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08
【2024年0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昌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京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京荔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包括:
1、由于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等费用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成本大幅升高,且新增的产能处于客户认证期无法及时形成销售收入;
2、报告期内公司订单下滑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国内主要客户的产品单价降幅较大对营业收入和毛利产生一定影响。
(二)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
(三)公司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或者技术替代等情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的详细内容见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五)改善盈利能力的措施:公司依托现有的技术与市场,继续坚持走技术领先、差异化竞争的路线,进一步推进了封装基板、内埋器件等先进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业务,且初步形成了量产销售,此类技术的推进为提升公司未来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公司也在持续调整产品结构,不断开拓新的客户,凭借对终端产品的深度理解,利用专业技术积极推行降本增效等一系列措施。
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贸易摩擦风险、汇率风险、海外投资风险、开发新产品进入新市场的风险等风险,详情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5,7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3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6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4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7
备查文件目录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备查文件包括: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原件;
2、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5、其他备查文件。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和一社区和二工业区兴业路8号。
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中富电路 | 指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鹤山中富 | 指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亦称“鹤山工厂” |
聚辰电路 | 指 | 聚辰电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OVEPCBENTERPRISELIMITED,鹤山中富在中国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聚慧电子 | 指 | 聚慧电子有限公司,英文名称WisdomElectronicCompanyLimited,公司在中国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聚臻电子 | 指 | 聚臻电子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erfectPCBElectronicCompanyLimited,公司在中国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WTT | 指 | 聚辰电子(泰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WTTElectronicsCo.,Ltd,公司在泰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松岗分厂 | 指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本公司分支机构 |
南山分公司 | 指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本公司分支机构,亦称“鹤山工厂” |
沙井工厂 | 指 | 本公司在沙井设立的工厂 |
实际控制人 | 指 | 王昌民、王璐、王先锋 |
中富电子 | 指 |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睿山科技 | 指 | 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香港慧金 | 指 | 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泓锋投资 | 指 | 深圳市泓锋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中富兴业 | 指 | 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控股股东 | 指 | 中富电子、睿山科技、香港慧金、泓锋投资、中富兴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昌民、王璐、王先锋控制的企业 |
聚中辰 | 指 | 厦门市聚中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之一 |
聚中利 | 指 | 厦门市聚中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之一 |
聚中成 | 指 | 厦门市聚中成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之一 |
银方新材 | 指 | 厦门银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
迈威科技 | 指 | 深圳市迈威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
中为封装 | 指 | 中为先进封装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
ECC | 指 | ElectronicCompositeCompanyLimited,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中富电子在香港投资的参股公司 |
中富盈创 | 指 | 深圳中富盈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 | 指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 | 指 |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印制电路板、PCB | 指 | 英文名称“PrintedCircuitBoard”,即采用电子印刷术制作的、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组件的印制板。印制电路板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和电气连接载体,又可称为“印制线路板”、“印刷线路板”。 |
单面板 | 指 | 英文名称“Single-SidedBoards”,即仅在绝缘基板的一侧表面上形成导体图形,导线只出现在其中一面的PCB。 |
双面板 | 指 | 英文名称“Double-SidedBoards”,即在基板两面形成导体图案的PCB,两面间一般有适当的导孔(via)相连。 |
多层板 | 指 | 英文名称“Multi-LayerBoards”,即具有更多层导电图形的PCB(通常层数都是偶数),生产中需采用定位技术将PCB、绝缘介质交替粘结并根据设计要求通过适当的导孔(via)互联。 |
小批量板 | 指 | 订单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产品认定为小批量产品。 |
大批量板 | 指 | 订单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产品认定为大批量产品。 |
高多层、高多层板 | 指 | 具有多层导电图形的印制电路板,层间有绝缘介质粘合,并有导通孔互连,公司高多层板主要指导电图形的层数在八层及以上的印制电路板。 |
刚性电路板、刚性板、RPCB | 指 | 英文名称“RigidPCB”,即由不易弯曲、具有一定强韧度的刚性基材制成的印制电路板,其优点为可以附着上的电子元件提供一定支撑。 |
刚挠结合板、RFPCB | 指 | 英文名称“Rigid-flexPCB”,即将刚性板和挠性板有序地层压在一起,并以金属化孔形成电气连接的电路板。使得一块PCB上包含一个或多个刚性区和柔性区,既可以提供刚性板的支撑作用,又具有挠性板的弯曲性。 |
高密度互连电路板、HDI板 | 指 | 英文名称“HighDensityInterconnection”,即高密度互连技术。HDI是印制电路板技术的一种,具备提供更高密度的电路互连、容纳更多的电子元器件等特点。 |
封装载板 | 指 | 又称“IC载板”,直接用于搭载芯片,可为芯片提供封装、电连接、保护、散热等功能。 |
基板、基材 | 指 | 制造PCB的基本材料,具有导电、绝缘和支撑等功能,可分为刚性材料(纸基、玻纤基、复合基、陶瓷和金属基等特殊基)和柔性材料两大类。 |
MEMS | 指 | 英文名称“Micro-Electro-MechanicalSystem”,即微电子机械系统,是指集微型传感器、执行器以及信号处理和控制电路、接口电路、通信和电源于一体的微型机电系统。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中富电路 | 股票代码 | 300814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富电路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JoveEnterpriseLimite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JOVE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昌民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和一社区和二工业区兴业路8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04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67 | ||
公司网址 | www.jovepcb.com | ||
电子信箱 | alan.wang@jovepcb.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家强 | 高迪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 |
电话 | 0755-26683724 | 0755-26683724 |
传真 | 0755-26406673 | 0755-26406673 |
电子信箱 | alan.wang@jovepcb.com | ir@jovepcb.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和一社区和二工业区兴业路8号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A11-14F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吴萃柿、毛潇滢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 杨惠元、甘露 | 2023年3月24日-2025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241,127,632.50 | 1,536,725,440.77 | 1,536,725,440.77 | -19.24% | 1,440,351,927.97 | 1,440,351,927.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269,345.56 | 96,598,179.55 | 98,583,896.57 | -73.35% | 96,298,640.86 | 96,298,640.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3,449,989.89 | 67,965,760.74 | 69,951,477.76 | -66.48% | 90,916,704.09 | 90,916,704.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6,343,197.59 | 85,250,710.16 | 85,250,710.16 | -10.45% | 71,406,703.71 | 71,406,703.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55 | 0.56 | -73.21% | 0.66 | 0.6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55 | 0.56 | -73.21% | 0.66 | 0.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2% | 8.89% | 9.08% | -6.76% | 12.19% | 12.1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资产总额(元)
资产总额(元) | 2,262,374,735.91 | 1,850,268,461.70 | 1,853,010,306.93 | 22.09% | 1,822,165,921.68 | 1,822,165,921.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61,894,012.07 | 1,128,136,231.42 | 1,128,298,519.71 | 2.98% | 1,054,932,745.96 | 1,054,932,745.9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13,017,806.64 | 321,291,936.55 | 296,432,692.19 | 310,385,197.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566,889.46 | 8,969,121.89 | 5,592,381.11 | -2,859,046.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217,255.50 | 7,580,611.10 | 5,204,743.66 | -3,552,620.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516,252.52 | 6,777,332.63 | 43,758,718.53 | -16,709,106.0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86,705.00 | -3,035,936.21 | -647,830.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99,000.55 | 11,721,559.53 | 5,662,122.2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68,986.31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95,195.25 | 5,494,246.73 | 2,022,325.9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8,161.64 | -3,223.95 | -704,927.2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599,732.7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08,959.80 | 2,143,960.07 | 949,753.55 | |
合计 | 2,819,355.67 | 28,632,418.81 | 5,381,936.7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PrintedCircuitBoard,简称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C3982电子电路制造”。印制电路板主要为电子信息产品中的电子元器件提供预定电路的连接、支撑等功能,发挥了信号传输、电源供给等重要作用。公司连续多年入选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评选的全国百强企业。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而印制电路板作为“电子产品之母”在电子信息产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扶持和鼓励印制电路板行业的发展,国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从而推动PCB行业的产业升级及战略调整。
2023年的全球经济格局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点,根据Prismark2023年第四季度报告统计,2023年全球PCB产值约为695.17亿美元,较2022年817.41亿美元下滑约14.96%,2023年PCB市场需求呈阶段性低位阶段。但从中长期来看,产业将保持稳定增长。2023-2028年全球PCB产值的预计年复合增长率达5.40%。即短期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并未改变PCB行业长期向好的局面,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前景良好。
2023-2028年全球PCB产值年均复合增长率预测(地区)
单位:百万美元
地区
地区 | 2022 | 2023预估 | 2024预测 | 2028预测 | 2023-2028年均复合增长率 | |||
产值 | 增长率 | 产值 | 增长率 | 产值 | 增长率 | 产值 | ||
美洲 | 3,369 | -4.8% | 3,206 | 3.1% | 3,304 | 3.5% | 3,855 | 3.8% |
欧洲 | 1,885 | -8.3% | 1,728 | 1.5% | 1,754 | 2.9% | 2,002 | 3.0% |
日本 | 7,280 | -16.5% | 6,078 | 3.9% | 6,316 | 4.9% | 7,904 | 5.4% |
中国 | 43,553 | -13.2% | 37,794 | 4.1% | 39,341 | 3.7% | 46,180 | 4.1% |
亚洲 | 25,654 | -19.3% | 20,710 | 7.5% | 22,256 | 7.6% | 30,472 | 8.0% |
总计 | 81,741 | -14.96% | 69,517 | 4.97% | 72,971 | 5.06% | 90,413 | 5.4% |
注:本表中亚洲指除中国、日本外的其他亚洲国家数据来源:Prismark,2023Q4研究报告 |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自创办以来,一直为电子信息制造业相关细分领域的客户提供高可靠性、定制化PCB产品,长期坚持质量为先、技术为核心、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发展策略。公司生产的PCB产品包括单面板、双面板和多层板等,产品覆盖高频高速板、金属基板、刚挠结合板、高阶HDI板、内埋器件板等类型,主要应用于通信、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半导体封装及医疗电子等领域。
公司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在通信、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半导体封装等领域拥有了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包括:多家全球领先的通信设备服务商、威迈斯、Vertiv、NCAB、Asteelflash、Lacroix、Lenze、Schneider、台达、Jabil、嘉龙海杰、阳光电源、比亚迪、铂科新材、瑞声、歌尔、航嘉、雅达、立讯等。目前公司产品已远销欧洲、亚洲、美洲等国家和地区。公司持续挖掘各细分领域高可
靠性、高性能要求、高技术指标的印制电路板业务需求,为客户提供从研发认证阶段样板到量产批量板的一站式定制化产品。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盈利模式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印制电路板产品的销售。公司依托于先进的技术能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卓越的市场服务、良好的地理位置、差异化的产品定位以及对客户需求的深刻洞察,获取了下游客户的订单。利用原材料、自主拥有的专利技术以及专有的生产设备,公司生产出满足客户特定需求的产品,并严格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权利与义务。
、采购模式公司已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通过严格筛选并持续评估合格供应商,以确保所有采购的原材料达到生产质量要求。公司的采购部门负责执行主要和辅助原材料的采购任务。在采购过程中,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模式,直接与供应商协商并下达采购订单。对于不同特性的原材料,公司采取以下两种采购策略:
(
)常备物料采购:针对常用、通用的主辅材,如覆铜板、半固化片、氰化金钾、铜箔和铜球等,公司会根据预计的日常消耗量定期进行采购,以确保库存充足。
(
)非常备物料采购:对于某些订单中需要的特殊材料,例如特殊板材、特殊油墨等,公司会根据实际的生产需求进行采购,确保能够满足特定的生产要求。
、生产模式公司已建立一套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并实施了一套快速而有效的客户订单处理流程。这一流程涵盖了生产排期和物料管理等多个方面,通过统筹安排,确保生产、采购、仓库等各个部门之间的紧密协调,从而保障生产活动的高效有序进行。
鉴于印制电路板产品的定制化特点,公司主要采纳了“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下游客户的具体订单要求进行设计和生产。公司具备全面的PCB生产制造能力,并主要通过自身的生产线来完成生产任务。在面临订单量大、交期紧张的情况下,对于部分自身产能无法满足的生产环节,公司会适时安排外协加工,以确保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进行外协加工的生产环节主要涉及普通工序,如钻孔、锣板、表面处理等,而不包括任何关键工序或核心技术。
、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绝大部分销售订单或合同均直接与产业链下游客户签订,仅少数情况通过贸易类客户进行买断式销售。在下游应用领域方面,公司专注于通信、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半导体封装及医疗电子等领域。上述领域的客户对产品品质、交期等服务能力要求严格。公司客户多具备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标准,因此在合作前期,客户往往会选择少量产品交予公司进行打样试产,并对公司的产能、资质、质量、环保、安全、售后服务等能力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一旦通过考察并被列入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客户通常会与公司签订总体性的销售框架合同或分批次下达订单,明确约定技术参数、销售单价、数量、信用账期、交货周期等关键条款。公司则根据这些合同和订单安排生产及交货,确保满足客户的各项要求。这种销售模式有助于公司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客户满意度,进而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研发模式公司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导的研发模式,紧密围绕业务发展目标,深度契合市场发展方向,进行研发课题的精准选择、项目人员的科学安排、项目管理的系统规范以及研发成果的全面评价。通过实施严谨的项目管理程序,公司确保了研发项目的顺利推进与高效执行。近年来,公司围绕“高多层、高密度、刚挠结合、高频高速、内埋器件”等行业发展趋势,重点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快速响应和交付能力,以满足客户日益个性化的生产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产品市场地位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资子公司鹤山中富江门实验中心先后获得了广东省工程技术中心和广东省线路板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在通信、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半导体封装及医疗电子等领域的PCB制造上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在产品质量可靠性、技术水平、技术服务上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与上述领域中多家全球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还十分注重市场细分和客户需求导向,深入挖掘各细分领域对高可靠性、高性能要求、高技术指标的印制电路板业务需求,为客户提供从研发到生产的一站式服务。这种精准的市场定位和客户需求导向使得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根据CPCA统计的《第二十二届(2022)中国电子电路行业排行榜》,公司在中国综合PCB企业中排名第
位。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4,112.76万元,同比下降
19.24%。受PCB行业竞争加剧、下游行业客户需求波动影响,公司产品的部分应用领域包括光伏领域的订单下滑以及通信市场不达预期,对公司销售额带来一定冲击;得益于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用PCB板的持续积累,此领域的销售额持续稳定增长。整体而言,公司销售额有所下降。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研发优势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会员单位。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和提升,公司在全面发展生产技术的同时,始终紧跟下游电子信息产品的发展趋势,专注于细分领域的技术研发,形成并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涉及高多层板、厚铜板、5G天线板、高频高速板、软硬结合板、内埋器件板、引线框架等产品及其先进材料、先进制造工艺、电学参数设计和控制及质量管控技术。公司子公司鹤山中富获得广东省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广东省线路板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已取得专利
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
(二)产品品类优势公司形成了沙井工厂、松岗工厂、鹤山工厂三个生产基地的产业布局,目前正在建设泰国工厂,预计2024年下半年试产。其中沙井工厂以小批量生产和研发样板为主,松岗工厂以中批量生产为主,鹤山工厂以大批量生产及尖端产品研发为主。通过各生产基地之间的有序协作,公司可以一站式提供单/双层板、多层板、铂金板、高多层板、厚铜板、5G天线板、高频高速板、软硬结合板、平面变压器板、内埋器件板及封装基板等产品,下游覆盖通信、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半导体封装及医疗电子等主要电子信息产品应用领域。各生产基地专业分工可以带来单项产品的规模效应,生产基地间的差异化可以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和一站式服务。丰富的产品应用领域有利于形成分散的客户结构,降低对单一产品或领域的依赖,促进公司稳定增长。
(三)客户资源优势凭借在细分领域市场的多年耕耘,公司积累了一批稳定的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全球领先的通信设备服务商、威迈斯、Vertiv、NCAB、Asteelflash、Lacroix、Lenze、Schneider、台达、Jabil、嘉龙海杰、阳光电源、比亚迪、铂科新材、瑞声、歌尔、航嘉、雅达、立讯等通信、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半导体封装等领域的国内外知名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泰国工厂的布局,公司正积极致力于海外市场的拓展,众多海外客户也对公司泰国工厂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这一布局不仅彰显了公司在国际化战略上的坚定步伐,也为进一步拓宽公司海外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游行业客户对产品品质和标准要求较高,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也普遍较高,认证过程较为严格,认证周期长,一旦形成稳定合作,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同时,公司在与下游专业客户的合作过程中,逐步提升了公司对于工艺技
术、产品质量、交付时间和客户服务的经验水平,公司与专业客户相互磨合、相互促进。公司在相应产品生产过程中,深度参与客户的研发和新技术产品开发,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工艺技术和研发实力。公司与现有核心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使得公司更易获得行业内潜在客户的认可,为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四)生产管理优势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涵盖通信、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半导体封装及医疗电子等应用领域,通常要求PCB具备高可靠性、使用寿命长和可追溯性强等特点,对PCB生产商的工艺和材料等要求较高。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PCB产品。印制电路板生产涉及到内层、压合、钻孔、电镀、干膜、绿油、文字、表面处理、外形、电测、终检、包装等十几道工序,具有技术复杂、生产流程长、制造工序多的特点,且下游市场对PCB产品的精密度要求日益提高,对PCB制造企业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PCB产品高度定制化的特征客观上要求企业具备高效、快速反应和实现柔性化生产的能力。
经过十余年的沉淀和积累,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ISO14001、ISO45001、QC080000、IATF16949、ISO13485、ISO27001、ISO50001等体系认证,并已形成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在生产管理和品质保障上均设立了一系列的制度体系,包括《供应商管理程序》《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生产过程检验和控制程序》等。在长期的经营中,公司积累了先进的工艺生产技术,制定了各类业务标准和操作流程,有效保障产品的可靠性。通过标准化操作,规范业务处理流程,保证每项业务和制造流程的每个环节均处于可控状态,产品品质和可靠性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五)专业人才优势公司秉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运用先进的人才管理平台,持续优化和完善员工培育体系,培育出了一支高素质、高境界和高度团结的经营管理人才和研发队伍。公司管理团队的主要成员均在行业中耕耘多年,凭借专业的行业知识和丰富的行业实践,构成了公司在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研发方面的关键支柱。近年来,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核心技术团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成功研发了多项核心专利技术,不断为公司产品拓展新的应用领域。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2023年行业整体情况2023年,全球经济仍受到多方面复杂因素的影响,包括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地缘政治风险的加剧以及通胀压力的持续等。在此背景下,PCB行业作为电子产业链的重要一环,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全球经济波动的冲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167.34万元,同比下降20.5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26.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35%。
(二)2023年公司主要产品线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通信应用领域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1.03%,达36,287.06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2.06%。受该领域主要客户采购PCB产品的单价下降、同行业竞争激烈的影响,公司通信领域订单量下降,该领域的整体业绩受到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控制应用领域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7.57%,达36,079.5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1.88%。该领域中的光伏行业在2023年面临着价格战的严峻挑战,公司的光伏逆变器用PCB产品也面临着量价齐跌的困境,业绩受到明显冲击,导致了公司在工控领域的业绩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应用领域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55%,达20,544.8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8.15%。公司汽车电子应用领域的收入增长依然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2023年国内新能源乘用车的渗透率相较于2022年有了明显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增长机遇,积极助力汽车智能化业务,并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三电(OBC、DC/DC、PDU)业务。通过不懈努力,公司汽车电子应用领域的营业收入实现了显著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应用领域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2.64%,达15,853.46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4.01%。据Canalys最新数据显示,2023全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11.4
亿台,跌幅较2022年收窄至4%。2023年消费电子行业产品的需求整体出现下滑。公司消费电子领域对应的产品需求也相应疲软。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对PCB前瞻性技术的深度耕耘,在内埋器件等技术上取得了一定突破,在半导体封装应用领域及载板相关业务实现了1,203.19万元的营业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06%。当前技术还处于快速迭代阶段,但公司对其在市场中的巨大潜力抱有充分的信心。为此,公司决定继续加大在内埋器件、先进封装等前瞻性技术上的研究力度,以推动其研发与应用走向新的高度,持续提升公司的专业技术实力。
(三)积极扩充产能,放眼全球化布局在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致力于产能的扩充,不断优化生产布局,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截至2023年
月
日,鹤山中富“新增年产
万平米改扩建项目”已如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部分产能实现达产,部分产品亦已顺利投放市场。这一项目致力于打造一座高度自动化、智能化的工厂,通过引入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能。此外,截至2024年
月
日,泰国工厂已顺利封顶,这一重要进展标志着公司在全球布局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泰国工厂的建成将为公司扩展全球市场提供有力支持。泰国工厂将作为一个重要的生产基地,为海外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泰国工厂也可以为公司现有国内客户的海外工厂提供配套服务,有利于积极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优化管理流程,推进智能制造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智能制造及数字化工厂的构建。通过实施“全流程PCS追溯MES系统”,公司成功建立了从PNL至SET/PCS的全面追溯体系,实现了工厂内部全流程设备的在线数据采集,从而在效率和产品质量方面取得了双重提升。配合自动物流系统,公司还引入了WMS智能仓库管理系统,以严格管控原材料的先进先出和存货积压问题。报告期内,为实现“降本增效”,公司对内部管理流程进行了优化重组,加速了库存周转率,降低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同时,通过对MES系统采集的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公司对铜球等贵重金属的管控更加合理有效。公司开发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治工具管理跟踪系统”,有效提升了治工具使用率和周转率,全面推行了“全流程PCS级追溯MES系统”,提升了整体品质合格率和效率。
(五)加大研发投入,助力业务拓展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5,366.96万元,同比下降
27.50%,占营业收入比重达
4.32%。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和技术提升,一直以客户需求、市场需求和最新技术的应用为导向,始终紧跟新能源、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发展趋势,制定产品和技术研发方向,形成并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研发项目进展顺利,高频高速材料及工艺研究项目、内埋磁芯及电感项目、埋入式电源模块项目按期推进,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高密度互联软硬结合产品项目、高导热材料多层PCB项目已实现量产。
(六)加强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对人才培养与引入的战略投入,成功地建立并完善了人才梯队和人才储备机制。此外,公司不断推进专业人才的培训与评估体系以及岗位价值评估体系的创新发展,有效地促进了人力资源战略的深化实施。公司对人才的持续投资使得人才结构更加优化,员工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为公司的发展与创新注入了新的动力。在员工留存策略上,公司高度重视员工薪酬和福利制度的改进与完善,并致力于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公司积极对各个园区的工作环境进行升级改造,为员工提供更加优越和宽敞的工作条件与发展空间。这些措施不仅极大提升了员工的满意度,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未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241,127,632.50 | 100% | 1,536,725,440.77 | 100% | -19.24% |
分行业 | |||||
主营业务收入 | 1,131,673,395.34 | 91.18% | 1,424,879,631.39 | 92.72% | -20.58% |
其他业务收入 | 109,454,237.16 | 8.82% | 111,845,809.38 | 7.28% | -2.14% |
分产品 | |||||
印制电路板 | 1,131,673,395.34 | 91.18% | 1,424,879,631.39 | 92.72% | -20.58% |
其他 | 109,454,237.16 | 8.82% | 111,845,809.38 | 7.28% | -2.14% |
分地区 | |||||
境内 | 896,079,082.45 | 72.20% | 1,139,810,233.74 | 74.17% | -21.38% |
境外 | 345,048,550.05 | 27.80% | 396,915,207.03 | 25.83% | -13.07%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034,694,457.65 | 83.37% | 1,335,799,275.24 | 86.93% | -22.54% |
经销 | 96,978,937.69 | 7.81% | 89,080,356.15 | 5.80% | 8.87% |
其他 | 109,454,237.16 | 8.82% | 111,845,809.38 | 7.28% | -2.14%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主营业务收入 | 1,131,673,395.34 | 983,068,248.63 | 13.13% | -20.58% | -18.14% | -2.59% |
分产品 | ||||||
印制电路板 | 1,131,645,595.34 | 983,068,248.63 | 13.13% | -20.58% | -18.14% | -2.59% |
分地区 | ||||||
境内 | 896,079,082.45 | 828,992,290.92 | 7.49% | -21.38% | -19.99% | -1.62% |
境外 | 345,048,550.05 | 262,125,706.89 | 24.03% | -13.07% | -4.86% | -6.55%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034,694,457.65 | 893,181,930.93 | 13.68% | -22.54% | -20.78% | -1.9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印制电路板 | 销售量 | 元 | 1,131,673,395.34 | 1,424,879,631.39 | -20.58% |
生产量 | 元 | 1,028,219,000.73 | 1,410,791,213.07 | -27.12% | |
库存量 | 元 | 150,827,827.26 | 240,682,229.96 | -37.3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销售量、生产量、库存量随着寄售大客户市场销售订单下滑同向变动,另外公司降本增效对在制品产成品进行了管控。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电子电路 | 直接材料 | 519,850,142.56 | 52.88% | 714,968,117.75 | 59.54% | -27.29% |
电子电路 | 直接人工 | 125,725,855.44 | 12.79% | 149,436,458.24 | 12.44% | -15.87% |
电子电路 | 制造费用 | 337,492,250.63 | 34.33% | 336,488,004.33 | 28.02% | 0.30% |
电子电路 | 小计 | 983,068,248.63 | 100.00% | 1,200,892,580.32 | 100.00% | -18.14%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2023年8月21日,公司与海南盈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深圳中富盈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盈创”)。中富盈创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55万元,出资比例为51%。公司自中富盈创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母公司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571,809,679.5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6.0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73,609,078.19 | 22.05% |
2 | 第二名 | 110,854,959.88 | 8.93% |
3 | 第三名 | 81,789,339.17 | 6.59% |
4 | 第四名 | 53,666,676.35 | 4.32% |
5 | 第五名 | 51,889,625.92 | 4.18% |
合计 | -- | 571,809,679.51 | 46.0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33,818,474.3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52.5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39,244,770.92 | 21.93% |
2 | 第二名 | 56,949,638.36 | 8.97% |
3 | 第三名 | 53,397,179.75 | 8.41% |
4 | 第四名 | 42,232,593.29 | 6.65% |
5 | 第五名 | 41,994,292.01 | 6.61% |
合计 | -- | 333,818,474.33 | 52.57%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5,202,304.56 | 25,169,980.86 | 0.13% | |
管理费用 | 32,869,172.49 | 32,466,170.27 | 1.24% |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 | -1,597,919.60 | -3,960,401.37 | 59.65% | 主要为报告期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53,669,563.42 | 74,027,230.94 | -27.50%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高密度PCB技术能力提升 | 提高HDI内定位精度、超精细线路的制程开发 | 量产阶段 | 实现高阶HDI及超精细线路的批量生产 | 丰富高阶产品的种类 |
内埋磁芯及电感项目 | 引入内埋磁芯、电感技术 | 小批量阶段 | 实现电源模块小型化 | 丰富公司高利润产品 |
埋入式电源模块项目 | 实现PCB电源模组新方案 | 小批量阶段 | 实现大尺寸应力敏感器件的埋入 | 创新产品方向 |
电镀能力优化项目 | 提升先进封装镀铜结合力 | 量产阶段 | 实现先进封装可批量、高可靠性镀铜技术 | 丰富公司高利润产品 |
高频高速材料及工艺研究项目 | 引入800G+线缆【光模块】、高精度毫米波等产品 | 研发阶段 | 实现400G、800G、1.6T、汽车毫米波PCB量产 | 丰富公司高利润产品 |
高密度互联软硬结合产品项目 | 引入高密度互联软硬结合产品 | 量产阶段 | 实现高密度互联软硬结合产品的量产 | 提升软硬结合产品的利润 |
光伏辅源变压器产品项目 | 推广平面变压器设计在光伏产品上的应用 | 量产阶段 | 实现光伏辅源变压器产品的批量生产 | 丰富电源产品类型,成为公司新的主力产品 |
高导热材料多层PCB项目 | 增加多层铝基产品材料选择及高密度电源模块的开发 | 量产阶段 | 实现高导热产品在多层PCB产品上的批量生产 | 丰富高导热多层产品的应用,增加高导热产品的材料库,为客户提供更多选择 |
新能源车载厚铜电源产品项目 | 将局部厚铜、超厚孔铜、埋铜块技术应用于新能源车载厚铜电源产品 | 量产阶段 | 实现新能源车载厚铜电源产品的批量生产 | 提升车载厚铜电源的散热及通流效果,同时丰富公司高利润产品 |
新能源车载厚铜电源产品项目 | 将局部厚铜、超厚孔铜、埋铜块技术应用于新能源车载厚铜电源产品 | 量产阶段 | 实现新能源车载厚铜电源产品的批量生产 | 提升车载厚铜电源的散热及通流效果,同时丰富公司高利润产品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18 | 249 | -12.4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0.86% | 12.19% | -1.33%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94 | 112 | -16.07% |
硕士 | 1 | 2 | -5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79 | 116 | -31.90% |
30~40岁
30~40岁 | 97 | 106 | -8.49%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3,669,563.42 | 74,027,230.94 | 64,626,510.7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32% | 4.82% | 4.49%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6,653,489.72 | 1,351,758,802.12 | -20.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0,310,292.13 | 1,266,508,091.96 | -21.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343,197.59 | 85,250,710.16 | -10.4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7,430,849.87 | 1,805,084,379.33 | -39.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70,311,883.50 | 1,913,636,171.99 | -7.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2,881,033.63 | -108,551,792.66 | -529.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7,279,055.44 | 427,585,153.36 | 86.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5,601,515.67 | 389,983,469.35 | -39.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1,677,539.77 | 37,601,684.01 | 1,393.7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457,787.98 | 26,764,973.46 | -251.1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为报告期收回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为报告期发行可转债收到现金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88,442,368.31 | 8.33% | 265,096,042.77 | 14.31% | -5.98% | |
应收账款 | 301,574,455.33 | 13.33% | 350,316,054.92 | 18.91% | -5.58% | |
