.80% |
4 | 第四名 | 41,372,435.15 | 4.11% |
5 | 第五名 | 33,173,098.10 | 3.30% |
合计
合计 | -- | 695,131,767.72 | 69.0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41,913,933.8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4.6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47,682,751.36 | 8.28% |
2 | 第二名 | 32,625,717.88 | 5.67% |
3 | 第三名 | 22,639,881.30 | 3.93% |
4 | 第四名 | 20,607,837.73 | 3.58% |
5 | 第五名 | 18,357,745.53 | 3.19% |
合计 | -- | 141,913,933.80 | 24.6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3,037,083.02 | 28,952,521.13 | 14.11% | 无重大变化 |
管理费用 | 93,080,293.12 | 75,103,728.02 | 23.94% | 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3,093,901.73 | -19,038,838.59 | -116.25% | 主要系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52,448,153.84 | 42,275,288.91 | 24.06% | 无重大变化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便携式电脑轻量化项目 |
超轻质外壳项目,突破了竞争对手的垄断,提供更具有成本优势的产品,提高产品在个人电脑领域的渗透率
已量产,已实现销售 | 开拓市场销售 | 拓展新客户、提高公司产品份额及竞争力 | ||
个人电脑仿金属装饰条创新研究项目 | 开发适用于个人电脑外壳表面的外观件新产品,创新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外观装饰,提升用户体验。 | 已量产,已实现销售 | 开拓市场销售 | 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市场竞争力 |
拼接式组成可多场景使用的内包装项目 | 开发可多场景使用的内包装产品,根据客户产品种类选择拼接件组成,实现一料多用的通用包装产品,减少物料种类和存货量。 | 已量产,已实现销售 | 开拓市场销售 | 减少物料多样化,提升生产效率及竞争力 |
个人电脑植纤精品研究项目 |
开发适用于个人电脑的植纤精品盒,由公司自主研发一体成型精品盒形,实现市场彩印礼盒的环保替代方案
已量产,已实现销售 | 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可持续防护材料解决方案、提升市场销售额 | 开拓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 ||
手机折叠屏结 | 实现碳纤维在折叠屏手机上的应用, | 已实现销售 | 开拓市场销售 | 拓展新客户、提高公 |
构件开发项目
构件开发项目 | 提供轻量化的解决方案,凸显碳纤复合材料的强度、重量、定制化等优势 | 司产品份额及竞争力 | ||
碳纤异形精密结构件项目 | 首先实现医疗复杂结构的部件的轻量化,同时满足结构和强度的需求,以替代各个领域现有方案,充分实现碳纤维在各种领域的应用可能 | 已实现部分量产 | 达到具有稳定出货量的目标 | 不断开拓产品应用领域 |
纸基缓冲材料应用项目 | 基于纸基材料开发多种纸基缓冲产品,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通过回收纸的材料性能和新颖结构搭配实验,提高纸基产品的性能强度和成本优势 | 已实现部分量产 | 提高缓冲性能、提升市场销售额 | 开拓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
厚片吸塑成型工艺改进项目 | 开发新的厚片吸塑产品,取代现有注塑产品工艺,提升产能 | 已实现部分量产 | 开拓市场销售 | 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市场竞争力 |
植物环保材料开发项目 | 拓展复合材料应用范围,解决目前环保法律法规需要、降低碳排放、减少能源消耗和客户外观多样化定制等各种需求,凸显植物环保材料的优势 | 已开发出多款可供客户选择的方案 | 技术储备 | 成为公司技术储备,符合公司环保化发展策略 |
多种植物纤维材料搭配成型组合项目 | 开发多种植物纤维配比的植纤材料,首选替代塑料的材料,通过多种植物纤维搭配实验,提高植纤产品的性能,降低成本 | 已开发出多款可供客户选择的方案 | 实现性能择优、提升市场销售额 | 开拓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
电池芯碳纤保护壳替代项目 | 拓展碳纤复材应用范围及业务范围,解决电芯防刺穿、整体重量减轻,结构厚度减薄等问题,凸显复合材料的各项优势 | 已提交样品 | 拓展销售额,拓展产品应用领域 | 不断开拓产品应用领域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43 | 101 | 41.58%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0.61% | 8.68% | 1.93% |
研发人员学历 | |||
硕士 | 42 | 23 | 82.61% |
本科 | 5 | 4 | 25.00% |
本科以下 | 96 | 74 | 29.73%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37 | 25 | 48.00% |
30~40岁 | 73 | 56 | 30.36% |
40岁及以上 | 33 | 20 | 65.0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2,448,153.84 | 42,275,288.91 | 34,532,427.1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21% | 4.25% | 3.4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搭建相关研发团队,为推进新项目和开发新产品做出重要贡献,为公司未来业绩长期稳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3,673,285.07 | 1,114,507,389.40 | -9.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3,831,686.76 | 978,994,379.07 | -4.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841,598.31 | 135,513,010.33 | -48.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5,475,240.83 | 9,451,730.14 | 6,411.7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5,302,712.64 | 252,825,560.05 | 360.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9,827,471.81 | -243,373,829.91 | 125.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7,470,350.35 | 260,682,800.00 | 321.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2,000,499.03 | 177,370,167.43 | 166.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5,469,851.32 | 83,312,632.57 | 650.7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719,809.01 | -19,763,031.72 | -852.5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841,598.31 | 135,513,010.33 | -48.46% | 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5,475,240.83 | 9,451,730.14 | 6,411.77% | 主要系理财到期流入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5,302,712.64 | 252,825,560.05 | 360.91% | 主要系购买理财投资流出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9,827,471.81 | -243,373,829.91 | 125.92% | 主要系购买理财投资流出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7,470,350.35 | 260,682,800.00 | 321.00% | 主要系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2,000,499.03 | 177,370,167.43 | 166.11% | 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5,469,851.32 | 83,312,632.57 | 650.75% | 主要系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719,809.01 | -19,763,031.72 | -852.52% | 主要系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以及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引进高素质人才,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取得创新和技术进步,薪酬以及研发投入增长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38,597.40 | 0.11% | 主要系理财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485,541.37 | 1.99% | 主要系理财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1,254,103.40 | -1.00% | 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 | 否 |
营业外收入 | 4,804,115.05 | 3.84% | 主要系政府奖励及废品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085,415.94 | 0.87% | 主要系资产报废损失及赔偿支出 | 否 |
其他收益 | 2,140,007.07 | 1.71% | 主要系政府补助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4,227,801.20 | -3.38% | 主要系计提的坏账准备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 | 1,766,517.11 | 1.41% | 主要系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79,864,035.49 | 13.65% | 141,169,488.22 | 11.05% | 2.60% | 主要系本期首发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账款 | 478,541,360.12 | 23.33% | 366,939,981.52 | 28.71% | -5.38% | 主要系本期使用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的结算的增多所致 |
合同资产 | 407,721.69 | 0.02% | 0.00% | 0.02% | 主要系应收质保金增加所致 | |
存货 | 125,691,617.24 | 6.13% | 87,233,040.59 | 6.83% | -0.70% | 主要系期末备货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63,811,504.31 | 3.11% | 64,180,187.70 | 5.02% | -1.91% | |
固定资产 | 465,207,629.23 | 22.68% | 121,618,312.70 | 9.52% | 13.16% | 主要系本期工程完工以及设备完成安装调试 |
在建工程 | 54,072,610.97 | 2.64% | 287,443,134.39 | 22.49% | -19.85% | 主要系本期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8,344,380.32 | 2.36% | 60,882,685.90 | 4.76% | -2.40% | |
短期借款 | 2,417,887.01 | 0.12% | 156,186,384.30 | 12.22% | -12.10% | 主要系本期归还贷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3,570,799.40 | 0.17% | 139,848.58 | 0.01% | 0.16% | 主要系预收合同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0.00% | 39,637,445.87 | 3.10% | -3.10% | 主要系本期归还贷款所致 | |
租赁负债 | 33,913,035.42 | 1.65% | 50,439,110.86 | 3.95% | -2.30% | 主要系租赁减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9,165,041.67 | 18.49% | 0.00% | 18.49% | 主要系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 0.00% | 34,267,541.19 | 2.68% | -2.68% | 主要系收取的票据减少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920,219.17 | 0.63% | 8,170,793.38 | 0.64% | -0.01% | 主要系低风险银行承兑汇票的增长所致 |
预付款项 | 804,143.86 | 0.04% | 1,885,301.41 | 0.15% | -0.11% | 主要系预付的采购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2,351,567.48 | 2.06% | 23,412,520.97 | 1.83% | 0.23% | 主要系待抵税项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7,626,130.37 | 0.37% | 4,223,624.63 | 0.33% | 0.04% | 主要系租赁相关的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6,871,487.53 | 0.34% | 4,531,118.39 | 0.35% | -0.01% | 主要系办公室及厂房配套工程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033,210.23 | 0.88% | 4,956,948.52 | 0.39% | 0.49% | 主要系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7,532,995.19 | 0.37% | 13,296,996.85 | 1.04% | -0.67% | 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386,906.38 | 0.90% | 121,421,339.33 | 9.50% | -8.60% | 主要系本期归还贷款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465,041.67 | 465,041.67 | 0.00 | 989,400,000.00 | 610,700,000.00 | 0.00 | 379,165,041.67 |
金融资产小计 | 0.00 | 465,041.67 | 465,041.67 | 0.00 | 989,400,000.00 | 610,700,000.00 | 0.00 | 379,165,041.67 |
应收款项融资 | 8,170,793.38 | 4,749,425.79 | 12,920,219.17 | |||||
上述合计 | 8,170,793.38 | 465,041.67 | 465,041.67 | 0.00 | 989,400,000.00 | 610,700,000.00 | 4,749,425.79 | 392,085,260.84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应收款项融资的增加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账面余额(元) | 账面价值(元)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6,771,494.91 | 6,771,494.91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42,947,734.96 | 38,725,146.42 | 抵押 | 贷款 |
合 计 | 49,719,229.87 | 45,496,641.33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165,302,712.64 | 252,825,560.05 | 360.9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3年 | 发行新股 | 110,808.00 | 100,436.25 | 55,427.62 | 55,427.62 | 0.00 | 0.00 | 0.00% | 45,639.5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项目募集资金继续实施承诺的投资项目。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用于现金管理。 | 0.00 |
合计 | -- | 110,808.00 | 100,436.25 | 55,427.62 | 55,427.62 | 0.00 | 0.00 | 0.00% | 45,639.52 | -- | 0.0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①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号”文注册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8.32元,募集资金总额1,108,0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3,717,534.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362,465.88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3138号)。 ②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5,427.62万元,公司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为45,639.52万元(其中包含暂未支付发行费用和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合计630.89万元),公司将根据需要合理合法使用募集资金。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40,018.6 | 40,018.6 | 16,335.98 | 16,335.98 | 40.82% | 2024年12月31日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0,041.5 | 20,041.5 | 14,225.09 | 14,225.09 | 70.98% | 2024年08月01日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5,000 | 5,000 | 366.55 | 366.55 | 7.33% | 2024年12月31日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100.00% | 不适用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85,060.1 | 85,060.1 | 50,927.62 | 50,927.62 | -- | -- | 0.00 | 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未明确投向 | 不适用 | 10,876.15 | 10,876.15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4,500 | 4,500 | 4,500 | 4,500 | 10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5,376.15 | 15,376.15 | 4,500 | 4,500 | -- | -- | 0.00 | 0.00 | -- | -- |
合计 | -- | 100,436.25 | 100,436.25 | 55,427.62 | 55,427.62 | -- | -- | 0.00 | 0.00 | -- | -- |
分项目说明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36.2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376.15万元。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部分超募资金4,500.00万元已经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求,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建设,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相应增加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实施地点。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实施地点。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
①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②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 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求,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建设,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相应增加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实施地点。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实施地点。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20,904.97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623.90万元。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528.87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6044号)。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4,902.79万元(含利息);其中,购买结构性存款14,032.79万元、购买收益凭证20,87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其他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0,736.73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模切产品生产与销售 | 1,000万元 | 175,956,570.50 | 104,424,152.14 | 174,035,966.89 | 14,817,499.60 | 13,901,072.06 |
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碳纤维板材生产 | 300万元 | 48,671,088.85 | 17,648,882.99 | 57,285,802.39 | 14,228,429.20 | 12,682,575.17 |
BROMAKE,S.A.DE C.V. | 子公司 | 防护性产品生产与销售 | 10,073.60万墨西哥比索 | 71,252,552.69 | 50,343,939.57 | 109,840,149.54 | 15,812,370.00 | 16,808,893.2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东莞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墨西哥光大同创
墨西哥光大同创(BROMAKE,S.A.DE C.V.)成立于2016年6月7日,住所位于墨西哥新莱昂州阿波达卡市,墨西哥光大同创实收资本:10,073.60万墨西哥比索。墨西哥光大同创系光大同创的控股孙公司,主要从事防护性材料的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984.01万元,实现净利润1,680.89万元。
2、昆山光大同创
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1日,注册地址为昆山市张浦镇俱进路550号3幢,注册资本1,000万元。昆山光大同创系光大同创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模切制品、包装材料、电子材料、绝缘材料、吸塑制品、塑胶制品、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电子元器件、模治具及配件、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五金机电、防静电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业务为模切产品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7,403.60万元,实现净利润1,390.11万元。
3、厦门奔方
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6日,注册地址为厦门市同安区草塘路789号106室,注册资本300万元。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光大同创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制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业务为碳纤维板材生产,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728.58万元,实现净利润1,268.26万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与发展趋势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相关内容。
(二)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及措施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人工智能的发展为消费电子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各终端厂商均聚焦相关领域寻求材料及技术上的突破,产品的更新迭代将为产业链上游厂商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未来将会有更多新企业和新技术的进入,可能加剧市场竞争态势。面对未来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更加注重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通过形成合理的专利布局,对核心技术实现有效的专利保护,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此外公司将实行差异化战略,产品向定制化、轻量化、多元化等方向发展,不断延伸公司产品在下游领域的应用,拓展应用场景。
2、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部分业务货款存在以美元计价结算的情况,美元汇率的波动可能会通过影响公司汇兑损益,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制定了专门的外汇衍生品管理制度,强化外汇风险管理机制,并设置专门人员对美元汇率进行日常监控,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公司的影响,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3、募集资金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该等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和达产周期,如果相关政策、宏观经济环境或市场竞争等方面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未来公司的市场开拓不能满足产能扩张速度,则募集资金项目将难以给公司带来预期的效益。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项目管理,积极按照项目的计划建设周期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控,积极督促募集资金项目按照原定计划实现预期经济收益。
4、宏观环境等外部风险
公司目前已在墨西哥、越南投资建厂,未来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公司可能面临当地法规、政策、营商环境变动等情况,可能对生产发展产生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员工合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风险意识,按业务及区域加强风险识别和管控。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5月2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平安资产;兴全基金;太平养老;广发基金;华宝基金;平安基金;长城基金;利信资产;中银基金;农银基金 | 主要介绍了公司的业务、产品及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及其规划 | 详见2023年6月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 |
2023年05月3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长信基金;人保资产;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博时基金;国泰君安 | 主要介绍了公司碳纤维产品、产能布局及募投项目情况 | 详见2023年6月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 |
2023年07月11日、1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海富通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华鑫证券;宝盈基金;银华基金;国金证券;长城基金;天风证券;兴业证券;华安基金;东兴证券;南方基金、猎投资本、先锋基金、平安证券、国泰君安、恒越基金 | 主要介绍了公司股权结构、碳纤维产品及发展历程及募投项目情况 | 详见2023年7月1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2) |
2023年07月17日、18日、1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博道基金;汇添富;乾惕投资;利幄基金;人寿资产管理;国泰君安资管;中信证券;天风证券;前海联合基金;名禹资产管理 | 主要介绍了公司的客户合作、碳纤维产品及墨西哥工厂情况 | 详见2023年7月1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3) |
2023年09月1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泰资管;汇丰晋信;兴全基金;中信证券;乾明资管;进化论资 | 主要介绍了公司的业务、产品及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的发 | 详见2023年9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
产;高益基金;百川投资;毕马威;深圳广金投资;万方资产;蓝墨投资
产;高益基金;百川投资;毕马威;深圳广金投资;万方资产;蓝墨投资 | 展战略及其规划 | (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4) | ||||
2023年10月1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银证券、太保资产、望正资产、东海基金、工银瑞信 | 主要介绍了公司的业务、产品及经营情况以及产能布局 | 详见2023年10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5) |
2023年10月3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银华基金、国联基金、长城基金、高盛基金、信达澳亚、华安基金、易方达、国泰君安、鹏华基金、农银汇理基金、泰康基金、招商基金、长江养老、聚鸣投资 | 主要介绍了公司的业务、碳纤维产品以及三季度经营情况 | 详见2023年10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6) |
2023年10月3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建投、长城基金、平安资管、华鑫证券、鹤禧投资、华泰保兴 | 主要介绍了公司的碳纤维产品发展、三季度经营情况以及对行业的预期 | 详见2023年10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7) |
2023年11月0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汇添富基金 | 主要介绍了公司的业务、产品及经营情况、海外投资情况及未来规划 | 详见2023年11月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8) |
2023年11月0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泰信基金、广发基金、华西基金、惠通基金、中金基金、丰岭资本、金元证券、天风证券、淳瀚资本、誉辉资本、德邦证券、敦和基金、华商基金、平安养老、兴业基金、运舟资本、长信基金 | 主要介绍了公司的业务、碳纤维产品情况以及三季度经营情况 | 详见2023年11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9) |
2023年12月1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宝基金、湘财基金、浦银安盛、嘉实基金、博时基金、申万菱信、永赢基金、国寿安保基金、国金证券、中邮基金、国联证券、上海证券、国联基金、建信理财、国信证券、鹏华基金 | 主要介绍了公司的碳纤维产品发展、三季度经营情况以及海外规划布局 | 详见2023年12月1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10)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管理体系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1、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同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2、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提案与审议符合程序,经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保障股东的发言权,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股东大会为中小股东提供与董监高沟通交流的机会,保障其平等地享有股东权利。
3、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各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诚信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包含财务、法律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能够独立地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
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均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5、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 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均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自上市以来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内容和方式等,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规范形象。
8、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 地披露有关信息。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内部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内部信息披露流程,同时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通过互动易平台和投资者热线回答投资者提问,组织投资者调研活动,保障与投资者的充分沟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资产独立
公司已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场所和必要机器设备、设施,同时具有与经营有关的商标、专利、研发系统和产品销售系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信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支配公司资产、资金或者越权干预公司对其资产的经营管理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人员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受其他机构或个人干预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 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截至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信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4、机构独立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一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公司独立行使管理职权,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关联企业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的机构设置均独立于其他关联企业,也未发生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5、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成熟的业务体系,拥有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和设备。同时建立了完整、有效的组织系统,能够独立支配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生产经营独立进行。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与比例
与比例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3年01月30日 | 不适用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3年03月06日 | 不适用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3年03月23日 | 不适用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75.09% | 2023年06月05日 | 2023年06月0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5.03% | 2023年09月18日 | 2023年09月2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41)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5.00% | 2023年12月25日 | 2023年12月2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马增龙 | 男 | 47 | 董事长 | 现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6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马增龙 | 男 | 47 | 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6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张京涛 | 男 | 58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6年12月25日 | 16,061,245 | 0 | 0 | 0 | 16,061,245 | 不适用 |
