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 公告编号:2024-19 |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将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49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赞成(关联董事缪振、顾柔坚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类别 | 交易对方(关联人)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预计金额 (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不含税)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江苏易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市场 公允 价格 确定 | 260 | |
江苏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 | |||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 江苏易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 | 8.44 |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南通九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 50 | ||
江苏易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60 | |||
向关联人承租资产 |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 30 | 9.37 | |
甘肃九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20 | |||
江苏九鼎天地风能有限公司 | 70 | 15.50 | ||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江苏易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120 | 26.30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江苏易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 | ||
合计 | 1,490 | 59.61 |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交易对方(关联人) | 2023年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甘肃金川九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108.27 | 0.06% | 2022年4月30日《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 | |
100.00 | 2023年4月29日《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 | ||||
江苏易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600.00 | 115.69 | 0.07% | ||
南通禛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80.00 | ||||
江苏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00 | 12.42 | 0.01% | ||
江苏九鼎新能源有限公司 | 6.32 | 0.00% | |||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 江苏易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280.00 | 66.00 | 0.04% | 2023年4月29日《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 |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江苏易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120.00 |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南通九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 15.00 | 0.09 | ||
甘肃金川九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114.65 | 0.09% | 2022年4月28日《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 | ||
江苏易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21.46 | 0.02% | |||
向关联人承租不动产 |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 30.00 | 2023年4月29日《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 | ||
南通九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江苏易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 | |||
向关联人采购劳务 | 江苏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2.57 | 0.07% | 2019年4月29日《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 | |
合计 | 1,320.00 | 537.47 |
(三)注:1、上年发生的金额以发票或支付金额为统计口径;
2、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均未超出预计金额,但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公司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总规模方面来考虑,对其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通九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针织”)
注册地: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茶庵路19号法定代表人:刘亚芹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针织服装、面料及辅料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2023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2,899.74万元、净资产1,457.48万元、营业收入5,676.21万元、净利润177.33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股权结构: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0%。鉴于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5%以上法人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九鼎针织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2、江苏易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易塑”)
注册地: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路158号法定代表人:顾清波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
2023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3,183.60万元、净资产-109.39万元、营业收入836.27万元、净利润-489.42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南通泰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股90%,南通鸿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股10%。
鉴于顾清波先生为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5%以上法人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江苏易塑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3、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
注册地:如皋市如城镇中山路501号
法定代表人:顾清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针织物漂染;服装、针织面料及辅料、绗缝制品、PLA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制造、销售;企业资产投资、管理与咨询。
2023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95,990.14万元、净资产93,883.73万元、营业收入153.97万元、净利润758.86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股权结构:顾清波占股80.59%,顾泽波等9位自然人占股比例合计19.41%。鉴于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九鼎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4、江苏九鼎天地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天地风能”)
注册地:如皋市如城镇兴源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鞠红霞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整机及部件制造、销售;风力发电技术研发、咨询、服务、转让;风力发电场项目投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5,373.72万元、净资产3,774.37万元、营业收入381.46万元、净利润-109.17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南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2.60%,潘爱华等8位自然人股东占股比例合计7.40%。
鉴于南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顾清波,顾清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九鼎天地风能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5、甘肃九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能源”)
注册地: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经五路14号
法定代表人:顾清波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土地使用权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金属材料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涂装设备制造;涂装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7,575.94万元、净资产2,984.0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94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南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2.60%,潘爱华等8位自然人股东占股比例合计7.40%。
鉴于九鼎新能源法定代表人为顾清波,顾清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九鼎新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6、江苏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如皋市如城街道中山东路501号
法定代表人:陆祥华
注册资本:4,2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材销售;苗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
2023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18,967.56万元、净资产4,959.27万元、营业收入962.28万元、净利润24.96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江苏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90.48%,顾泽波等3位自然人占股比例合计9.52%。 鉴于顾清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顾泽波为顾清波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兄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江苏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发生经营活动正常,具有适当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历年来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没有拖欠公司款项的事情发生。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及提供劳务、租赁不动产等日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向关联人转售燃料和动力采用成本加费用的方式定价。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实际进程签署正式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意见
1、本次交易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价格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