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鸿铭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208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定价发行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0.50元。截至2022年12月2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0,6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70.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754.1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332C000811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3,540.3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一、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有余额 | 43,540.37 |
减: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1,590.06 |
2、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305.17 |
3、本期投入募投项目 | 5,329.62 |
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300.00 |
5、本期支付上市费用 | 481.13 |
加:本期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 213.73 |
二、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有余额(包含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 | 21,748.12 |
注:扣除购买的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20,000万元后,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有余额为1,748.1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3年2月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2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 | 2010020129066688866 | 专用存款账户 | 40,036.0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769905187510128 | 专用存款账户 | 6,224,547.7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8110901012101543325 | 一般存款账户 | 11,216,590.49 |
合计 | 17,481,174.24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扣除手续费0.32万元(其中2023年度手续费0.2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实地走访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鸿铭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
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42,754.1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919.6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919.6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东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项目—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8,341.84 | 18,341.84 | 3,811.84 | 12,101.26 | 65.98 | 2024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东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422.39 | 5,422.39 | 758.89 | 2,409.21 | 44.43 | 2024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东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575.01 | 4,575.01 | 758.89 | 2,409.21 | 52.66 | 2024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 | 28,339.24 | 28,339.24 | 5,329.62 | 16,919.68 | - | — | — | — | — |
计
计 | ||||||||||
合计 | — | 28,339.24 | 28,339.24 | 5,329.62 | 16,919.6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2024年02月0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2024年8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14.91万元。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划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为4,3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11,590.06万元,已进行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1,748.12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48.12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及存入定期存款17,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中填写。注3:“承诺投资项目小计”中“本年度投入金额”为2023年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加上2023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590.06万元,即“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919.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