马英 | 女 | 46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10 | 2026年12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月12日
月12日 | 月25日 | |||||||||||
马英 | 女 | 46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6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马英 | 女 | 46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6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马英 | 女 | 46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3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王辉 | 男 | 47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6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王辉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6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唐都远 | 男 | 4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6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冯泽辉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6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曾晓亮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2月25日 | 2026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建伟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3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吴永红 | 男 | 4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6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姚新安 | 男 | 52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6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何健雄 | 男 | 47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6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海全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10月12日 | 2026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占梦昀 | 女 | 34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年12月25 | 2026年12月25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日
日 | 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16,061,245 | 0 | 0 | 0 | 16,061,245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8日和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原独立董事李建伟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曾晓亮先生被选举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占梦昀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原董事会秘书马英女士任期届满离任后,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职务。除上述变动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编号2023-05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李建伟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2月25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马英 | 董事会秘书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2月25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曾晓亮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12月25日 | 被选举 |
占梦昀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3年12月25日 | 聘任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马增龙先生,1977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时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2003年9月至2018年4月,担任上海博琛包装材料厂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18年9月,担任惠州市光大园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张京涛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皓海嘉业精密钣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1月至今,担任北京新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3)马英女士,1978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4月至2011年11月,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2011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先后在同益股份和深圳市安泰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任光大同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10
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王辉先生,1977年4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至2012年3月,担任深圳市博琛实业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2年3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公司销售副总裁;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唐都远先生,197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执业律师。2004年1月至2009年7月,就职于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2009年7月至2019年2月,就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就职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2020年2月至2022年6月,就职于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2022年6月至今,就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6)冯泽辉先生,196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至1990年任深圳市建筑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设计室主任。1990年至2008年担任中国深圳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2008年至2016年,担任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2021年,担任泰达长林管道科技(江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7)曾晓亮先生,1973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香港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2002年至2008年任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纳文金达尔管理学院助教、讲师;2008年至2015年任香港中文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终身副教授;2015年至2019年任加拿大约克大学舒立克商学院终身副教授、约克教席教授;2019年至2022年任香港理工大学会计金融学院教授;2022年至今任南方科技大学商学院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讲席学者,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8)吴永红先生,1978年3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1月至2012年2月,担任深圳市博琛实业有限公司行政经理;2012年3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公司行政部门高级经理;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部门高级经理。
(9)何健雄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5月至2012年4月,担任深圳博琛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2年5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公司研发部门高级经理;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研发部门高级经理。
(10)姚新安先生,1972 年 2 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5月至2012年3月,担任深圳博琛实业有限公司运营经理;2012年4月 至2020年10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质量管理部门高级经理;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质量管理部门高级经理。
(11)李海全先生,197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5月至2010年9月,担任恩斯迈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工程课长;2010年10月至2014年1月,担任深圳宝龙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厂厂长;2014年2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12)占梦昀女士,1990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6月加入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2月至今担任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马增龙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06月05日 | 不适用 | 否 |
马增龙 |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03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马增龙 | 新纪智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06月26日 | 不适用 | 否 |
马增龙 |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23日 | 不适用 | 否 |
张京涛 | 北京皓海嘉业精密钣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08年10月28日 | 不适用 | 否 |
张京涛 | 北京新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1月06日 | 不适用 | 否 |
张京涛 | 宁德昌隆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2月02日 | 2023年09月13日 | 否 |
张京涛 | 北京龙渊虹光商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2年04月08日 | 不适用 | 否 |
张京涛 | 北京皓海嘉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05月26日 | 不适用 | 是 |
马英 | 凤栖吾同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06月05日 | 不适用 | 否 |
马英 | 武汉岚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7月08日 | 不适用 | 否 |
唐都远 |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2020年02月28日 | 不适用 | 是 |
冯泽辉 | 此刻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5年03月27日 | 不适用 | 否 |
冯泽辉 | 四川多福寿中药材种植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01月07日 | 不适用 | 否 |
冯泽辉
冯泽辉 | 泰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3年10月15日 | 不适用 | 否 |
冯泽辉 | 四川国青川贝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7月13日 | 不适用 | 是 |
冯泽辉 | 江西长青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4月24日 | 不适用 | 否 |
冯泽辉 | 海南金木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01年09月07日 | 不适用 | 否 |
冯泽辉 | 四川国青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4月24日 | 不适用 | 否 |
冯泽辉 | 广东金合沙石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2年01月11日 | 不适用 | 否 |
冯泽辉 | 中国深圳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0年10月 | 不适用 | 否 |
曾晓亮 | 南方科技大学商学院 | 讲席教授 | 2022年07月05日 | 不适用 | 是 |
李海全 |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2月23日 | 不适用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审议,监事薪酬方案由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于2023年6月5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经营业绩,其本人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责以及履行情况等考核结果确定并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含未在公司任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所得报酬为税前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等。独立董事按季度领取津贴,每年税前10万元。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领取报酬。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马增龙 | 男 | 47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178.09 | 否 |
张京涛 | 男 | 58 | 董事 | 现任 | 0.00 | 是 |
马英 | 女 | 46 |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现任 | 137.56 | 否 |
王辉 | 男 | 47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04.95 | 否 |
唐都远 | 男 | 4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0 | 否 |
冯泽辉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0 | 是 |
曾晓亮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18 | 否 |
李建伟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9.82 | 否 |
吴永红 | 男 | 4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9.2 | 否 |
姚新安 | 男 | 52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30.50 | 否 |
何健雄 | 男 | 47 | 监事 | 现任 | 29.83 | 否 |
李海全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3.74 | 否 |
占梦昀 | 女 | 34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36.10 | 否 |
合计 | -- | -- | -- | -- | 639.97 | -- |
注:①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李建伟先生,披露的薪酬金额为其在报告期内担任董监高期间获取的薪酬总额;②报告期内新任独立董事曾晓亮先生,披露的薪酬金额为其在报告期内担任董监高期间获取的薪酬总额;②报告期内新任董事会秘书占梦昀女士,披露的薪酬金额为其在整个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取的薪酬总额。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01月13日 | 不适用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2月17日 | 不适用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年02月18日 | 不适用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年03月07日 | 不适用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3月28日 | 不适用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4月2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5月16日 | 2023年05月1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8月28日 | 2023年08月3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不适用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3年12月08日 | 2023年12月0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12月25日 | 2023年12月2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马增龙 | 11 | 11 | 0 | 0 | 0 | 否 | 6 |
张京涛 | 11 | 6 | 5 | 0 | 0 | 否 | 6 |
马英 | 11 | 11 | 0 | 0 | 0 | 否 | 6 |
王辉 | 11 | 10 | 1 | 0 | 0 | 否 | 6 |
唐都远 | 11 | 9 | 2 | 0 | 0 | 否 | 6 |
冯泽辉 | 11 | 7 | 4 | 0 | 0 | 否 | 6 |
曾晓亮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李建伟 | 10 | 7 | 3 | 0 | 0 | 否 | 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建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各位独立董事结合审阅资料、参加会议等形式,也充分了解了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薪酬与考核 | 唐都远、马 | 1 | 2023年05 | 《关于公司2023年 | 经与会委员认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委员会
委员会 | 增龙、李建伟 | 月16日 | 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真讨论,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李建伟、唐都远、马增龙 | 6 | 2023年03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总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并充分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023年05月16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023年08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023年10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通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相关议案。
相关议案。 | |||||||
曾晓亮、唐都远、冯泽辉 | 2023年12月25日 |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就人员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通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提名委员会 | 冯泽辉、马增龙、唐都远 | 2 | 2023年12月08日 | 《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就拟选举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通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25日 | 《关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审查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就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通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战略委员会 | 马增龙、张京涛、冯泽辉 | 1 | 2023年08月28日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充分讨论组织架构调整的必要性,一致通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2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223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348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40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857 |
销售人员 | 90 |
技术人员 | 208 |
财务人员 | 43 |
行政人员 | 150 |
合计 | 1,34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及以上学历 | 1 |
硕士学历 | 22 |
本科学历
本科学历 | 165 |
专科及以下学历 | 1,160 |
合计 | 1,348 |
2、薪酬政策
公司建立了以对组织贡献及绩效结果为导向的员工价值体系。在薪酬激励方面,公司设立多样化薪酬结构制度及差异化奖金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充分的激励,最大程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员工的幸福感,有效地控制人才流失风险。在荣誉激励方面,为全面、分层分级激励员工,公司设置了个人与团队荣誉专项奖,表彰员工在业绩实现、客户价值、职能卓越等方面的优异表现,树立标杆与榜样,提升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个人认同感,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价值实现。
3、培训计划
公司致力于打造全方位的人才培养体系,关注员工的综合能力提升和个人职业发展,秉持员工至上的原则,为员工打通职业发展“技术和管理”双通道,努力打造优秀人才队伍。
公司针对不同员工群体制定差异化的培训内容。针对新入职员工,公司定期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及技能人才岗前培训,缩短适应期,使得新员工能快速投入工作岗位;针对技术类岗位,公司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对关键技术人才进行储备和培养;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举办中高层管理者赋能培训,采用内部组建培训队伍和外部聘请专家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管理团队的职业素养和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公司鼓励各部门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内部培训分享,并向各岗位开放,通过公司内部各部门协同,有效提升了不同岗位员工在法律、业务、产品等方面的专业水平。
2023年度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培训总学时为29,950小时,全年培训课程458门,有效促进了员工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持续提升,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66,520.5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3,840,947.50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当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现金分红,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1)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6月5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26,6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19日实施完毕。
(2)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9月18日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26,6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10月18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76,065,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38,032,5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38,032,5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149,663,097.32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和未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公司拟定2023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06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合计38,032,5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股本30,426,000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固定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效能及整体规范运作水平。内部控制管理组织架构方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门共同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价,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独立开展工作,并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定期听取内部控制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为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公司内部管理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出具相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已按照《内部审计制度》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履行内部控制的详细情况,请参阅《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3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并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表出现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①未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②未对非常规或复杂交易进行有效控制;③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及控制措施;④未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进行控制。 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影响财务报表真实性的缺陷。 | 1.重大缺陷:①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③前期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④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⑤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2.重要缺陷:①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②违反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③部分偏离预算;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④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⑤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⑥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负面影响;⑦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 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的3%; 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的 | 1.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3%; 2.重要缺陷: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 |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的3%;
3.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营
业收入的1%。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的3%;
3.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营
业收入的1%。1%≤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3%;
3.一般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的1%。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根据ISO 5000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通过持续监测能源数据、开展能源绩效评估等措施,推动能源管理的规范化和持续改进。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能源审查和评估,了解能源使用情况并发掘潜在的节能机会,通过对设备、系统和流程的检查和分析,确定节能潜力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通过优化工厂用能方式,优化车间节能制度,更换高耗能设备、车间精简线路和管路等措施减少能源损耗。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二、社会责任情况
1、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重视员工权益,一方面不断完善关爱机制,针对不同员工群体定制关爱行动。针对女性员工、困难员工、退休员工等不同细分群体定制差异化关爱举措,并将关爱向员工家属延伸。对家庭困难员工及家属给予慰问金、捐助等形式的救助,全方位提升员工满意度,充分彰显企业的人文关怀。公司定期组织如年会、员工生日会、座谈会、旅游等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另一方面公司切实保障员工通过劳动取得报酬的合法权利,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除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外,为员工提供年假、产假、婚假、育婴假等带薪休假,以及生日礼物、年度体检等福利,增强员工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2、投资者权益保护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划分明确,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披露信息,保障股东及投资者知情权。在投资者关系方面,公司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公开邮件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有效沟通,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并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公司充分保障股东的发言权,积极认真地回复股东的提问,切实保证全体股东投票权。
3、客户、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客户的信任与支持。公司秉持“深度服务大客户”的理念,深化公司与优质大客户的合作关系,并不断拓展合作的深度与广度。通过公平交易、尊重知识产权、积极参与客户前端研发、建立高效的售后及物流服务体系等举措,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且富有成效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切实维护了客户的权益。与供应商的精诚合作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公司坚持友好协商、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的原则,制定《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明确供应商评价标准,并不断完善采购流程,切实保障了供应商的权益,实现了互惠共赢的局面。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将“做环境友好企业“的愿景融入产品研发和日常生产经营之中。一方面公司顺应全球去塑化发展趋势,不断探索更具环保性的原材料,通过工艺改良,创新利用回收海洋塑料、原生态植物等材料实现了原有产品的环保性替代,在保证产品功能的同时有效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对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能源审查和评估,分析能源使用情况并发掘潜在的节能机会,通过对设备、系统和流程的检查和分析,确定节能潜力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号召,公司围绕促进就业、产业振兴等方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为实现共同富裕贡献力量。报告期内公司在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推动“光大同创乡村振兴助农项目”,引入当地农产品进入公司作为员工福利,为当地农户打开市场销售渠道。此外,公司与安徽当地企业携手共创“乡村振兴‘竹’项目车间”,从当地采购竹子作为公司防护性产品原材料,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股份限售承诺 | 汇科智选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2023年04月18日 | 42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马增龙 | 股份限售承诺 | 实际控制人马增龙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 | 2023年04月18日 | 42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4、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4、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 |||||
张京涛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股东、董事张京涛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4、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 2023年04月18日 | 42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股东同创智选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2023年04月18日 | 42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股东前海钰禧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2023年04月18日 | 18个月 |
夏侯早耀
