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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2024年4月22日,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路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鉴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以及《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故出现应当全部或者部分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将对前述共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38.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称本次回购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715,201,005股变更为8,712,818,20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715,201,005元变更为8,712,818,205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6月6日9:00-17:00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8-85126085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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