存货 | 298,190,465.45 | 13.18% | 376,263,042.39 | 20.31% | -7.13% | |
长期股权投资 | 7,141,384.15 | 0.32% | 9,072,706.33 | 0.49% | -0.17% | |
固定资产 | 572,829,720.47 | 25.32% | 414,264,728.97 | 22.36% | 2.96% | |
在建工程 | 127,308,734.46 | 5.63% | 158,590,043.46 | 8.56% | -2.93% | |
使用权资产 | 19,302,129.12 | 0.85% | 17,197,046.25 | 0.93% | -0.08% | |
短期借款 | 104,089,880.40 | 4.60% | 40,000,000.00 | 2.16% | 2.44% | |
合同负债 | 1,120,130.36 | 0.05% | 1,145,112.19 | 0.06% | -0.01% | |
租赁负债 | 12,618,791.76 | 0.56% | 5,344,325.32 | 0.29% | 0.27%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46,000,000.00 | 1,068,986.31 | 943,500,000.00 | 735,500,000.00 | 255,068,986.31 | |||
上述合计 | 46,000,000.00 | 1,068,986.31 | 943,500,000.00 | 735,500,000.00 | 255,068,986.31 |
金融负债
其他变动的内容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存入保证金24,749,540.91元;本公司以结构性存款24,000,000.00元质押开具了银行承兑汇票24,000,000.00元,子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贴现;本公司以鹤山固定资产净值100,403,404.57元、无形资产净值12,513,582.75元抵押,取得中国农业银行鹤山市支行人民币1.9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为2021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2日,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授信额度下公司无借款余额。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金融负债报告期投资额(元)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770,311,883.50 | 1,913,636,171.99 | -7.4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 | 自建 | 是 | 印制电路板 | 72,099,711.80 | 334,812,946.75 | 募集资金 | 不适用 | |||||
年产100万平方米 | 自建 | 是 | 印制电 | 171,849,627.98 | 171,849,627.98 | 募集资 | 不适用 |
印制线路板项目
印制线路板项目 | 路板 | 金 | |||||||||
合计 | -- | -- | -- | 243,949,339.78 | 506,662,574.73 | -- | --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发行股票 | 36,926.4 | 32,972.13 | 7,209.97 | 33,481.29 | 0.00 | 不适用 | ||||
2023年 | 发行可转债 | 52,000 | 51,532.02 | 17,184.96 | 17,184.96 | 34,374.9 | 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购买理财产品 | ||||
合计 | -- | 88,926.4 | 84,504.14 | 24,394.93 | 50,666.26 | 34,374.9 | --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一)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许可[2021]205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于2021年
月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396万股,每股面值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40元。截至2021年8月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69,2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542,732.0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329,721,267.94元。
截至2021年8月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1]0005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334,812,946.7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6,444,456.39元;于2021年
月
日起至2021年
月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050,678.38元;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3,218,100.18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099,711.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830,188.6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17,169,811.32元,已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于2023年10月2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创支行(账号为7559186446102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账号为15634880420091)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49,651.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320,159.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61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71,849,627.9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年产10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项目人民币35,344,918.88元,已于2023年11月1日置换;在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年产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项目人民币21,025,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中的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5,479,709.10元,其中159,549.72元为流动资金账户产生的净收益;本年度公司理财收益、存储利息收入以及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为278,484.21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849,627.98元。截至2023年
月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3,749,015.61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许可[2021]205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于2021年
月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396万股,每股面值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40元。截至2021年8月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69,2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542,732.0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329,721,267.94元。
截至2021年8月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1]0005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334,812,946.7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6,444,456.39元;于2021年
月
日起至2021年
月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050,678.38元;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3,218,100.18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099,711.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830,188.6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17,169,811.32元,已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于2023年10月2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创支行(账号为7559186446102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账号为15634880420091)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49,651.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320,159.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61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71,849,627.9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年产10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项目人民币35,344,918.88元,已于2023年11月1日置换;在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年产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项目人民币21,025,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中的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5,479,709.10元,其中159,549.72元为流动资金账户产生的净收益;本年度公司理财收益、存储利息收入以及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为278,484.21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849,627.98元。截至2023年
月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3,749,015.61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前募项目: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 | 否 | 63,863.20 | 28,782.31 | 7,209.97 | 29,291.48 | 101.77% | 2023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前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 | 4,189.82 | 0.00 | 4,189.82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可转债项目: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5,636.99 | 5,636.99 | 14.09% | 2025 | 不适 | 否 |
年产10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项目
年产10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项目 | 年01月01日 | 用 | ||||||||
可转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 | 11,532.02 | 11,547.97 | 11,547.97 | 100.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27,863.2 | 84,504.15 | 24,394.93 | 50,666.26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 ||||||||||
合计 | -- | 127,863.2 | 84,504.15 | 24,394.93 | 50,666.26 | -- |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849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644.4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完成。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6339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产10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534.4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 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不适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 |
去向
去向 | 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购买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主要从事印制线路板的生产,为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之一 | 200,000,000.00 | 1,095,780,359.34 | 322,813,720.89 | 634,126,859.94 | -15,019,322.16 | -10,342,298.10 |
聚辰电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主营业务为电子零件贸易,为公司提供印制线路板销售服务 | 68,556.00 | 187,632,485.58 | 54,453,718.88 | 339,552,153.41 | -1,334,590.84 | -1,117,357.6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深圳中富盈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与海南盈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 | 暂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一)厦门银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银方新材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8日,注册资本:333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赵岗路278号四楼401,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3,603,928.20元,净资产7,402,949.65元。
(二)深圳市迈威科技有限公司
迈威科技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15日,注册资本:1,127.86万元,注册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2505,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设计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3,673,279.57元,净资产为31,139,750.63元。
(三)中为先进封装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中为封装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1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风塘大道福洪工业区讯源智创谷5栋106,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板设计、集成电路板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472,185.36元,净资产为3,549,579.60元。
(四)深圳中富盈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中富盈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2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洋下二路1号荣庆大厦406,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54,227.56元,净资产为349,725.56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与趋势
根据Prismark2023年第四季度报告统计,2023年以美元计价的全球PCB产业产值同比下降约
14.96%。2023年-2028年全球PCB产值的预计年复合增长率达
5.40%,从中长期看,产业将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从区域来看,全球各区域PCB产业均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其中中国大陆地区复合增长率为
4.10%,增长保持稳健。从长期视角来看,手机、PC/NB和消费产品市场正逐步走向复苏,展现出稳健的增长态势。与此同时,电动汽车、AI服务器、传统服务器以及卫星通信等新兴领域对PCB的需求亦在不断攀升,为PCB产业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其中,服务器板和汽车板尤为引人瞩目,预计将成为增长较快的两个细分领域。
(二)公司发展战略
未来公司将会更加合理的推进全球客户布局,依托下游产业良好的增长态势,持续受益于通信、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半导体封装及医疗电子等下游领域蓬勃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公司将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为达成“以科技和实业利益社会,富强中国”的使命而努力,并争取早日实现公司“成为卓越电子产品的成就与贡献者”的愿景。
(三)2024年经营计划
公司将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充分依托公司在行业内多年的经验积累和品牌效应,进一步提高公司在PCB领域的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积极布局海外市场,提升管理水平以及持续盈利能力,具体业务发展安排如下:
1、生产经营计划
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的核心在于国内与国外的双轮驱动战略,旨在全面推动公司整体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在国内,公司将把焦点放在降本增效上,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实施精细化成本控制,并积极进行技术创新,紧跟“高多层、高密度、刚挠结合、高频高速”等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将致力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以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快速响应和交付能力,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而在国外,公司将以泰国工厂建设为重要抓手,积极推进海外布局,以拓展国际市场,为公司的快速增长注入新的活力。通过这一内外结合的策略,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公司整体业务的全面发展。
2、技术研发计划
公司紧跟新能源、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客户和产品需求,开发出了适用于埋电感、大电流高散热的高导热材料PCB、高压车载电源铝基板、高阶HDI、光伏辅源平面变压器、400G光模块、内埋腔体MEMS等新产品。未来公司将坚持走技术领先、细分应用路线,进一步推进高频高速、内埋芯片板、内埋电感、高导热等新型产品研发,导入至下一代光模块(线缆)、MEMS、XPU电源模块等应用,力求在2023年取得小规模收入的基础上,持续为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贡献新的力量。
3、智能制造计划
公司依托生产制造执行MES系统的成功上线与持续优化,结合在鹤山工厂率先实施的5G+工业互联网工业应用方案的丰富经验,正逐步建立起覆盖生产数据采集、检验图像AI处理、生产过程监控分析、PCS级追溯等关键环节的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通过这一系列的智能化改造,公司产品的高可靠性品质属性得到了显著提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了更为优质的服务。展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快现有工厂的智能化改造与建设步伐,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持续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同时,在泰国新建工厂的建设中,公司将在现有智能制造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水平,通过优化生产流程、降低能耗和减少浪费,实现单位生产成本的降低,提升整体竞争力。通过不断推进智能化改造和新建工厂的建设,公司将不断提升自身的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优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4、市场营销计划
公司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策略。经过长期的业务积累,公司已在通信、工业控制、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医疗电子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一批稳定且优质的国内外客户。
公司将持续加强与现有客户的深度合作,不断配合客户参与技术研究,满足其特定需求,实现差异化竞争。公司将继续凭借先进的技术、优质的产品、及时的交货能力、一站式服务、国内外的制造基地布局等优势,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的目标应用领域版图。公司将持续巩固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大力开拓与比亚迪、阳光电源等新增国内外客户的业务往来,进一步拓宽芯片电源模块等半导体客户的覆盖面,从而推动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
5、人才发展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公司持续以引进、培养、发展为主线,构建三者相互衔接、协同推进的链式管理体系,实现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有效结合,推动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不断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在人才管理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优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特别注重高层次人才、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一方面,公司将继续深化内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构建更加科学、系统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另一方面,公司也将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吸引更多具备创新精神和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加入公司,为公司带来新的活力和发展动力。同时,公司还将引入竞争上岗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企业不断向前发展。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PCB作为电子产品和信息基础设施不可缺少的基础电子元器件,其应用范围广泛,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关联度较高。宏观经济的不稳定可能导致PCB行业面临订单减少的风险,终端消费市场的需求可能受到抑制,从而导致PCB订单量下降。这种情况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可能导致产能过剩和利润下滑,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保持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敏锐洞察,定期深入分析其可能对公司运营带来的影响,并预先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方案,以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同时加强对各项财务指标的管理和监控,通过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决策,提升公司的风险应对能力;此外,紧抓各业务领域中的结构性机会,积极优化市场布局,持续巩固和拓展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市场竞争风险
全球PCB行业的竞争格局呈现出较为分散的特点,众多生产厂商的存在使得市场竞争激烈。近年来,随着国内领先的印制电路板企业不断建设新厂并扩大产能,未来市场竞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产能规模逐步扩大,服务客户的广度和深度也在不断提高。然而,与行业内的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在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若公司未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优化生产管理能力和提升产品质量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那么可能会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盈利下滑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以及技术进步,致力于技术创新及细分应用领域,以在成本、技术、品牌等方面保持持续的竞争力。同时,公司将继续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积极应对市场竞争,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约为52.88%,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受到直接材料采购价格的显著影响。生产过程中,关键原材料如覆铜板、半固化片、铜箔、铜球、氰化金钾等,其成本受到铜、石油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变动的直接影响。近期,全球经济形势及国际政治环境的变化导致铜价与油价出现剧烈波动,进而使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出现显著波动。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且公司未能有效通过成本转嫁、技术创新、产品结构调整等策略应对,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并实时跟踪和分析其走势,及时了解市场的供求关系。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合理把握采购节奏,适时调整材料库存,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同时,为了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还将加大研发投入,致力于新原材料的开发及提高材料利用率,从而降低对价格波动的影响。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公司将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4、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在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了部分稳定的境外客户,外销收入对公司营业收入以及毛利润贡献明显。尽管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PCB生产基地,且具备较强的产能消化能力,但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可能导致中国PCB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海外市场受到削弱。贸易保护主义的风潮一旦蔓延开来,可能会引发其他国家的效仿,导致中
国PCB行业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和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不仅增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还可能影响到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
公司将充分考虑国内外各区域的优势,在泰国开设工厂拓展海外市场,减少贸易冲突带来的风险。
、汇率风险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主要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由于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呈现较大幅度的波动,这种不确定性对公司的财务稳定性构成潜在风险。未来随着泰国新建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计划从泰国本地采购部分原材料,并以外币进行结算,增加了汇率波动的风险敞口。若未来公司境外业务规模继续扩大,在汇率波动的情况下,以外币计值的资产折算将产生汇兑损益,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汇率的变动情况并加强对汇率的分析研究,适时考虑使用相应的金融工具进行避险,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相关风险。
、海外投资风险
公司泰国工厂选址于泰国泰中罗勇工业园,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泰国生产基地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学习并借鉴同业及客户海外投资和运营管理的经验,尽快熟悉并适应泰国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采取有效的措施激励和培训团队,保障泰国生产基地的良好运行。但若泰国当地的土地管理、环保、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或境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面临泰国工厂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建设完成,以及项目建成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开发新产品进入新市场的风险
公司目前在半导体封装应用领域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销售。但新客户的认证周期较长,需要通过多级认证,短期内较难进入其供应链。可能存在因该应用领域的销售额贡献不及预期,进而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产生影响的风险。
公司将以相关优质客户为核心关注点,以内埋技术为重要突破口,坚定地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洞察和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建立起兼具质量与成本优势的批量生产供应能力。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公司将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与客户的共同成长和发展。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6月21日 | 线上 | 其他 | 其他 | 全体投资者 | 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 巨潮资讯网2023年6月2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1) |
2023年11月15日 | 线上 | 其他 | 其他 | 全体投资者 | 2023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 | 巨潮资讯网2023年11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2)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果,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使其充分行使股东的权利,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并通过议案共计21项。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善的主营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人员、资产、业务、管理结构、财务核算等体系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能独立运作、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现有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名,董事会人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免均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情形。各位董事依据《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在任职期间工作严谨、勤勉尽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审慎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次,审议并通过议案共计
项。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现有
名监事,设职工代表监事
名。监事会的人数、人员构成及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各位监事能依照《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积极发挥监事会应用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
次,审议并通过议案共计
项。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公司建立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对每位员工做出综合评价,进一步了解每一位员工的工作能力与特长,建立内部提拔制度,根据其能力与特长有效地调整合适岗位,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考核评价标准和程序公正透明、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通过及时回复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提出的问题、接听投资者电话等多种方式,有效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指定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指定报刊,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7.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协调投资者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问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信息等工作。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投资者关系互通平台、公司网站等形式回复投资者问询,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与投资者良性互动的同事,切实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
8.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是由中富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了中富有限的各项资产与权利。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配套设施及资产,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经营场所进行经营的情况,不存在以公司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与关联方无混合纳税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机构设置的自主权。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的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设置了独立、完整的经营管理机构,且各机构的设置及运行均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该等机构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运行。公司建立了独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员、资金、物资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在业务上独立于关联方,具有完全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75.03% | 2023年05月26日 | 2023年05月26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4.40% | 2023年12月19日 | 2023年12月19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王昌民 | 男 | 60 | 董事长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王璐 | 女 | 60 | 董事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王先锋 | 男 | 60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蒋卫民 | 男 | 59 | 董事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刘树艳 | 女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梁飞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马江明 | 男 | 40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付中星 | 男 | 45 | 监事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黄有富 | 男 | 49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王家强 | 男 | 42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许亚丽 | 女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冯毅 | 男 | 5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胡应伟 | 男 | 4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张京荔 | 女 | 6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9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王昌民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至1987年9月,任
山东青岛化工学院讲师;1987年
月至1990年
月,在同济大学攻读管理工程硕士学位;1990年
月至1998年
月,就职于深圳市新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
月至1999年
月,就职于华侨兴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
月至2001年
月,就职于深圳市昌本电子有限公司;2001年
月至2004年
月,任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中富电子董事,香港慧金董事,中富兴业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参股公司银方新材、迈威科技、ECC董事。2023年
月至今兼任中富盈创董事长。2023年
月至今,任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王璐女士,1964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
月至1992年
月,任黑龙江省鸡西市第一中学英语教师;1992年
月至1995年
月,任厦门冰岛进出口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1995年
月至1999年
月,任深圳市豪洋进出口公司业务经理;1999年
月至2001年
月,任深圳市昌本电子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2001年
月至2004年
月,任中富兴业监事;2004年
月至2019年
月,历任公司销售负责人、副董事长;2019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兼任中富电子董事,鹤山中富监事,睿山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
月至今任中为先进封装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
月至今兼任中富盈创董事。
王先锋先生,1964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
月至1987年
月,任郑州轻工业学院控制系讲师;1987年
月至1990年
月,在中南大学化工系攻读硕士学位;1990年
月至1999年
月,任维用长城电路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1999年
月至2001年
月,任广州普林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
月至2004年
月,任中富兴业管理部总经理;2004年
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鹤山中富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泓锋投资执行董事。蒋卫民先生,1965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
月至2001年
月,任兰州飞控仪器总厂销售处职员;2001年
月至2004年
月,历任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设备部、生产部经理;2004年
月至今,历任公司设备部、生产部经理,厂长,鹤山中富副总经理;2019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
月至今,任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树艳女士,1964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青岛科技大学教授。1985年
月至今,历任青岛科技大学(原青岛化工学院)经管学院财务与会计系主任,经管学院副院长,MPAcc教育中心主任。目前兼任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三板)、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梁飞先生,1975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
月至今,历任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03年
月至2005年
月,任教育部科技司项目助管;2005年
月至2006年
月,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电子工程学院访问学者。2019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成员马江明先生,1984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
月至2009年
月,任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工艺部工程师;2009年
月至2011年
月,任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2011年
月至2013年
月,任崇达电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项目工程师;2013年
月至2016年
月,任华丰电子器件(深圳)有限公司工艺研发部经理;2016年
月至2021年
月,任公司生产部厂长;2021年
月至今任公司第一事业部部长;2019年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付中星先生,1979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9年
月至2006年
月,任东莞常平桥梓普林远东线路板厂品质部主管;2006年
月至2007年
月,任科荣线路板(深圳)有限公司工程部高级工程师;2007年
月至2008年
月,任贸泰电路版有限公司品质部高级主管;2008年
月至2018年
月,历任公司品质部经理、厂部厂长、采购部总监;2018年
月至今,任鹤山中富品质部总监;2019年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黄有富先生,1975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
月至2012年
月,任至卓飞高线路板(深圳)有限公司生产部总管;2012年
月至今,历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计划部经理,生产部厂长;2019年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王先锋,董事、总经理,请参见本节“(
)董事会成员”部分。
王家强先生,1982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
月至2006年
月,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工程师;2006年
月至2018年
月,历任3M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研发中心工程师,电子电力事业群大区销售经理;2018年
月至2019年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
月至今,任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许亚丽女士,1977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
月至1998年
月,任贵州省镇远县支教教师;1998年
月至2005年
月,历任东莞常平桥梓普林远东线路板厂工程部工程师,主管;2005年
月至今,历任公司工程部主管,经理,市场部经理,总监;2019年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冯毅先生,1972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
月至2006年
月,任佛山市顺德区福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6年
月至2008年
月,自由职业;2008年
月至今,历任公司维修部经理,设备部总监;2019年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胡应伟先生,1976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
月至2009年
月,历任深圳恩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部课长,主任;2009年
月至2015年
月,任公司生产部经理,厂长,副总经理;2015年
月至今,任鹤山中富副总经理;2019年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张京荔女士,1964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
月至2007年
月,任四川北亚瑞松纸张纸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7年
月至2008年
月,任中美风险投资集团投资经理;2009年
月至2015年