夏侯早耀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股东夏侯早耀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2023年04月18日 | 18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马英;王辉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间接股东、董事马英、王辉承诺: 1、本人于2020年12月通过受让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份额方式,新增取得发行人的股份。本人承诺自上述股份取得之日(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上述股份之外,本人持有的其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5、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 | 2023年04月18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 |||||
何健雄;李海全;吴永红;姚新安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间接股东、监事吴永红、何健雄、姚新安、高级管理人员李海全承诺: 1、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4、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 2023年04月18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股份减持承诺 | 控股股东汇科智选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 | 2026年10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2)减持安排: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
则提前将减持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
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2)减持安排: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 |||||
张京涛 | 股份减持承诺 | 公司股东、董事张京涛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2)减持安排: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2026年10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4)减持数量: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
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5、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减持数量: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5、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 |||||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股份减持承诺 | 公司股东同创智选承诺: 1、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2)减持安排: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 2026年10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公司股东前海钰禧承诺: 1、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 2024年10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
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2)减持安排: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
则提前将减持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
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2)减持安排: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 |||||
夏侯早耀 | 股份减持承诺 | 公司股东夏侯早耀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2)减持安排: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 | 2024年10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
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 |||||
马增龙 | 股份减持承诺 | 实际控制人马增龙承诺: 1、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2)减持安排: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 2026年10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5、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5、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为明确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一)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在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可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四)公司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 2023年04月18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以现金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
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运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除外);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以现金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
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运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除外)。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
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
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首先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司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果调整分红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
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做出调整
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应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意见,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汇集后交由董事会。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一)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
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二)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三)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
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四)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五)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出现以上五种情形,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中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除以上五种情形外,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五、其他事项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目前没有通过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相似的业务(下称“竞争业务”);本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以及本企业向发行人书面披露的企业外,本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企业,亦未对其他任何企业施加任何重大影响。 3、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将不会采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业务或与发行人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4、若因任何原因出现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业务或与发行人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则本企业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发行人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本企业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及与独立第三人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5、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本企业将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发行人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就因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不可撤销且持续
有效,本承诺函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下列日期中的较早日期终止:(1)本企业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之日;或(2)发行人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不可撤销且持续有效,本承诺函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下列日期中的较早日期终止:(1)本企业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之日;或(2)发行人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 |||||
马增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目前没有通过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相似的业务(下称“竞争业务”);本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以及本人向发行人书面披露的企业外,本人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企业,亦未对其他任何企业施加任何重大影响。 3、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将不会采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业务或与发行人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4、若因任何原因出现本人或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业务或与发行人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则本人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发行人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及与独立第三人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5、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本人将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发行人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6、本人将促使本人及本人配偶的直系亲属(即父母及子女)及本人的其他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履行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就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所有。
8、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不可撤销且持续
有效,本承诺函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下列日期中的较早日期终止:(1)本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之日;或(2)发行人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所有。 8、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不可撤销且持续有效,本承诺函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下列日期中的较早日期终止:(1)本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之日;或(2)发行人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稳定股价承诺 | 一、启动条件 本公司自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保障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1.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2.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且其所持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将在增持条件满足后2个交易日内向有增持义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应由其增持股份稳定股价的书面通知。 (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1.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2.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但不超过50%; 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份数量达到最大限额之日后,公司仍满足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董事、 | 2023年04月18日 | 36个月 |
高级管理人员应采取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相关人员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
致歉,且其所持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将在上述条件满足后2个交易日内向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由其增持股份稳定股价的书面通知。
(三)公司回购股票
1.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的10%;
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
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如果在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会可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回购股份事宜。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实施程序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负有增持义务的人员”)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等信息;
2.负有增持义务的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开始履行与增持
相关法定手续,并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3.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
变动报告;
4.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根
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公司上市后3年内拟新聘任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促使其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二)公司回购
1.公司应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后5个交易日内
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是否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及具体的回购
方案;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
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在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回购股份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
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关于回购股份的决议做出之日开始履行与
回购相关法定手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限制条件方面承诺
本公司采取任何股价稳定措施将保证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确保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其他方面承诺
本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方案;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在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回购股份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关于回购股份的决议做出之日开始履行与回购相关法定手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限制条件方面承诺 本公司采取任何股价稳定措施将保证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确保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其他方面承诺 本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稳定股价承诺 | 一、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将按以下先后顺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本企业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将遵循下述规则: (一)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 2023年04月18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的2%;
(三)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
歉,且其所持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的2%; (三)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且其所持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
马增龙 | 稳定股价承诺 | 一、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将按以下先后顺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本人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将遵循下述规则: (一)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且其所持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2023年04月18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李海全;马英;马增龙;王辉;张京涛 | 稳定股价承诺 | 一、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将按以下先后顺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本人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将遵循下述原则: | 2023年04月18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一)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
的税后薪酬的20%,但不超过50%;
(三)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相关人员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
资者致歉,且其所持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要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情形的,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一)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但不超过50%; (三)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相关人员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且其所持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要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情形的,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一、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其他承诺 |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一、本企业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马增龙 | 其他承诺 |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一、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一、本公司股东为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张京涛、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侯早耀。上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形。
四、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
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形。 四、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2、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以提升发行人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效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提高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市后《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强化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更加健全、透明。同时,公司还制订了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其他承诺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发行人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发行人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针对此情况,本企业承诺将督促发行人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二、本企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三、如果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马增龙 | 其他承诺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发行人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发行人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针对此情况,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二、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三、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冯泽辉;李海全;李建伟;马英;马增龙;唐都远;王辉;张京涛 | 其他承诺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照以下方法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一、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前,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当日进行公告,并于10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额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二、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其他承诺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企业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二、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
易之后,本企业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业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二、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本企业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 |||||
马增龙 | 其他承诺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二、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本人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的,本人将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冯泽辉;何健雄;李海全;李建伟;马英;马增龙;唐都远;王辉;吴永红;姚新安;张京涛 | 其他承诺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本人已对全套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次发行的全套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一)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其他承诺 | 本企业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企业公开承诺事项,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三、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有效
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企业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
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企业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企业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六、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企业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
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三、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企业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企业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企业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六、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企业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 |||||
马增龙 | 其他承诺 | 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三、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完毕时为止;
五、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
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六、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
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
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完毕时为止; 五、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六、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 |||||
夏侯早耀;张京涛 | 其他承诺 | 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股东,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本人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一)如本人违反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应将出售股份取得的收益(转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发行人。 (二)如本人未及时上缴收益,公司有权从对本人的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直至本人完全且有效地履行相关义务。 (三)如果未履行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方式及金额由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本企业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股东,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宜,本企业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企业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一)如本企业违反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应将出售股份取得的收益(转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发行人。 (二)如本企业未及时上缴收益,公司有权从对本企业的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直至本企业完全且有效地履行相关义务。 (三)如果未履行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方式及金额由本企业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冯泽辉;何健雄;李海全;李建伟;马英;马增龙;唐都远;王辉;吴永红;姚新安;张京涛 | 其他承诺 | 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一、如本人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人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四)因本人违反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取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尽快配合发行人研究并实施将投资者损失降低至最小的
处理方案,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利益。
(四)因本人违反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取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尽快配合发行人研究并实施将投资者损失降低至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利益。 |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马增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本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向本公司/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公司/本人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 | 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除公司及其子 | 2023年04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企业;马增龙
企业;马增龙 | 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外),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 2、本人/本企业严格遵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司的独立性,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3、本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人/本企业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向发行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
占梦昀 | 稳定股价承诺 | 一、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将按以下先后顺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本人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将遵循下述原则: (一)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但不超过50%; (三)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相关人员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且其所持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要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情形的,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 2023年12月25日 | 28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影响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140,389.71 | 22,599,537.35 | 12,459,147.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9,518.83 | 10,651,512.47 | 10,581,993.64 |
盈余公积 | 18,948,121.68 | 18,947,835.33 | -286.35 |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 283,195,837.45 | 285,054,431.66 | 1,858,594.21 |
少数股东权益 | 155,727.43 | 174,573.57 | 18,846.14 |
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20,868,387.08 | 20,683,271.98 | -185,115.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3,711,700.86 | 113,873,528.18 | 161,827.32 |
少数股东损益 | 1,547,843.99 | 1,571,131.77 | 23,287.78 |
2022年初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 |||
