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第16号解释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第16号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第16号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项目 | 2022年1月1日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2年1月1日调整后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605,277.51 | 7,562,061.01 | 57,167,338.5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609,088.76 | 7,627,305.63 | 54,236,394.39 |
未分配利润 | 670,221,664.03 | -65,244.62 | 670,156,419.41 |
(续)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9,842,749.56 | 17,339,492.80 | 97,182,242.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1,979,212.91 | 17,648,530.07 | 89,627,742.98 |
未分配利润 | -264,931,756.94 | -309,037.27 | -265,240,794.21 |
根据第16号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调整前金额 | 2022年度调整金额 | 2022年度调整后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20,120,798.58 | 243,792.65 | -19,877,005.93 |
净利润 | -941,077,944.72 | -243,792.65 | -941,321,737.3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35,153,420.97 | -243,792.65 | -935,397,213.62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