月,任北京汇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5年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
月至今任深圳市宇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
月至今任中为先进封装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
月至今任中为先进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昌民 | 中富电子 | 董事 | 2003年02月28日 | 现任 | 否 |
香港慧金 | 董事 | 2019年08月08日 | 现任 | 否 | |
中富兴业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1年06月23日 | 现任 | 否 | |
王璐 | 中富电子 | 董事 | 2003年02月28日 | 现任 | 否 |
中富兴业 | 监事 | 2001年06月23日 | 现任 | 否 | |
睿山科技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08月27日 | 现任 | 否 | |
王先锋 | 泓锋投资 | 执行董事 | 2019年08月23日 | 现任 | 否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昌民 | 迈威科技 | 董事 | 2015年11月16日 | 现任 | 否 |
银方新材 | 董事 | 2017年07月18日 | 现任 | 否 | |
ECC | 董事 | 2019年10月31日 | 现任 | 否 | |
中富盈创 | 董事长 | 2023年08月21日 | 现任 | 否 | |
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26日 | 现任 | 否 |
王璐
王璐 | 中为封装 | 董事 | 2022年05月13日 | 现任 | 否 |
中富盈创 | 董事 | 2023年08月21日 | 现任 | 否 | |
蒋卫民 | 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26日 | 现任 | 否 |
王家强 | 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26日 | 现任 | 否 |
张京荔 | 深圳市宇希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2月30日 | 现任 | 否 |
中为封装 | 监事 | 2022年05月13日 | 现任 | 否 | |
中为先进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1月18日 | 现任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王先锋先生之配偶刘显慧女士于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3日因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刘显慧女士已于2月14日将短线交易所得收益226元人民币上缴至公司,并承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2023年10月,王先锋先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王先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8号)。公司、王先锋先及其配偶刘显慧女士生高度重视并吸取教训,认真学习了相关规范,公司组织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开展专题培训,要求相关人员引以为戒,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提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其中董事、监事的薪酬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确定依据:依据公司岗位职责、绩效考核以及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并进行发放。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按月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昌民 | 男 | 60 | 董事长 | 现任 | 101.27 | 否 |
王璐 | 女 | 60 | 董事 | 现任 | 95.02 | 否 |
王先锋 | 男 | 60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71.6 | 否 |
蒋卫民 | 男 | 59 | 董事 | 现任 | 70.42 | 否 |
刘树艳 | 女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 | 否 |
梁飞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 | 否 |
马江明 | 男 | 40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41.82 | 否 |
付中星 | 男 | 45 | 监事 | 现任 | 38.73 | 否 |
黄有富
黄有富 | 男 | 49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44.6 | 否 |
王家强 | 男 | 42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现任 | 53.01 | 否 |
许亚丽 | 女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7.79 | 否 |
冯毅 | 男 | 5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9.91 | 否 |
胡应伟 | 男 | 4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8.86 | 否 |
张京荔 | 女 | 6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32.06 | 否 |
合计 | -- | -- | -- | -- | 697.09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01月18日 | 2023年01月18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03月09日 | 2023年03月09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04月21日 | 2023年04月25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08月29日 | 2023年08月31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10月11日 | 2023年10月12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2023年10月27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30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11月24日 | 2023年11月27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昌民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王璐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王先锋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蒋卫民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刘树艳 | 8 | 0 | 8 | 0 | 0 | 否 | 2 |
梁飞 | 8 | 0 | 8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提出的合理建议均被采纳。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建设、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2023年04月21 | 01-《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同意并通过 | 无 | 无 |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 刘树艳、梁飞、王璐 | 7 | 日 | 02-《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0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0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0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0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07-《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0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 |||||||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1-《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
12-《关于2022年度重大事项检查的议案》 | |||||||
2023年04月27日 | 01-《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同意并通过 | 无 | 无 | |||
02-《关于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03-《2022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04-《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07月06日 | 01-《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同意并通过 | 无 | 无 | |||
02-《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03-《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08月29日 | 0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并通过 | 无 | 无 | |||
02-《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03-《关于子公司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0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 |||||||
05-《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06-《2023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 |||||||
2023年10月25日 | 0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并通过 | 无 | 无 | |||
02-《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03-《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03-《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04-《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05-《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2023年10月30日 | 01-《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同意并通过 | 无 | 无 | |||
02-《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 |||||||
0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3年11月24日 | 01-《关于公司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同意并通过 | 无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王昌民、王璐、刘树艳 | 1 | 2023年01月18日 | 0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同意并通过 | 无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刘树艳、梁飞、王先锋 | 1 | 2023年04月21日 | 0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并通过 | 无 | 无 |
2023年04月21日 | 02-《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并通过 | 无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王昌民、刘树艳、梁飞 | 0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984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23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007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00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529 |
销售人员 | 64 |
技术人员 | 248 |
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 | 16 |
行政人员 | 150 |
合计 | 2,00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7 |
本科 | 269 |
大专 | 214 |
高中及以下 | 1,517 |
合计 | 2,007 |
2、薪酬政策
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制定薪酬制度,并结合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水平、公司经营状况、经营目标等不断完善和优化薪酬体系。员工工资结构根据岗位不同大致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奖金及年终奖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的基数根据市场物价指数、各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等进行调整;职务工资的基数按照不同的技能级别与职位来规定,并随着技能、级别的晋升适时调整;绩效奖金根据公司业绩、部门业绩和个人绩效进行确定;同时,公司每年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市场物价指数、各地政府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等综合因素对整体员工工资水平进行必要的评估和调整。公司积极组织开展名种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增强员工归属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3、培训计划
公司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视为企业未来发展之本,把引进合适人才和提高人才素质作为实现公司持续发展的保证。公司建立健全了培训机制,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开展各种内外部培训,促进员工整体素质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4、劳务外包情况?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49,818.54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3,296,007.99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按照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公司按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4.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办法,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为:
(
)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或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但董事会认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使用构成重大压力,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4.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5.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6.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利润总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7.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8.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
)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13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75,796,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9,864,948.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9,864,948.00 |
可分配利润(元) | 159,172,429.37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收入1,241,127,632.50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69,345.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989,932.00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3,598,993.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4,899,030.72元,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为329,442,023.08元。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9,172,429.3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59,172,429.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5,79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864,94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商议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已建立起的一套较为完整且持续有效运行的内控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必要的内控措施,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障,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5,79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864,94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商议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3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 100.00% |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A.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公司被监管机构责令停业整改;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C.外审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E.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F.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控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2)重要缺陷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C.对于重要的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相应的控制;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控制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满足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A.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者系统性事项,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B.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严重;C.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D.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2)重要缺陷A.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B.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C.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3)一般缺陷A.决策程序效率不高;B.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C.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D.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深圳中富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3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公司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子工业》(HJ1253-2022)等技术规范及指南要求,依据公司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申请并办理排污许可证手续,并在排污许可到期前办理延续手续,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沙井工厂和松岗工厂废水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标准与水质净化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鹤山中富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中“珠三角”排放限值要求,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氮、总磷执行表2中“珠三角”排放限值200%;废气中颗粒物、氯气、甲醛、锡及化合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氟化物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及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丝网印刷II时段排放限值。
公司建有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台账,定期识别获取适用本公司新增或修订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法规清单、合规性评审。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沙井工厂于2003年
月
日由深圳市环境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协助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
月
日深圳市环境保护局以深环批[2004]10191号对该报告文书进行了批复,2004年
月
日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产厂房、宿舍楼、化学品仓库、危险品仓库、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等,配套建设
条化学自动沉铜线、
条自动镀铜/镀锡/镀金线、
台碱性蚀刻机和
条酸性蚀刻线。项目建成后,年产双面及多层线路板
万平方米,柔性线路板
0.3
万平方米。因公司发展,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需扩建,2009年
月
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深人环监「2009」
号文对扩建项目进行了批复,2010年
月
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沙井工厂于2019年
月
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
9144030075568456XX001U)申领,有效期至2022年
月
日到期;于2022年
月
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
9144030075568456XX001U)重新申领,有效期至2027年
月
日到期。
、深圳市环境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协助松岗分厂于2005年
月编制了《深圳中富电路有限公司松岗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书》,2006年
月
日深圳市环境保护局以深环批函「2006」
号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镀生产线
条,沉铜和沉金生产线各
条,配套设施包括
条蚀刻线,该项目设置有显影、蚀刻、磨板、化学沉铜、电镀(镀铜/镀锡/镍/金/银)工艺,2007年
月
日深圳市环境保护局以深环验收「2007」
号文书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因公司发展,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需扩建,2013年
月
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深人环监「2013」
号文对扩建项目进行了批复,2016年
月
日深圳市环境监测站对污水站建设项目建成后的水质进行了取样分析,并给出具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WSY2016/0010号。松岗分厂于2019年
月
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
91440300786588191A001V)申领,有效期至2022年
月
日到期;于2022年
月
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
91440300786588191A001V)重新申领,有效期至2027年
月
日到期。
、鹤山中富于2019年
月
日初次申领国版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
91440784568226088G001X),有效期至2022年
月
日;于2022年
月
日完成排污证重新申请(许可证编号为:
91440784568226088G001X),有限期至2027年
月
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序号 | 持证单位 | 发证单位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限 |
1 | 沙井工厂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 9144030075568456XX001U | 2022年12月02日至2027年12月01日 |
2 | 松岗分厂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 91440300786588191A001V | 2022年07月04日至2027年07月03日 |
3 | 鹤山中富 |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 91440784568226088G001X | 2022年10月13日至2027年10月12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1.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环境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协助公司于2003年
月
日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
月
日深圳市环境保护局以深环批[2004]10191号对该报告文书进行了批复,2004年
月
日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因公司发展,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需扩建,2009年
月
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深人环监「2009」
号文对扩建项目进行了批复,2010年
月
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
2.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深圳市环境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协助松岗分厂于2005年
月编制了《深圳中富电路有限公司松岗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书》,2006年
月
日深圳市环境保护局以深环批函「2006」
号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因公司发展,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需扩建,2013年
月
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深人环监「2013」
号文对扩建项目进行了批复,2016年
月
日深圳市环境监测站对污水站建设项目建成后的水质进行了取样分析,并给出具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WSY2016/0010号。3.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万平方米电路板建设项目于2011年
月获得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粤环审〔2011〕
号。该项目分两期工程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已建成并投产,环保验收批复文号为:粤环审[2017]330号。2019年应市场需求,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改扩建,同年
月,公司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万平米线路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该环评在2019年
月
日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批复:粤环审【2019】
号。目前改扩建项目正在实施中,其中在2022年
月
日已完成《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万平米线路改扩建项目》第一阶段自主验收。截止到2023年
月
日,该项目进入设备调试阶段。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总铜 | 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0.11mg/L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严值200% | 9.293kg | 115.50kg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氨氮 | 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11.63mg/L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 | 1135.95kg | 3465kg | 无 |
理厂
理厂 | 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严值200% |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总氮 | 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16.63mg/L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严值200% | 1626.54kg | 4620kg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总磷 | 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0.046mg/L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严值200% | 4.268kg | 231kg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PH | 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7.41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严值200% | /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COD | 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45.1mg/L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严值200% | 4485.47kg | 18480kg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硫酸雾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3个 | 厂房楼顶 | <0.22m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 | 100.29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氯化氢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3个 | 厂房楼顶 | 3.3m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 | 1614.82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3个 | 厂房楼顶 | <0.7m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 | 990kg | 无 | 无 |
2008)表5
标准
2008)表5标准 |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氨(氨气)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1.18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 | 92.65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28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 1006.94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3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 20.06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林格曼黑度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1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 /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2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 123.63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VOCs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0.518mg/m3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标准 | 292.07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苯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0.004mg/m3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标准 | 1.813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水污染物 | 总铜 | 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0.12mg/L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严值200% | 13.62kg | 103.95kg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水污染物 | 氨氮 | 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13.99mg/L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 | 1671.06kg | 3120kg | 无 |
严值200%
严值200% |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水污染物 | 总氮 | 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18.26mg/L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严值200% | 2136.86kg | 4160kg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水污染物 | 总磷 | 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0.06mg/L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严值200% | 6.49kg | 207.90kg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水污染物 | PH | 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7.45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严值200% | /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水污染物 | COD | 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72.6mg/L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严值200% | 8549.10kg | 16632kg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大气污染物 | 硫酸雾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9个 | 厂房楼顶 | <0.2m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 | 112.95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大气污染物 | 氯化氢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9个 | 厂房楼顶 | 3.3m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 | 781.51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9个 | 厂房楼顶 | 2.3m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 | 293.34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 | 大气污染物 | 氨(氨气) | 20米高空有组 | 1个 | 厂房楼顶 | 7.22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216.68kg | 无 | 无 |
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
厂
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织排放 | GB14544-93 |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大气污染物 | 锡及其化合物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2个 | 厂房楼顶 | 0.07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939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2个 | 厂房楼顶 | 1.95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2261.82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24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 293.34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3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 17.7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大气污染物 | 林格曼黑度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1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 /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2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 151.84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大气污染物 | VOCs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2个 | 厂房楼顶 | 1.65mg/m3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标准 | 211.15kg | 无 | 无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 | 大气污染物 | 苯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2个 | 厂房楼顶 | <0.004mg/m3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标准 | 1.59kg | 无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 | 水污染物 | 总镍 | 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内 | 1个 | 车间 | 0.0175mg/l | 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0.264kg | 3.70kg | 无 |
有限公
司
有限公司 |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 DB44/1597-2015表2中珠三角限值 |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总铜 | 处理达标后排入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0.0265mg/l | 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中珠三角限值 | 9.4kg | 134kg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总氰化物 | 处理达标后排入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0.004mg/l | 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中珠三角限值 | 1.46kg | 9kg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氨氮 | 处理达标后排入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3.64mg/l | 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中珠三角限值的200% | 1352kg | 7120kg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总磷 | 处理达标后排入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0.15mg/l | 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中珠三角限值的200% | 49.4kg | 312kg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总氮 | 处理达标后排入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9.87mg/l | 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中珠三角限值的200% | 3789.4kg | 13351kg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悬浮物 | 处理达标后排入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10.17mg/l | 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中珠三角限值的200% | 3372.4kg | 26701kg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COD | 处理达标后排入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 | 1个 | 公司废水处理站 | 26.25mg/l | 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中珠三角限值的200% | 9494.10kg | 44502kg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硫酸雾 | 17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2个 | 厂房楼顶 | 1.3m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 | 1340kg | 无 | 无 |
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要求”。
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要求”。 |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氯化氢 | 17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2个 | 厂房楼顶 | 2.3mg/m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要求”。 | 240.8kg | 无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氟化物 | 17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0.32u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要求”。 | 0.0002kg | 无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氰化氢 | 25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2个 | 厂房楼顶 | <0.045m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要求”。 | 7.8kg | 无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工艺废气) | 17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3个 | 厂房楼顶 | 2.79m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要求”。 | 400kg | 809kg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锅炉废气)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25.5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 68.55kg | 809kg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2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未检出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 0.1kg | 10kg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