盈余公积 | 10,018,016.14 | 10,017,798.30 | -217.84 |
未分配利润 | 198,414,242.13 | 200,110,940.51 | 1,696,698.38 |
少数股东权益 | -1,380,918.48 | -1,385,360.12 | -4,441.64 |
上述调整不会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光大同创出资设立东莞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美科于2023年5月8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认缴,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何海燕、夏青馨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何海燕4年、夏青馨1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子公司作为被告,未达到重大诉讼标准的劳动仲裁案件 | 2.71 | 否 | 已结案 | 无重大影响 | 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原告撤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作为被告,未达到重大诉讼标准的民事案件 | 1,981.58 | 否 | 已结案 | 无重大影响 | 驳回原告起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作为被告,未达到重大诉讼标准的民事案件 | 3,350.49 | 否 | 审理中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无锡山秀科技 | 无锡山秀是公 | 向关联方进行 | 碳纤维板材 | 根据双方协议 | 市场价 | 422.86 | 76.70% | 5,000 | 否 | 月结 | 市场价格 | 2023年05月16 | 巨潮资讯网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山秀的少数股东,公司持有合肥山秀 60%股份,无锡山秀持有合肥山秀 40%的股份 | 采购 | 并参考市场价 | 日 | (www.cninfo.com.cn)《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3-012 | ||||||||
合计 | -- | -- | 422.86 | -- | 5,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无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无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租赁主要为各分子公司租赁的生产经营场地,包括武汉光大同创、昆山光大同创、惠州光大同创、都江堰光大同创、墨西哥光大同创、东莞美科、合肥山秀、厦门奔方、苏州领新等子公司租赁的厂房、办公室、宿舍等,租金价格公允,公司与出租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惠州光大同创将厂房进行对外出租,租金价格公允,公司与承租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都江堰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48.28 | 2022年07月01日 | 48.2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光大同创(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19,200.00 | 2023年01月13日 | 19,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保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 否 | 否 |
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19,200.00 | 2023年03月26日 | 19,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保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 否 | 否 |
光大同创(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16日 | 6,000.00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 | 2023年05月16日 | 6,000.00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限公司
限公司 | ||||||||||
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16日 | 3,000.00 | 2024年01月24日 | 2,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保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 否 | 否 |
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16日 | 5,000.00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16日 | 3,000.00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苏州领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16日 | 4,000.00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16日 | 3,000.00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BROMAKE, S.A. DE C.V. | 2023年08月30日 | 5,000.00 | 2023年10月25日 | 5,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73,4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43,4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73,448.28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3,400.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3,541.35 | 2022年06月08日 | 3,541.3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保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 否 | 否 |
BROMAKE, S.A. DE C.V. | 不适用 | 2,599.63 | 2022年05月07日 | 2,599.6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7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 6,140.98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 | 6,140.98 |
保额度合计(C3)
保额度合计(C3) | 额合计(C4)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73,4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43,400.0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79,589.26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49,540.98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0.1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41,941.35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41,941.35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注: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为500万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12月29日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0827,折算为3,541.35万人民币;光大同创(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对BROMAKE, S.A. DE C.V(墨西哥光大同创)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为367.04万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12月29日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0827,折算为2,599.63万人民币。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券商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0,000 | 10,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5,000 | 5,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5,870 | 5,87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3,000 | 3,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7,000 | 7,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4,000 | 4,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000 | 3,000 | 0 | 0 |
合计 | 37,870 | 37,87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上市事项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 号”文注册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8.32元,并于2023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6月5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26,6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19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
3、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9月18日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26,6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10月18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4、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8日和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7,000,000 | 100.00% | 2,336,783 | -923,889 | 1,412,894 | 58,412,894 | 76.8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438 | -3,438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7,000,000 | 100.00% | 2,332,016 | -919,122 | 1,412,894 | 58,412,894 | 76.8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37,552,871 | 65.88% | 2,329,667 | -916,773 | 1,412,894 | 38,965,765 | 51.2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9,447,129 | 34.12% | 2,349 | -2,349 | 0 | 19,447,129 | 25.59% | ||
4、外资持股 | 1,329 | -1,329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329 | -1,329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663,217 | 923,889 | 17,587,106 | 17,587,106 | 23.1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663,217 | 923,889 | 17,587,106 | 17,587,106 | 23.1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7,000,000 | 100.00% | 19,000,000 | 0 | 19,000,000 | 76,0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号”文注册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8.32元,并于2023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5,700.00万股变更为7,600.00万股。
(2)2023年10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4,748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23,889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总股本的1.215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 号”文注册同意。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3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新股初始登记,并取得《证券初始登记确认书》,登记数量为 76,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6,663,217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59,336,783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由57,000,000股增至76,000,000股,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受到相应稀释,相关数据可详见本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21,387,475 | 0 | 0 | 21,387,475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6年10月18日 |
张京涛 | 16,061,245 | 0 | 0 | 16,061,245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6年10月18日 |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8,265,000 | 0 | 0 | 8,265,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6年10月18日 |
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00,396 | 0 | 0 | 7,900,396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10月18日 |
夏侯早耀 | 3,385,884 | 0 | 0 | 3,385,884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10月18日 |
上海东证期货-兴业银行-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1,412,894 | 0 | 1,412,894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 | 2024年4月18日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502 | 502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3年10月25日 |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石油年金产品-股票账户 | 0 | 307 | 307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3年10月25日 |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个险股票账户 | 0 | 307 | 307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3年10月25日 |
中信证券信养天盈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 | 307 | 307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3年10月25日 |
其余网下配售股份 | 0 | 922,466 | 922,466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3年10月25日 |
合计 | 57,000,000 | 2,336,783 | 923,889 | 58,412,894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股票 | 2023年04月06日 | 58.32元 | 19,000,000 | 2023年04月18日 | 19,000,000 | 不适用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2023年04月17日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不适用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号”文注册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8.32元,并于2023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32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18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14% | 21,387,475 | 0 | 21,387,475 | 0 | 不适用 | 0 | |
张京涛 | 境内自然人 | 21.13% | 16,061,245 | 0 | 16,061,245 | 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88% | 8,265,000 | 0 | 8,265,000 | 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40% | 7,900,396 | 0 | 7,900,396 | 0 | 不适用 | 0 | |
夏侯早耀 | 境内自然人 | 4.46% | 3,385,884 | 0 | 3,385,884 | 0 | 不适用 | 0 | |
上海东证期货-兴业银行-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86% | 1,412,894 | 1,412,894 | 1,412,894 | 0 | 不适用 | 0 | |
刘燕 | 境内自然人 | 0.77% | 588,883 | 588,883 | 0 | 588,883 | 不适用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6% | 575,212 | 575,212 | 0 | 575,212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惠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惠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7% | 510,806 | 510,806 | 0 | 510,806 | 不适用 | 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稳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0% | 453,007 | 453,007 | 0 | 453,007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上海东证期货-兴业银行-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因参与公司首发战略配售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此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限售期为12个月,即自2023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8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马增龙与张京涛为一致行动人; 2、马增龙为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中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为员工持股平台。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刘燕 | 588,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588,88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5,212 | 人民币普通股 | 575,212 |
深圳市惠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惠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10,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510,80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稳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3,007 | 人民币普通股 | 453,00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2,483 | 人民币普通股 | 392,48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2,711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71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8,557 | 人民币普通股 | 328,557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6,805 | 人民币普通股 | 326,80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7,662 | 人民币普通股 | 317,66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科技成长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60,596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596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截至报告期末刘燕共计持有公司A股股份588,883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股份0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股份588,883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上海东证期货-兴业银行-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新增 | 0 | 0.00% | 1,412,894 | 1.86% |
刘燕 | 新增 | 0 | 0.00% | 588,883 | 0.7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575,212 | 0.76% |
深圳市惠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惠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510,806 | 0.6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稳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453,007 | 0.6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马增龙 | 2017年06月05日 | 91440300MA5EJW9FXN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马增龙 | 本人 | 中国 | 否 |
张京涛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马增龙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京涛为北京皓海嘉业精密钣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皓海嘉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马增龙 | 2017年03月30日 | 961.841172万元 | 投资咨询;创业投资;投资兴办实业;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
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刘丽珍 | 2017年02月14日 | 1,000万元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1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汇会审【2024】444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何海燕、夏青馨 |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24]4449号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光大同创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光大同创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3)、第十节财务报告(七-5)。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光大同创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50,396.84万元,坏账准备为2,542.70万元,账面价值为47,854.14万元。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2023年度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3)评价管理层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光大同创公司的实际情况,包括不限于组合划分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量、 考虑前瞻性信息的方法的合理性等;
4)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5)复核应收账款账龄划分,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6)以抽样方式对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37)、第十节财务报告(七-61)。
光大同创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销售。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0,651.86万元。
光大同创公司销售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光大同创公司销售模式分为VMI模式和一般模式。VMI模式下,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VMI仓库,由客户领用后确认收入。一般模式下,1)国内销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地点,由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2)国外销售:公司外销主要有FOB、DAP等模式。其中,FOB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核准及单据后确认收入;DAP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且在产品运抵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给客户后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光大同创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VMI模式确认的收入,获取报关单,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销售对账单和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对于一般模式确认的收入,(1)国内销售: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2)国外销售:获取报关单,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提单、销售对账单、销售发票和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对报告期销售额实施函证程序,并结合期后回款等分析收入真实性、准确性;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光大同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光大同创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光大同创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光大同创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光大同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光大同创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光大同创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79,864,035.49 | 141,169,488.2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9,165,041.67 |
衍生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4,267,541.19 | |
应收账款 | 478,541,360.12 | 366,939,981.52 |
应收款项融资 | 12,920,219.17 | 8,170,793.38 |
预付款项 | 804,143.86 | 1,885,301.4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423,294.52 | 7,372,814.9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25,691,617.24 | 87,233,040.59 |
合同资产 | 407,721.6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351,567.48 | 23,412,520.97 |
流动资产合计 | 1,325,169,001.24 | 670,451,482.2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7,626,130.37 | 4,223,624.63 |
长期股权投资 | 63,811,504.31 | 64,180,187.7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65,207,629.23 | 121,618,312.70 |
在建工程 | 54,072,610.97 | 287,443,134.3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8,344,380.32 | 60,882,685.90 |
无形资产 | 31,893,568.26 | 32,649,047.0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365,278.71 | 4,365,278.71 |
长期待摊费用 | 6,871,487.53 | 4,531,118.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627,664.89 | 22,599,537.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033,210.23 | 4,956,948.5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5,853,464.82 | 607,449,875.29 |
资产总计 | 2,051,022,466.06 | 1,277,901,357.5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417,887.01 | 156,186,384.3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8,067,908.78 | 56,900,303.26 |
应付账款 | 212,936,538.62 | 182,255,407.4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570,799.40 | 139,848.5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514,820.55 | 16,823,514.37 |
应交税费 | 7,532,995.19 | 13,296,996.85 |
其他应付款 | 40,744,989.66 | 55,944,433.2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386,906.38 | 121,421,339.33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3,172,845.59 | 602,968,227.4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9,637,445.8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3,913,035.42 | 50,439,110.8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680,027.15 | 10,651,512.4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593,062.57 | 100,728,069.20 |
负债合计 | 405,765,908.16 | 703,696,296.6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6,000,000.00 | 57,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99,019,905.26 | 213,659,669.96 |
减:库存股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522,006.39 | -631,449.6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762,566.37 | 18,947,835.3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39,349,756.16 | 285,054,431.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44,654,234.18 | 574,030,487.32 |
少数股东权益 | 602,323.72 | 174,573.5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45,256,557.90 | 574,205,060.8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51,022,466.06 | 1,277,901,357.50 |
法定代表人:马增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英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1,746,327.67 | 61,606,589.2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8,892,333.3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4,267,541.19 | |
应收账款 | 385,310,171.12 | 329,547,149.24 |
应收款项融资 | 10,146,478.00 | 8,170,793.38 |
预付款项 | 18,561,703.45 | 29,843,505.77 |
其他应收款 | 651,918,409.90 | 247,331,441.5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0,906,107.74 | 18,701,125.57 |
合同资产 | 407,721.6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92,730.56 | 8,709,789.78 |
流动资产合计 | 1,420,381,983.47 | 738,177,935.7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8,220.20 | 501,108.42 |
长期股权投资 | 238,768,270.89 | 194,136,954.2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8,579,724.76 | 3,919,648.00 |
在建工程 | 2,542,302.25 | 113,055,403.4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 | 478,304.18 | |
无形资产 | 1,408,186.35 | 1,724,676.5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9,519.18 | 123,795.8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88,634.50 | 2,675,862.5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9,669.30 | 459,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4,914,527.43 | 317,074,753.34 |
资产总计 | 1,785,296,510.90 | 1,055,252,689.0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9,001,171.7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5,356,376.24 | 75,539,181.28 |
应付账款 | 267,486,006.24 | 217,926,088.8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305,027.68 | 8,281.57 |
应付职工薪酬 | 5,319,801.65 | 4,360,816.74 |
应交税费 | 719,072.64 | 305,410.71 |
其他应付款 | 13,424,329.17 | 73,987,195.9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4,065,215.45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5,610,613.62 | 575,193,362.2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9,637,445.8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744.33 | 88,504.2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744.33 | 39,725,950.11 |
