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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美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5892 证券简称:中科美菱 公告编号:2024-029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石路186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长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定刚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0,669,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57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668,7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数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668,7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数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就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668,7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数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虹女士、竺长安先生、向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虹)(公告编号:2024-01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竺长安)(公告编号:

2024-01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东)(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668,7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数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668,7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数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668,7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数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668,7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数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10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668,7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数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668,7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数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668,7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数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023年年度权益分2,090,75299.9665%7000.0335%00%

派预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欧林玉、徐漫丽

(三)结论性意见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股东、董监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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