司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VOCs | 17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4个 | 厂房楼顶 | 1.14mg/m3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 334kg | 13200kg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苯 | 17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4个 | 厂房楼顶 | 0.0005mg/m3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 0.1kg | 无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氨(氨气) | 17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2个 | 厂房楼顶 | 1.97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 | 61.8kg | 无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锡及化合物 | 17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房楼顶 | 未检出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001kg | 无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17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3个 | 厂房楼顶 | <10mg/m3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1498.6kg | 无 | 无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甲醛 | 17米高空有组织排放 | 2个 | 厂房楼顶 | 0.36mg/m3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59.5kg | 无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保护理念,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污染防治,公司不断加大环保投入,进行一系列环保举措及污染防治建设,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具体措施如下:
一、废水
(一)沙井工厂厂区自建一套400吨/天的废水处理中心,含镍废水、含氰废水、有机废水单独收集处理达标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通过取消沉金电金车间并对厂区污水站进行改造,含镍废水、含氰废水逐步取消并消除其影响后与其它综合废水汇合再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总排放口设置了在线监测系统,监测项目:COD、氨氮、总铜、总氮、流量、PH等联入深圳市市站平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平台、国发平台、国控平台等。
(二)松岗分厂厂区自建一套900吨/天的废水处理中心,各类废水分别预处理后合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总排放口设置了在线监测系统,监测项目:COD、氨氮、总铜、总氮、流量、PH等联入深圳市市站平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平台、国发(国控)平台等。
(三)鹤山中富自建一套5000吨/天的废水处理中心,含镍废水、含氰废水、有机废水单独收集处理达标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与其它综合废水汇合再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一类污染物排放口和总排放口均建设了在线监测系统,监测项目:总镍、COD、氨氮、流量、PH等联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中心。
二、废气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碱废气,分别进入对应的酸碱废气处理塔,进行喷淋洗涤吸收处理;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洗涤+除雾+UV+活性炭吸附处理;含尘废气采用旋风布袋过滤除尘处理;各类废气通过对应的处理设施处理完成后,达标高空排放。
三、固废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废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处理;危险废物交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鹏瑞环保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润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噪声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源于:开料机、鼓风机、锣机、废气处理设备等,公司通过采购低噪声设备、建隔音房、隔音墙以屏蔽和隔离噪声,从而达到降低噪声污染,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环评和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和规范制订了自行监测方案,按方案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自行监测,并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公开监测结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突发废水超标排放现场处置预案、突发废气超标排放现场处置预案、突发化学品泄漏现场处置预案、突发危险废物泄漏现场处置预案、火灾次生环境污染现场处置预案、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预案,每年会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应急演练;应急预案已分别在深圳市、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公司沙井工厂2023年环保投入254.80万元。主要涉及环境检测、废水在线监测运维、土壤地下水检测、废气塔日常运维与配件更换、污水站有限空间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投入、清洁生产审核辅导、责污责任险投入等内容;2023年度缴纳环境保护税2.19万元。
公司松岗分厂2023年环保投入354.65万元。主要涉及环境检测、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运维、楼顶废气塔平台防腐加固与废气塔升级改造、土壤地下水检测、污水处理站池体防腐加固与硬件更新、清洁生产审核辅导、环污责任险投入、废气塔UV光解设施淘汰更换活性炭等,节能风机投入改造节能降耗,在保护环境、降低环保风险、提升公司环保形象方面起到积极作用;2023年度缴纳环境保护税2.23万元。鹤山中富2023年投入413.25万元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投入278.70万元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鹤山工厂2023年缴纳环境保护税3.96万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始终视节能环保为企业发展基石,在推行绿色制造,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绿色发展方面做出有效实际行动,并通过了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持环保设施和主体设施配套实施同步运行。在生产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坚持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技术工艺,有效控制了污染物的产生。危险废物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统一处理,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各种固废合理处置,噪声达标。公司通过ISO14001:
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系统化管控生产制造环节对环境的影响,为打造绿水青山尽最大的努力。
报告期内,在鹤山工厂,公司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其中比较突出的两个项目是:新建一套
冷吨高效空调机房,全年综合能效EER=5.81;新建一套14000冷吨中央空调水蓄冷项目,年均减少碳排放
吨。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不适用其他环保相关信息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公司始终“秉持专业精神,创新技术,聚焦制造;坚持长期主义,长线规划,永续经营”的理念,肩负“以科技和实业利益社会,富强中国”的时代使命,致力于“成为卓越电子产品的成就与贡献者”的愿景。报告期内,公司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经营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践行经济与社会、人文、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国家倡导,形成了注重社会责任的浓厚氛围。公司依法诚信纳税、规范经营运作,稳步提升公司信誉,促进了公司全面发展。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分别履行决策、管理与监督职能,同时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确保股东的利益。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保证了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的知情权,极大地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还通过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交互,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建立正规、合法的劳动关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调整组织架构,优化绩效考核,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提供其基本住房需求,解决子女当地就学问题并特意开设“安亲班”以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多年来公司积极听取员工的建议,充分尊重员工,持续人文关怀。坚持为员工提供在职培训,全方位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鼓励员工自身进步并长期在公司发展,并为员工提供年度健康体检项目,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公司不断改善员工宿舍生活环境,组织开展集体生日会、歌手大赛、拔河比赛、篮球比赛、美食节、户外团队建设等活动,提升公司向心力和凝聚力,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和谐发展。
(三)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
供应商保护:公司建立并完善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和供应商评估体系,对供应商的档案进行管理并及时更新,组织供应商资质评定,对合格供应商的往来业务进行管理考核。同时保持畅通投诉及沟通渠道,为供应商创造了公平、高效的竞争环境,保障了供应商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客户保护: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诚信经营,严格把控产品质量,不断完善品质监控体系。公司获得了ISO9001、ISO14001、ISO45001、QC080000、IATF16949、ISO13485、ISO27001、ISO50001等体系,保障客户的合理权益。
公司将继续与客户和供应商携手前行,互相监督,不断改善,积极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大力推行绿色供应链建设,目前已基本建成供应商管理平台,采用大数据、云平台对供应商的环保、有害物质、产品绿色设计、以及对下游供应商管理等多方面进行管控,以评价、稽核的方式保证供应商均符合供应商准入要求。公司要求供应商将部分包材回收重复利用,供应商定期将公司闲置的胶水桶进行回收重复利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坚持走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在通过设备改造、技术革新、工艺优化、智能升级等硬件设施提高节能减排能力的同时,通过党建、团建、公司文化等软件培养提高广大员工对绿色低碳的认识,辅以开展节能环保相关培训、节能环保标识粘贴等措施,让广大员工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微薄之力。报告期公司环保方面没有发生一次环保责任事故,也没受过有权部门的责任处罚。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富电子、睿山科技、香港慧金、泓锋投资、中富兴业 | 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今后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会采取控股、参股、联营、合营、合作或其他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2、若发行人认为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对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3、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发行人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企业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方式。5、本企业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6、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企业予以全额赔偿。7、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及自本企业不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
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企业予以全额赔偿。7、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及自本企业不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王昌民、王璐、王先锋 | 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昌民、王璐、王先锋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今后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会采取控股、参股、联营、合营、合作或其他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2、若发行人认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对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3、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发行人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方式。5、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7、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中富电子、睿山科技、香港慧金、泓锋投资、中富兴业
中富电子、睿山科技、香港慧金、泓锋投资、中富兴业 | 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睿山科技、香港慧金、泓锋投资、中富兴业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1、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外,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2、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本企业以及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下同)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发行人领取薪酬、津贴、分红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发行人独立董事如认为本企业或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企业不正当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本企业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本企业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王昌民、王璐、王先锋 | 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昌民、王璐、王先锋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下同)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发行人领取薪酬、津贴、分红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发行人独立董事如认为本人或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人不正当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本人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本人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发行人独立董事如认为本人或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人不正当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本人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本人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
王昌民、王璐、王先锋、蒋卫民、付中星、黄有富、马江明、冯毅、胡应伟、王家强、许亚丽、张京荔 | 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下同)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发行人领取薪酬、津贴、分红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董事适用)/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制度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3、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适用)/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职责,不直接或间接要求公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司以任何形式向本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不利用关联交易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不利用职务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4、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和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适用)。5、本人利用董事的地位和职务,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本人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适用)/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发行人及其其他股东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6、本人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董事适用)/本函有效期间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
用)。
司以任何形式向本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不利用关联交易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不利用职务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4、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和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适用)。5、本人利用董事的地位和职务,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本人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适用)/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发行人及其其他股东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6、本人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董事适用)/本函有效期间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 | |||||
泓锋投资、睿山科技、中富兴业、王宏、王基源、王先杰、王先进、王祥、香港慧金、中富电子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2020年07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蒋卫民、王昌民、王璐、王先锋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36个月期限,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辞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及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2020年07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冯毅、胡应伟、王家强、许亚丽、张京荔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锁定期限,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及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2020年07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付中星、黄有富、马江明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 | 2020年07 | 自公司股票上 | 已履 |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锁定期限,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辞去监事职务后半年内及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锁定期限,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辞去监事职务后半年内及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月01日 | 市之日起12个月 | 行完毕 | ||
聚中成、聚中利、聚中辰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20年07月01日 | 自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泓锋投资、睿山科技、中富兴业、香港慧金、中富电子 | 股份减持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睿山科技、香港慧金、泓锋投资、中富兴业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减持意向;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企业不得减持股份。2、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控股股东还出具了《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企业/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并满足上述限售条件后,本企业/本人将综合考虑证券市场情况以及本企业/本人的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后自主决策、审慎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企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减持股份的期限本企业/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备案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本企业/本人在公司股票锁定 | 2020年07月01日 | 锁定期满后两年 | 正常履行中 |
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减持公司股票的,
本企业/本人因此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公司,且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其余部分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此外,如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公司和投资者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本人因此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公司,且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其余部分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此外,如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公司和投资者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1、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公司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按照预案的规定回购公司股份,并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2、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公司将要求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该承诺内容与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3、如公司未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20年07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 | 正常履行中 |
泓锋投资、睿山科技、中富兴业、香港慧金、中富电子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1、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其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份,并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2、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目的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相关决议投赞成票。3、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其将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选举、聘任接受《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函》限制的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如其未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履行上述承诺的,其承诺接受以下约束:(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并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返还公司。 | 2020年07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 | 正常履行中 |
冯毅、胡应伟、王昌民、王家强、王璐、王先锋、许亚丽、张京荔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1、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其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 | 2020年07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 | 正常履行中 |
份,并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2、在公司就稳定股价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相关决议投赞成票。3、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其将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选举、聘任接受《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函》限制的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如其未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履行上述承诺的,将承诺接受以下约束:(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从其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当月起,扣减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其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总额的50%。
份,并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2、在公司就稳定股价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相关决议投赞成票。3、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其将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选举、聘任接受《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函》限制的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如其未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履行上述承诺的,将承诺接受以下约束:(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从其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当月起,扣减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其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总额的50%。 |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公司已出具《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本公司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与前述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孰高者确定,若本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3、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泓锋投资、睿山科技、中富兴业、王昌民、王璐、王先锋、香港慧金、中富电子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睿山科技、香港慧金、泓锋投资、中富兴业,实际控制人王昌民、王璐、王先锋已出具《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本企业/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企业/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与前述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孰高者确定,若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
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与前述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孰高者确定,若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 |||||
冯毅、付中星、胡应伟、黄有富、蒋卫民、梁飞、刘树艳、马江明、王家强、许亚丽、张京荔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公司董事蒋卫民、刘树艳、梁飞,监事马江明、付中星、黄有富,高级管理人员王家强、许亚丽、冯毅、胡应伟、张京荔已出具《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公司已出具《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泓锋投资、睿山科技、中富兴业、王昌民、王璐、王先锋、香港慧金、中富电子 | 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睿山科技、香港慧金、泓锋投资、中富兴业,实际控制人王昌民、王璐、王先锋已经出具《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发行上市的,本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或股份买回程序,买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难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可能下降,投资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者即期回报面临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承诺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将采取以下措施:1、强化发展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多年来在印制电路板行业深耕细作,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发展了一批粘度高、业务关系稳定的优质客户,确立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公司将继续发挥主营业务优势,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品牌建设、生产能力、市场广度和深度拓展等方面的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持续增强公司整体竞争能力。2、提升管理水平,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管理体系,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生产环节管控,改进生产产品质量控制流程,提高生产组织管理水平,合理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支出,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公司还将努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完善和改进公司的薪酬制度,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并加大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的引进,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夯实基础。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
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
募投项目实施,以使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
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者即期回报面临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承诺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将采取以下措施:1、强化发展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多年来在印制电路板行业深耕细作,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发展了一批粘度高、业务关系稳定的优质客户,确立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公司将继续发挥主营业务优势,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品牌建设、生产能力、市场广度和深度拓展等方面的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持续增强公司整体竞争能力。2、提升管理水平,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管理体系,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生产环节管控,改进生产产品质量控制流程,提高生产组织管理水平,合理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支出,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公司还将努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完善和改进公司的薪酬制度,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并加大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的引进,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夯实基础。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以使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 |||||
中富电子;香港慧金、泓锋投资、睿山科技、中富兴业、王昌民、王璐、王先锋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睿山科技、香港慧金、泓锋投资、中富兴业,实际控制人王昌民、王璐、王先锋已出具《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承诺如下:1、为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如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若本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企业/本人未履行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造成损失,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企业/本人未履行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造成损失,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
冯毅、胡应伟、蒋卫民、梁飞、刘树艳、王昌民、王家强、王璐、王先锋、许亚丽、张京荔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未履行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公司已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同)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3、如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公司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公司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到最小。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泓锋投资、睿山科技、中富兴业、王昌民、王璐、王先锋、香港慧金、中富电子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睿山科技、香港慧金、泓锋投资、中富兴业,实际控制人王昌民、王璐、王先锋已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如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道歉;(2)不得转让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5)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3、如本企业/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企业/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企业/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
得以弥补或降到最小。
道歉;(2)不得转让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5)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3、如本企业/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企业/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企业/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到最小。 | |||||
冯毅、胡应伟、蒋卫民、王昌民、王家强、王璐、王先锋、许亚丽、张京荔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3、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到最小。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梁飞、刘树艳
梁飞、刘树艳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公司独立董事刘树艳、梁飞已出具《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主动要求离职;(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津贴;(4)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3、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到最小。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王昌民、王璐、王先锋 | 股份减持的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昌民、王璐、王先锋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减持意向;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2、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4、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实际控制人王昌民、王璐、王先锋已出具《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企业/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并满足上述限售条件后,本企业/本人将综合考虑证券市场情况以及本企业/本人的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后自主决策、审慎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 | 2020年07月01日 | 锁定期满后两年 | 正常履行中 |
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企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减持股份的期限本企业/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备案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本企业/本人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本人因此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公司,且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其余部分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此外,如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公司和投资者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企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减持股份的期限本企业/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备案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本企业/本人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本人因此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公司,且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其余部分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此外,如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公司和投资者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蒋卫民、王宏、王基源、王先杰、王先进、王祥 | 股份减持的承诺 | 通过聚中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王昌民的亲属王宏、王先锋的亲属王先杰,通过聚中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王先锋的亲属王先进、王祥,通过聚中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王昌民的亲属、公司董事蒋卫民,通过中富电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王璐的亲属王基源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36个月期限,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辞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及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减持意向;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4、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6、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 2020年07月01日 | 锁定期满后两年 | 正常履行中 |
冯毅、胡应伟、王家强、许亚丽、张京荔
冯毅、胡应伟、王家强、许亚丽、张京荔 | 股份减持的承诺 | 通过聚中辰、聚中利、聚中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王家强、许亚丽、张京荔、胡应伟、冯毅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锁定期限,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及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4、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6、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 2020年07月01日 | 锁定期满后两年 | 正常履行中 |