负债合计 | 335,653,357.95 | 614,919,312.3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6,000,000.00 | 57,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99,217,489.26 | 213,855,023.3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762,566.37 | 18,947,835.33 |
未分配利润 | 149,663,097.32 | 150,530,517.9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49,643,152.95 | 440,333,376.6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85,296,510.90 | 1,055,252,689.0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06,518,606.24 | 995,704,032.83 |
其中:营业收入 | 1,006,518,606.24 | 995,704,032.8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86,173,678.37 | 840,183,241.58 |
其中:营业成本 | 700,166,930.80 | 708,047,924.6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347,315.86 | 4,842,617.43 |
销售费用 | 33,037,083.02 | 28,952,521.13 |
管理费用 | 93,080,293.12 | 75,103,728.02 |
研发费用 | 52,448,153.84 | 42,275,288.91 |
财务费用 | 3,093,901.73 | -19,038,838.59 |
其中:利息费用 | 6,411,849.52 | 10,438,941.29 |
利息收入 | 4,983,979.89 | 1,659,460.74 |
加:其他收益 | 2,140,007.07 | 1,205,284.5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8,597.40 | -1,917,793.4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68,683.39 | 3,377,693.0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85,541.37 | -17,605,370.0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227,801.20 | 1,290,842.9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54,103.40 | -368,344.8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66,517.11 | 37,679.5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1,393,686.22 | 138,163,089.95 |
加:营业外收入 | 4,804,115.05 | 525,391.48 |
减:营业外支出 | 1,085,415.94 | 2,560,549.5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5,112,385.33 | 136,127,931.93 |
减:所得税费用 | 10,085,866.71 | 20,683,271.9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026,518.62 | 115,444,659.9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026,518.62 | 115,444,659.9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4,665,193.63 | 113,873,528.18 |
2.少数股东损益 | 361,324.99 | 1,571,131.7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217,650.60 | 314,342.3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153,456.02 | 325,540.39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153,456.02 | 325,540.39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153,456.02 | 325,540.39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4,194.58 | -11,198.08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1,244,169.22 | 115,759,002.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0,818,649.65 | 114,199,068.5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5,519.57 | 1,559,933.6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6459 | 1.997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6459 | 1.997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马增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英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84,226,813.54 | 700,892,817.20 |
减:营业成本 | 458,418,678.22 | 535,193,831.16 |
税金及附加 | 1,475,864.90 | 2,728,745.95 |
销售费用 | 12,257,629.37 | 11,810,204.40 |
管理费用 | 36,750,271.51 | 27,164,184.54 |
研发费用 | 14,714,788.57 | 29,244,955.09 |
财务费用 | -484,254.45 | -15,310,347.90 |
其中:利息费用 | 3,341,276.15 | 6,762,968.18 |
利息收入 | 4,983,979.89 | 564,938.13 |
加:其他收益 | 661,171.34 | 319,944.5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7,878.24 | -1,737,726.1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68,683.39 | 3,377,693.0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12,833.04 | -10,490,893.7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90,521.64 | 1,882,199.3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6,161.43 | 18,444.6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0,515.9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196,117.34 | 100,053,212.60 |
加:营业外收入 | 4,405,579.53 | 495,364.23 |
减:营业外支出 | 530,270.61 | 154,739.5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7,071,426.26 | 100,393,837.24 |
减:所得税费用 | 8,924,115.86 | 11,093,467.0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147,310.40 | 89,300,370.2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147,310.40 | 89,300,370.2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8,147,310.40 | 89,300,370.2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41,230,707.26 | 1,066,896,059.5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8,130,717.95 | 44,111,916.7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311,859.86 | 3,499,413.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3,673,285.07 | 1,114,507,389.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8,290,888.00 | 702,414,127.2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4,102,950.86 | 153,692,617.7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1,965,227.72 | 40,409,667.6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472,620.18 | 82,477,966.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3,831,686.76 | 978,994,379.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841,598.31 | 135,513,010.3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10,700,000.00 | 124,387.2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289,995.48 | 1,856,283.6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85,245.35 | 33,8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37,259.3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5,475,240.83 | 9,451,730.1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4,195,362.64 | 224,917,885.3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91,107,350.00 | 23,640,705.66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66,969.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5,302,712.64 | 252,825,560.0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9,827,471.81 | -243,373,829.9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30,068,96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7,401,390.35 | 260,682,8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7,470,350.35 | 260,682,8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2,954,608.87 | 121,630,597.4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7,293,216.10 | 27,033,028.2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752,674.06 | 28,706,541.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2,000,499.03 | 177,370,167.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5,469,851.32 | 83,312,632.5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235,831.19 | 4,785,155.2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719,809.01 | -19,763,031.7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372,731.57 | 144,135,763.2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3,092,540.58 | 124,372,731.5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78,339,537.99 | 736,311,662.8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375,174.86 | 25,631,132.8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76,146.43 | 1,480,784.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8,690,859.28 | 763,423,580.0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3,734,605.53 | 556,825,961.1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730,440.08 | 26,964,207.8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872,468.77 | 17,744,341.7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291,671.94 | 23,631,105.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9,629,186.32 | 625,165,616.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061,672.96 | 138,257,963.6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0,700,000.00 | 124,387.2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58,832.83 | 1,731,869.3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4,193,832.83 | 1,856,256.5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344,895.08 | 123,545,554.9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36,107,350.00 | 22,338,502.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2,773,209.49 | 222,255,552.8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0,225,454.57 | 368,139,609.8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6,031,621.74 | -366,283,353.2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30,068,96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7,004,300.00 | 205,094,4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7,958,768.4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7,073,260.00 | 393,053,168.4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8,160,808.87 | 61,744,721.1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819,763.99 | 26,497,011.6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21,231.93 | 53,569,311.6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0,101,804.79 | 141,811,044.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6,971,455.21 | 251,242,124.0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3,493.73 | 2,780,175.3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165,000.16 | 25,996,909.7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809,832.60 | 18,812,922.8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974,832.76 | 44,809,832.6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000,000.00 | 213,659,669.96 | -631,449.63 | 18,948,121.68 | 283,195,837.45 | 572,172,179.46 | 155,727.43 | 572,327,906.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86.35 | 1,858,594.21 | 1,858,307.86 | 18,846.14 | 1,877,154.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000,000.00 | 213,659,669.96 | -631,449.63 | 18,947,835.33 | 285,054,431.66 | 574,030,487.32 | 174,573.57 | 574,205,060.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9,000,000.00 | 985,360,235.30 | 6,153,456.02 | 5,814,731.04 | 54,295,324.50 | 1,070,623,746.86 | 427,750.15 | 1,071,051,497.01 |
“-”号填列)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53,456.02 | 114,665,193.63 | 120,818,649.65 | 425,519.57 | 121,244,169.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000,000.00 | 985,360,235.30 | 1,004,360,235.30 | 2,230.58 | 1,004,362,465.8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000,000.00 | 985,362,465.88 | 1,004,362,465.88 | 1,004,362,465.8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230.58 | -2,230.58 | 2,230.58 | ||||||||||||
(三)利润分配 | 5,814,731.04 | -60,369,869.13 | -54,555,138.09 | -54,555,138.0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814,731.04 | -5,814,731.04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3,200,000.00 | -53,200,000.00 | -53,200,000.00 | ||||||||||||
4.其他 | -1,355,138.09 | -1,355,138.09 | -1,355,138.09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
收益
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000,000.00 | 1,199,019,905.26 | 5,522,006.39 | 24,762,566.37 | 339,349,756.16 | 1,644,654,234.18 | 602,323.72 | 1,645,256,557.9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 | 57,000,000.00 | 213,659,669.96 | -956,990.02 | 10,018,016.14 | 198,414,242.13 | 478,134,938.21 | -1,380,918.48 | 476,754,019.73 |
余额
余额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17.84 | 1,696,698.38 | 1,696,480.54 | -4,441.64 | 1,692,038.9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000,000.00 | 213,659,669.96 | -956,990.02 | 10,017,798.30 | 200,110,940.51 | 479,831,418.75 | -1,385,360.12 | 478,446,058.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5,540.39 | 8,930,037.03 | 84,943,491.15 | 94,199,068.57 | 1,559,933.69 | 95,759,002.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5,540.39 | 113,873,528.18 | 114,199,068.57 | 1,559,933.69 | 115,759,002.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 |
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930,037.03 | -28,930,037.03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930,037.03 | -8,930,037.0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 |
期使用
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000,000.00 | 213,659,669.96 | -631,449.63 | 18,947,835.33 | 285,054,431.66 | 574,030,487.32 | 174,573.57 | 574,205,060.89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000,000.00 | 213,855,023.38 | 18,948,121.68 | 150,533,095.13 | 440,336,240.1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86.35 | -2,577.17 | -2,863.5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000,000.00 | 213,855,023.38 | 18,947,835.33 | 150,530,517.96 | 440,333,376.67 | |||||||
三、本期增减 | 19,000,000.00 | 985,362,465.88 | 5,814,731.04 | -867,420.64 | 1,009,309,776.28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147,310.40 | 58,147,310.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000,000.00 | 985,362,465.88 | 1,004,362,465.8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000,000.00 | 985,362,465.88 | 1,004,362,465.8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814,731.04 | -59,014,731.04 | -53,2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814,731.04 | -5,814,731.04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3,200,000.00 | -53,2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000,000.00 | 1,199,217,489.26 | 24,762,566.37 | 149,663,097.32 | 1,449,643,152.9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000,000.00 | 213,855,023.38 | 10,018,016.14 | 90,162,145.31 | 371,035,184.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17.84 | -1,960.54 | -2,178.3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000,000.00 | 213,855,023.38 | 10,017,798.30 | 90,160,184.77 | 371,033,006.45 |
三、本期
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930,037.03 | 60,370,333.19 | 69,300,370.2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9,300,370.22 | 89,300,370.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930,037.03 | -28,930,037.03 | -2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930,037.03 | -8,930,037.0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3.其他 |
(四)所
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 | 57,000,000.00 | 213,855,023.38 | 18,947,835.33 | 150,530,517.96 | 440,333,376.67 |
期末余额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系于2020年10月21日经批准,由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5930493943的营业执照;注册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三栋电子厂房西侧101;法定代表人:马增龙。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000,000.00元,总股本为人民币普通股76,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IMG事业部、CFG事业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运营和数字化中心、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证券部和审计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碳纤维材料、复合材料、防护材料、环保材料、胶粘制品、绝缘材料、散热材料、精密模切件、塑胶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木制品、包装材料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电子电气材料及器件、精密结构件及组件、光电器件、机械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研发、设计、销售和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碳纤维材料、复合材料、防护材料、环保材料、胶粘制品、绝缘材料、散热材料、精密模切件、塑胶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木制品、包装材料的生产;电子产品、电子电气材料及器件、精密结构件及组件、光电器件、机械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加工、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批发和零售。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收入确认、政府补助、租赁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1、五-24、五-37、五-39和五-41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境内子公司及BROMAKE (HONGKONG) INVESTMENT LIMITED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记账本位币,其中: BROMAKE,S.A.DE C.V.以墨西哥比索为其记账本位币、BROMAKE VIETNAM COMPANY LIMITED以越南盾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工程金额占在建工程总额5%以上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的收入超过总收入10%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 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
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 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
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月初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
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37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a.扣除已偿还的本金;b.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c.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
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a.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b.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①、②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11-(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③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本附注五-11-(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37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①、②、③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
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①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②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③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
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五-44。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五-11-(1)-3)-③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低风险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最近一年主体信用等级A以上且评级展望不为负面的银行 |
非低风险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最近一年主体信用等级A以下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企业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票据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融资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融资组合 | 以应收票据为标的融资 |
应收账款融资组合 | 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融资 |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合同资产的减值
1)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合同资产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合同资产账龄。4)按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7、存货
(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或发出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等。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①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②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④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本附注五-11-(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按照本附注五-11-(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长期应收款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40 | 10 | 2.25%-18.00% |
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10 | 9.00%-18.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5 | 10 | 18.00%-30.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10 | 18.00%-30.00%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10 | 10 | 9.00% |
?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其他说明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 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初步验收合格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固定资产装修 | 初步验收合格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办公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46-50 |
专利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20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基本原则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具体标准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摊销费用、租赁费以及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等。
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34、预计负债
不适用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VMI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VMI仓库,由客户领用后确认收入。
2)一般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①国内销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地点,由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②国外销售:公司外销主要有FOB、DAP等模式。其中,FOB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核准及单据后确认收入;DAP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且在产品运抵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给客户后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不适用
38、合同成本
不适用
3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1、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
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8)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本附注五-44公允价值披露。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 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459,147.64 | 68,882.1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581,993.64 | 71,745.63 | |
盈余公积 | -286.35 | -286.35 | |
未分配利润 | 1,858,594.21 | -2,577.1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8,846.14 | ||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185,115.10 | 685.1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1,827.32 | -685.14 | |
少数股东损益 | 23,287.78 | ||
2022年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 |||
盈余公积 | -217.84 | -217.84 | |
未分配利润 | 1,696,698.38 | -1,960.54 | |
少数股东权益 | -4,441.64 |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上所示。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境内:按6%、13%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境外:适用当地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8.25%、15%、16.50%、17%、20%、25%、30%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土地使用税 | 按购房合同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缴或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4、5、6元/平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1、本公司 | 15% |
