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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一)具体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97,206.21元,母公司净利润57,163,071.2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716,307.1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22,724,765.47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2,523,391.61元。

现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6,371,2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24,637,122.7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该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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