付中星、黄有富、马江明 | 股份减持的承诺 | 通过聚中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付中星、黄有富、马江明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锁定期限,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辞去监事职务后半年内及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聚中成、聚中利、聚中辰 | 股份减持的承诺 | 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聚中辰、聚中利、聚中成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 2020年07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
中富电子、香港慧金、泓锋投资、睿山科技、中富兴业、王昌民、王璐、王先锋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2022年12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王昌民、王璐、王先锋、蒋卫民、刘树艳、梁飞、冯毅、胡应伟、王家强、许亚丽、张京荔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8、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2年12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持续满足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的承诺 | 本公司现就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人民币52,000.00万元)可转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除前述情况外,公司不 | 2022年12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存在其他已发行、已注册未发行或拟注册的债务
融资工具。2、本公司承诺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净资产情况、资本结构、偿债能力、市场情况等因素,确保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累计债券余额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若本次可转债未出现终止注册的情况,公司计划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前,不发行任何其他计入累计债券余额的公司债及企业债,并且不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
公司债/企业债的注册/备案申请文件。
存在其他已发行、已注册未发行或拟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2、本公司承诺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净资产情况、资本结构、偿债能力、市场情况等因素,确保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累计债券余额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若本次可转债未出现终止注册的情况,公司计划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前,不发行任何其他计入累计债券余额的公司债及企业债,并且不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公司债/企业债的注册/备案申请文件。 |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 针对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已承诺如下:1、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机构存在减持中富电路股票的情形,本机构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机构不存在减持中富电路股票的情形,本机构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机构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即自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中富电路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3、本机构保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4、本机构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中富电路股份或可转债的情况,本机构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中富电路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中富电路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2年12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王昌民、王璐、王先锋、蒋卫民、刘树艳、梁飞、付中星、黄有富、马江明、冯毅、胡应伟、王家强、许亚丽、张京荔 |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 针对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如下:1、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直接减持中富电路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直接减持中富电路股票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即自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直接减持中富电路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3、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中富电路股份或可转债的情况,本人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中富电路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中富电路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2年12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 | 不适用 |
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2023年8月21日,公司与海南盈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深圳中富盈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盈创”)。中富盈创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55万元,出资比例为51%。公司自中富盈创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母公司合并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吴萃柿、毛潇滢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吴萃柿1年;毛潇滢3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其他未达到重大诉讼标准,已判决的诉讼。 | 149.26 | 否 | 已判决 | 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驳回原告再审申请,公司不承担侵权赔偿。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王先锋 | 董事 | 王先锋先生配偶刘显慧女士因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王先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2023年02月1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的亲属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 |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 | 涉嫌违规所得收益收回的时 | 涉嫌违规所得收益收回的金额(元) | 董事会采取的问责措施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间 | |||
王先锋 | 王先锋先生配偶刘显慧女士因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 2023年02月14日 | 226.00 | 公司及王先锋先生及其配偶刘显慧女士高度重视并吸取教训,认真学习了相关规范,短线交易所得收益226元人民币已上缴公司,承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组织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开展专题培训,要求相关人员引以为戒,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3,028.68 | 0 | 3,133.54 | 3.90% | 104.86 | 0 |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无影响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1.分公司向深圳市招商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共计
650.20平方米的办公用地。2.公司向深圳市宝安沙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共计
1.78
万平方米的厂房与宿舍。3.公司松岗分厂租赁共计
1.86
万平方米的厂房、宿舍以及仓库。4.子公司聚辰电路在香港新界屯门租赁一处办公室作为办公用地。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5,000 | 2021年05月13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5月12日 | 否 | 否 |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8,000 | 2022年08月08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8月7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8,674.8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3,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325.14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8,674.8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3,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4,325.14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72%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62,350 | 2,400 |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32,000 | 23,000 | ||
合计 | 94,350 | 25,40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4)。
、2023年
月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已顺利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3-
)。同日,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617号”《验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3)。2023年
月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5,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富转债”,债券代码“1232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相应修订、新增公司相关治理制度。本次修订、新增的治理制度合计15项。修订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7日及2023年12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制度。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2023年
月
日,公司泰国子公司WTT与泰国罗勇安美德城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买卖协议》,用于泰国工厂建设。2023年
月
日,WTT已完成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泰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7)。2023年
月
日,WTT在泰国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截至2024年
月
日,泰国工厂已顺利封顶。
2、2023年8月21日,公司与海南盈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深圳中富盈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盈创”)。中富盈创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55万元,出资比例为51%,注册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洋下二路1号荣庆大厦406,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5,000,000 | 71.11% | 125,000,000 | 71.1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8,533,000 | 27.61% | 48,533,000 | 27.61%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48,533,000 | 27.61% | 48,533,000 | 27.61%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76,467,000 | 43.50% | 76,467,000 | 43.5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76,467,000 | 43.50% | 76,467,000 | 43.5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796,000 | 28.89% | 50,796,000 | 28.8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0,796,000 | 28.89% | 50,796,000 | 28.8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75,796,000 | 100.00% | 175,796,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中富转债 | 2023年10月16日 | 100.00元/张 | 5,200,000 | 2023年11月03日 | 5,200,000 | 2029年10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 2023年11月01日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320,159.38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617号”《验资报告》。2023年11月3日,公司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中富转债”,债券代码:“123226”。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数量:5,200,000张。
2、发行规模:52,000.00万元。
、债券面值:
100.00元。
4、债券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50%。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9年10月1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月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
月
日)起(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
月
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7、转股价格:36.44元/股。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动。报告期期初,公司资产总额1,853,010,306.93元,负债总额724,711,787.22元,资产负债率39.11%;报告期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262,374,735.91元,负债总额1,100,309,358.32元,资产负债率48.64%。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2,85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32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31.00% | 54,500,000 | 0 | 54,500,000 | 0 | ||||
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80% | 29,539,200 | 0 | 29,539,200 | 0 | ||||
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2.50% | 21,967,000 | 0 | 21,967,000 | 0 | ||||
深圳市泓锋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52% | 18,493,800 | 0 | 18,493,800 | 0 | ||||
厦门市聚中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4% | 2,706,000 | 0 | 0 | 2,706,000 | ||||
厦门市聚中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2% | 2,320,000 | 0 | 0 | 2,320,000 |
厦门市聚中成实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市聚中成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9% | 690,800 | 0 | 0 | 690,800 | ||
吴畅 | 境内自然人 | 0.36% | 639,200 | 0 | 0 | 639,2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33% | 572,282 | 0 | 0 | 572,282 | ||
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8% | 500,000 | 0 | 500,000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的一致行动说明如下:1、中富电子有限公司、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受实际控制人王昌民控制,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受实际控制人王璐控制,深圳市泓锋投资有限公司受实际控制人王先锋控制。2019年8月30日,上述三位实际控制人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约定各方签署之日起至公司上市后的第100个月内保持一致行动。2、除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厦门市聚中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0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6,000 | |||||
厦门市聚中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0,000 | |||||
厦门市聚中成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0,800 | |||||
吴畅 | 63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9,2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72,282 | 人民币普通股 | 572,282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2,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090 | |||||
王胜龙 | 18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800 | |||||
于海波 | 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 | |||||
王彤 | 17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500 |
高广秀
高广秀 | 1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1、公司股东吴畅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西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39,200股,实际合计持有639,200股。2、公司股东于海波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80,000股。3、公司股东王彤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74,500股,实际合计持有174,500股。4、公司股东高广秀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7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70,0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外商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 | 王昌民、王璐 | 2003年02月28日 | 0834941 | 股权投资 |
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 | 王璐 | 2019年08月27日 | 91440300MA5FRG4G79 | 电子产品及新材料的研发制造 |
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 | 王昌民 | 2019年08月08日 | 2861806 | 股权投资 |
深圳市泓锋投资有限公司 | 王先锋 | 2019年08月23日 | 91440300MA5FRCMA14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信息科技、电子产品及相关材料与设备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产业园提供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 |
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 | 王昌民 | 2001年06月23日 | 91440300729855943R | 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 | 无 |
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境外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昌民 | 本人 | 中国(香港) | 是 |
王璐 | 本人 | 中国 | 否 |
王先锋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王昌民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公司董事长;王璐女士任公司董事;王先锋先生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公司初始转股价格为36.44元。转股期限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0月20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4月2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10月15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报告期内,公司未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
2、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序号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612,055 | 161,205,500.00 | 31.00% |
2 | 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73,740 | 87,374,000.00 | 16.80% |
3 | 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649,762 | 64,976,200.00 | 12.50% |
4 | 深圳市泓锋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7,028 | 54,702,800.00 | 10.52% |
5 | 厦门市聚中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3,898 | 6,389,800.00 | 1.23% |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 |||||
6 | 长城证券-宁波银行-长城证券金福年年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30,000 | 3,000,000.00 | 0.58% |
7 | 厦门市聚中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762 | 1,976,200.00 | 0.38% |
8 | 李军 | 境内自然人 | 17,180 | 1,718,000.00 | 0.33% |
9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280 | 1,528,000.00 | 0.29% |
10 | 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789 | 1,478,900.00 | 0.28% |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请参考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之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相关内容。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3】0172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中富转债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跟踪评字【2023】0860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中富转债”信用等级为AA-。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2.55 | 1.75 | 45.71% |
资产负债率 | 48.64% | 39.11% | 9.53% |
速动比率 | 2.02 | 1.19 | 69.75%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332.74 | 6,995.15 | -66.65%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5.31% | 68.49% | -53.18% |
利息保障倍数 | 5.20 | 21.55 | -75.87%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4.30 | 18.91 | -24.38%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9.87 | 38.96 | -49.00%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1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华审字[2024]0011020825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吴萃柿、毛潇滢 |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路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富电路公司2023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富电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2.收入确认
3.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一)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1.事项描述
存货的会计政策和相关数据披露请参阅中富电路公司财务报告附注三(十七)、附注五注释8。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富电路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98,190,465.45元,占当年资产总额的13.18%。鉴于存货金额重大,管理层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预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管理层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需要运用重大判断,并需要考虑历史售价及未来市场趋势。鉴于该过程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我们将其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对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
)了解和评价与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性,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中富电路公司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
(3)获取存货期末库龄表,结合产品状况,复核长库龄存货并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
)对中富电路公司的存货执行跌价测试,将样本的预计售价与最近的实际售价进行比较,评价预计售价的合理性;
(5)基于我们对同行业的了解,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关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判断是合理的。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和相关数据披露请参阅中富电路公司财务报告附注三(三十五)、附注五注释38。中富电路公司主要从事双面及多层线路板的生产和销售。2023年度中富电路公司持续经营业务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1,241,127,632.50元。对于境内非VMI销售,中富电路公司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后,双方按月对交付货物情况进行对账,以核对一致的对账单据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对于境外非VMI销售,公司与境外客户在销售合同/订单中约定了不同的贸易方式,根据贸易方式判断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相应的收入;对于与客户以VMI方式进行交易的,在客户领用中富电路公司产品且双方对账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金额重大,对中富电路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
)核查本期大额客户工商信息,以判断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抽取主要客户销售合同或订单,检查中富电路公司与客户的主要合作条款,结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检查收入确认政策是否恰当;
(4)对于内销收入,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合同或订单、出库单据、定期对账单、回款单据等与收入相关的凭证;对于出口销售业务,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出库单、提单、报关单等资料,并取得海关出口数据与公司账面外销收入记录进行核对;
(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客户、产品及地区等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6)对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进行发函,询证公司与客户各期的交易金额及往来账项情况;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的列报与披露是恰当的。
(三)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1.事项描述
应收账款的会计政策和相关数据披露请参阅中富电路公司财务报告附注三(十四)、附注五注释
。
截止2023年
月
日,中富电路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01,574,455.33元,占当年资产总额的
13.33%。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预期信用损失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为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对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
)对公司的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评价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率的合理性,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
(3)获取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以评估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可靠性和历史准确性;
(5)检查重要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其他事项
中富电路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富电路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中富电路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富电路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富电路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富电路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富电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富电路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6.就中富电路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8,442,368.31 | 265,096,042.7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5,068,986.31 | 46,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1,574,271.85 | 64,603,721.06 |
应收账款 | 301,574,455.33 | 350,316,054.92 |
应收款项融资 | 36,148,896.61 | 14,927,451.81 |
预付款项 | 913,576.62 | 1,592,200.5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617,407.48 | 6,321,558.03 |
其中:应收利息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98,190,465.45 | 376,263,042.3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9,196,099.89 | 45,037,071.23 |
流动资产合计 | 1,447,726,527.85 | 1,170,157,142.7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141,384.15 | 9,072,706.3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73,913.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72,829,720.47 | 414,264,728.97 |
在建工程 | 127,308,734.46 | 158,590,043.4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9,302,129.12 | 17,197,046.25 |
无形资产 | 18,909,546.13 | 17,422,282.1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891,366.58 | 20,067,918.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913,585.33 | 37,435,102.7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77,828.82 | 8,803,336.2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14,648,208.06 | 682,853,164.18 |
资产总计 | 2,262,374,735.91 | 1,853,010,306.9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4,089,880.40 | 4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4,683,426.79 | 203,524,782.84 |
应付账款 | 309,310,924.44 | 353,031,792.2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20,130.36 | 1,145,112.1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613,534.12 | 28,491,133.90 |
应交税费 | 3,013,111.63 | 1,805,087.93 |
其他应付款 | 6,202,008.61 | 1,768,095.3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363,017.09 | 12,934,642.91 |
其他流动负债 | 17,359,731.22 | 24,096,498.75 |
流动负债合计 | 567,755,764.66 | 666,797,146.1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486,574,680.1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618,791.76 | 5,344,325.3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486,673.07 | 1,834,705.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73,448.73 | 20,448,765.8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0,286,844.56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2,553,593.66 | 57,914,641.07 |
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 1,100,309,358.32 | 724,711,787.2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75,796,000.00 | 175,796,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33,249,721.5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94,236,551.06 | 594,236,551.0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233,366.50 | 3,029,581.21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3,936,349.92 | 20,337,356.7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29,442,023.08 | 334,899,030.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61,894,012.07 | 1,128,298,519.71 |
少数股东权益 | 171,365.5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62,065,377.59 | 1,128,298,519.7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62,374,735.91 | 1,853,010,306.93 |
法定代表人:王昌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京荔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京荔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4,828,285.08 | 203,447,175.2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5,068,986.31 | 46,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471,642.20 | 25,794,330.55 |
应收账款 | 270,153,534.28 | 264,559,778.15 |
应收款项融资 | 40,162,485.67 | 13,569,451.81 |
预付款项 | 168,446.45 | 113,961.96 |
其他应收款 | 450,300,822.20 | 239,399,659.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53,301,609.90 | 195,273,605.77 |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0,819,560.92 | 16,589,739.30 |
流动资产合计 | 1,517,275,373.01 | 1,004,747,702.0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07,447,384.15 | 209,072,706.3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73,913.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0,792,215.44 | 89,979,658.64 |
在建工程 | 6,480,973.45 | 31,597,876.1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9,302,129.12 | 17,197,046.25 |
无形资产 | 1,995,855.15 | 1,071,420.9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179,248.89 | 14,227,714.2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75,300.48 | 5,671,090.8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26,895.03 | 6,086,673.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8,273,914.71 | 374,904,186.84 |
资产总计 | 1,885,549,287.72 | 1,379,651,888.8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061,176.69 | 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7,082,170.15 | 88,575,753.86 |
应付账款 | 242,153,697.52 | 279,324,751.8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59,353.40 | 989,007.58 |
应付职工薪酬 | 12,115,525.42 | 15,005,946.23 |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 | 2,488,095.61 | 1,279,504.54 |
其他应付款 | 2,675,524.39 | 803,700.7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363,017.09 | 12,934,642.91 |
其他流动负债 | 14,786,449.61 | 22,077,166.70 |
流动负债合计 | 389,685,009.88 | 420,990,474.4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486,574,680.1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618,791.76 | 5,344,325.3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023,502.13 | 1,834,705.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256,251.99 | 6,203,625.3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9,473,225.98 | 13,382,656.06 |
负债合计 | 899,158,235.86 | 434,373,130.4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75,796,000.00 | 175,796,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33,249,721.5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94,236,551.06 | 594,236,551.0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3,936,349.92 | 20,337,356.72 |
未分配利润 | 159,172,429.37 | 154,908,850.5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86,391,051.86 | 945,278,758.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85,549,287.72 | 1,379,651,888.8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41,127,632.50 | 1,536,725,440.77 |
其中:营业收入 | 1,241,127,632.50 | 1,536,725,440.7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08,477,450.54 | 1,447,630,531.65 |
其中:营业成本 | 1,091,117,997.81 | 1,311,576,577.4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216,331.86 | 8,350,973.48 |
销售费用 | 25,202,304.56 | 25,169,980.86 |
管理费用 | 32,869,172.49 | 32,466,170.27 |
研发费用 | 53,669,563.42 | 74,027,230.94 |
财务费用 | -1,597,919.60 | -3,960,401.37 |
其中:利息费用 | 5,337,807.95 | 4,508,542.24 |
利息收入 | 5,370,430.87 | 1,937,458.40 |
加:其他收益 | 3,070,567.07 | 11,721,559.5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126.93 | 5,502,419.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31,322.18 | 8,173.1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68,986.3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02,114.64 | 2,314,707.9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993,708.66 | -12,937,882.8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87,378.59 | -3,035,936.2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874,635.80 | 92,659,777.43 |