2、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3、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4、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5、都江堰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6、青岛音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 |
7、BROMAKE (HONGKONG) INVESTMENT LIMITED | 8.25%、16.50% |
8、BROMAKE,S.A.DE C.V. | 30% |
9、ROMAKE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 17%、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205187,有效期三年,本公司2023年度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42007569,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子公司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
GR202232009360,有效期三年,子公司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子公司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GR202335101197,有效期三年,子公司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2号,子公司都江堰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青岛音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根据香港政府于2018年3月29日刊宪的《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修订条例》),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二零一七年《施政报告》中宣布的利得税两级制,香港企业首200万港币的利得税率降至8.25%,超过200万港币的利润继续按标准税率16.5%缴纳。子公司BROMAKE (HONGKONG)INVESTMENT LIMITED 2023年度享受该税收优惠,首200万港币利润按8.25%税率缴纳利得税。
此外,根据香港财政预算案,对2023-2024财政年度需要缴纳企业利得税的将一次性给予100%的利得税减免额度,最高减免3,000港币,子公司BROMAKE (HONGKONG)INVESTMENT LIMITED 2023年度享受该税收减免。
(7)根据越南政府法令《第No.218/2013/ND-CP号》,设立在偏远或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企业享有自有营收之年起,10年内按17%优惠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因子公司BROMAKE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厂区建立在北江省协和县和富工业区,属政府规定的偏远地区,子公司BROMAKE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2023年度享受17%优惠税率。
此外,根据以上法令,越南政府对新投资项目实行两免四减半政策, 子公司BROMAKE VIETNAM COMPANYLIMITED 2023年度符合该税收优惠条件并享受该税收优惠。
(8)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子公司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符合该税收优惠条件并享受该税收优惠。
3、其他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64.03 | 266.55 |
银行存款 | 273,092,276.55 | 124,372,465.02 |
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 | 6,771,494.91 | 16,796,756.65 |
合计 | 279,864,035.49 | 141,169,488.2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5,733,388.35 | 19,060,379.35 |
其他说明:
(1)期末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771,494.91元,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详见本附注-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除上述保证金外,本公司无其他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存放在境外款项资金汇回未受到限制。
(2)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本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79,165,041.67 |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379,165,041.67 | |
其中: | ||
合计 | 379,165,041.67 |
其他说明:
无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34,267,541.19 | |
合计 | 34,267,541.1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金额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36,071,095.99 | 100.00% | 1,803,554.80 | 5.00% | 34,267,541.19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36,071,095.99 | 100.00% | 1,803,554.80 | 5.00% | 34,267,541.19 | |||||
合计 | 36,071,095.99 | 100.00% | 1,803,554.80 | 5.00% | 34,267,541.19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03,554.80 | -1,803,554.80 | 0.00 | |||
合计 | 1,803,554.80 | -1,803,554.80 | 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合计 | 0.00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
合计 | 0.00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00,220,988.13 | 386,056,860.27 |
1至2年 | 3,541,118.36 | 206,626.96 |
2至3年 | 206,306.97 | |
合计 | 503,968,413.46 | 386,263,487.2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03,968,413.46 | 100.00% | 25,427,053.34 | 5.05% | 478,541,360.12 | 386,263,487.23 | 100.00% | 19,323,505.71 | 5.00% | 366,939,981.5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03,968,413.46 | 100.00% | 25,427,053.34 | 5.05% | 478,541,360.12 | 386,263,487.23 | 100.00% | 19,323,505.71 | 5.00% | 366,939,981.52 |
合计 | 503,968,413.46 | 100.00% | 25,427,053.34 | 5.05% | 478,541,360.12 | 386,263,487.23 | 100.00% | 19,323,505.71 | 5.00% | 366,939,981.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427,053.34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503,968,413.46 | 25,427,053.34 | 5.05% |
合计 | 503,968,413.46 | 25,427,053.3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13中(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之说明。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323,505.71 | 6,103,547.63 | 25,427,053.34 | |||
合计 | 19,323,505.71 | 6,103,547.63 | 25,427,053.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09,907,706.54 | 209,907,706.54 | 41.62% | 10,499,281.17 | |
第二名 | 52,248,509.09 | 52,248,509.09 | 10.36% | 2,612,425.45 | |
第三名 | 32,503,464.55 | 414,800.20 | 32,918,264.75 | 6.53% | 1,645,913.24 |
第四名 | 27,903,241.51 | 27,903,241.51 | 5.53% | 1,395,162.08 | |
第五名 | 22,167,412.35 | 22,167,412.35 | 4.39% | 1,108,370.62 | |
合计 | 344,730,334.04 | 414,800.20 | 345,145,134.24 | 68.43% | 17,261,152.56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429,180.73 | 21,459.04 | 407,721.69 | |||
合计 | 429,180.73 | 21,459.04 | 407,721.6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9,180.73 | 100.00% | 21,459.04 | 5.00% | 407,721.69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29,180.73 | 100.00% | 21,459.04 | 5.00% | 407,721.69 | |||||
合计 | 429,180.73 | 100.00% | 21,459.04 | 5.00% | 407,721.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459.04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429,180.73 | 21,459.04 | 5.00% |
合计 | 429,180.73 | 21,459.0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16-(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之说明。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459.04 | |||
合计 | 21,459.04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 | 0.00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低风险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2,920,219.17 | 8,170,793.38 |
合计 | 12,920,219.17 | 8,170,793.3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920,219.17 | 100.00% | 12,920,219.17 | 8,170,793.38 | 100.00% | 8,170,793.38 | ||||
其中: | ||||||||||
应收票据融资组合 | 12,920,219.17 | 100.00% | 12,920,219.17 | 8,170,793.38 | 100.00% | 8,170,793.38 |
合计
合计 | 12,920,219.17 | 100.00% | 12,920,219.17 | 8,170,793.38 | 100.00% | 8,170,793.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票据融资组合 | 12,920,219.17 | 0.00 | 0.00% |
合计 | 12,920,219.17 | 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14-(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之说明。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913,526.41 | |
合计 | 13,913,526.41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成本变动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票据融资组合 | 8,170,793.38 | 4,749,425.79 | - | 12,920,219.17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成本 | 期末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融资组合 | 8,170,793.38 | 12,920,219.17 | - | - |
(8)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423,294.52 | 7,372,814.93 |
合计 | 5,423,294.52 | 7,372,814.93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434,135.24 | 4,449,880.09 |
应收资产处置款项 | 1,834,930.90 | |
出口退税 | 799,853.29 | 2,892,736.63 |
代扣代缴 | 630,704.16 | 599,396.18 |
其他 | 289,587.80 | 184,691.35 |
合计 | 5,989,211.39 | 8,126,704.25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362,880.88 | 6,488,832.27 |
1至2年 | 185,586.34 | 764,618.09 |
2至3年 | 114,621.03 | 443,713.14 |
3年以上 | 326,123.14 | 429,540.75 |
3至4年 | 206,513.14 | 325,160.00 |
4至5年
4至5年 | 119,610.00 | 104,380.75 |
5年以上 | 0.00 | 0.00 |
合计 | 5,989,211.39 | 8,126,704.25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989,211.39 | 100.00% | 565,916.87 | 9.45% | 5,423,294.52 | 8,126,704.25 | 100.00% | 753,889.32 | 9.28% | 7,372,814.9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189,358.10 | 86.65% | 565,916.87 | 10.91% | 4,623,441.23 | 5,233,967.62 | 64.40% | 753,889.32 | 14.40% | 4,480,078.30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799,853.29 | 13.35% | 799,853.29 | 2,892,736.63 | 35.60% | 0.00 | 0.00% | 2,892,736.63 | ||
合计 | 5,989,211.39 | 100.00% | 565,916.87 | 9.45% | 5,423,294.52 | 8,126,704.25 | 100.00% | 753,889.32 | 9.28% | 7,372,814.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65,916.87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5,189,358.10 | 565,916.87 | 10.91%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799,853.29 | 0.00 | 0.00% |
合计 | 5,989,211.39 | 565,916.8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15-(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之说明。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53,889.32 | 753,889.3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87,972.45 | -187,972.45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565,916.87 | 565,916.8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五-11-(5)“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91%,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第三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53,889.32 | -187,972.45 | 565,916.87 | |||
合计 | 753,889.32 | -187,972.45 | 565,916.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待收出售固定资产款 | 1,834,930.90 | 1年以内 | 30.64% | 91,746.55 |
第二名 | 出口退税 | 799,853.29 | 1年以内 | 13.35% | |
第三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450,000.00 | 1年以内 | 7.51% | 22,500.00 |
第四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365,000.00 | 1年以内 | 6.09% | 18,250.00 |
第五名 | 备用金 | 200,000.00 | 1年以内 | 3.34% | 10,000.00 |
并列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00 | 1年以内 | 3.34% | 10,000.00 |
并列第五名
并列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00 | 1年以内 | 3.34% | 10,000.00 |
合计 | 4,049,784.19 | 67.61% | 162,496.5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04,143.86 | 100.00% | 1,885,301.41 | 100.00% |
合计 | 804,143.86 | 1,885,301.41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名称 | 期末余额(元) | 占比(%) |
第一名 | 245,343.34 | 30.51 |
第二名 | 204,988.16 | 25.49 |
第三名 | 118,200.00 | 14.70 |
第四名 | 117,390.79 | 14.60 |
第五名 | 76,705.64 | 9.54 |
小计 | 762,627.93 | 94.84 |
其他说明: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5,231,225.10 | 1,099,852.99 | 44,131,372.11 | 19,250,425.65 | 1,791,878.51 | 17,458,547.14 |
在产品 | 4,674,869.98 | 4,674,869.98 | 1,442,910.22 | 1,442,910.22 | ||
库存商品 | 74,055,704.66 | 4,960,145.49 | 69,095,559.17 | 57,467,536.99 | 3,035,475.61 | 54,432,061.38 |
发出商品 | 6,407,943.79 | 6,407,943.79 | 194,400.32 | 194,400.32 | ||
委托加工物资 | 1,381,872.19 | 1,381,872.19 | 13,705,121.53 | 13,705,121.53 |
合计
合计 | 131,751,615.72 | 6,059,998.48 | 125,691,617.24 | 92,060,394.71 | 4,827,354.12 | 87,233,040.59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791,878.51 | -692,025.52 | 1,099,852.99 | |||
库存商品 | 3,035,475.61 | 1,924,669.88 | 4,960,145.49 | |||
合计 | 4,827,354.12 | 1,232,644.36 | 6,059,998.48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税项 | 35,975,551.81 | 15,239,616.42 |
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 | 5,950,679.70 | 3,059,697.04 |
上市费用 | 5,113,207.51 | |
其他 | 425,335.97 | |
合计 | 42,351,567.48 | 23,412,520.97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 | 本期计入 | 本期末累 | 本期末累 | 本期确认 | 指定为以 |
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的股利收入 |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租赁相关的押金保证金 | 8,253,463.05 | 627,332.68 | 7,626,130.37 | 4,735,176.50 | 511,551.87 | 4,223,624.63 | |
合计 | 8,253,463.05 | 627,332.68 | 7,626,130.37 | 4,735,176.50 | 511,551.87 | 4,223,624.6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253,463.05 | 100.00% | 627,332.68 | 7.60% | 7,626,130.37 | 4,735,176.50 | 100.00% | 511,551.87 | 10.80% | 4,223,624.6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253,463.05 | 100.00% | 627,332.68 | 7.60% | 7,626,130.37 | 4,735,176.50 | 100.00% | 511,551.87 | 10.80% | 4,223,624.63 |
合计 | 8,253,463.05 | 100.00% | 627,332.68 | 7.60% | 7,626,130.37 | 4,735,176.50 | 100.00% | 511,551.87 | 10.80% | 4,223,624.6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27,332.68元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8,253,463.05 | 627,332.68 | 7.60% |
合计 | 8,253,463.05 | 627,332.6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11,551.87 | 511,551.8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15,780.81 | 115,780.81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27,332.68 | 627,332.6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五-11-(5)“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公司期末长期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7.60%,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第三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
期末外币长期应收款情况详见本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511,551.87 | 115,780.81 | 627,332.68 | |||
合计 | 511,551.87 | 115,780.81 | 627,332.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 64,180,187.70 | -368,683.39 | 63,811,504.31 | |||||||||
小计 | 64,180,187.70 | -368,683.39 | 63,811,504.31 | |||||||||
合计 | 64,180,187.70 | -368,683.39 | 63,811,504.31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65,207,629.23 | 121,618,312.70 |
合计 | 465,207,629.23 | 121,618,312.70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固定资产装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807,049.69 | 98,578,003.41 | 7,013,239.84 | 5,373,730.58 | 153,772,023.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1,799,977.04 | 23,387,987.13 | 1,494,897.52 | 2,625,112.99 | 15,324,674.80 | 364,632,649.48 |
(1)购置 | 9,974,310.54 | 1,404,090.92 | 2,540,426.48 | 13,918,827.9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22,205,684.20 | 12,623,981.66 | 15,324,674.80 | 350,154,340.6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4)外币报
表折算
(4)外币报表折算 | -405,707.16 | 789,694.93 | 90,806.60 | 84,686.51 | 559,480.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09,324.59 | 939,980.64 | 487,257.51 | 4,236,562.74 | ||
(1)处置或报废 | 2,809,324.59 | 939,980.64 | 487,257.51 | 4,236,562.74 | ||
4.期末余额 | 364,607,026.73 | 119,156,665.95 | 7,568,156.72 | 7,511,586.06 | 15,324,674.80 | 514,168,110.2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19,386.69 | 22,837,498.16 | 5,283,632.64 | 2,213,193.33 | 32,153,710.8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26,790.45 | 10,904,346.49 | 855,986.26 | 1,057,352.31 | 532,973.28 | 18,577,448.79 |
(1)计提 | 5,244,642.21 | 10,534,105.34 | 792,536.84 | 995,636.91 | 532,973.28 | 18,099,894.58 |
(2)外币报表折算 | -17,851.76 | 370,241.15 | 63,449.42 | 61,715.40 | 477,554.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4,422.47 | 732,671.76 | 293,584.35 | 1,770,678.58 | ||
(1)处置或报废 | 744,422.47 | 732,671.76 | 293,584.35 | 1,770,678.58 | ||
4.期末余额 | 7,046,177.14 | 32,997,422.18 | 5,406,947.14 | 2,976,961.29 | 532,973.28 | 48,960,481.0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7,560,849.59 | 86,159,243.77 | 2,161,209.58 | 4,534,624.77 | 14,791,701.52 | 465,207,629.23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987,663.00 | 75,740,505.25 | 1,729,607.20 | 3,160,537.25 | 121,618,312.7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武汉光大生产基地 | 117,774,641.83 | 正在办理中 |
合肥奔放生产基地 | 92,047,986.89 | 正在办理中 |
小 计 | 209,822,628.72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4,072,610.97 | 287,443,134.39 |
合计 | 54,072,610.97 | 287,443,134.39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肥奔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2,182,472.74 | 42,182,472.74 | 50,382,856.55 | 50,382,856.55 | ||
武汉光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8,602,810.03 | 8,602,810.03 | 123,693,500.38 | 123,693,500.38 | ||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2,542,302.25 | 2,542,302.25 | 112,319,242.59 | 112,319,242.59 | ||
自动化设备 | 736,160.87 | 736,160.87 | ||||
其他工程 | 745,025.95 | 745,025.95 | 311,374.00 | 311,374.00 | ||
合计 | 54,072,610.97 | 54,072,610.97 | 287,443,134.39 | 287,443,134.3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合肥奔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50,382,856.55 | 84,262,089.89 | 92,462,473.70 | 42,182,472.74 | 募集资金 | |||||||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112,319,242.59 | 7,100,863.76 | 116,877,804.10 | 2,542,302.25 | 募集资金 | |||||||
武汉光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23,693,500.38 | 19,416,762.96 | 134,507,453.31 | 8,602,810.03 | 其他 | |||||||
合计 | 286,395,599.52 | 110,779,716.61 | 343,847,731.11 | 53,327,585.02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2,870,615.52 | 112,870,615.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054,323.92 | 17,054,323.92 |
(1)租赁 | 13,947,618.99 | 13,947,618.99 |
(2)外币折算引起 | 3,106,704.93 | 3,106,704.9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423,084.65 | 20,423,084.65 |
(1)处置 | 20,423,084.65 | 20,423,084.65 |
4.期末余额 | 109,501,854.79 | 109,501,854.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1,987,929.62 | 51,987,929.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063,482.78 | 24,063,482.78 |
(1)计提 | 23,508,714.05 | 23,508,714.05 |
(2)外币折算引起 | 554,768.73 | 554,768.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893,937.93 | 14,893,937.93 |
(1)处置 | 14,893,937.93 | 14,893,937.93 |
4.期末余额 | 61,157,474.47 | 61,157,474.4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344,380.32 | 48,344,380.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882,685.90 | 60,882,685.90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办公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631,130.27 | 100,000.00 | 2,157,962.22 | 34,889,092.4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9,198.54 | 499,198.54 | |||
(1)购置 | 499,198.54 | 499,198.5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141.87 | 352.54 | 120,494.41 | ||
(1)处置 | |||||
(2)外币折算引起 | 120,141.87 | 352.54 | 120,494.41 | ||
4.期末余额 | 32,510,988.40 | 100,000.00 | 2,656,808.22 | 35,267,796.6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47,209.44 | 15,082.50 | 377,753.55 | 2,240,045.4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5,095.70 | 8,322.60 | 456,520.87 | 1,139,939.17 | |
(1)计提 | 675,095.70 | 8,322.60 | 456,520.87 | 1,139,939.1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21.05 | 35.25 | 5,756.30 | ||
(1)处置 | |||||
(2)外币折算引起 | 5,721.05 | 35.25 | 5,756.30 | ||
4.期末余额 | 2,516,584.09 | 23,405.10 | 834,239.17 | 3,374,228.36 |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994,404.31 | 76,594.90 | 1,822,569.05 | 31,893,568.2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783,920.83 | 84,917.50 | 1,780,208.67 | 32,649,047.0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业务合并 | 4,365,278.71 | 4,365,278.71 | ||||
合计 | 4,365,278.71 | 4,365,278.71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 | 存货、固定资产及业务 | 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出售的资产及业务,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出售的资产及业务,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6,945,909.52 | 70,964,585.81 | 0.00 | 预测年限为公司预测的5年预测期(2024年-2028年) | 预测期内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5%、13%、12%、8%、5%,预测期收入根据历史收入增长情况、访谈了解未来的业绩目标及行业发展情况进行预测;各项相关费用、资本性支出及营运资金增加额等根据历史收入占比及管理层预测经营情况预测。 | 稳定期内增长率为 0%,利润率、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假设稳定期与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持平 |
合计 | 6,945,909.52 | 70,964,585.81 | 0.00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室及厂房配套工程 | 4,403,595.50 | 4,388,074.60 | 1,957,688.22 | 5,001.92 | 6,828,979.96 |
消防工程 | 127,522.89 | 85,015.32 | 42,507.57 | ||
合计 | 4,531,118.39 | 4,388,074.60 | 2,042,703.54 | 5,001.92 | 6,871,487.53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221,859.28 | 838,401.89 | 4,642,718.47 | 698,966.4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410,905.90 | 741,386.91 | 6,347,265.60 | 1,480,076.09 |
可抵扣亏损 | 43,944,496.39 | 9,726,529.29 | 17,420,996.92 | 4,355,249.25 |
坏账准备 | 25,110,606.72 | 4,381,974.35 | 21,391,981.10 | 3,606,097.90 |
租赁负债 | 40,899,687.35 | 9,939,372.45 | 52,570,761.25 | 12,459,147.64 |
合计 | 118,587,555.64 | 25,627,664.89 | 102,373,723.34 | 22,599,537.3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465,041.67 | 97,027.08 | ||
使用权资产 | 35,174,419.64 | 8,530,103.32 | 44,902,158.13 | 10,581,993.64 |
折旧政策影响 | 352,645.04 | 52,896.75 | 463,458.85 | 69,518.83 |
合计 | 35,992,106.35 | 8,680,027.15 | 45,365,616.98 | 10,651,512.47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09,696.17 | 1,185,156.25 |
可抵扣亏损 | 10,260,768.92 | |
合计 | 1,509,696.17 | 11,445,925.1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 | 659,028.25 | ||
2026 | 904,191.70 | ||
2027 | 8,697,548.97 | ||
合计 | 10,260,768.92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18,033,210.23 | 18,033,210.23 | 4,956,948.52 | 4,956,948.52 | ||
合计 | 18,033,210.23 | 18,033,210.23 | 4,956,948.52 | 4,956,948.52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6,771,494.91 | 6,771,494.91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16,796,756.65 | 16,796,756.65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42,947,734.96 | 38,725,146.42 | 抵押 | 贷款 | ||||
在建工程 | 234,741,619.55 | 234,741,619.55 | 抵押 | 反担保抵押、抵押担保 | ||||
