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2700023号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箭电子”)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蓝箭电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蓝箭电子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蓝箭电子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蓝箭电子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蓝箭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蓝箭电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蓝箭电子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福州市 |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4,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9,994,381.95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005,618.05元。该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8月3日已全部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100084063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904,000,000.00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119,994,381.95 |
募集资金净额 | 784,005,618.05 |
项目 | 金额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11,649,354.68 |
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 403,747,053.55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3,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净额 | 2,440,928.59 |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 318,050,138.41 |
注: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在募集资金专户账户进行协定存款理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根据不同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留底限额,超出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18,050,138.4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3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户名 | 银行账号 | 金额 | 备注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新江支行 |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9550880000228600805 | 54,513,970.02 | 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西支行 |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446268240013000633546 | 263,536,168.39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318,050,138.4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374.71万元,置换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3.68万元,合计置换资金总额40,928.3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8月10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8号),公司已完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18.08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0,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99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400.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18,249.83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0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从超募资金专户转出5,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9月15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2,949.8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8,855.18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805.01万元,均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及进行现金管理,未作其他用途。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一、 附表: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8,400.5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839.6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839.6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半导体封装测试扩建项目 | 否 | 54,385.11 | 54,385.11 | 41,188.26 | 41,188.26 | 75.73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765.62 | 5,765.62 | 351.38 | 351.38 | 6.09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小 计 | 60,150.73 | 60,150.73 | 41,539.64 | 41,539.64 | 69.06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300.00 | 5,300.00 | 5,300.00 | 5,3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12,949.83 | 12,949.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小 计 | 18,249.83 | 18,249.83 | 5,300.00 | 5,300.00 | 29.0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78,400.56 | 78,400.56 | 46,839.64 | 46,839.64 | 59.7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确定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在项目开始初期,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受自有资金投资规模、进度等局限性,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 2、公司启动募投项目建设以来,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客观因素影响,项目整体施工进度、项目的设备采购、物流运输以及管理、施工人员安排等均受到一定制约,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缓; 3、因公司IPO历程中经历了变更上市板块的过程,历时较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半导体封装测试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预计完成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023年8月10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8号),公司已完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18.08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0,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99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400.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18,249.83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9月15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0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从超募资金专户转出5,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9月15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949.8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8,855.18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先行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374.71万元,置换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3.68万元,合计置换资金总额40,928.3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完成。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805.01万元,均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及进行现金管理,未作其他用途。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