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李永清)
公司董事会:
我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永清,男,汉族,1955年1月出生,山西静乐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太原市康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顾问,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通讯表决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李永清 | 7 | 1 | 6 | 0 | 0 | 2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3年12月换届后,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召集和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时间 | 届次 | 独立意见内容 | 意见类型 |
2023年1月17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3年3月24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出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开立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5、关于向武乡西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6、关于西山煤气化焦化一厂关停并转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4月21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和《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7、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9、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3年7月5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4、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委托贷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3年8月4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11月29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均按照规定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公司高管聘任、关联交易、工作制度等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与论证,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投票情况 |
2 | 2 | 0 | 0 | 同意 |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对报告期年报工作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履职。审阅了公司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情况进行了交流沟通,确保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多次进行沟通,现场听取管理层对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核公司提供的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中小股东利益影响的相关议案,切实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有效地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九、其他工作
1、2023年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年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3年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最后,我对公司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3年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也是我在公司任独立董事的最后一年,我也真诚的感谢历届董事会和高管团队对我履职的支持和帮助,祝福公司领跑未来,再创辉煌!
独立董事:李永清
2024年4月19日