加:营业外收入 | 20,595.32 | 343,608.76 |
减:营业外支出 | 1,468,083.37 | 346,832.7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427,147.75 | 92,656,553.48 |
减:所得税费用 | -3,719,563.33 | -5,927,343.0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146,711.08 | 98,583,896.5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146,711.08 | 98,583,896.5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269,345.56 | 98,583,896.57 |
2.少数股东损益 | -122,634.4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203,785.29 | 4,732,665.9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203,785.29 | 4,732,665.91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03,785.29 | 4,732,665.91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203,785.29 | 4,732,665.91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350,496.37 | 103,316,562.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473,130.85 | 103,316,562.4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2,634.48 |
八、每股收益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5 | 0.560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5 | 0.560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昌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京荔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京荔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55,382,729.09 | 1,196,946,795.65 |
减:营业成本 | 841,213,646.38 | 1,046,098,231.76 |
税金及附加 | 4,257,763.63 | 4,819,896.25 |
销售费用 | 12,427,868.64 | 11,199,747.40 |
管理费用 | 22,500,314.71 | 21,846,386.26 |
研发费用 | 31,034,099.57 | 43,042,402.02 |
财务费用 | 903,735.80 | -2,835,513.39 |
其中:利息费用 | 3,733,365.34 | 1,663,125.43 |
利息收入 | 3,746,368.08 | 1,399,754.87 |
加:其他收益 | 2,508,852.56 | 10,408,235.7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6,003.16 | 5,142,317.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31,322.18 | 8,173.1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68,986.3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56,829.53 | -1,561,739.3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134,121.00 | -4,783,223.9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38,534.51 | -747,593.22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621,310.09 | 81,233,642.39 |
加:营业外收入 | 434.84 | 243,843.16 |
减:营业外支出 | 480,777.24 | 289,149.4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140,967.69 | 81,188,336.12 |
减:所得税费用 | 2,151,035.69 | 7,615,173.0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989,932.00 | 73,573,163.0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989,932.00 | 73,573,163.0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5,989,932.00 | 73,573,163.0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48,531,245.25 | 1,335,671,318.6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389,950.35 | 3,039,112.1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732,294.12 | 13,048,371.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6,653,489.72 | 1,351,758,802.1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21,691,791.19 | 959,804,690.1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3,039,584.30 | 251,433,349.9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453,884.71 | 27,350,195.6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125,031.93 | 27,919,856.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0,310,292.13 | 1,266,508,091.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343,197.59 | 85,250,710.1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84,387,935.48 | 1,797,021,6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95,195.25 | 5,494,246.7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47,719.14 | 2,568,532.6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7,430,849.87 | 1,805,084,379.3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4,195,031.41 | 198,614,571.9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56,116,852.09 | 1,715,021,6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70,311,883.50 | 1,913,636,171.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2,881,033.63 | -108,551,792.6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4,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4,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24,026,496.13 | 50,050,29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2,958,559.31 | 377,534,863.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7,279,055.44 | 427,585,153.3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729,986.81 | 48,266,09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689,082.73 | 30,874,961.9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182,446.13 | 310,842,417.3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5,601,515.67 | 389,983,469.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1,677,539.77 | 37,601,684.0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02,508.29 | 12,464,371.9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457,787.98 | 26,764,973.4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4,150,615.38 | 177,385,641.9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692,827.40 | 204,150,615.38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75,306,557.44 | 1,078,200,701.4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89,854.97 | 225,617.1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87,290.79 | 11,097,578.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5,883,703.20 | 1,089,523,897.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0,749,910.76 | 809,566,143.7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0,362,479.85 | 124,630,393.5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455,179.82 | 15,923,664.9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3,036,543.31 | 86,603,256.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3,604,113.74 | 1,036,723,458.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720,410.54 | 52,800,438.3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9,427,402.69 | 1,378,961,6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14,305.33 | 5,134,144.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50,120.02 | 1,306,899.4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2,991,828.04 | 1,385,402,644.0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709,012.49 | 55,926,514.8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32,812,135.00 | 1,296,961,6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4,521,147.49 | 1,352,888,114.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529,319.45 | 32,514,529.1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60,026,496.1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416,067.86 | 191,464,441.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4,442,563.99 | 191,464,441.8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107,9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556,486.08 | 28,613,582.1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086,379.84 | 215,354,662.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642,865.92 | 263,076,144.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799,698.07 | -71,611,702.6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50,396.97 | 3,560,179.4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200,428.89 | 17,263,444.2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7,966,330.18 | 150,702,885.9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765,901.29 | 167,966,330.1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5,796,000.00 | 594,236,551.06 | 3,029,581.21 | 20,337,356.72 | 334,899,030.72 | 1,128,298,519.71 | 1,128,298,519.7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5,796,000.00 | 594,236,551.06 | 3,029,581.21 | 20,337,356.72 | 334,899,030.72 | 1,128,298,519.71 | 1,128,298,519.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249,721.51 | 2,203,785.29 | 3,598,993.20 | -5,457,007.64 | 33,595,492.36 | 171,365.52 | 33,766,857.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03,785.29 | 26,269,345.56 | 28,473,130.85 | -122,634.48 | 28,350,496.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249,721.51 | 33,249,721.51 | 294,000.00 | 33,543,721.5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94,000.00 | 294,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3,249,721.51 | 33,249,721.51 | 33,249,721.5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598,993.20 | -31,726,353.20 | -28,127,360.00 | -28,127,3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598,993.20 | -3,598,993.2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127,360.00 | -28,127,360.00 | -28,127,36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5,796,000.00 | 33,249,721.51 | 594,236,551.06 | 5,233,366.50 | 23,936,349.92 | 329,442,023.08 | 1,161,894,012.07 | 171,365.52 | 1,162,065,377.5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5,796,000.00 | 594,236,551.06 | -1,703,084.70 | 12,997,412.75 | 273,605,866.85 | 1,054,932,745.96 | 1,054,932,745.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7,372.34 | -1,806,056.39 | -1,823,428.73 | -1,823,428.7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5,796,000.00 | 594,236,551.06 | -1,703,084.70 | 12,980,040.41 | 271,799,810.46 | 1,053,109,317.23 | 1,053,109,317.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32,665.91 | 7,357,316.31 | 63,099,220.26 | 75,189,202.48 | 75,189,202.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32,665.91 | 98,583,896.57 | 103,316,562.48 | 103,316,562.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357,316.31 | -35,484,676.31 | -28,127,360.00 | -28,127,3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357,316.31 | -7,357,316.31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28,127,360.00 | -28,127,360.00 | -28,127,360.0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5,796,000.00 | 594,236,551.06 | 3,029,581.21 | 20,337,356.72 | 334,899,030.72 | 1,128,298,519.71 | 1,128,298,519.71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股本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5,796,000.00 | 594,236,551.06 | 20,337,356.72 | 154,908,850.57 | 945,278,758.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5,796,000.00 | 594,236,551.06 | 20,337,356.72 | 154,908,850.57 | 945,278,758.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249,721.51 | 3,598,993.20 | 4,263,578.80 | 41,112,293.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989,932.00 | 35,989,932.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249,721.51 | 33,249,721.5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3,249,721.51 | 33,249,721.5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598,993.20 | -31,726,353.20 | -28,127,3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598,993.20 | -3,598,993.2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127,360.00 | -28,127,36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 |
结转留存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5,796,000.00 | 33,249,721.51 | 594,236,551.06 | 23,936,349.92 | 159,172,429.37 | 986,391,051.8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5,796,000.00 | 594,236,551.06 | 12,997,412.75 | 116,976,714.87 | 900,006,678.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7,372.34 | -156,351.06 | -173,723.4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5,796,000.00 | 594,236,551.06 | 12,980,040.41 | 116,820,363.81 | 899,832,955.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57,316.31 | 38,088,486.76 | 45,445,803.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3,573,163.07 | 73,573,163.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357,316.31 | -35,484,676.31 | -28,127,3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357,316.31 | -7,357,316.31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127,360.00 | -28,127,36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5,796,000.00 | 594,236,551.06 | 20,337,356.72 | 154,908,850.57 | 945,278,758.35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路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深圳中富电路有限公司,系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兴业”)、中富电子有限公司[JOVEENTERPRISELIMITED](以下简称“中富电子”)于2004年3月12日合资设立。
公司于2021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号)的同意注册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800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96.00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
月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183.60万元变更为17,579.60万元,公司股本由13,183.60万股变更为17,579.6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8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5568456XX的营业执照。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7,579.60万股,注册资本为17,579.6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和一社区和二工业区兴业路8号。
本公司经营范围:双面及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生产和销售。增加:
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增加:
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高频微波线路板、半导体专用材料(半导体载板)的生产及销售。(上述增营项目在松岗分厂生产)。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六户,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一户,具体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一)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深圳中富盈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一级 | 51.00 | 51.00 |
聚辰电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聚慧电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聚臻电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聚辰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二)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三)非金融性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四)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已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五)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六)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七)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金额>11,300,000.00元(资产总额的0.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C.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D.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A.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B.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C.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
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A.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a.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b.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B.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C.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D.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
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E.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a.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b.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A.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B.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C.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A.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B.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1)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
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经营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A.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B.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C.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D.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D.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
(
)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应收票据回款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 | 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
(
)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100万元以上(含))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等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主要包括除上述特定性质款项组合的应收款项外,无客观证据表明客户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严重恶化的应收款项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1。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
(
)金融工具减值。
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
(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等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主要包括除上述特定性质款项组合的应收款项外,无客观证据表明客户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严重恶化的应收款项 | 按账龄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17、存货
(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类别
2)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3)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4)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5)存货的盘存制度
6)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7)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A.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B.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A.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B.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
(
)金融工具减值。20、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1、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A.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B.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A.成本法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B.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23.75%-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土地所有权 | 其他 | — | — | — |
注:境外子公司在境外拥有的永久土地所有权分类为固定资产,且不予折旧。
23、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
长期资产减值。
24、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5、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外购专利技术、软件使用权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A.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
年土地使用年限
软件使用权2-10年预计可使用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B.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9、合同负债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租赁负债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
)期权的行权价格;(
)期权的有效期;(
)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股价预计波动率;(
)股份的预计股利;(
)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4、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主要从事双面及多层线路板的生产和销售。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各模式下收入确认系按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按合同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经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以下迹象:(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享有现时付款义务;(2)企业已经将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4)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合同
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则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公司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5)售后回购
A.因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因此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公司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则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B.应客户要求产生的回购义务的合同:经评估客户具有重大经济动因的,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1)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进行处理。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境内非VMI销售: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按照客户要求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后,双方按月对交付货物情况进行对账,公司以核对一致的对账单据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境外非VMI销售:公司与境外客户在销售合同/订单中约定了不同种贸易方式,根据贸易方式判断控制权转移的时点,并相应确认收入;其中:
FOB、FCA等贸易术语下,公司将货物报关、离港并取得提单作为收入确认时点;DAP等贸易术语下,公司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后予以确认收入。
VMI销售:公司产品销售出库后,运输发货至客户,客户检验合格入VMI仓库,产品从公司工厂发货后,公司将库存商品转为发出商品处理。客户根据生产情况领用产品后,公司按月与客户对账,确认客户当月领用数量、金额,公司将客户月度领用金额确认当月收入。公司确认收入的依据为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单。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5、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
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A.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B.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C.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项目注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A.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B.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C.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8、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
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注释25和32。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的分类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金额,详见附注五、37(3)。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2022年
月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2〕
号,以下简称“解释
号”),解释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
月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项目
项目 | 2022年1月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2年1月1日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761,387.88 | 5,403,490.21 | 12,164,878.09 |
资产合计 | 1,822,165,921.68 | 5,403,490.21 | 1,827,569,411.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29,529.05 | 7,226,918.93 | 8,656,447.98 |
负债合计 | 767,233,175.72 | 7,226,918.93 | 774,460,094.65 |
盈余公积 | 12,997,412.75 | -17,372.34 | 12,980,040.41 |
未分配利润 | 273,605,866.85 | -1,806,056.39 | 271,799,810.4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54,932,745.96 | -1,823,428.73 | 1,053,109,317.23 |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解释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693,257.56 | 2,741,845.23 | 37,435,102.79 |
资产合计 | 1,850,268,461.70 | 2,741,845.23 | 1,853,010,306.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869,208.87 | 2,579,556.94 | 20,448,765.81 |
负债合计 | 722,132,230.28 | 2,579,556.94 | 724,711,787.22 |
盈余公积 | 20,321,127.89 | 16,228.83 | 20,337,356.72 |
未分配利润 | 334,752,971.26 | 146,059.46 | 334,899,030.72 |
股东权益合计 | 1,128,136,231.42 | 162,288.29 | 1,128,298,519.71 |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损益表项目 | 2022年度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所得税费用 | -3,941,626.07 | -1,985,717.02 | -5,927,343.09 |
净利润 | 96,598,179.55 | 1,985,717.02 | 98,583,896.57 |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服务收入 | 6.00%、13.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00%、7.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16.50%、20.00%、25.00%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00%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 | 1.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15.00% |
深圳中富盈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聚辰电路有限公司 | 16.50% |
聚慧电子有限公司 | 16.50% |
聚臻电子有限公司 | 16.50% |
聚辰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 20.00%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
号),自2019年
月
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调整为13%。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3%。
PCB行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国家对公司出口的PCB产品执行“免、抵、退”的增值税税收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及鹤山中富的退税率为13%。
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鹤山中富享受该政策。。
根据《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
月
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公司享受该政策。(
)所得税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联合颁发编号为GR20234420653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规定,2023年度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00%。
2023年
月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鹤山中富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颁发编号为GR20234401825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规定,2023年度鹤山中富所得税税率为
15.00%。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65.24 | 175.62 |
银行存款 | 163,692,162.16 | 204,150,439.76 |
其他货币资金 | 24,749,540.91 | 60,945,427.39 |
合计 | 188,442,368.31 | 265,096,042.7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7,545,287.76 | 9,216,648.88 |
其他说明:
截止2023年
月
日,除其他货币资金以外,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亦不存在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4,749,540.91 | 58,614,427.39 |
保函保证金 | - | 2,331,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 | - |
合计 | 24,749,540.91 | 60,945,427.39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5,068,986.31 | 46,000,000.00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其他 | 255,068,986.31 | 46,000,000.00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混合工具 | ||
其他 | ||
合计 | 255,068,986.31 | 46,000,000.00 |
其他说明:
期末余额由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构成。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466,153.17 | 24,794,330.55 |
商业承兑票据 | 19,108,118.68 | 39,809,390.51 |
合计 | 41,574,271.85 | 64,603,721.0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00,195.85 | 1,212,076.27 | 2,188,119.58 |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43,762,391.43 | 100.00% | 2,188,119.58 | 5.00% | 41,574,271.85 | 68,003,916.91 | 100.00% | 3,400,195.85 | 5.00% | 64,603,721.06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23,648,582.29 | 54.04% | 1,182,429.12 | 5.00% | 22,466,153.17 | 26,099,295.32 | 38.38% | 1,304,964.77 | 5.00% | 24,794,330.55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20,113,809.14 | 45.96% | 1,005,690.46 | 5.00% | 19,108,118.68 | 41,904,621.59 | 61.62% | 2,095,231.08 | 5.00% | 39,809,390.51 |
合计 | 43,762,391.43 | 100.00% | 2,188,119.58 | 5.00% | 41,574,271.85 | 68,003,916.91 | 100.00% | 3,400,195.85 | 5.00% | 64,603,721.06 |
合计
合计 | 3,400,195.85 | 1,212,076.27 | 2,188,119.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596,790.88 | |
商业承兑票据 | 2,630,366.22 | |
合计 | 17,227,157.10 |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15,506,434.34 | 368,747,004.35 |
1至2年 | 4,409,015.92 | 8,001.00 |
2至3年 | 8,001.00 | |
合计 | 319,923,451.26 | 368,755,005.3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10,482.05 | 0.66% | 2,110,482.05 | 100.00% | 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17,812,969.21 | 99.34% | 16,238,513.88 | 5.11% | 301,574,455.33 | 368,755,005.35 | 100.00% | 18,438,950.43 | 5.00% | 350,316,054.92 |
其中: | ||||||||||
无风险组合 | ||||||||||
账龄组合 | 317,812,969.21 | 99.34% | 16,238,513.88 | 5.11% | 301,574,455.33 | 368,755,005.35 | 100.00% | 18,438,950.43 | 5.00% | 350,316,054.92 |
合计 | 319,923,451.26 | 100.00% | 18,348,995.93 | 5.74% | 301,574,455.33 | 368,755,005.35 | 100.00% | 18,438,950.43 | 5.00% | 350,316,054.9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3,310,482.05 | 165,524.10 | 2,110,482.05 | 2,110,482.05 | 100.00% | 因客户经营不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续回款难度大,已提请仲裁且终止合作,考虑期后回款0元后,进行全额单项计提 |
