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能电气”)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已完成,股份已于2023年12月22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58,038,965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 |
1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35,790.7461万元人民币。 公司就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修订本章程相关部分事项通过一项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的决议。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35,803.8965万元人民币。 公司就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修订本章程相关部分事项通过一项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的决议。 |
2 |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5,790.7461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5,803.896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3 |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选一名董事主持。 |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 |
…… |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选一名董事主持。 …… | |
4 |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不设副董事长。 |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设董事会秘书一名。 |
5 |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
6 |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