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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光大同创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睿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俊清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4月1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管理;沪深交易所减持新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计划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以及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情况下的股份回购、买回的承诺以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不适用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5、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6、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7、利润分配的承诺不适用
8、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9、补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不适用
10、承担自有物业产权瑕疵造成损失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睿刘俊清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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