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347,610.7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9,334,596.0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6,411,8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548,831.67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0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