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2)(以下简称“《通知》”)。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哲琪投资”)《关于向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哲琪投资提议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所有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哲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2,259,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7%,哲琪投资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15号-18号提案。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现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路66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提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8.00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18.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
18.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 |
18.03 |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 |
18.04 |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 |
18.05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18.06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18.07 |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 √ |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第1-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5-1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第14项、第18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第8项、第15-18项议案,该等事项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四)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路669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301
联系电话:0574-63411656
传 真:0574-63411657
联系邮箱:sunrise001@zxec.com
联系人:张红曼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提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18.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 |||
18.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 | |||
18.03 |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 | |||
18.04 |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 | |||
18.05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
18.06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
18.07 |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 √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2: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 |
股东地址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户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附件3: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7”,投票简称为“兴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