合计 | 3,310,482.05 | 165,524.10 | 2,110,482.05 | 2,110,482.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5,504,534.34 | 15,775,226.71 | 5.00% |
1-2年 | 2,300,433.87 | 460,086.77 | 20.00% |
2-3年 | 8,001.00 | 3,200.40 | 40.00% |
3—4年 | 60.00% | ||
4—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317,812,969.21 | 16,238,513.8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110,482.05 | 2,110,482.0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438,950.43 | 2,200,436.55 | 16,238,513.88 | |||
合计 | 18,438,950.43 | 2,110,482.05 | 2,200,436.55 | 18,348,995.93 |
本期无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5,210,274.84 | 55,210,274.84 | 17.26% | 2,760,513.74 | |
第二名 | 40,382,883.13 | 40,382,883.13 | 12.62% | 2,019,144.16 | |
第三名 | 20,530,913.73 | 20,530,913.73 | 6.42% | 1,026,545.70 | |
第四名 | 17,879,851.77 | 17,879,851.77 | 5.59% | 893,992.59 | |
第五名 | 15,615,321.40 | 15,615,321.40 | 4.88% | 780,766.07 | |
合计 | 149,619,244.87 | 149,619,244.87 | 46.77% | 7,480,962.26 |
5、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6,148,896.61 | 14,927,451.81 |
合计 | 36,148,896.61 | 14,927,451.81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2,085,700.45 | 0.00 |
合计 | 112,085,700.45 | 0.00 |
(3)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本公司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4)其他说明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617,407.48 | 6,321,558.03 |
合计 | 6,617,407.48 | 6,321,558.03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5,182,946.88 | 5,170,992.14 |
代扣代缴款项 | 1,412,924.79 | 1,243,539.93 |
备用金及其他 | 378,646.60 | 264,220.62 |
合计 | 6,974,518.27 | 6,678,752.69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950,561.49 | 6,597,039.07 |
1至2年 | 5,000.00 | 26,713.62 |
2至3年 | 13,956.78 | 55,000.00 |
3年以上 | 5,000.00 | |
3至4年 | 5,000.00 | |
合计 | 6,974,518.27 | 6,678,752.69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74,518.27 | 100.00% | 357,110.79 | 5.12% | 6,617,407.48 | 6,678,752.69 | 100.00% | 357,194.66 | 5.35% | 6,321,558.0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6,974,518.27 | 100.00% | 357,110.79 | 5.12% | 6,617,407.48 | 6,678,752.69 | 100.00% | 357,194.66 | 5.35% | 6,321,558.03 |
无风险组合 | ||||||||||
合计 | 6,974,518.27 | 100.00% | 357,110.79 | 5.12% | 6,617,407.48 | 6,678,752.69 | 100.00% | 357,194.66 | 5.35% | 6,321,558.03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57,194.66 | 0.00 | 0.00 | 357,194.66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83.87 | 0.00 | 0.00 | 83.87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357,110.79 | 0.00 | 0.00 | 357,110.7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2,322,163.28 | 1年以内 | 33.29% | 116,108.16 |
第二名 | 代收代付 | 1,131,431.05 | 1年以内 | 16.22% | 56,571.55 |
第三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1,099,605.76 | 1年以内 | 15.77% | 54,980.29 |
第四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7.17% | 25,000.00 |
第五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310,000.00 | 1年以内 | 4.44% | 15,500.00 |
合计 | 5,363,200.09 | 76.90% | 268,160.00 |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78,571.88 | 96.17% | 1,369,975.03 | 86.04% |
1至2年 | 21,248.10 | 2.33% | 222,225.51 | 13.96% |
2至3年 | 13,756.64 | 1.51% | ||
合计 | 913,576.62 | 1,592,200.54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 | 505,011.82 | 55.28 |
其他说明: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1,225,239.34 | 61,225,239.34 | 64,026,686.21 | 64,026,686.21 | ||
在产品 | 103,209,463.69 | 7,029,910.64 | 96,179,553.05 | 86,587,170.42 | 4,859,039.64 | 81,728,130.78 |
库存商品 | 63,693,620.77 | 3,698,683.32 | 59,994,937.45 | 107,396,523.69 | 5,444,910.52 | 101,951,613.17 |
发出商品 | 87,134,206.49 | 6,515,296.24 | 80,618,910.25 | 133,285,706.27 | 5,012,840.47 | 128,272,865.80 |
委托加工物资 | 171,825.36 | 171,825.36 | 283,746.43 | 283,746.43 | ||
合计 | 315,434,355.65 | 17,243,890.20 | 298,190,465.45 | 391,579,833.02 | 15,316,790.63 | 376,263,042.39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4,859,039.64 | 5,429,034.74 | 3,258,163.74 | 7,029,910.64 | ||
库存商品 | 5,444,910.52 | 1,765,000.77 | 3,511,227.97 | 3,698,683.32 | ||
发出商品 | 5,012,840.47 | 5,799,673.15 | 4,297,217.38 | 6,515,296.24 | ||
合计 | 15,316,790.63 | 12,993,708.66 | 11,066,609.09 | 17,243,890.20 |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55,771,679.24 | 40,513,285.77 |
所得税及其他预缴税额 | 157,150.21 | 4,523,785.46 |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 | 263,267,270.44 | |
合计 | 319,196,099.89 | 45,037,071.23 |
其他说明:
无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深圳市唯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173,913.00 | 无 | ||||||
合计 | 2,173,913.00 |
其他说明: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本集团投资持有的深圳市唯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非上市股份,股权比例为1%。本集团没有权利以任何方式参与或影响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因此,本集团对其不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将其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1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厦门银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71,097.03 | 18,237.94 | 489,334.97 | |||||||||
深圳市迈威科技有限公司 | 4,708,918.27 | -423,397.14 | 4,285,521.13 | |||||||||
中为先进封装 | 3,892,691.03 | -1,526,162.98 | 2,366,528.05 |
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
小计 | 9,072,706.33 | -1,931,322.18 | 7,141,384.15 | ||
合计 | 9,072,706.33 | -1,931,322.18 | 7,141,384.15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72,829,720.47 | 414,264,728.97 |
合计 | 572,829,720.47 | 414,264,728.9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4,117,131.34 | 592,460,441.90 | 5,536,386.86 | 12,868,499.29 | 714,982,459.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343,398.85 | 136,862,023.78 | 0.00 | 1,436,472.73 | 226,641,895.36 |
(1)购置 | 38,156,960.20 | 9,546,673.99 | 0.00 | 770,757.70 | 48,474,391.89 |
(2)在建工程转入 | 50,186,438.65 | 127,315,349.79 | 0.00 | 665,715.03 | 178,167,503.47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10,608,200.36 | 442,523.35 | 12,257.02 | 11,062,980.73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7,387,687.41 | 442,523.35 | 12,257.02 | 7,842,467.78 |
其他减少 | 3,220,512.95 | 3,220,512.95 | |||
4.期末余额 | 192,460,530.19 | 718,714,265.32 | 5,093,863.51 | 14,292,715.00 | 930,561,374.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8,551,672.86 | 249,668,224.99 | 3,829,475.82 | 8,668,356.75 | 300,717,730.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42,063.44 | 55,881,403.16 | 491,672.74 | 1,788,721.43 | 64,803,860.77 |
(1)计提
(1)计提 | 6,642,063.44 | 55,881,403.16 | 491,672.74 | 1,788,721.43 | 64,803,860.77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7,361,612.23 | 420,397.18 | 7,928.23 | 7,789,937.64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4,302,124.93 | 420,397.18 | 7,928.23 | 4,730,450.34 |
其他减少 | 3,059,487.30 | 3,059,487.30 | |||
4.期末余额 | 45,193,736.30 | 298,188,015.92 | 3,900,751.38 | 10,449,149.95 | 357,731,653.5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7,266,793.89 | 420,526,249.40 | 1,193,112.13 | 3,843,565.05 | 572,829,720.47 |
2.期初账面价值 | 65,565,458.48 | 342,792,216.91 | 1,706,911.04 | 4,200,142.54 | 414,264,728.97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资产 | 38,156,960.20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本期购置的房屋及建筑物系聚辰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该土地位于泰国罗勇。期末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期末不存在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期末不存在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可回收金额情况,故不予计提减值准备。期末固定资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七、注释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7,308,734.46 | 158,590,043.46 |
合计
合计 | 127,308,734.46 | 158,590,043.46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设备 | 58,183,329.58 | 0.00 | 58,183,329.58 | 107,525,805.74 | 0.00 | 107,525,805.74 |
工程 | 69,125,404.88 | 0.00 | 69,125,404.88 | 51,064,237.72 | 0.00 | 51,064,237.72 |
合计 | 127,308,734.46 | 0.00 | 127,308,734.46 | 158,590,043.46 | 0.00 | 158,590,043.4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WTT园区 | 107,133,065.65 | 68,111,412.57 | 68,111,412.57 | 61.58% | 61.58% | 2,144,202.37 | 2,144,202.37 | 4.42% | 募集资金 | |||
厂房2号 | 34,576,211.74 | 31,396,110.03 | 3,180,101.71 | 34,576,211.74 | 100.00% | 100.00% | 募集资金 | |||||
宿舍楼A | 14,374,447.10 | 14,074,248.16 | 300,198.94 | 14,257,015.91 | 117,431.19 | 100.00% | 100.00% | 募集资金 | ||||
楼平面施工环氧自流平和通道画线 | 1,341,339.45 | 1,341,339.45 | 1,341,339.45 | 100.00% | 100.00% | 募集资金 | ||||||
鹤山 | 3,877,301.55 | 3,486,485.04 | 390,816.51 | 3,877,301.55 | 100.00% | 100.00% | 募集 |
3#厂房暖通装修项目工程
3#厂房暖通装修项目工程 | 资金 | ||||||||||
待安装设备 | 107,525,805.74 | 74,637,434.85 | 123,979,911.01 | 58,183,329.58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161,302,365.49 | 157,823,988.42 | 146,619,964.58 | 176,690,440.21 | 1,458,770.64 | 126,294,742.15 | 2,144,202.37 | 2,144,202.37 | 4.42%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4、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340,763.27 | 40,340,763.2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228,750.59 | 16,228,750.59 | |||
重分类 | |||||
新增租赁 | 16,228,750.59 | 16,228,750.59 | |||
其它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582,017.44 | 26,582,017.44 | |||
租赁到期 | 26,582,017.44 | 26,582,017.44 | |||
处置子公司 | |||||
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29,987,496.42 | 29,987,496.42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143,717.02 | 23,143,717.0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23,667.72 | 14,123,667.72 | |||
(1)计提 | 14,123,667.72 | 14,123,667.72 |
重分类
重分类 | |||
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582,017.44 | 26,582,017.44 | |
(1)处置 | |||
租赁到期 | 26,582,017.44 | 26,582,017.44 | |
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10,685,367.30 | 10,685,367.3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302,129.12 | 19,302,129.1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197,046.25 | 17,197,046.25 |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365,754.45 | 7,871,265.75 | 25,237,020.2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37,946.13 | 2,737,946.13 | |||
(1)购置 | 2,737,946.13 | 2,737,946.1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365,754.45 | 10,609,211.88 | 27,974,966.3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524,856.59 | 3,289,881.50 | 7,814,738.0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7,315.11 | 923,367.00 | 1,250,682.11 |
(1)计提
(1)计提 | 327,315.11 | 923,367.00 | 1,250,682.1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852,171.70 | 4,213,248.50 | 9,065,420.2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513,582.75 | 6,395,963.38 | 18,909,546.1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840,897.86 | 4,581,384.25 | 17,422,282.1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用 | 20,067,918.02 | 13,092,615.81 | 12,269,167.25 | 0.00 | 20,891,366.58 |
合计 | 20,067,918.02 | 13,092,615.81 | 12,269,167.25 | 0.00 | 20,891,366.58 |
其他说明: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7,243,890.20 | 2,577,571.72 | 15,316,790.63 | 2,316,087.6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11,931.43 | 76,141.72 | 644,355.13 | 96,653.27 |
可抵扣亏损 | 219,870,366.61 | 33,051,480.43 | 192,517,083.66 | 28,877,562.5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8,348,995.93 | 2,806,218.69 | 18,438,950.43 | 2,838,583.1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57,110.79 | 53,682.54 | 357,194.66 | 54,341.61 |
票据坏账损失 | 2,188,119.58 | 328,217.94 | 3,400,195.85 | 510,029.37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 19,981,808.85 | 2,997,271.33 | 18,278,968.23 | 2,741,845.23 |
递延收益 | 13,486,673.07 | 2,023,000.96 | ||
合计 | 292,088,896.46 | 43,913,585.33 | 248,953,538.59 | 37,435,102.7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12,118,542.73 | 16,817,781.41 | 119,128,059.17 | 17,869,208.87 |
使用权资产 | 19,302,129.12 | 2,895,319.37 | 17,197,046.25 | 2,579,556.9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68,986.31 | 160,347.95 | ||
合计 | 132,489,658.16 | 19,873,448.73 | 136,325,105.42 | 20,448,765.81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购买长期资产预付款 | 2,177,828.82 | 2,177,828.82 | 8,803,336.25 | 8,803,336.25 | ||
合计 | 2,177,828.82 | 2,177,828.82 | 8,803,336.25 | 8,803,336.25 |
其他说明:
无
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4,749,540.91 | 保证金 | ||||||
固定资产 | 100,403,404.57 | 抵押授信 | ||||||
无形资产 | 12,513,582.75 | 抵押授信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000,000.00 | 质押贴现 | ||||||
合计 | 161,666,528.23 |
其他说明:
无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4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40,000,000.00 | |
质押借款/票据贴现 | 24,000,000.00 | |
担保+信用证借款 | 40,000,000.00 | |
保理借款/票据贴现 | 26,496.13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63,384.27 | |
合计 | 104,089,880.40 | 4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①2023年
月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白沙科技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江银综授额字第000126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000.00元,形式为保证借款,由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王昌民和王先锋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截至2023年
月
日该笔借款尚未还清。②2023年
月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白沙科技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江银综授额字第000126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000.00元,形式为保证借款,由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王昌民和王先锋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截至2023年
月
日该笔借款尚未还清。2023年7月31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IR2307280000095】线上提款申请书,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形式为信用借款,借款期限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还清。
④2023年
月
日,本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2400万元,并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编号为【平银企业金融一部综字20230201第
号】《资产池出账最高额质押合同》下质押办理了银行承兑汇票,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24年
月
日,截至2023年
月
日该笔应收票据未到期,列示为短期借款期末余额。
⑤2023年
月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白沙科技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江银综授额字第000126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000.00元,形式为保证借款,由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王昌民和王先锋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截至2023年
月
日该笔借款尚未还清。
⑥2023年8月1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白沙科技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江银综授额字第000126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000.00元,形式为保证借款,由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王昌民和王先锋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7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还清。
⑦2023年
月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白沙科技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江银综授额字第000126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000.00元,形式为保证借款,由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王昌民和王先锋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截至2023年
月
日该笔借款尚未还清。⑧2023年
月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白沙科技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江银综授额字第000126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000.00元,形式为保证借款,由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王昌民和王先锋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截至2023年
月
日该笔借款尚未还清。
⑨2023年8月2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白沙科技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江银综授额字第000126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000.00元,形式为保证借款,由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王昌民和王先锋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7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还清。
⑩2023年8月28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乡支行签订了编号为【79462023280068】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形式为信用借款,借款期限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7月28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还清。
?2023年
月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白沙科技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江银综授额字第000126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000.00元,形式为保证借款,由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王昌民和王先锋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23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截至2023年
月
日该笔借款尚未还清。?2023年12月25日,本公司将于2023年7月17日收到的由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迪链”票据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创支行贴现,“迪链”票据到期日为2024年1月25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迪链”票据未到期,列示为短期借款期末余额。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4,683,426.79 | 203,524,782.84 |
合计 | 94,683,426.79 | 203,524,782.8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95,476,188.16 | 243,475,081.47 |
应付设备款、工程款 | 87,556,673.35 | 72,036,442.52 |
应付费用及其他 | 15,950,407.81 | 15,195,907.30 |
应付加工费 | 10,327,655.12 | 22,324,361.00 |
合计 | 309,310,924.44 | 353,031,792.29 |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6,202,008.61 | 1,768,095.34 |
合计 | 6,202,008.61 | 1,768,095.34 |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押金及保证金 | 5,802,876.80 | 1,282,876.80 |
运费 | 362,196.62 | 456,989.61 |
代收代付 | 11,605.66 | 8,932.53 |
其他 | 25,329.53 | 19,296.40 |
合计 | 6,202,008.61 | 1,768,095.34 |
其他说明:
无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120,130.36 | 1,145,112.19 |
合计 | 1,120,130.36 | 1,145,112.19 |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8,491,133.90 | 226,922,530.07 | 230,800,129.85 | 24,613,534.1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0.00 | 12,421,820.02 | 12,421,820.02 | |
合计 | 28,491,133.90 | 239,344,350.09 | 243,221,949.87 | 24,613,534.12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8,379,866.53 | 212,769,400.12 | 216,637,150.63 | 24,512,116.02 |
2、职工福利费 | 6,213,660.05 | 6,213,660.05 | ||
3、社会保险费 | 4,992,014.47 | 4,992,014.4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318,235.43 | 4,318,235.43 | ||
工伤保险费 | 379,225.03 | 379,225.03 | ||
生育保险费 | 294,554.01 | 294,554.01 | ||
4、住房公积金 | 111,267.37 | 2,921,541.92 | 2,931,391.19 | 101,418.1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913.51 | 25,913.51 | ||
合计 | 28,491,133.90 | 226,922,530.07 | 230,800,129.85 | 24,613,534.1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063,694.54 | 12,063,694.54 | ||
2、失业保险费 | 358,125.48 | 358,125.48 | ||
合计 | 0.00 | 12,421,820.02 | 12,421,820.02 |
其他说明:
无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1,272.60 | 132,902.87 |
企业所得税 | 1,466,974.76 | |
个人所得税 | 463,727.32 | 281,361.7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5,949.01 | 553,888.72 |
房产税 | 108,152.96 | 108,152.96 |
教育费附加 | 266,436.83 | 425,425.27 |
其他 | 260,598.15 | 303,356.36 |
合计 | 3,013,111.63 | 1,805,087.93 |
其他说明:
无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363,017.09 | 12,934,642.91 |
合计 | 7,363,017.09 | 12,934,642.91 |
其他说明:
无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7,227,157.10 | 23,951,512.62 |
待转销项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 | 132,574.12 | 144,986.13 |
合计 | 17,359,731.22 | 24,096,498.75 |
其他说明:
无
29、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富转债) | 486,355,282.84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19,397.26 | |
合计 | 486,574,680.10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富转债) | 520,000,000.00 | 2023年10月16日 | 6年 | 520,000,000.00 | 0.00 | 520,000,000.00 | 219,397.26 | 33,644,717.16 | 0.00 | 486,574,680.10 | 否 | |
合计 | —— | 520,000,000.00 | 0.00 | 520,000,000.00 | 219,397.26 | 33,644,717.16 | 0.00 | 486,574,680.10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1)票面利率说明
“中富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
2.50%。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
本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富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9年10月15日;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0月20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4月20日)起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2029年10月15日)止。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6.4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3)其他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047号文注册,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公开发行了5,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0,000,000.00元。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富转债”为复合金融工具,同时包含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公允价值。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司本次发行52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其他发行费用4,679,840.62元后,发行日金融负债成本公允价值482,070,437.87元计入应付债券,权益工具成分的公允价值33,249,721.51元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30、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总额小计 | 21,497,797.05 | 19,024,069.03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515,988.20 | -745,100.8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363,017.09 | -12,934,642.91 |
合计 | 12,618,791.76 | 5,344,325.32 |
其他说明:
无
3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834,705.38 | 12,870,000.00 | 1,218,032.31 | 13,486,673.07 | 详见下表 |
合计 | 1,834,705.38 | 12,870,000.00 | 1,218,032.31 | 13,486,673.07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项目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加: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补助 | 349,270.64 | - | - | 229,270.70 | - | - | 119,999.94 | 与资产相关 |
技术改造补助 | 1,485,434.74 | 12,870,000.00 | - | 988,761.61 | - | - | 13,366,673.13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合计 | 1,834,705.38 | 12,870,000.00 | - | 1,218,032.31 | - | - | 13,486,673.07 |
3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向关联方借款 | 0.00 | 30,286,844.56 |
合计 | 0.00 | 30,286,844.56 |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负债说明:该关联方借款信息详见附注十四、
。
3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75,796,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75,796,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富转债) | 5,200,000.00 | 33,249,721.51 | 5,200,000.00 | 33,249,721.51 | ||||
合计 | 5,200,000.00 | 33,249,721.51 | 5,200,000.00 | 33,249,721.51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公开发行了5,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元,发行总额5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其他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5,320,159.38元,其中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权益成分金额为33,249,721.51元。
3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77,373,101.29 | 577,373,101.29 | ||
其他资本公积 | 16,863,449.77 | 16,863,449.77 | ||
合计 | 594,236,551.06 | 594,236,551.0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3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29,581.21 | 2,203,785.29 | 2,203,785.29 | 5,233,366.50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029,581.21 | 2,203,785.29 | 2,203,785.29 | 5,233,366.5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029,581.21 | 2,203,785.29 | 2,203,785.29 | 5,233,366.5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37、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337,356.72 | 3,598,993.20 | 23,936,349.92 | |
合计 | 20,337,356.72 | 3,598,993.20 | 23,936,349.9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说明: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
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38、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4,899,030.72 | 273,605,866.8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806,056.39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34,899,030.72 | 271,799,810.4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269,345.56 | 98,583,896.5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598,993.20 | 7,357,316.31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8,127,360.00 | 28,127,36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9,442,023.08 | 334,899,030.7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46,059.46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31,673,395.34 | 983,068,248.63 | 1,424,879,631.39 | 1,200,892,580.32 |
其他业务 | 109,454,237.16 | 108,049,749.18 | 111,845,809.38 | 110,683,997.15 |
合计 | 1,241,127,632.50 | 1,091,117,997.81 | 1,536,725,440.77 | 1,311,576,577.47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其他说明公司从事双面及多层线路板的生产和销售,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合同执行过程中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未承担预期将退还给客户款项等类似义务,也未承诺超出既定标准之外提供额外的履约义务。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54,744,476.48元。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无
其他说明:
无40、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841,540.28 | 3,190,015.60 |
教育费附加 | 2,235,198.57 | 2,516,112.04 |
房产税 | 934,442.49 | 1,015,952.15 |
土地使用税 | 154,232.40 | 154,232.40 |
印花税 | 961,340.53 | 1,354,015.67 |
其他 | 89,577.59 | 120,645.62 |
合计 | 7,216,331.86 | 8,350,973.48 |
其他说明:
无
41、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496,523.52 | 19,233,246.64 |
安保及清洁费 | 2,783,852.83 | 3,085,602.41 |
中介机构费用 | 2,547,462.37 | 2,192,801.28 |
办公费 | 2,865,756.74 | 2,128,312.67 |
租赁折旧 | 1,224,357.68 | 990,397.71 |
租赁费 | 81,831.23 | 789,741.26 |
业务招待费 | 1,338,152.29 | 711,890.32 |
水电气费 | 338,310.72 | 328,629.83 |
折旧与摊销 | 1,000,833.54 | 433,557.08 |
其他 | 3,192,091.57 | 2,571,991.07 |
合计 | 32,869,172.49 | 32,466,170.27 |
其他说明:
无
42、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238,008.02 | 13,977,508.13 |
市场推广费 | 6,323,184.86 | 8,620,117.01 |
业务招待费 | 1,022,955.61 | 1,346,017.52 |
差旅费 | 1,038,191.37 | 466,229.14 |
折旧与摊销 | 332,425.52 | 233,920.26 |
其他 | 247,539.18 | 526,188.80 |
合计 | 25,202,304.56 | 25,169,980.86 |
其他说明:
无
43、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材料费用 | 17,752,091.07 | 34,170,931.04 |
研发人工费 | 27,021,434.07 | 33,654,054.00 |
研发设备折旧费 | 6,607,182.41 | 5,837,051.86 |
研发其他费用 | 2,288,855.87 | 365,194.04 |
合计 | 53,669,563.42 | 74,027,230.94 |
其他说明:
无
44、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337,807.95 | 4,508,542.24 |
减:利息收入 | 5,370,430.87 | 1,937,458.40 |
汇兑损益 | -2,198,723.00 | -7,731,705.98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633,426.32 | 1,200,220.77 |
合计 | -1,597,919.60 | -3,960,401.37 |
其他说明:
无
1.
