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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箭电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368,765.2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本年度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836,876.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0,596,177.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3,128,065.97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6,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了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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