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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对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项目科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数
合并财务报表递延所得税资产4,923,252.515,121,178.12197,925.61
递延所得税负债209,973.94395,251.48185,277.54
盈余公积19,643,529.5819,643,563.0233.44
未分配利润137,927,037.60137,939,652.2312,614.63
所得税费用11,818,513.3911,284,178.00-534,335.39
母公司财务报表递延所得税资产3,380,999.693,386,062.565,062.87
递延所得税负债209,973.94214,702.494,728.55
盈余公积8,952,742.678,952,776.1133.44
未分配利润80,574,684.0980,574,984.97300.88
所得税费用6,299,740.865,765,249.10-534,491.76

(2)对在首次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项目科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数
合并财务报表盈余公积14,233,544.2614,180,128.52-53,415.74
未分配利润56,069,363.2855,601,091.70-468,271.58
母公司财务报表盈余公积3,542,757.353,489,341.61-53,415.74
未分配利润31,884,816.1831,404,074.48-480,741.70

上述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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