45、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070,567.07 | 11,721,559.53 |
4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68,986.31 | |
合计 | 1,068,986.31 |
其他说明:
无
47、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31,322.18 | 8,173.15 |
理财产品及其他 | 1,895,195.25 | 5,494,246.73 |
合计 | -36,126.93 | 5,502,419.88 |
其他说明:
无
48、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1,302,114.64 | 2,314,707.94 |
合计 | 1,302,114.64 | 2,314,707.94 |
其他说明:
无
49、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2,993,708.66 | -12,937,882.83 |
合计 | -12,993,708.66 | -12,937,882.83 |
其他说明:
无
50、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187,378.59 | -3,035,936.21 |
5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赔偿款及其他 | 20,595.32 | 343,608.76 | 20,595.32 |
合计 | 20,595.32 | 343,608.76 | 20,595.32 |
其他说明:
无
5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80,000.00 | 35,000.00 | 180,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906,514.71 | 906,514.71 | |
罚款支出 | 66,963.01 | 593.35 | 66,963.01 |
其他 | 314,605.65 | 311,239.36 | 314,605.65 |
合计 | 1,468,083.37 | 346,832.71 | 1,468,083.37 |
其他说明:
无
5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334,236.29 | 7,550,563.7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053,799.62 | -13,477,906.88 |
合计 | -3,719,563.33 | -5,927,343.0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2,427,147.7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364,072.1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574.8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82,169.3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7,453,229.95 |
所得税费用 | -3,719,563.33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注释
。
55、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4,722,534.76 | 10,767,304.22 |
利息收入 | 3,658,164.04 | 1,937,458.40 |
保函保证金 | 2,331,000.00 | |
其他 | 20,595.32 | 343,608.76 |
合计 | 20,732,294.12 | 13,048,371.3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类支出 | 20,563,463.27 | 25,242,023.49 |
保函保证金 | 2,331,000.00 | |
其他 | 561,568.66 | 346,832.71 |
合计 | 21,125,031.93 | 27,919,856.2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148,932,063.18 | 287,534,863.36 |
票据贴现 | 24,026,496.13 | 90,000,000.00 |
合计 | 172,958,559.31 | 377,534,863.36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115,067,176.70 | 290,362,521.90 |
保荐承销费及发行费 | 4,679,840.62 | |
租赁费用等 | 15,435,428.81 | 20,479,895.48 |
合计 | 135,182,446.13 | 310,842,417.3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40,000,000.00 | 104,026,496.13 | 63,384.27 | 40,000,000.00 | 104,089,880.40 | |
应付债券 | 490,952,565.92 | 4,679,840.62 | 486,574,680.1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12,934,642.91 | 7,363,017.09 | 12,934,642.91 | 7,363,017.09 | ||
租赁负债 | 5,344,325.32 | 22,482,594.75 | 2,500,785.90 | 7,363,017.09 | 12,618,791.7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0,286,844.56 | 30,286,844.56 | ||||
合计 | 88,565,812.79 | 594,979,062.05 | 29,908,996.11 | 90,402,113.99 | 7,363,017.09 | 610,646,369.35 |
5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6,146,711.08 | 98,583,896.5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993,708.66 | 12,937,882.83 |
信用减值损失 | -1,302,114.64 | -2,314,707.9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4,803,860.77 | 55,070,913.4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4,123,667.72 | 13,494,390.31 |
无形资产摊销 | 1,250,682.11 | 1,772,603.9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269,167.25 | 8,139,359.5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87,378.59 | 3,035,936.2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06,514.71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68,986.31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26,818.12 | -3,223,163.7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126.93 | -5,502,419.8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478,482.54 | -25,270,224.7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75,317.08 | 11,792,317.8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5,078,868.28 | 51,038,154.6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084,329.26 | -51,736,331.9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8,539,735.32 | -82,567,896.8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343,197.59 | 85,250,710.1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当期新增使用权资产 | 16,228,750.59 | 1,561,024.47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3,692,827.40 | 204,150,615.3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04,150,615.38 | 177,385,641.9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457,787.98 | 26,764,973.46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3,692,827.40 | 204,150,615.38 |
其中:库存现金 | 665.24 | 175.6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3,692,162.16 | 204,150,439.76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692,827.40 | 204,150,615.38 |
(3)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4,749,540.91 | 58,614,427.39 | 不可随时支取 |
保函保证金 | 2,331,000.00 | 不可随时支取 | |
合计 | 24,749,540.91 | 60,945,427.39 |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重大活动说明2023年度本公司应收票据贴现终止确认取得现金,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0元;应收票据贴现不终止确认取得现金,影响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4,026,496.13元。2023年度本公司以票据背书等方式支付货款、工程款等,涉及金额为292,953,117.72元。
57、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409,444.12 | 7.0827 | 2,899,966.88 |
欧元
欧元 | 818.46 | 7.8592 | 6,432.44 |
港币 | 4,882,808.47 | 0.9062 | 4,424,609.19 |
日元 | 5.00 | 0.0502 | 0.25 |
泰铢 | 50,628,513.59 | 0.2074 | 10,500,353.72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5,478,143.37 | 7.0827 | 109,627,046.04 |
欧元 | 2,960.00 | 7.8592 | 23,263.23 |
港币 | 5,059,227.40 | 0.9062 | 4,584,671.87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港币 | 10,600.00 | 0.9062 | 9,605.72 |
应付账款 | |||
其中:港币 | 1,168,382.20 | 0.9062 | 1,058,787.95 |
美元 | 8,316.04 | 7.0827 | 58,900.04 |
日元 | 2,474,484.70 | 0.0502 | 124,251.30 |
泰铢 | 203,090,312.37 | 0.2074 | 42,120,930.79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港币 | 399,687.29 | 0.9062 | 362,196.62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合并财务报表中境外经营实体主要系聚辰电路有限公司。聚辰电路有限公司为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主要经营地位于中国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58、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7,021,434.07 | 33,654,054.00 |
材料费 | 17,752,091.07 | 34,170,931.04 |
折旧与摊销 | 6,607,182.41 | 5,837,051.86 |
其他 | 2,288,855.87 | 365,194.04 |
合计 | 53,669,563.42 | 74,027,230.9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3,669,563.42 | 74,027,230.94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23年
月
日,公司与海南盈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深圳中富盈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盈创”)。中富盈创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万元,出资比例为51%。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实缴出资
30.60万元。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广东省鹤山市 | 广东省鹤山市 | 制造业 | 100.00% | 新设 | |
深圳中富盈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制造业 | 51.00% | 新设 | |
聚辰电路有限公 | 68,556.00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新设 |
司
司 | |||||||
聚慧电子有限公司 | 68,712.77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100.00% | 新设 | |
聚臻电子有限公司 | 68,712.77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100.00% | 新设 | |
聚辰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 130,464,682.05 | 泰国 | 泰国 | 制造业 | 100.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中富”;聚辰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辰电路”。聚辰电路于2022年9月8日在香港新设聚慧电子有限公司、聚臻电子有限公司;并与聚慧电子有限公司、聚臻电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一同在泰国新设聚辰电子(泰国)有限公司,聚辰电路持股98%,聚慧电子有限公司、聚臻电子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2023年8月21日,公司新设深圳中富盈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市迈威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境内 | 深圳市 | PCB设计及其增值服务(SI/PI仿真、EMC分析、DFM分析、高速电缆/连接器解决方案等) | 4.93% | 权益法 | |
厦门银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境内 | 厦门市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 | 6.61% | 权益法 | |
中为先进封装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境内 | 深圳市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4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持有深圳市迈威科技有限公司及厦门银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均低于20%,因本公司均委派有董事参与上述被投资单位经营决策,对其构成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货币出资中为先进封装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为先进),持有其股权40%,因中为先进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董事由中富电路委派,董事会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通过,故中富电路对其构成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深圳市迈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为先进封装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迈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为先进封装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42,736,917.23 | 11,401,492.65 | 4,894,564.00 | 61,100,204.74 | 10,321,434.19 | 4,373,103.35 |
非流动资产 | 936,362.34 | 2,202,435.55 | 3,577,621.36 | 1,928,189.60 | 2,348,440.38 | 1,516,388.38 |
资产合计 | 43,673,279.57 | 13,603,928.20 | 8,472,185.36 | 63,028,394.34 | 12,669,874.57 | 5,889,491.73 |
流动负债 | 12,394,902.29 | 2,623,728.55 | 4,922,605.76 | 22,910,662.71 | 1,965,589.30 | 50,747.12 |
非流动负债 | 138,626.65 | 3,577,250.00 | 389,803.71 | 3,577,250.00 | ||
负债合计 | 12,533,528.94 | 6,200,978.55 | 4,922,605.76 | 23,300,466.42 | 5,542,839.30 | 50,747.12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1,139,750.63 | 7,402,949.65 | 3,549,579.60 | 39,727,927.92 | 7,127,035.27 | 5,838,744.6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535,189.71 | 489,334.97 | 2,366,504.72 | 1,958,586.85 | 471,097.03 | 3,892,691.03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2,750,331.42 | 2,750,331.42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23.33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285,521.13 | 489,334.97 | 2,366,528.05 | 4,708,918.27 | 471,097.03 | 3,892,691.03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9,391,111.39 | 6,409,093.52 | 9,097.35 | 46,090,456.34 | 10,551,535.77 | |
净利润 | -8,599,464.52 | 311,914.38 | -2,289,130.01 | 118,911.22 | 1,100,226.87 | -161,255.3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599,464.52 | 311,914.38 | -2,289,130.01 | 118,911.22 | 1,100,226.87 | -161,255.3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注:中为先进注册资本金额1,000万元,实缴出资600万元;本公司出资400万元,对中为先进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系按实缴出资比例66.67%计算。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 | 12,870,000.00 | 1,218,032.31 |
其他收益 | 1,852,534.76 | 1,852,534.76 |
合计 | 14,722,534.76 | 3,070,567.07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四、
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3年
月
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款项融资 | 36,148,896.61 | - |
应收票据 | 43,762,391.43 | 2,188,119.58 |
应收账款 | 319,923,451.26 | 18,348,995.93 |
其他应收款 | 6,974,518.27 | 357,110.79 |
合计 | 406,809,257.57 | 20,894,226.30 |
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28,000.00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四、5
(2)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本公司资金充足,没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104,089,880.40 | 104,089,880.40 | ||
应付票据 | 94,683,426.79 | 94,683,426.79 | ||
应付账款 | 309,310,924.44 | 309,310,924.44 | ||
其他应付款 | 6,202,008.61 | 6,202,008.6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359,731.22 | 17,359,731.2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081,860.41 | 8,081,860.41 | ||
租赁负债 | 13,415,936.64 | 13,415,936.64 | ||
应付债券 | 486,355,282.85 | 486,355,282.85 | ||
合计 | 539,727,831.87 | 13,415,936.64 | 486,355,282.85 | 1,039,499,051.36 |
注:上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不含租赁利息;应付债券不含票面利息。
(3)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起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港币)依然存在汇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本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整体的资产及负债比例并不重大。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很小。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5,068,986.31 | 255,068,986.31 | ||
其他 | 255,068,986.31 | 255,068,986.31 |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 | 36,148,896.61 | 36,148,896.6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73,913.00 | 2,173,913.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为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山科技”)、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金投资”)、深圳市泓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锋投资”)、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兴业”),合计持有本公司
71.10%的股份。本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王昌民、王璐、王先锋,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
71.10%的股份。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
。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王基源 | 王璐的配偶 |
中为先进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 | 本公司重要联营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中为先进封装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097.35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为先进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86,773.26 | 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鹤山中富 | 200,000,000.00 | 2021年05月13日 | 2024年05月12日 | 否 |
鹤山中富 | 80,000,000.00 | 2022年08月08日 | 2024年08月07日 | 否 |
合计 | 280,000,000.00 | - | - | -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王昌民、王先锋 | 50,000,000.00 | 2022年09月20日 | 2023年09月19日 | 是 |
王昌民 | 65,000,000.00 | 2022年07月20日 | 2023年07月19日 | 是 |
王昌民、王先锋 | 100,000,000.00 | 2022年07月27日 | 2023年07月26日 | 是 |
合计 | 215,000,000.00 | - | - | -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1年12月20日 | 2024年12月20日 | 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3.9%;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关联方拆入资金及利息已偿清。 |
拆出
拆出 | |
无 |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8,210,334.21 | 8,530,462.35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中为先进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 | 2,215,603.54 | 110,780.18 | 0.00 | 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 | 0.00 | 30,286,844.56 |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关于中富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自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公司股票已有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36.44元/股的85%,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触发“中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公司未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关于中富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自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公司股票已有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触发“中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公司未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关于中富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自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公司股票已有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触发“中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公司未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本公司的业务单一,主要为生产PCB,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财务报表不呈报分部信息。
十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78,917,003.62 | 276,527,701.62 |
1至2年 | 2,239,737.86 | 8,001.00 |
2至3年 | 8,001.00 | |
合计 | 281,164,742.48 | 276,535,702.62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1,164,742.48 | 100.00% | 11,011,208.20 | 3.92% | 270,153,534.28 | 276,535,702.62 | 100.00% | 11,975,924.47 | 4.33% | 264,559,778.15 |
其中: | ||||||||||
无风险组合 | 67,715,798.97 | 24.08% | 67,715,798.97 | 37,041,216.29 | 13.39% | 37,041,216.29 | ||||
账龄组合 | 213,448,943.51 | 75.92% | 11,011,208.20 | 516.00% | 202,437,735.31 | 239,494,486.33 | 86.61% | 11,975,924.47 | 5.00% | 227,518,561.86 |
合计 | 281,164,742.48 | 100.00% | 11,011,208.20 | 3.92% | 270,153,534.28 | 276,535,702.62 | 100.00% | 11,975,924.47 | 4.33% | 264,559,778.15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975,924.47 | 964,716.27 | 11,011,208.20 | |||
合计 | 11,975,924.47 | 964,716.27 | 11,011,208.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5,210,274.84 | 55,210,274.84 | 19.64% | 2,760,513.74 | |
第二名 | 40,382,883.13 | 40,382,883.13 | 14.36% | 2,019,144.16 | |
第三名 | 17,879,851.77 | 17,879,851.77 | 6.36% | 893,992.59 | |
第四名 | 12,492,842.33 | 12,492,842.33 | 4.44% | 624,642.11 | |
第五名 | 12,391,117.59 | 12,391,117.59 | 4.41% | 619,555.88 | |
合计 | 138,356,969.66 | 138,356,969.66 | 49.21% | 6,917,848.48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50,300,822.20 | 239,399,659.19 |
合计 | 450,300,822.20 | 239,399,659.19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445,083,369.28 | 235,052,185.87 |
押金及保证金 | 4,794,791.16 | 3,901,834.29 |
备用金 | 113,000.00 | 122,120.00 |
其他 | 593,090.73 | 576,814.51 |
合计 | 450,584,251.17 | 239,652,954.67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8,915,716.39 | 142,590,075.61 |
1至2年 | 137,829,004.27 | 97,007,879.06 |
2至3年 | 93,834,530.51 | 55,000.00 |
3年以上 | 5,000.00 |
3至4年
3至4年 | 5,000.00 | |
合计 | 450,584,251.17 | 239,652,954.67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0,584,251.17 | 100.00% | 283,428.97 | 0.06% | 450,300,822.20 | 239,652,954.67 | 100.00% | 253,295.48 | 0.11% | 239,399,659.19 |
其中: | ||||||||||
无风险组合 | 445,083,369.28 | 98.78% | 445,083,369.28 | 235,052,185.87 | 98.08% | 235,052,185.87 | ||||
账龄组合 | 5,500,881.89 | 1.22% | 283,428.97 | 5.15% | 5,217,452.92 | 4,600,768.80 | 1.92% | 253,295.48 | 5.51% | 4,347,473.32 |
合计 | 450,584,251.17 | 100.00% | 283,428.97 | 0.06% | 450,300,822.20 | 239,652,954.67 | 100.00% | 253,295.48 | 0.11% | 239,399,659.19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53,295.48 | 253,295.4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0,133.49 | 30,133.49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83,428.97 | 283,428.9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关联方往来 | 445,083,369.28 | 1年以内,1-2年,2-3年 | 98.78% |
第二名
第二名 | 押金 | 2,322,163.28 | 1年以内 | 0.52% | 116,108.16 |
第三名 | 押金 | 1,099,605.76 | 1年以内 | 0.24% | 54,980.29 |
第四名 | 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0.11% | 25,000.00 |
第五名 | 代收代付 | 268,094.89 | 1年以内 | 0.06% | 13,404.74 |
合计 | 449,273,233.21 | 99.71% | 209,493.19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00,306,000.00 | 200,306,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141,384.15 | 7,141,384.15 | 9,072,706.33 | 9,072,706.33 | ||
合计 | 207,447,384.15 | 207,447,384.15 | 209,072,706.33 | 209,072,706.33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深圳中富盈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306,000.00 | 306,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0 | 306,000.00 | 200,306,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厦门银方新材料科技有 | 471,097.03 | 18,237.94 | 489,334.97 |
限公司
限公司 | |||||
深圳市迈威科技有限公司 | 4,708,918.27 | -423,397.14 | 4,285,521.13 | ||
中为先进封装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3,892,691.03 | -1,526,162.98 | 2,366,528.05 | ||
小计 | 9,072,706.33 | -1,931,322.18 | 7,141,384.15 | ||
合计 | 9,072,706.33 | -1,931,322.18 | 7,141,384.15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02,220,961.37 | 788,505,576.95 | 1,123,406,900.93 | 972,995,856.69 |
其他业务 | 53,161,767.72 | 52,708,069.43 | 73,539,894.72 | 73,102,375.07 |
合计 | 955,382,729.09 | 841,213,646.38 | 1,196,946,795.65 | 1,046,098,231.76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22,567,831.01元。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31,322.18 | 8,173.15 |
理财产品及其他 | 1,545,319.02 | 5,134,144.60 |
合计 | -386,003.16 | 5,142,317.75 |
十九、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986,705.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99,000.5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68,986.31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95,195.2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8,161.6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08,959.80 | |
合计 | 2,819,355.6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2% | 0.15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7% | 0.13 | 0.1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适用?不适用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