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34,621,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威尔高 | 股票代码 | 30125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贾晓燕 | 许莹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期湖塘路5号惠鹏大厦1004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期湖塘路5号惠鹏大厦1004 | ||
传真 | 0752-6666529 | 0752-6666529 | ||
电话 | 0752-6666529 | 0752-6666529 | ||
电子信箱 | finance@welgaopcb.com | ac004@welgaopcb.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或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是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双面板、高多层板,产品类型覆盖厚铜板、Mini LED 光电板、平面变压器板、光模块等,产品应用于工业控制、显示、汽车电子、新能源、通讯设备、AI智能等领域。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西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西省高成长性科技型企 业、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江西省绿色工厂、拥有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西省“5G+ 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工厂等荣誉称号,在高精度、高密度和高可靠性印制电路板研发与生产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系为客户提供定制化 PCB 产品,即向供应商采购覆铜板、 铜球、铜箔、半固化片、干膜等原材料和相关辅料,根据客户需求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 PCB 产品,销售给境内外客户来获取合理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结合生产计划及现有库存情况安排采购计划,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根据 公司现有订单需求进行采购,辅料则是每月按照近期平均使用量进行采购,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箔、铜球、半固化片、干膜等,辅料包括化学药 水、钻头、铣刀等。在供应商选择时,公司会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对其经营资质、生产和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 面进行综合考量,经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采购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公司主要供应商包括建滔集团、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覆铜板厂等。
3、生产模式 印制电路板为定制化产品,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组织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交期安排生产,计划部根据订单情况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生产部依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流程如下: (1)业务部接到客户订单时,首先进行订单评审。如涉及新产品,则由工程部、工艺部负责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及样品生产; (2)计划部根据订单计划、交期安排、产能情况制定生产安排计划。若公 司的某工序产能无法满足生产投入计划,则通过《合格供应商名录》寻找外协加工厂商进行委外加工; (3)生产部依据每日生产计划表,管理、执行订单的生产进度,发现有延误及需要调整进度的订单时,及时指示调整,与客户及时沟通。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采取全员检查的方式,每道工序的作业员都对产品质量进行在线检查,同时品质部的人员也会对产成品的外观、品质进行检测,产品出货前会进行铜厚检测、阻抗检测、热冲击等抽检试验,检验合格后交付给客户。
4、销售模式 (1)销售体系 公司具有完整的销售业务体系,充分以客户为中心,根据销售地区进行分组,国内、国外建立多个销售办事处,并配有专业的技术、品质、服务人员团队支持,全方面满足客户需求。 (2)客户类型 公司客户类型可分为电子产品制造商、PCB 企业、贸易商三类,根据公司客户类型和国内外市场的特点,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产品直接销售至国内外电子产品制造商。公司通过 PCB 企业进行销售作为补充,少量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
5、研发模式
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设立了研发技术中心,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研制,不断提升生产效率、优化产品结构。技术研发中心组负责新产品研发,并对生产、研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进行技术攻关;产品规划组负责消化新产品的技术资料,对新产品技术状态、测试环境要求、控制难点及要点进行规划;品质组负责为研发活动提供先进的试验检测方法与手段。 公司新项目的研发流程主要包括立项、方案设计、样品测试、批量生产四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公司通过新项目的研发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前布局未来的产品与技术, 参与客户下一代产品的开发与设计,与客户形成长久且稳固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
(三)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在高精度、高密度和高可靠性印制电路板研发与生产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建立了符合客户要求的生产、品控系统,从原材料采购、标准化作业、 柔性化生产、信息化管理、信赖性检测等方面持续打造稳定的产品供应体系。在工业控制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电源、电控类产品,包括电源、变频器、伺服器、控制器等。工业电源、电控类产品具有功率大、运行时间长、高可靠性等特点,公司在工业电源、电控细分领域积累多年,具备丰富的生产经验及特有的工艺技术。通过长期积累,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 象,与世界知名企业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工业电源、电控类领域主要客户包括施耐德(Schneider)、台达电子(2308.TW)、鸿海精密(2317.TW)、长城电源、捷 普(JABIL)、伟创力(Flex)等。未来,预计随着公司市场布局的不断深入, 产品序列的不断扩充,公司市场排名及占有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在显示领域,公司拥有三星电子(SAMSUNG)、LG 集团、冠捷科技(000727.SZ)、等知名客户;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 拥 有 立 讯 精 密 ( 002475.SZ ) 、 拓 邦 股 份 (002139.SZ )、天宝集团 等 知名 客 户 ; 在汽车电子领域 ,公司拥有盛弘、锐明、深鹏、煜盛等知名客户。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西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西省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省级绿色工厂、拥有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西省“5G+工业 互联网”应用示范工厂等称号,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会员单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1,961,338,385.73 | 908,752,314.37 | 908,950,239.98 | 115.78% | 1,048,238,354.75 | 1,048,971,135.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38,092,161.20 | 469,455,462.81 | 469,468,110.88 | 206.32% | 377,392,549.40 | 376,870,862.08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822,690,486.20 | 836,836,513.84 | 836,836,513.84 | -1.69% | 861,323,339.95 | 861,323,339.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0,164,400.79 | 87,267,659.64 | 87,801,995.03 | 2.69% | 61,590,260.80 | 61,068,573.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7,481,103.81 | 84,033,185.12 | 84,567,520.51 | -20.20% | 56,240,671.81 | 55,718,984.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787,333.93 | -14,294,415.99 | -14,294,415.99 | 1,007.96% | 104,973,151.04 | 104,973,151.0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2 | 0.86 | 0.87 | -5.75% | 0.66 | 0.6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2 | 0.86 | 0.87 | -5.75% | 0.66 | 0.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26% | 20.61% | 20.75% | -8.49% | 22.45% | 22.28%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③“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前述①和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第③项政策变更,已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84,202,333.55 | 217,610,206.14 | 199,548,826.48 | 221,329,120.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649,885.65 | 27,903,007.52 | 25,340,322.95 | 13,271,184.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089,221.95 | 26,056,106.20 | 17,046,920.69 | 7,288,854.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419,378.99 | 44,381,931.76 | -9,529,396.61 | 48,515,419.7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54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65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吉安嘉润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51%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不适用 | 0.00 | ||||
邓艳群 | 境内自然人 | 6.46% | 8,695,520.00 | 8,695,520.00 | 不适用 | 0.00 | ||||
陈星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7% | 4,000,000.00 | 4,000,000.00 | 不适用 | 0.00 | ||||
共青城百富源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市井开区集聚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8% | 3,477,600.00 | 3,477,600.00 | 不适用 | 0.00 | ||||
深圳市创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5% | 2,898,000.00 | 2,898,000.00 | 不适用 | 0.00 | ||||
吉安嘉威志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7% | 2,785,000.00 | 2,785,000.00 | 不适用 | 0.00 | ||||
吉安嘉威永宏 | 境内非国有法 | 1.97% | 2,655,000.00 | 2,655,000.00 | 不适用 | 0.00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人 | |||||
深圳市华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华拓至盈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2% | 2,318,400.00 | 2,318,400.00 | 不适用 | 0.00 |
安庆市海源汇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9% | 1,738,800.00 | 1,738,800.00 | 不适用 | 0.00 |
盐城诚睿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1%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不适用 | 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吉安嘉润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邓艳群、陈星共同组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邓艳群、陈星系夫妻关系,吉安嘉润投资有限公司系邓艳群、陈星夫妻100%持股。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