合计 | 49,719,229.87 | 45,496,641.33 | 251,538,376.20 | 251,538,376.20 |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用于借款抵押情况(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物类型 | 抵押物账面净值 | 抵押借款金额 | 借款到期日 |
BROMAKEVIETNAM COMPANY LIMITED | 越南外贸股份商业银行北江分行 | 房屋及建筑物 | 3,872.51 | 241.79 | 2024.06.28 |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417,887.01 | |
保证借款 | 148,986,384.30 | |
票据贴现借款 | 7,200,000.00 | |
合计 | 2,417,887.01 | 156,186,384.3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8,067,908.78 | 56,900,303.26 |
合计 | 58,067,908.78 | 56,900,303.2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12,911,532.42 | 182,073,308.38 |
1-2年 | 10,446.20 | 102,257.22 |
2-3年 | 65,281.85 | |
3年以上 | 14,560.00 | 14,560.00 |
合计 | 212,936,538.62 | 182,255,407.4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0,744,989.66 | 55,944,433.27 |
合计 | 40,744,989.66 | 55,944,433.27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26,506,046.48 | 42,693,395.32 |
综合物流费 | 7,412,181.83 | 8,799,373.90 |
个人报销款 | 1,451,183.09 | 1,517,617.49 |
其他 | 5,375,578.26 | 2,934,046.56 |
合计 | 40,744,989.66 | 55,944,433.27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9,287,780.55 | 工程未完结 |
单位2 | 2,853,982.29 | 设备未安装完成 |
合计 | 12,141,762.84 |
3)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0.00 | 0.0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款 | 3,570,799.40 | 139,848.58 |
合计 | 3,570,799.40 | 139,848.58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674,791.09 | 174,214,966.22 | 171,675,516.82 | 19,214,240.4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3,459.37 | 9,725,996.10 | 9,508,875.41 | 300,580.06 |
三、辞退福利 | 65,263.91 | 2,853,294.72 | 2,918,558.63 | |
合计 | 16,823,514.37 | 186,794,257.04 | 184,102,950.86 | 19,514,820.55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298,653.25 | 150,804,049.46 | 148,419,652.16 | 18,683,050.55 |
2、职工福利费 | 32,466.43 | 12,405,972.82 | 12,415,336.25 | 23,103.00 |
3、社会保险费 | 203,344.25 | 5,669,808.56 | 5,583,175.47 | 289,977.3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3,344.25 | 5,141,892.01 | 5,055,258.92 | 289,977.34 |
工伤保险费 | 295,885.67 | 295,885.67 | ||
生育保险费 | 232,030.88 | 232,030.88 | ||
4、住房公积金 | 22,292.59 | 3,395,089.93 | 3,336,127.42 | 81,255.1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8,034.57 | 1,940,045.45 | 1,921,225.52 | 136,854.50 |
合计 | 16,674,791.09 | 174,214,966.22 | 171,675,516.82 | 19,214,240.4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7,132.48 | 9,100,104.10 | 8,907,521.79 | 219,714.79 |
2、失业保险费 | 56,326.89 | 625,892.00 | 601,353.62 | 80,865.27 |
合计 | 83,459.37 | 9,725,996.10 | 9,508,875.41 | 300,580.06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121,647.62 | 6,762,240.05 |
企业所得税 | 2,804,618.75 | 5,257,025.70 |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 563,177.25 | 333,419.8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6,244.60 | 358,991.53 |
教育费附加 | 160,292.55 | 194,243.59 |
地方教育附加 | 106,861.71 | 129,495.79 |
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 205,431.85 | 45,810.58 |
其他 | 254,720.86 | 215,769.72 |
合计 | 7,532,995.19 | 13,296,996.85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3,690,471.12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8,386,906.38 | 17,730,868.21 |
合计 | 18,386,906.38 | 121,421,339.33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9,637,445.87 | |
合计 | 39,637,445.8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2年 | 16,194,425.76 | 23,661,293.06 |
2-3年 | 14,218,459.20 | 14,960,000.31 |
3年以上 | 3,500,150.46 | 11,817,817.49 |
合计 | 33,913,035.42 | 50,439,110.86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7,000,000.00 | 19,000,000.00 | 19,000,000.00 | 76,000,000.00 |
其他说明:
2023年2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光大同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8.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8,080,000.00元,减扣发行费用(扣减发行溢价)人民币103,717,534.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362,465.88元,其中19,000,000.00元计入股本,剩余985,362,465.88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3]31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23年6月21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2,047,964.58 | 985,362,465.88 | 2,230.58 | 1,197,408,199.88 |
其他资本公积 | 1,611,705.38 | 1,611,705.38 | ||
其中:关联方债务豁免 | 1,611,705.38 | 1,611,705.38 | ||
合计 | 213,659,669.96 | 985,362,465.88 | 2,230.58 | 1,199,019,905.2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增加985,362,465.88元,详见本附注七-53“股本”之情况说明;
(2)本期收购子公司天津茂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本期股本溢价减少2,230.58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31,449.63 | 6,217,650.60 | 6,153,456.02 | 64,194.58 | 5,522,006.39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31,449.63 | 6,217,650.60 | 6,153,456.02 | 64,194.58 | 5,522,006.3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31,449.63 | 6,217,650.60 | 6,153,456.02 | 64,194.58 | 5,522,006.3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947,835.33 | 5,814,731.04 | 24,762,566.37 | |
合计 | 18,947,835.33 | 5,814,731.04 | 24,762,566.3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法定盈余公积的增加系按母公司当期净利润的10%计提。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3,195,837.45 | 198,414,242.1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858,594.21 | 1,696,698.3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5,054,431.66 | 200,110,940.5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4,665,193.63 | 113,873,528.1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814,731.04 | 8,930,037.0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3,200,000.00 | 20,000,000.00 |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1,355,138.09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9,349,756.16 | 285,054,431.6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858,594.21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92,829,444.44 | 687,211,622.06 | 977,236,403.30 | 690,612,874.11 |
其他业务 | 13,689,161.80 | 12,955,308.74 | 18,467,629.53 | 17,435,050.57 |
合计 | 1,006,518,606.24 | 700,166,930.80 | 995,704,032.83 | 708,047,924.68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1,006,518,606.24 | 700,166,930.80 | 1,006,518,606.24 | 700,166,930.80 | ||
其中: | ||||||
防护性产品 | 523,335,145.64 | 368,503,210.42 | 523,335,145.64 | 368,503,210.42 | ||
功能性产品 | 438,142,493.86 | 298,634,163.74 | 438,142,493.86 | 298,634,163.74 | ||
其他 | 45,040,966.74 | 33,029,556.64 | 45,040,966.74 | 33,029,556.6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006,518,606.24 | 700,166,930.80 | 1,006,518,606.24 | 700,166,930.80 | ||
其中: | ||||||
境内 | 850,041,375.24 | 590,497,953.93 | 850,041,375.24 | 590,497,953.93 | ||
境外 | 156,477,231.00 | 109,668,976.87 | 156,477,231.00 | 109,668,976.87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1,006,518,606.24 | 700,166,930.80 | 1,006,518,606.24 | 700,166,930.8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79,504.60 | 2,089,050.98 |
教育费附加 | 835,665.26 | 987,781.25 |
房产税 | 159,621.25 | |
土地使用税 | 184,476.31 | 178,698.38 |
印花税 | 759,715.35 | 755,479.89 |
地方教育附加 | 557,110.02 | 658,520.84 |
其他 | 171,223.07 | 173,086.09 |
合计 | 4,347,315.86 | 4,842,617.43 |
其他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7,894,689.49 | 36,229,185.06 |
折旧摊销 | 7,550,008.35 | 6,604,287.69 |
业务招待费 | 6,653,428.76 | 4,066,925.73 |
咨询服务费 | 6,454,922.49 | 5,259,796.65 |
办公费 | 5,940,012.05 | 4,931,160.79 |
交通差旅费 | 4,857,448.76 | 4,319,238.9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713,729.30 | 6,774,356.00 |
租赁物管费 | 4,501,307.81 | 3,885,174.30 |
其他 | 4,514,746.11 | 3,033,602.89 |
合计 | 93,080,293.12 | 75,103,728.02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821,497.71 | 16,993,633.62 |
业务招待费 | 10,466,159.93 | 8,754,768.85 |
交通差旅费 | 2,396,327.78 | 1,501,458.74 |
咨询服务费 | 269,407.16 | 1,154,080.40 |
其他 | 2,083,690.44 | 548,579.52 |
合计 | 33,037,083.02 | 28,952,521.13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590,929.23 | 18,962,151.90 |
物料投入 | 17,690,894.93 | 17,174,294.54 |
折旧摊销 | 2,391,848.57 | 1,706,978.26 |
租赁费 | 1,478,610.71 | 937,161.7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855,819.88 | 877,051.50 |
其他 | 3,440,050.52 | 2,617,651.01 |
合计 | 52,448,153.84 | 42,275,288.91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6,411,849.52 | 10,348,774.58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620,164.62 | 3,217,904.92 |
减:利息收入 | 4,983,979.89 | 1,659,460.74 |
汇兑损失 | 729,533.83 | -30,613,462.19 |
票据贴现利息 | 0.00 | 605,273.76 |
手续费及其他
手续费及其他 | 936,498.27 | 2,280,036.00 |
合计 | 3,093,901.73 | -19,038,838.59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570,429.59 | 1,134,227.5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83,291.02 | 60,557.01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471,286.46 | |
其他 | 15,000.00 | 10,500.00 |
合 计 | 2,140,007.07 | 1,205,284.52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85,541.37 | -17,605,370.09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7,607,529.59 | |
合计 | 2,485,541.37 | -17,605,370.09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68,683.39 | 3,377,693.0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62,145.78 | 20,564.3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本期损益的金融衍生产品收益 | -5,316,050.82 |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4,864.99 | 0.00 |
合计 | 138,597.40 | -1,917,793.45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803,554.80 | -121,571.1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103,547.63 | 2,096,149.0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7,972.45 | -395,669.09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5,780.82 | -288,065.91 |
合计 | -4,227,801.20 | 1,290,842.98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232,644.36 | -368,344.85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1,459.04 | |
合计 | -1,254,103.40 | -368,344.85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1,766,517.11 | 37,679.59 |
其中:固定资产 | 123,026.77 | 10,191.43 |
使用权资产 | 1,643,490.34 | 27,488.16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赔偿收入 | 227,769.30 | 47,635.78 | 227,769.30 |
废品收入 | 372,587.31 | 372,462.38 | 372,587.31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18,878.96 | 118,878.96 |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65,733.73 | 47,748.62 | 65,733.73 |
其他 | 19,145.75 | 57,544.70 | 19,145.75 |
合计 | 4,804,115.05 | 525,391.48 | 4,804,115.05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000.00 | 6,720.00 | 5,000.00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581,924.74 | 269,975.49 | 581,924.74 |
赔偿金
赔偿金 | 477,966.07 | 215,137.13 | 477,966.07 |
税收滞纳金 | 2,090.07 | 234.77 | 2,090.07 |
停工损失 | 2,068,482.11 | ||
其他 | 18,435.06 | 18,435.06 | |
合计 | 1,085,415.94 | 2,560,549.50 | 1,085,415.94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085,479.57 | 23,300,720.4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999,612.86 | -2,617,448.49 |
合计 | 10,085,866.71 | 20,683,271.9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5,112,385.3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766,857.8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750,347.1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81,171.7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86,269.07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722,738.55 |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 -5,112,876.17 |
其他 | 64,590.97 |
所得税费用 | 10,085,866.71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570,429.59 | 1,224,394.22 |
利息收入 | 4,983,979.89 | 1,659,460.74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2,383,757.85 | |
其他 | 1,373,692.53 | 615,558.19 |
合计
合计 | 14,311,859.86 | 3,499,413.1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76,160,445.83 | 71,007,859.05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2,375,676.08 | 8,698,004.05 |
手续费及其他 | 936,498.27 | 2,280,036.00 |
其他 | 492,067.39 | |
合计 | 79,472,620.18 | 82,477,966.4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金融衍生产品保证金 | 7,437,259.33 | |
合计 | 7,437,259.33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金融衍生产品保证金 | 4,266,969.00 | |
合计 | 4,266,969.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费 | 27,104,711.66 | 27,197,107.76 |
上市费用 | 24,647,962.40 | 1,509,433.96 |
合计
合计 | 51,752,674.06 | 28,706,541.7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56,186,384.30 | 67,401,390.35 | 1,772,054.41 | 221,700,463.32 | 1,241,478.73 | 2,417,887.01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143,327,916.99 | 2,019,444.66 | 145,347,361.65 | |||
其他应付款 | 24,647,962.40 | 24,647,962.40 | ||||
应付股利 | 53,200,000.00 | 53,200,000.00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68,169,979.07 | 18,407,311.45 | 27,104,711.66 | 7,172,637.06 | 52,299,941.80 | |
合计 | 367,684,280.36 | 67,401,390.35 | 100,046,772.92 | 472,000,499.03 | 8,414,115.79 | 54,717,828.81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5,026,518.62 | 115,444,659.9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481,904.60 | -922,498.1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099,894.58 | 11,303,947.3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3,508,714.05 | 22,599,280.40 |
无形资产摊销 | 1,139,939.17 | 582,284.7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42,703.54 | 3,287,111.9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66,517.11 | -37,679.5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3,045.78 | 269,975.4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85,541.37 | 17,605,370.0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76,018.33 | 5,653,786.0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3,462.39 | 1,917,793.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28,127.54 | -1,375,474.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71,485.32 | -1,241,973.9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691,221.01 | -6,302,870.8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0,064,808.95 | 14,796,344.2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0,104,023.33 | -48,067,046.1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841,598.31 | 135,513,010.3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17,054,323.92 | 35,101,643.57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73,092,540.58 | 124,372,731.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4,372,731.57 | 144,135,763.2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719,809.01 | -19,763,031.7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73,092,540.58 | 124,372,731.57 |
其中:库存现金 | 264.03 | 266.5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73,092,276.55 | 124,372,465.02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3,092,540.58 | 124,372,731.57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6,771,494.91 | 16,796,756.65 | 受限的票据保证金 |
合计 | 6,771,494.91 | 16,796,756.65 |
其他说明: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票据背书转让金额本期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支付货款11,078,879.37元,不涉及现金收支,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未包含该背书转让票据金额。上期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支付货款47,262,005.92元,不涉及现金收支,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未包含该背书转让票据金额。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71,665,527.60 | ||
其中:美元 | 9,918,194.78 | 7.0827 | 70,247,598.17 |
欧元 | |||
港币 | 536,953.42 | 0.9062 | 486,587.19 |
墨西哥比索 | 502,587.94 | 0.4181 | 210,155.94 |
越南盾 | 2,469,223,302.00 | 0.0003 | 721,186.30 |
应收账款 | 281,523,317.93 | ||
其中:美元 | 39,409,142.38 | 7.0827 | 279,123,132.61 |
欧元 | |||
港币 | |||
墨西哥比索 | 1,246,322.78 | 0.4181 | 521,146.88 |
越南盾 | 6,433,518,572.00 | 0.0003 | 1,879,038.44 |
其他应收款 | 215,199.73 | ||
其中:美元 | 8,750.00 | 7.0827 | 61,973.63 |
港币 | 1,500.00 | 0.9062 | 1,359.30 |
墨西哥比索 | 64,678.31 | 0.4181 | 27,045.08 |
越南盾 | 427,369,034.00 | 0.0003 | 124,821.72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应收款 | 3,978,475.27 | ||
其中:美元 | 554,882.86 | 7.0827 | 3,930,068.83 |
墨西哥比索 | 115,764.00 | 0.4181 | 48,406.44 |
合同负债 | 350,130.15 | ||
其中:美元 | 49,422.67 | 7.0827 | 350,045.91 |
墨西哥比索 | 201.46 | 0.4181 | 84.24 |
应付账款 | 9,176,220.28 | ||
其中:美元 | 929,695.38 | 7.0827 | 6,584,753.57 |
墨西哥比索 | 2,674,913.75 | 0.4181 | 1,118,508.79 |
越南盾 | 5,043,165,696.20 | 0.0003 | 1,472,957.92 |
其他应付款 | 3,592,740.16 | ||
其中:美元 | 152,049.27 | 7.0827 | 1,076,919.34 |
墨西哥比索 | 672,172.02 | 0.4181 | 281,067.13 |
越南盾 | 7,651,429,106.00 | 0.0003 | 2,234,753.69 |
短期借款 | 2,417,887.01 | ||
其中:美元 | 341,379.28 | 7.0827 | 2,417,887.0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65,662.66 | ||
其中:美元 | 545,789.41 | 7.0827 | 3,865,662.66 |
租赁负债 | 7,532,140.08 | ||
其中:美元 | 1,063,456.04 | 7.0827 | 7,532,140.08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名 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BROMAKE (HONGKONG)INVESTMENT LIMITED
BROMAKE (HONGKONG) INVESTMENT LIMITED | 香港 | 人民币 | 根据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 |
BROMAKE,S.A.DE C.V. | 墨西哥 | 墨西哥比索 | 根据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 |
BROMAKE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 越南 | 越南盾 | 根据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 |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元) |
计入财务费用的租赁负债利息 | 2,620,164.62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本期数(元) |
短期租赁费用 | 4,159,189.63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320,308.59 |
合 计 | 4,479,498.22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元)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921,778.83 |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590,929.23 | 18,962,151.90 |
物料投入 | 17,690,894.93 | 17,174,294.54 |
折旧摊销 | 2,391,848.57 | 1,706,978.26 |
租赁费 | 1,478,610.71 | 937,161.7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855,819.88 | 877,051.50 |
其他 | 3,440,050.52 | 2,617,651.01 |
合计 | 52,448,153.84 | 42,275,288.9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2,448,153.84 | 42,275,288.91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 |
入
入 | 利润 | 金流 |
其他说明:
本期内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本期内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存货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指通过新设、派生分立等非合并收购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2)2023年5月,本公司出资设立东莞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认缴,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莞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2,410,470.5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2,589,529.50元。
(3)本期未发生因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指因破产、歇业、到期解散等原因而注销减少的子公司)。
(4)本期未发生吸收合并的情况。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武汉 | 武汉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2、惠州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惠州 | 惠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3、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苏州 | 苏州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4、安徽光大美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合肥 | 合肥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5、都江堰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成都 | 成都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6、深圳沃普智选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设计研发 | 85.00% | 设立 | |
7、天津茂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天津 | 天津 | 设计研发 | 74.00% | 设立 | |
8、BROMAKE (HONGKONG) INVESTMENT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设立 | ||
9、BROMAKE,S.A.DE C.V. | 墨西哥 | 墨西哥 | 制造业 | 99.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10、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苏州 | 合肥 | 批发和零售业 | 60.00% | 设立 | |
11、青岛音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青岛 | 青岛 | 批发和零售业 | 70.00% | 设立 | |
12、BROMAKE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 越南 | 越南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13、南昌美
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13、南昌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南昌 | 南昌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14、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厦门 | 厦门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15、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合肥 | 合肥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16、苏州领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苏州 | 苏州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
17、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合肥 | 合肥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18、东莞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东莞 | 东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单位: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期不存在母公司在子公司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BROMAKE,S.A.DE C.V. | 1.00% | 168,088.93 | 158,650.78 | |
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398,981.14 | 3,356,173.67 | |
苏州领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285,118.53 | -1,451,753.7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期不存在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BROMAKE,S.A.DEC.V.
