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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成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5)首席合伙人:李慧琦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2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64人、签署过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7)收入情况: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致同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积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合伙人:陈颖,2013年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签字会计师:吕鸿杰,2012年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复核合伙人:冼宏飞, 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情况,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陈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陈颖2022-10-22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因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事项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75万元,系按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了2023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提交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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