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三、附件……………………………………………………………第8—12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8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9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10页
(四)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12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473号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圣龙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圣龙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圣龙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圣龙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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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圣龙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圣龙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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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448,88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2元,共计募集资金443,819,990.1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87,236.5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4,044,562.74元,税款为242,673.7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9,532,753.6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00,708.6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974,718.7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6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43,897.47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15,783.95利息收入净额B271.54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4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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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C210.87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18,222.76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82.41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25,757.12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621.96差异G=E-F24,135.16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8,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6,000.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364.8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子公司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17日与宁波银行有限公司鄞州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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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年产350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使用进度较缓,主要原因系新能源汽车行业定点、开发、试验认可到最终量产的时间周期较长,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下游市场变化影响,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对谨慎,根据市场反应和客户需求适时调整实施进度。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30.52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6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天健审〔2021〕10327号《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6,00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较短,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8,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6,000.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364.84万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年产350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尚未完全竣工,本年部分项目已投产产生效益[注2]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第8页共12页仅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9页共12页仅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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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业证书编号 | 备案公告日期 |
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051421390A | 11000243 | 2020/11/02 |
2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MA007YBQ0G | 11010274 | 2020/11/02 |
3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5463270 | 11000010 | 2020/11/02 |
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599649382G | 11000241 | 2020/11/02 |
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76050Q | 11010148 | 2020/11/02 |
6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11484C | 11010141 | 2020/11/02 |
7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5587870XB | 31000012 | 2020/11/02 |
8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200078269333C | 32020028 | 2020/11/02 |
9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0827260072 | 44010079 | 2020/11/02 |
10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MA9UN3YT81 | 44010157 | 2020/11/02 |
1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701000611889323 | 37010001 | 2020/11/02 |
12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50100084343026U | 35010001 | 2020/11/02 |
13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50805090096 | 11000154 | 2020/11/02 |
1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1568093764U | 31000006 | 2020/11/02 |
15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201160796417077 | 12010023 | 2020/11/02 |
16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29160G | 47470029 | 2020/11/02 |
17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609134343 | 31000007 | 2020/11/02 |
1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4927874 | 11010032 | 2020/11/02 |
19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6949923XD | 11010130 | 2020/11/02 |
20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6086242261L | 31000008 | 2020/11/02 |
21 |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32722R | 47470034 | 2020/11/02 |
2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510500083391472Y | 51010003 | 2020/11/02 |
23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5046285W | 32000026 | 2020/11/02 |
24 |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1302035795687109 | 13020011 | 2020/11/02 |
25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31585821 | 32000010 | 2020/11/02 |
2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300005793421213 | 33000001 | 2020/11/02 |
27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0896649376 | 11000374 | 2020/11/02 |
28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23425568 | 11010150 | 2020/11/02 |
29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61013607340169X2 | 61010047 | 2020/11/02 |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第11页共12页仅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唐彬彬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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