BROMAKE,S.A.DE C.V. | 50,254,017.05 | 20,998,535.64 | 71,252,552.69 | 13,376,473.04 | 7,532,140.08 | 20,908,613.12 | 37,909,180.40 | 19,391,417.40 | 57,300,597.80 | 17,622,120.24 | 11,207,750.84 | 28,829,871.08 |
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 142,122,618.12 | 5,381,391.91 | 147,504,010.03 | 139,009,866.22 | 103,709.65 | 139,113,575.87 | 108,399,271.04 | 7,132,264.72 | 115,531,535.76 | 105,546,369.22 | 597,279.53 | 106,143,648.75 |
苏州领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64,835,833.35 | 43,713,081.97 | 108,548,915.32 | 83,795,623.25 | 8,592,471.14 | 92,388,094.39 | 3,183,587.52 | 32,825,387.09 | 36,008,974.61 | 21,753,508.02 | 12,144,250.55 | 33,897,758.57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BROMAKE,S.A.DE C.V. | 109,840,149.54 | 16,808,893.26 | 23,228,350.94 | 5,355,891.31 | 79,512,525.29 | 6,602,389.12 | 5,482,581.21 | -23,212,725.24 |
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 197,725,867.88 | -997,452.85 | -997,452.85 | -14,084,664.83 | 159,075,140.74 | 8,819,411.68 | 8,819,411.68 | -7,935,696.27 |
苏州领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79,296,167.17 | -950,395.11 | -950,395.11 | 7,000,019.32 | -3,868,907.87 | -3,868,907.87 | -2,105,655.48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本期无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子公司天津茂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份,持股比例由51%变更为74%,发生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权益性交易,扣除少数股权影响,相应减少股本溢价2,230.58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天津茂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0.00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230.58 |
差额 | -2,230.58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2,230.58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 | 重庆 | 制造业 | 35.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期不涉及在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期不涉及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商誉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06,245,024.04 | 102,153,776.26 |
非流动资产 | 83,200,576.43 | 84,144,164.60 |
资产合计 | 189,445,600.47 | 186,297,940.86 |
流动负债 | 82,445,449.37 | 76,610,994.39 |
非流动负债 | 30,624,259.20 | 32,257,673.44 |
负债合计 | 113,069,708.57 | 108,868,667.8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76,375,891.90 | 77,429,273.0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6,731,562.17 | 27,100,245.56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3,811,504.31 | 64,180,187.7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70,679,035.99 | 137,124,515.37 |
净利润 | -1,053,381.12 | 9,650,551.6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053,381.12 | 9,650,551.6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不存在重大限制。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1,570,429.59 | 1,134,227.51 |
营业外收入 | 4,000,000.00 | |
财务费用 | 90,166.71 | |
合 计 | 5,570,429.59 | 1,224,394.22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香港、墨西哥、越南,国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境外经营公司以美元、比索、越南盾结算,故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港币)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均系固定利率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 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
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30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银行借款 | 241.79 | - | - | - | 241.79 |
应付票据 | 5,806.79 | - | - | - | 5,806.79 |
应付账款 | 21,291.15 | 1.04 | - | 1.46 | 21,293.65 |
其他应付款 | 2,971.34 | 1,090.11 | 2.55 | 10.50 | 4,074.5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6.85 | - | - | - | 2,006.85 |
租赁负债 | - | 1,724.27 | 1,453.29 | 354.05 | 3,531.61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32,317.92 | 2,815.42 | 1,455.84 | 366.01 | 36,955.19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一年以内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银行借款 | 15,618.63 | 1,399.04 | 1,448.80 | 1,115.91 | 19,582.38 |
应付票据 | 5,690.03 | - | - | - | 5,690.03 |
应付账款 | 18,207.32 | 10.23 | 6.53 | 1.46 | 18,225.54 |
其他应付款 | 5,572.82 | 7.99 | 2.53 | 11.10 | 5,594.4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503.51 | - | - | - | 12,503.51 |
租赁负债 | - | 1,828.88 | 1,547.16 | 2,027.72 | 5,403.76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57,592.31 | 3,246.14 | 3,005.02 | 3,156.19 | 66,999.66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9.78%(2022年12月31日:55.07%)。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9,165,041.67 | 379,165,041.67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79,165,041.67 | 379,165,041.67 | ||
银行理财产品 | 379,165,041.67 | 379,165,041.67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12,920,219.17 | 12,920,219.1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92,085,260.84 | 392,085,260.84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交易性金融资产
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同类型工具的市场报价。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到期合约相应的所报远期汇率等。
(2)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深圳 | 投资 | 24,895,389.86 | 28.14% | 28.1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马增龙,张京涛为马增龙的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马增龙通过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本公司25.33%股份,通过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本公司2.69%股份,通过战略配售持有本公司 1.80%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29.82%股份;张京涛直接持有本公司21.13%股份,通过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本公司1.28%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2.41%股份。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马增龙。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中“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无锡山秀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重要投资方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无锡山秀科技有限公司 | 碳纤维板材 | 4,228,634.38 | 50,000,000.00 | 否 | 19,105,384.1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 | 租赁资 | 简化处理的短期 | 未纳入租赁负债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 | 增加的使用权资 |
名称
名称 | 产种类 | 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利息支出 | 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报酬总额 | 6,038,671.34 | 4,513,042.18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无锡山秀科技有限公司 | 1,071,000.00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及财务影响
1)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受让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花山吴村宗地编号为420115002006GB00026W00000000的土地,宗地面积32,178.61平方米,公司决定在该宗地建立武汉光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签订的主要工程合同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 签约日期 | 合同金额(含税) | 已付款 | 未付款 | 备注 |
湖北国通领驭建设 | 2019.12.1 | 7,391.00 | 6,069.61 | 1,321.39 | 总承包工程 |
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 2023.4.1 | 941.23 | 912.20 | 29.03 | 消防工程 |
2021.5.10 | 570.00 | 510.81 | 59.19 | 园区道路及室外给水、排水管网工程 | |
2021.7.7 | 875.00 | 875.00 | - | 幕墙与雨棚工程 | |
2022.4.30 | 716.71 | 613.73 | 102.98 | 园林绿化及景观 | |
2022.12.31 | 506.80 | 458.80 | 48.00 | 精装修 | |
2022.9.1 | 38.81 | 37.64 | 1.17 | 抗震支架设计与供销安装 | |
合 计 | 11,039.55 | 9,477.79 | 1,561.76 |
2)子公司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受让于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内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编号为340123483024GB00240W00000000的土地,宗地面积21,811.18平方米,公司决定在该宗地建立合肥奔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签订的主要工程合同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 签约日期 | 合同金额(含税) | 已付款 | 未付款 | 备注 |
湖北国通领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2.8.16 | 9,480.00 | 8,967.54 | 512.46 | 总承包工程 |
(2)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及财务影响
单位:美元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907,751.16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1,210,334.88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1,210,334.88 |
以后年度 | 2,723,253.48 |
合 计 | 6,051,674.40 |
(3)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光大同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1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余额包销方式,于2023年4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32元/股,截至2023年4月1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8,080,000.00,扣除发行费用103,717,534.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362,465.88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200,415,000.00 | 142,250,929.19 |
光大同创安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00,186,000.00 | 163,359,811.18 |
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50,000,000.00 | 3,665,458.1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超募资金 | 153,761,465.88 | 45,000,000.00 |
合 计 | 1,004,362,465.88 | 554,276,198.53 |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债权单位 | 担保金额 | 担保到期日 | 备注 |
本单位 | BROMAKE (HONGKONG) INVESTMENT LIMITED | 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9,200.00 | 主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注] |
[注] 根据2023年1月13日,本公司与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函》,为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子公司BROMAKE (HONGKONG) INVESTMENT LIMITED签订的《采购协议》主合同项下应向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款项,提供最高债权限额19,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2)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期末已贴现或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13,913,526.41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5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5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4年4月19日总股本76,06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38,032,5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30,426,000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2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光大同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8.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8,08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3,717,534.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362,465.88元,其中19,000,000.00元计入股本,剩余985,362,465.88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3]31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23年6月21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65,148,913.08 | 331,264,293.73 |
1至2年 | 27,569,212.52 | 7,808,584.66 |
2至3年 | 5,138,443.27 | |
合计 | 397,856,568.87 | 339,072,878.3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97,856,568.87 | 100.00% | 12,546,397.75 | 3.15% | 385,310,171.12 | 339,072,878.39 | 100.00% | 9,525,729.15 | 2.81% | 329,547,149.2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46,779,077.58 | 62.03% | 12,546,397.75 | 5.08% | 234,232,679.83 | 190,309,537.79 | 56.13% | 9,525,729.15 | 5.01% | 180,783,808.6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51,077,491.29 | 37.97% | 151,077,491.29 | 148,763,340.60 | 43.87% | 148,763,340.60 | ||||
合计 | 397,856,568.87 | 100.00% | 12,546,397.75 | 3.15% | 385,310,171.12 | 339,072,878.39 | 100.00% | 9,525,729.15 | 2.81% | 329,547,149.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546,397.75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46,779,077.58 | 12,546,397.75 | 5.0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51,077,491.29 | ||
合计 | 397,856,568.87 | 12,546,397.7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13-(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之说明。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525,729.15 | 3,020,668.60 | 12,546,397.75 | |||
合计 | 9,525,729.15 | 3,020,668.60 | 12,546,397.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0,215,977.74 | 100,215,977.74 | 25.16% | ||
第二名 | 49,830,636.94 | 49,830,636.94 | 12.51% | 2,491,531.85 | |
第三名 | 32,503,464.55 | 414,800.20 | 32,918,264.75 | 8.26% | 1,645,913.24 |
第四名 | 27,903,241.51 | 27,903,241.51 | 7.01% | 1,395,162.08 | |
第五名 | 24,945,007.83 | 24,945,007.83 | 6.26% | 1,247,250.39 | |
合计 | 235,398,328.57 | 414,800.20 | 235,813,128.77 | 59.20% | 6,779,857.56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51,918,409.90 | 247,331,441.52 |
合计 | 651,918,409.90 | 247,331,441.52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650,536,422.88 | 241,382,962.78 |
出口退税 | 799,853.29 | 2,892,736.63 |
押金及保证金 | 633,254.85 | 3,382,005.76 |
其他 | 93,020.80 | 171,041.86 |
合计 | 652,062,551.82 | 247,828,747.03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52,924,321.26 | 186,035,476.00 |
1至2年 | 57,836,899.19 | 52,838,359.38 |
2至3年 | 32,855,769.72 | 330,420.50 |
3年以上 | 8,445,561.65 | 8,624,491.15 |
3至4年 | 94,020.50 | 8,622,691.15 |
4至5年 | 8,351,541.15 | 1,800.00 |
合计 | 652,062,551.82 | 247,828,747.03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 |
例
例 | 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2,062,551.82 | 100.00% | 144,141.92 | 0.02% | 651,918,409.90 | 247,828,747.03 | 100.00% | 497,305.51 | 0.20% | 247,331,441.5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26,275.65 | 0.11% | 144,141.92 | 19.85% | 582,133.73 | 3,553,047.62 | 1.43% | 497,305.51 | 14.00% | 3,055,742.1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650,536,422.88 | 99.77% | 650,536,422.88 | 241,382,962.78 | 97.40% | 241,382,962.78 |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799,853.29 | 0.12% | 799,853.29 | 2,892,736.63 | 1.17% | 2,892,736.63 | ||||
合计 | 652,062,551.82 | 100.00% | 144,141.92 | 0.02% | 651,918,409.90 | 247,828,747.03 | 100.00% | 497,305.51 | 0.20% | 247,331,441.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4,141.92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726,275.65 | 144,141.92 | 19.85%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650,536,422.88 |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799,853.29 | ||
合计 | 652,062,551.82 | 144,141.9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15-(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之说明。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97,305.51 | 497,305.5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53,163.59 | -353,163.59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44,141.92 | 144,141.9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五-11-(5)“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
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9.85%,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第三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7,305.51 | -353,163.59 | 144,141.92 | |||
合计 | 497,305.51 | -353,163.59 | 144,141.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382,618,297.18 | 1年以内 | 58.68% | |
第二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92,981,190.65 | 1年以内 | 14.26% | |
第三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80,034,510.00 | 1年以内、1-2年、2-3年、4年以上 | 12.27% | |
第四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22,723,012.34 | 1年以内、1-2年 | 3.48% | |
第五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22,001,995.00 | 1年以内 | 3.37% | |
合计 | 600,359,005.17 | 92.0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8,598,261.61 | 3,641,495.03 | 174,956,766.58 | 133,598,261.61 | 3,641,495.03 | 129,956,766.5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3,811,504.31 | 63,811,504.31 | 64,180,187.70 | 64,180,187.70 | ||
合计 | 242,409,765.92 | 3,641,495.03 | 238,768,270.89 | 197,778,449.31 | 3,641,495.03 | 194,136,954.28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53,746,328.00 | 53,746,328.00 | ||||||
深圳沃普智选科技有限公司 | 6,800,000.00 | 6,800,000.00 | ||||||
惠州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5,474,521.70 | 5,474,521.70 | ||||||
BROMAKE (HONGKONG) INVESTMENT LIMITED | 9,921,344.97 | 3,641,495.03 | 9,921,344.97 | 3,641,495.03 | ||||
天津茂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安徽光大美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626,923.07 | 6,626,923.07 | ||||||
都江堰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03,995.54 | 4,803,995.54 | ||||||
昆山光大同创新材 | 20,062,109.44 | 20,062,109.44 |
料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 ||||||||
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青岛音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7,501,543.86 | 7,501,543.86 | ||||||
南昌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苏州领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15,000,000.00 | 21,000,000.00 | |||||
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东莞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129,956,766.58 | 3,641,495.03 | 45,000,000.00 | 174,956,766.58 | 3,641,495.0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 64,180,187.70 | -368,683.39 | 63,811,504.31 | |||||||||
小计 | 64,180,187.70 | -368,683.39 | 63,811,504.31 | |||||||||
合计 | 64,180,187.70 | -368,683.39 | 63,811,504.31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情况说明:期末未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73,957,051.91 | 448,120,474.13 | 684,737,820.91 | 520,122,610.09 |
其他业务 | 10,269,761.63 | 10,298,204.09 | 16,154,996.29 | 15,071,221.07 |
合计 | 584,226,813.54 | 458,418,678.22 | 700,892,817.20 | 535,193,831.16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584,226,813.54 | 458,418,678.22 | 584,226,813.54 | 458,418,678.22 | ||
其中: | ||||||
防护性产品 | 385,224,865.25 | 276,867,311.08 | 385,224,865.25 | 276,867,311.08 | ||
功能性产品 | 129,701,588.02 | 122,327,990.79 | 129,701,588.02 | 122,327,990.79 | ||
其他 | 69,300,360.27 | 59,223,376.35 | 69,300,360.27 | 59,223,376.3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584,226,813.54 | 458,418,678.22 | 584,226,813.54 | 458,418,678.22 | ||
其中: | ||||||
境内 | 529,650,597.72 | 419,834,960.48 | 529,650,597.72 | 419,834,960.48 | ||
境外 | 54,576,215.82 | 38,583,717.74 | 54,576,215.82 | 38,583,717.74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 |
类
类 | ||||||
其中: | ||||||
合计 | 584,226,813.54 | 458,418,678.22 | 584,226,813.54 | 458,418,678.2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68,683.39 | 3,377,693.0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69,016.87 | 20,564.3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本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 | -5,135,983.49 |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0,177.98 | |
合计 | -727,878.24 | -1,737,726.12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766,517.11 | 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70,429.59 | 主要系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 576,993.87 | 主要系理财收益 |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740,000.00 | 主要系收取的资金利息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1,300.89 | 主要系废品收入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8,291.02 | 主要系个税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25,090.1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881.42 | |
合计 | 7,431,959.1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93% | 1.6459 | 1.64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36% | 1.5392 | 1.539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